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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就业 稳民生 解难题
我市出台十项举措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8-18 来源:安阳日报

  安阳融媒记者 黄亚楠 通讯员 王静

  8月12日,市人社局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省人社厅安排,会同有关部门,充分发挥职能职责,出台《关于印发支持受灾地区防汛救灾、灾后重建若干措施的通知》,从就业援助、组织外出务工等10个方面,支持防汛救灾和灾后重建。

  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将积极实施就业援助,帮助群众就近就地实现就业。人社部门将依托“互联网+”就业创业信息系统建立受灾地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动态监测数据库,形成“受灾困难人员帮扶清单”,举办“抗灾情稳就业”专场招聘活动,把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卫生防疫、废墟清理岗位纳入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范围,安置因灾有返贫风险的脱贫人口就业,并按规定给予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同时,人社部门将有序组织外出务工,深化与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地劳务协作,加强对接。

  对于高校毕业生,事业单位和街道社区招聘工作人员时,在同等条件下将优先录(聘)用受灾地区高校毕业生,免收报名费和体检费。对已办理求职登记的受灾地区高校毕业生,人社部门将开展专项就业服务,帮助尽快落实工作岗位。

  对于创业者,我市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对受灾地区遇到困难的企业和个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开辟绿色通道;帮助创业人员和小微企业防范创业资金链断裂风险,提供应急续贷帮扶;依托大众创业导师团,对受灾地区小微企业进行创业辅导,帮助小微企业恢复和扩大生产经营。

  为充分发挥人社政策“兜底”职能,我市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建立失业保险周报制度,出现大规模失业和基金缺口时,及时申请拨付省级调剂金,确保“保生活”资金发放。对受灾严重、有稳岗需求的县(市)区积极争取省统筹失业保险基金支持,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

  为切实减轻灾后企业的负担。我市对受灾情影响生产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养老、工伤、失业三项社保费(期限暂定为3个月)。结合“万人助万企”活动,继续落实降低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率政策,延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建立“受灾企业缺工清单”,实施重点帮扶;支持区域相近、行业关联、工种匹配的企业开展用工余缺调剂,帮助受灾员工依法依规、就近就地调配。

  对有就业意愿和培训要求的受灾群众,人社部门将加强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按规定给予培训补贴。其中包括,对有就业去向的受灾群众,实行免费定向培训、订单培训;对国家规定实行就业准入的指定工种提供职业技能鉴定全额补贴;对脱贫人口、“两后生”中的农村学员参加培训的,在落实职业培训补贴的同时,给予生活费(含交通费)补贴;生活费补贴按培训期间每人每天30元标准执行,其中市外省内参加培训的,每人再给予300元一次性交通费补贴;积极申请省级基地项目,推动全民技能振兴工程项目向受灾地区倾斜等。

  对在防汛救灾期间因履行工作职责遭受事故伤害的工作人员,在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待遇支付时,我市将简化程序,及时足额兑付工伤保险各项待遇。

  同时,市人社部门将积极组织技工院校参与灾区汽车、农机、电器等抢修维修工作。指导有条件的技工院校开设涉农专业,加大对灾区重点家庭“两后生”就读技工院校的招生力度,落实国家助学金、免学费等政策。摸排受灾地区户籍技校在校生底数,采取减免住宿费、发放补助、联系勤工俭学等方式,减轻生活负担。

  为稳定受灾地区企业劳动关系,我市将支持受灾情影响的企业在与职工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采取协商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脱岗培训等方式稳定劳动关系,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强化企业规模裁员监测,指导企业规范裁员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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