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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将于10月1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9-17 来源:安阳日报

  本报讯 (记者 张 璐)《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公布,将于10月1日起施行。为扎实做好《条例》的宣传学习和贯彻落实,昨天上午,省人大常委会《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条例》新闻发布会在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新闻发布厅举行。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公乐、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王新民、省文物局局长田凯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徐家平、副市长薛崇林出席新闻发布会。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方启雄主持新闻发布会。

  新闻发布会上,李公乐就贯彻实施好《条例》发表讲话,王新民介绍了《条例》的起草过程和主要内容,田凯、徐家平、薛崇林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李公乐在讲话中指出,《条例》的修订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殷墟保护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的具体行动,是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历史文化、加强殷墟保护工作的客观要求,是提高文化自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的伟大实践。要准确把握全面修订《条例》的指导思想,注重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找准安阳殷墟保护与当地经济发展的“平衡点”,找准保护文物与保障民生的“连接点”,实现立法与社会发展相衔接;要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地方特色,使《条例》既博采众长、亮点突出,又特色鲜明、贴合安阳实际情况,通过立法推动相关问题得到解决;要坚持与法律法规的紧密衔接,使《条例》中的相关内容与上位法保持一致,有效维护法治统一。李公乐要求,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组织好宣传,为《条例》实施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培训学习,做好《条例》的组织实施,将《条例》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保障法规的顺利施行;要加强对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推动《条例》实施纳入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监督内容,并在殷墟保护与管理、殷商文化研究与利用等方面进行重点监督检查。

  徐家平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安阳市人大肩负法律贯彻实施监督的重要职责,安阳将以修法为契机,以《条例》为准绳,从大处着眼,从实处做起,综合运用监督手段,确保《条例》落到实处、发挥实效,持续为殷墟保护贡献人大力量。下一步,市人大将联合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普法办等积极开展《条例》宣传,督促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和殷墟属地政府加大对《条例》的宣传贯彻力度,形成保护工作的良好氛围;督促相关行政、监察、审判、检察等机关推动《条例》全面普法、开展监察执法、纳入司法,及时制定与《条例》实施相配套的规范性文件,督促《条例》规定落到实处;落实《条例》情况列入年度执法监督计划,适时组织开展对《条例》的执法检查,跟踪督办《条例》实施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依法依规推动殷墟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筑牢殷墟安全的法治屏障。

  薛崇林在回答记者提问时指出,近年,安阳不断加强殷墟保护体制机制改革,组建安阳市文物局,成立殷墟管委会和安阳市公安局殷墟国家考古遗址公园治安分局,启动建设殷墟遗址博物馆。安阳在体制机制层面探索建立了文物保护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机制,创新建立了文物安全“一保一警一消防”制度,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条例》实施奠定了坚实基础。就进一步做好《条例》贯彻落实工作,薛崇林指出,一是学习好、宣传好。将《条例》的学习、宣传工作列入普法计划,领导干部带头学、全文学,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条例》的宣传面,在全社会营造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良好氛围。二是贯彻好、落实好。为贯彻落实好《条例》,安阳专门起草了《条例》贯彻落实方案,明确了安阳市、县两级有关单位的具体工作职责、工作目标、工作时限和工作要求,夯实了《条例》贯彻落实的基础。三是对接好、汇报好。要更好地发挥省、市、县三级统筹工作力量,推进《条例》深入全面落实,齐心协力推动殷墟保护利用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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