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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建设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2021年10月15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1〕44号 发布时间 2021年11月09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
建设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1〕44号

时间:2021-11-09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10月15日

安阳市2021年甲骨文书屋建设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指示精神,不断提升城市文化品位,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阅读需求和对美好生活新期待,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出发点,在全市构建完善的公共图书馆体系,推进全民阅读,打造书香安阳,为建成新时代区域中心强市、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活力古都出彩安阳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和文化支撑。

  二、基本原则

  统筹规划、统一标准;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分类实施、全面推进;因地制宜、注重实效;严格考核、强化管理。

  三、建设标准

  甲骨文书屋以改建为主,与其他文化设施共建时,应自成一体,单独设置出入口,具备通水通电,配备冷暖空调等基本设施。按照面积大小、设备信息化程度等,分为以下两类:

  一类书屋:配备自助借还机、自助办证机、安装RFID三维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联网、移动还书箱等设备,图书不少于4000册,建筑面积不低于75平方米,安装光纤,与市图书馆网络安全可靠对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服务,配套书架、桌椅等阅览设施,门头安装滚动式显示屏。

  二类书屋:配备电脑、电子扫描枪、安装RFID三维门禁系统、监控系统联网等设备,图书不少于3000册,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与市图书馆网络安全可靠对接,实现无线网络接入服务,配套书架、桌椅等阅览设施,门头安装滚动式显示屏。

  按照河南省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5—2020)要求,各县(市、区)没有图书馆馆舍的,要结合甲骨文书屋建设,补齐短板。各县(市)至少应建设一座馆舍面积不低于1000平方米的甲骨文书屋,各区至少应建设一座馆舍面积不低于800平方米的甲骨文书屋,配备专门的管理人员,图书均不少于10000册。

  四、任务分工

  按照《2021年安阳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工作部署,2021年全市建成56座甲骨文书屋,2021年12月底前实现试运行。建成后的甲骨文书屋依托安阳市图书馆建立总控平台和周转书库,形成全方位、多辐射的公共图书馆总分馆和全民阅读服务体系。

  结合地域、人口、经济等因素,2021年度各县(市、区)书屋建设任务分配如下:

  (一)市区30座

  文峰区9座(一类7座、二类2座);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各7座,均为一类5座,二类2座。

  (二)各县(市)26座

  林州市5座(一类4座、二类1座);安阳县4座(一类3座、二类1座);滑县5座(一类4座、二类1座);内黄县6座(一类5座、二类1座);汤阴县6座(一类5座、二类1座)。

  五、资金安排

  根据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基本原则,市、县两级财政按以下分工承担书屋建设费用:

  (一)建设资金

  1.市财政:承担市区30座甲骨文书屋的图书采购费用;为市图书馆解决图书配送租车经费;承担甲骨文书屋智慧管理平台建设费用,资金控制在100万元以内,按政府采购中标价据实结算。

  2.区财政:承担本地区甲骨文书屋场地租用、改造、设计、装修、阅览设施、信息化设备、电脑、网络等标准化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及日常维修维护等费用。

  3.县(市)财政:承担本地甲骨文书屋全部建设费用。

  (二)专项补贴

  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对各区甲骨文书屋给予活动补贴。各县(市、区)通过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开展活动。各区文广体旅局对甲骨文书屋运行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日常检查考核,按季度报市文广体旅局审核。每年年底由市文广体旅局向市财政局报送绩效报告及补贴意见,市财政局对各区达到要求的甲骨文书屋予以补贴。专项资金从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资金中列支。

  六、运维模式

  在与共建单位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市区2021年建成的30座甲骨文书屋由市文旅集团负责管理运营。其他拟建或已建甲骨文书屋,也可委托市文旅集团进行管理运营,享受相关活动补贴政策。运维模式如下:

  (一)甲骨文书屋运营方负责书屋的日常管理,包括提供图书借阅服务,开展与阅读有关的文化活动;根据经营需要,自行投资购置相关设备,承担水电费,在规定范围内开展经营活动。

  (二)按照业态多元的要求,甲骨文书屋融合多种功能,在开展诸如读书沙龙、亲子阅读、绘画书法等读者活动的同时,可在便民服务区域依法开展图书销售、非遗产品、文创产品、文旅宣传推介、轻食餐饮及其他不影响阅读环境的经营活动。具体要求如下:

  1.便民服务区域相对独立,面积不得超过整体使用面积的20%,并设置一定数量的服务设施;

  2.经营性设施设备由运营方购置;

  3.经营商品的种类要与甲骨文书屋环境相适应,轻食餐饮商品一般限于饮料、速食品等,不得占用阅览桌椅;

  4.不得从事其他有影响图书阅读,挤占阅读空间的活动;

  5.接受辖区文广体旅局的监督管理。

  七、职责分工

  市文广体旅局:指导全市甲骨文书屋建设;审定甲骨文书屋选址意见;制定管理规范和补贴办法;对甲骨文书屋建设及运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市财政局:落实方案规定的市财政应负担资金。

  市委宣传部(市新闻出版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卫生健康委:本着一证通用的原则,协助运营机构办理甲骨文书屋运营所需证照等相关手续。

  市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协助办理甲骨文书屋涉及门头牌匾装修备案相关手续;协助办理甲骨文书屋涉及户外活动相关手续。

  市公安局:指导监督甲骨文书屋视频监控系统和联网报警设备的安装,按照全市统一技术标准,实现联网共享,并与辖区公安机关视频监控共享平台联网应用;负责甲骨文书屋周边良好治安环境的保障。

  市文旅集团:负责2021年市区新建30座甲骨文书屋的管理运营。

  国网安阳供电公司:负责甲骨文书屋用电保障工作。

  市图书馆:在市文广体旅局的领导下,制定和指导实施甲骨文书屋统一业务标准和服务规范;会同市文旅集团负责市区甲骨文书屋所配图书的采购、加工、分配和配送;负责甲骨文书屋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对甲骨文书屋管理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培训;协助甲骨文书屋运营单位做好活动组织;对甲骨文书屋的日常运行进行检查指导。

  各县(市、区):负责甲骨文书屋的选址初审;按照建设标准,负责甲骨文书屋设计装修、阅览设施、信息化设备、电脑、网络等标准化配套设施设备的配置和日常维修维护;协调共建单位做好场地等配套保障;对辖区内甲骨文书屋的日常运行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协助甲骨文书屋运营方做好相关活动;各区及时足额下达各项上级补助资金,并做好相关经费使用监管管理工作。

  八、建设要求

  (一)布局选址

  甲骨文书屋选址遵循布局科学、普惠均等原则,根据人口数量、分布等因素,按照“15分钟阅读文化圈”要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应建在人口集中、交通便利、进出通畅、市政配套设施完善的区域,原则上一楼临街。以利用现有建筑改扩建为主,节约政府投入。提供场地的合作单位承诺场地使用时间不少于3年,并提供明确的使用权证明。

  (二)建设标准

  甲骨文书屋建设实行“六统一”:审核统一,市文广体旅局对书屋选址、配备图书目录统一审核;名称标识统一,书屋的门头标识和开放时间牌采用统一样式;开放时间统一,书屋每天开放时间不少于12小时(9:00—21:00);图书管理标准统一,定期流转;配置统一,同类书屋书籍数量和设备配备统一;管理统一,专业机构负责运营、市县两级文化部门监督考核。

  (三)管理服务

  甲骨文书屋运营管理方负责为书屋配备管理工作人员,负责书屋日常管理,维持场馆秩序,组织开展相关活动。支持文化志愿者参与书屋服务。建立有公众参与的绩效考评机制,设立读者意见箱和服务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九、相关要求

  (一)提高站位,增强认识。甲骨文书屋建设是我市2021年确立的民生工程,也是“十四五”河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的规定内容。各级各单位要增强大局意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全面推进甲骨文书屋建设,严格按照职责分工和时间节点完成书屋建设任务。市文广体旅局要承担起牵头部门责任,各县(市、区)政府履行甲骨文书屋建设主体责任,要加强与共建单位的协调,尽快确定选址,安排资金,开展场地建设和设施设备采购工作,确保2021年年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二)建管并重,提升效益。甲骨文书屋建设要坚持需求导向,倾力服务群众,有利于运行,提升综合效益的原则,鼓励在都市商圈、文化园区等区域进行布局。书屋整体设计要突出甲骨文元素的文化内涵,外观设计要与周边环境相适应,内部设计要温馨舒适,开阔明朗,营造小而美的公共阅读和艺术空间。图书配备要根据每座书屋覆盖主要服务人群的不同特征,进行差异化采购。要不断拓展书屋服务功能,在满足图书借还和阅读等基本功能的前提下,鼓励各类社会专业机构参与举办与图书阅读等有关的文化活动,适度开展轻食餐饮、便民服务、文旅开发等方面的经营活动,提升书屋的综合效益,创新打造“文化驿站”等新型文化业态,将书屋建成文旅融合的新平台,文化传播的新阵地,便民服务的新窗口,文明城市创建的新亮点。

  (三)加强督导,严格考核。由市文广体旅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进行督导检查,对不能按期完成任务的县(市、区)和不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视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舆论引导作用,通过各种宣传手段和途径,大力宣传甲骨文书屋建设对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助推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作用,营造全社会高度关注、共同参与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的整体水平。

  主办:市文广体旅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