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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4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7-12 来源: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4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                                                                                                                                    2021年 7月 8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基本情况行政区域污染类型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是否办结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D2HA2021050600391.井店镇张王卫村东,村委会占用集体耕地违法建设村办公室。2020年8月18号内黄县法院裁定内黄县自然资源局对违法建筑进行拆除复耕。裁定书文书:2020豫0527行审149号,内黄县自然资源局迟迟不履行法院下的判决。内黄县其他  经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村室占地311.28平方米,其中69.59平方米建设用地,241.69平方米耕地。井店镇张王尉村位于井店镇北侧,属内黄县井店镇下辖的行政村,根据内黄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继续实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提升工程的通知》(内组〔2019〕27号)要求,经井店镇张王尉村两委研究决定在村东南处新建村室一处,2019年12月份主体建设完工,占地311.28平方米,目前该村室处于闲置状态。内黄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11月份对张王尉村村民委员会违法建房做村室使用的违法行为进行了查处,已向内黄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0年8月14日,内黄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20)豫0527行审149号行政裁定书。部分属实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井店镇张王尉村村室违法占用耕地部分已拆除到位。     已办结无 
2D2HA202104110006安阳市林州市原康镇阳光新村南边,多家养猪场(10家),气味难闻,环境污染。林州市养殖污染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群众反映的养殖场位于林州市阳光新村南边,共有8家非规模养殖场,不属禁养区。目前停养状态的有3户,分别是高志强养猪场、李长青养鸡场、付建松养兔场。现实有养殖户5户,其中韩广军存栏7头母猪;肖鹏伟存栏7头母猪;宋军凯存栏7头母猪、大小猪共38头;景保仓存栏12头母猪、大小猪共40头;任现林存栏10头母猪、大小猪共70头。各养殖场均配套有雨污分流、化粪池、储粪场等污染防治设施,养殖场周边未见养殖粪便或废水外排现象,但存在一定养殖臭味。

群众反映的原康镇阳光新村南边养殖场虽不在禁养区,但距离村庄较近,部分群众有意见,鉴于此情况,决定对5家养殖户进行搬迁或关闭。截至目前,宋军凯、景保仓2家养殖户已完成搬迁,韩广军、肖鹏伟、任现林3家养殖户已完成清圈,关停到位。已办结
3D2HA202104130035林州市河顺镇天堂山(土名奶奶山)山脚下,无名无证企业非法开发矿山。林州市生态   经调查,信访人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一)信访人反映林州市河顺镇天堂山(土名奶奶山)山脚下“有矿山”属实。
  经调查,林州市河顺镇天堂山山脚下有两处“矿山”,其中一处为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修复项目,另一处为绿色矿山建设项目。
  (二)信访人反映林州市河顺镇天堂山(土名奶奶山)山脚下“无名无证企业非法开发矿山”不属实。
   1、南太行山水林田湖草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为国家批准的河南省南太行地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修复项目中“2020年安长安林高速沿线标段”。2021年1月10,由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编制了设计方案,并通过专家评审。目前该项目正在按设计方案进行施工。
   根据变更设计方案初稿预估,项目所产生的弃石除工程自用外剩余石方量约186754吨。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河顺镇人民政府委托中介机构进行了评估、拍卖,目前弃石拍卖暂收款300万元已缴至河顺镇财税所账户,待工程开挖结束后,以实际计量为准进行结算。
   2、林州市昊辉白云石熟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生态修复项目基本情况
   林州市昊辉白云石熟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采矿许可证号为C4105002010037120059513,有效期至2022年4月10日,矿区面积为0.02063平方公里,生产规模为20万吨/年,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20年11月聘请河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第四地质矿产调查院编制《林州市昊辉白云石熟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保护设计书》,并通过专家评审,现企业正严格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保护设计的范围进行生态修复,生态修复过程中动用界外石方挖填平衡。生态修复拟于2021年9月完成,待结束后按程序申请绿色矿山评估。
   综上,信访人反映的林州市河顺镇天堂山(土名奶奶山)山脚下“无名无证企业非法开发矿山”不属实。
部分属实要求河顺镇天堂山两处项目分别严格落实《林州市昊辉白云石熟料有限公司(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与生态修复设计书》和《林州市东街—河顺镇铁矿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变更设计书》中的生态环境防治措施,采取湿法作业,防止扬尘和噪声污染。目前,该两处项目已严格落实了各项生态环境防治措施,在施工现场采取湿法作业,对施工场地和运输道路进行不间断洒水,确保不产生扬尘;对现场土石方采取集中堆放并使用密闭网覆盖到位;运输车辆采用全覆盖密封措施,确保运输途中不飞扬、撒漏。施工分时段作业,防止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生活造成影响。已办结
4X2HA2021041500592020年冬至今有数名不法分子在我村安置小区北30米处(原名桑树坡)采石外运,有大型挖掘机、装载机、特大型卡车各三十余部,二十四小时不停作业,严重的出卖了国家资源,严重破坏山坡植被,严重污染环境,严重侵犯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村民强烈要求:立即停止采石,恢复原貌,还我绿水青山,追究当地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不作为的主体责任。林州市生态经调查,信访人反应问题部分属实。
(一)信访人反映“2020年冬至今有数名不法分子在我村安置小区北30米处(原名桑树坡)采石外运”“严重的出卖了国家资源”“严重破坏山坡植被”不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林州市横水镇石家或村(桑树坡)正在施工的地块已经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林州市2011年度第三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1168号)、《关于林州市2015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5〕1063号)和《关于林州市2016年度第一批乡镇建设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7〕293号)文件批准为乡镇建设用地,我市拟对该地块进行出让。为达到“净地出让”要求,2020年4月10日,林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委托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一地质大队对该地块中的原石进行了调查,评估单位依据地质调查所得原石量进行了价值评估,2020年7月10日通过安阳太行拍卖有限公司进行了公开拍卖,拍得价款已全额收缴至林州市财政。
(二)信访人反映“有大型挖掘机、装载机、特大型卡车各三十余部,二十四小时不停作业”、“严重污染环境,严重侵犯本村村民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村民的正常生产、生活和身心健康”属实。
今年3月份动工以来,城市管理部门及横水镇政府等相关部门和单位对该工地进行了多次执法检查,督促施工单位切实落实扬尘和噪声防治措施,但在施工中产生的扬尘和噪声仍对周边群众存在一定的影响。经调查,施工单位在施工中,锤破作业每天中午停止1-2个小时,晚上8点停工,但晚上11点以后有时存在车辆运输现象;施工单位对施工钩机安装有喷淋装置,现场配有雾炮和洒水车进行湿法作业,但仍有扬尘产生。
部分属实1、监督企业严格按照开采方案及生态修复方案施工。制定了科学合理的施工作业方案,加强环保管控。对施工区域外围全部设置了围挡,施工区域内物料已覆盖到位;安装了洗车设备,做到了出场车辆全部清洗;钩机已全部安装喷淋,施工现场采用雾炮、洒水车不间断喷淋,做到了湿法作业;道路两侧已整理并播撒草籽。
2、采取分时段施工作业,每日12—14点禁止一切作业及运输活动,21点前停止锤破作业,22点至凌晨6点停止一切作业及运输活动,保障周边居民正常作息。            3 、林州市城市管理局依法对其处以10万元罚款,现已处罚到位。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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