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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第229号议案的答复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10-20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尊敬的李水平等代表:

  您好!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安阳市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周边地下水水质普查的议案”,由我局进行办理。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垃圾综合处理场场内地下水水质检测

  依据2017年6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第四十条”中明确规定: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工业集聚区、矿山开采区、尾矿库、危险废物处置场、垃圾填埋场等的运营、管理单位,应当采取防渗漏等措施,并建设地下水水质监测井进行监测,防止地下水污染。经了解,安阳市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现有5口地下水监测井,每年均定期对其地下水进行检测,根据2018年以来的检测报告中的检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未发现异常。

  垃圾综合处理场周边现有水井地下水水质检测

  2019年,为了进一步摸清老工业基地所在区域龙安区地下水状况,开展了龙安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该项目目前已完对现有龙安区地下水井127个样品采集和常规指标检测工作,其中涉及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周边3km内水井有3个,分别位于牛家庄、盘龙寺和全林村,从检测数据显示,地下水未发现异常。

  下一步,我局将认真贯彻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和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依托龙安区地下水环境状况调查评估项目,继续关注塘沟垃圾综合处理场地下水自行检测数据和周边地下水状况。

  感谢您对地下水资源保护的关心和支持,欢迎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2021年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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