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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建设方案的通知》政策解读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11-09 来源:安阳市文化广电体育旅游局

  

  现将《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建设方案》解读如下:

  2020年,市政府提出了全市建设100座甲骨文书屋的目标,目前,市区已建成12座。《政府工作报告》提出,2021年要“建成甲骨文书屋56座”。为了推进书屋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安阳市文广体旅局起草了《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建设方案》,方案征求了各县(市、区)和有关市直单位的意见,对合理化建议进行了采纳。方案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六个方面。

  一、明确了任务分工

  方案结合地域、人口、经济等因素明确了各县(市、区)建设任务:林州市、滑县各建5座,汤阴县、内黄县各建6座;安阳县4座;文峰区9座,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各建7座,总计56座。

  二、明确了建设标准

  按照《河南省城市书房建设标准与服务规范(征求意见稿)》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本着节约、实用的原则,根据书房面积大小、配套设施智能化程度不同,书屋建设分成两个标准:一类书屋建筑面积不少于75平米,配备自助借还机、自助办证机、智能门禁、监控系统等设施;二类书屋建筑面积不少于50平米,配备电脑、扫描枪、门禁等基本满足阅读和借还功能的设施。56座书屋,一类书屋43座、二类书屋13座。

  三、明确了资金保障

  根据市领导的指示,今年新建书屋主要以改建为主,也就是由共建单位无偿提供场地,市县两级财政分别提供图书和设备进行合作建设。目前,已经有30家单位提出了合作意向。书屋所需涉及资金主要有两部分:

  1、建设运行资金

  本着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建设资金由市、县两级财政进行分担:

  市财政承担三项:承担市区30座甲骨文书屋的图书采购费用;为市图书馆解决图书配送租车经费;承担甲骨文书屋智慧管理平台建设费用。

  区财政:承担书屋场地租赁、改造、设计、装修、阅览设施、信息化设备、电脑、网络等设备的配置及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

  市文旅集团:负责书屋管理人员工资、保险、水电费、经营设施的购置。

  县(市)财政:承担书屋建设全部费用。

  2、补贴资金

  为了促进运营机构开展相关文化活动,提升书屋服务效能,方案明确,由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滑县除外的所有甲骨文书屋给予活动补贴。县(市、区)文广体旅局对甲骨文书屋运行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按季度报市文广体旅局审核。每年年底由市文广体旅局报送市财政局绩效报告及补贴意见,市财政局对达到要求的甲骨文书屋予以补贴。

  四、明确了运行模式

  通过对省内外多个地市书屋的管理模式的调研,并与市新华书店、樊登图书会,及外地专业公司进行对接。目前,书屋的管理模式大致分两种,一是政府购买公益岗位直接管理。二是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委托专业机构运营,运行费由政府承担。结合已建书屋运行情况,参照外地做法,经过对比论证,征求市文旅集团意见,方案提出将市区今年建成的30座甲骨文书屋交由市文旅集团负责管理运营。其他拟建或已建成的甲骨文书屋,在达成一致意见的基础上,也可委托市文旅集团进行管理运营。运行模式是:

  市文旅集团负责运营管理。每个书屋派2名专职管理人员负责书屋的日常管理,包括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开展与阅读有关的文化活动;出资购置经营设备,承担水电费,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通过经营活动获取一定收益,平衡收支。

  各区承担除水电费用以外的其他运行费用。

  市财政根据活动开展情况给予专项补贴。

  区文广体旅部门负责对书屋日常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市文广体旅局指导全市书屋建设,起草绩效报告及补贴意见。市图书馆负责图书配书、人员培训。

  五、明确了书屋经营相关问题

  目前,我市已建成的12座书屋中,有的不允许任何经营活动,有的书屋经营活动挤占了阅读空间,不规范管理和缺少便民服务措施问题并存。今年3月,文旅部、发改委、财政部联合印发《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提出“创新打造一批融合图书阅读、艺术展览、文化沙龙、轻食餐饮等服务的城市书房”。为了增强书屋的综合服务效能,也有助于市文旅集团等运营机构能够保本微利运营,方案提出,书屋可在便民服务区域开展图书销售、非遗产品、文创产品、文旅宣传推介、轻食餐饮及其他不影响阅读环境的经营活动。同时,为了防止无序经营影响读书环境,对经营活动提出了6项明确要求,加强规范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