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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11-18 来源:安阳市文物局

  

  一、起草背景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殷墟及甲骨文保护研究应用工作批示指示精神,进一步强化殷墟保护法律支撑,2019年起,安阳市全面启动《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修订工作。2019年1月,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安阳代表团将《条例》修订议案提交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同年5月,省人大常委会将《条例》修订列为本年度立法调研项目,同年12月列为2020年立法计划;2020年3月20日,《条例(修订草案)》经市政府第5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提请省政府审查,同年11月11日经省政府第105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提交省人大进行审议;2021年7月30日,《条例(修订草案)》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第二次审议通过并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条例》的公布实施是加强殷墟保护工作的一个新的里程碑,为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实到位,根据市人大、市政府领导要求,市文物局起草了《安阳市贯彻落实<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方案》)。起草过程中,主要依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河南省文物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单位三定方案。

  二、主要内容

  《<条例>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殷墟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以全面贯彻落实《条例》规定、开创殷墟保护工作新局面、促使殷墟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为目标,对贯彻落实《条例》工作任务进行了细化。

  (一)强化殷墟保护资金、安置用地和规划问题落实。相关部门和单位要依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沟通,切实将殷墟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殷墟保护经费、专项资金、补偿机制、迁置用地等规定落实到位。

  (二)加强文物手续审管联动。各项目单位要严格殷墟保护区内建设工程文物手续报批;各审批单位要严格审查涉及殷墟保护区建设工程的文物手续,强化源头管控;加强对保护区内水电气暖抢修作业的监督实施,确保相关作业在不破坏遗址安全的情况下及时实施。

  (三)依法履行殷墟保护责任。相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加强对殷墟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各执法机构依法加强对文物盗掘、违建围挡等行为的执法巡查及查处;殷墟保护管理机构依法落实殷墟安全直接责任,提升日常精细化管理水平。

  (四)提升殷墟研究展示利用水平。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重点推进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殷墟遗址博物馆建设,全面展示殷墟发掘和研究成果;建立殷商文化人才引进和培养机制,提升殷商文化研究水平。

  (五)深入开展《条例》学习宣传培训。通过召开《条例》新闻发布会,加强社会载体、新闻及网络媒体宣传,深入殷墟保护区内普法宣传等方式,集中开展《条例》宣传活动,为《条例》实施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