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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202-2021-00031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1年04月25日
发文字号 安政办〔2021〕23号 发布时间 2021年06月01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安阳市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1〕23号

时间:2021-06-01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1年4月25日

  安阳市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

  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共河南省委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百城建设提质工程的意见》(豫发〔2016〕39号)、《中共河南省委办公厅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办〔2020〕33号)精神,全面提升城市功能与品质,不断提高城市综合承载能力,持续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努力建设美丽安阳,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城镇化、县域治理“三起来”等重要指示精神,牢牢把握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建设韧性城市、生态城市、智慧城市、文明城市和城市更新为契机,以打造“安全、整洁、有序、智能”新型城市为目标,深入推进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实现城市市容整洁有序,生活交通便利安全,公共空间明显增加,环境质量大幅改善,特色魅力充分彰显,城市生活品质、环境品质、人文品质显著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凸显“美丽安阳”的城市特色和发展追求,为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强力支撑。

  二、主要目标和总体要求

  (一)主要目标。到2023年,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成效明显,区域中心城市经济实力显著增强,县级城市普遍优化提升,乡镇小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城市文明程度得到进一步提高,社会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生活更加美好,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显著提升。城市人均道路面积达到22平方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公园绿地服务半径覆盖率达到80%以上,中心城市力争完成国家节水型城市创建,汤阴县、内黄县建成国家级园林县城,实现国家级园林县城全覆盖;中心城市建成区供热普及率达到100%,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建成区供水普及率、污水处理率、燃气普及率分别达到98%以上、90%以上;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达到95%以上,完成全市2000年以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30%以上县级城市达到省级安全发展示范城市标准。

  县城建成区以外乡镇政府驻地小城镇承载力显著提升,镇区生活垃圾收集率达到100%、处理率达到90%以上,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0%以上,燃气普及率达到40%以上,雨污分流覆盖率达到70%以上,污水处理率达到50%以上,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0%以上,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5平方米以上,主次干道绿化普及率达到80%以上,全市30%乡镇建成省级园林城镇。

  (二)总体要求。

  1.注重补齐短板。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稳步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围绕建设15分钟生活圈、健身圈、阅读圈,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加快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全力建设绿色社区和完整社区。

  2.注重生态建设。继续加大国土绿化和城区园林绿化力度,加快城乡绿地融合联网,深入推进水生态建设,积极创建节水型城市,大力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实施绿色建筑创建行动,积极谋划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

  3.注重精细管理。围绕建设精致城市目标,下足绣花功夫,不断改善城市环境卫生,推进街道“U型”空间治理,有效提升市容市貌和社区秩序,加大城市交通秩序整治力度,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深入推进城市执法体制改革,全面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能力。

  4.注重打造特色。强化城市和建筑风貌管控,控制开发强度、建筑高度、建筑色彩和建筑风格,塑造特色鲜明、功能多样、尺度宜人的公共空间。切实保护和合理利用好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文化街区、工业遗产和历史建筑等文化遗产,统筹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和保护,彰显城市历史文化底蕴和自然景观特色。

  5.注重安全韧性。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工作,建立城市体检指标和信息收集体系,全面摸清城市家底。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推进市、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标准化建设,提升疫情发现和现场处置能力。完善城市安全体系,扎实推进城市安全专项整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

  6.注重提升内涵。坚持思想引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升全民文明素养,全力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培养居民家园意识,营造志愿服务发展良好环境。

  三、重点工作任务

  (一)实施科学规划引领行动。

  1.持续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建立与完善。深入开展市县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加快推进综合交通、城市基础设施、教育、医疗、体育、文化旅游、园林绿化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完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围绕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质、增强城市活力、塑造城市特色,找准“区域中心城市”定位,树立城市更新顶层设计标杆,按照完整社区建设要求,以城市主干道为格研究制订片区城市更新规划导则。2021年全面完成市县两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和完整社区规划建设导则,并启动各类专项规划修编,2023年基本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百城办。

  配合单位:各专项规划编制主管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2.积极开展城市体检工作。通过健全规划实时监测、定期评估、动态维护机制,建立城市体检评估机制和评价指标体系,对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状况进行系统性、精细化、智能化的评估,查找“城市病”和城市建设的短板,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治措施,提升城市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的现代化,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建设没有“城市病的城市”。2021年,启动安阳市城市体检综合指标体系建设,适时开展安阳城市体检工作,力争2023年年底前中心城市完成一次年度体检。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

  3.科学谋划百城建设提质项目计划。创新城市建设运营模式,建立健全与城市建设运营周期相匹配、稳健可持续的城市财务平衡提质机制。以科学规划为引领,以项目带动为载体,坚持“量入为出、适度超前”的原则,按照“轻、重、缓、急”不同程度科学谋划百城建设提质三年任务。按照建设一批、谋划一批、储备一批的原则,在做好本年度工作推进的同时,编制全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三年项目库,保证项目建设的连续性。

  牵头单位:市百城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配合单位:市直各有关部门及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二)实施城市动脉畅通行动。

  1.优化对外综合交通网络体系。建成安阳民用机场,推进机场东路等配套路网建设,实现机场与周边地市快速连接。加快推动林州—安阳—濮阳—菏泽城际铁路项目研究,加快推进瓦日货运铁路安阳西联络线、滑县铁路专用线等重点项目建设,打造全省运输结构调整示范区。提升互联互通公路网络,加快建设沿太行高速、安阳至罗山高速、濮阳至卫辉高速等项目,积极推进内黄至林州高速、G107改线等项目建设,实现中心城市与县域之间便捷畅通。全域开展“四好农村路”建设,深入推进农村公路“通村入组”工程,继续实施路域环境治理三年行动,持续改善路容路貌和路域环境,提高农村交通通达深度。打造高品质运输服务,建成安阳高铁综合客运枢纽,提升综合枢纽零距离换乘、无缝化衔接水平。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安阳投资集团、市机场办,各县(市、区)政府。

  2.完善城区市政道路交通网络体系。完善城市路网布局,优化城市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级配,提升道路通行能力,积极打造“畅通城市”。围绕“提升主路网、打造新形象”实施光明路、平原路、文峰大道、人民大道、文明大道等一批城市出入主干道提升和老G107、安林公路等一批老公路市政化改造工程,到2023年,实现安阳主城区至汤阴、水冶、柏庄、白璧主出入干道通达效率和对外形象明显提升,各县级城市东南西北四个方向城市主出入道路均至少打造一条景观大道;围绕“打通断头路、畅通内循环”深入实施一批市政道路建设,2021年完成永明路、朝阳路、明福街、岳飞街“两纵两横”等48个市政项目。围绕“渠化交通节点、梳通微循环”继续实施海河大道等平交路口分流岛改造,到2023年安阳主城区主干道路口右转渠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有效衔接。围绕促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和干线公路布局有机衔接,科学编制近期实施方案,提出阶段性目标,明确建设重点和建设时序。在高速公路临近城市主城区路段和绕城公路上适当增加出入口数量,力争实现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主干路均能有效连接。积极推动京港澳高速与G341(文峰区)、京港澳高速与汤阴县南环路(汤阴县)、南林高速与G341(安阳县)、南林高速与S224(内黄县)、南林高速与市X002(龙安区)5个互联互通工程建设。

  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三)实施市政基础设施维护提升行动。

  1.大力推进城市道路交通设施补短板。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卫生城市目标任务,加强城市道路桥梁检测管养维护,规范设置道路附属设施,按照国家标准定期对桥梁进行强制性监测。2021年完成东风桥升级改造,2023年城区所有病害桥梁全部完成加固修护。加快推进人行道净化和自行车道建设,努力消除步行和自行车道不顺畅、不连续等常见病,探索“建筑垃圾消纳—加工再生建筑产品—市政设施更新维护维修包干”等多元化投资模式,强力推进老旧人行道提质升级改造,2023年前实现病害人行道全部更新。对道路与红线连接处进行硬化绿化,防治出现空白断档区域。按照《城市停车规划规范》(GBT51149-2016)、《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导则》和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等相关要求,加快城市便民停车场和公共充电桩建设。2021年年底中心城区完成7个便民停车场和600个充电车位建设,城区所有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停车场实现充电桩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机关事务中心、安阳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城市供水供气供暖保障。积极利用好南水北调水,加快地下水源置换,关闭城市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井。加快老旧管网和二次供水设施更新改造,提高公共供水质量,完成使用年限超过50年和材质落后的供水管网改造,降低管网漏损率,到2023年,中心城市和县级城市建成区管网漏损率分别控制在9.7%和11%以内。配合南水北调工程,2021年完成安阳市第四、第六、第八水厂工程建设。加快推进安阳市高压外环天然气管道工程、西部天然气管道工程等燃气工程及配套设施规划建设,在燃气管网“县县通”的基础上,有序推进燃气管网向乡镇和农村地区拓展延伸,2023年基本实现“村村通”目标。加快实施“鹤热入安”热力工程,建设完成安阳市热源调峰工程,加快城镇特别是县级城市集中供热管网和热力站建设,提高供热服务水平。2021年完成中心城区11条新建市政道路配套工程和文体中心配套工程,到2023年,中心城市建成区供热普及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水利局、安阳水务集团公司、安阳华润燃气有限公司、安阳益和热力集团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3.积极推动污水排水设施补短板。继续实施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加快雨污管网混接错接改造,推进重点乡镇污水处理厂(站)及城镇污水管网建设,推进城镇污水管网全覆盖,补齐城市污水收集和处理设施短板。加快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围绕污水处理厂开展“一厂一策”片区系统化整治,提升污水收集处理效能。2021年开工建设市政污水处理中心工程,完成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和安阳市静脉产业园餐厨垃圾、市政污泥及粪便协同联合厌氧消化处理项目建设,重点实施安阳市城区雨污分流项目、安阳市老城区雨污分流改造项目,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基本消除生活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到2023年,各县(市)建成区污水收集处理设施空白区消除比例大于70%;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分别大于78%、65%;市中心城市建成区、各县(市)建成区污泥无害化处理率分别达到100%、88%。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4.开展窨井设施提升整治。牢固树立“小井盖、大民生”理念,做好窨井盖安全网安装,推进城市公共区域窨井设施整治提升,全市2021年完成40%病害窨井盖整治,2022年病害窨井盖整治率和安全网安装率均达到100%,运用信息化、智能化等技术推动窨井盖安全管理模式创新,推广应用新技术、新产品,提高窨井盖管理效能,2023年完成核心区域智能化管理试点工作。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各县(市、区)政府,相关井盖行业管理部门及权属单位。

  5.推进城市积水点综合治理和排水防涝能力建设。编制完成城市排水防涝系统化实施方案,加快完善老城区排水防涝设施,高标准建设新区排水防涝设施。根据当地调蓄空间、竖向布局、排水防涝设施等情况,深入推进隐患排查,全面评估建成区排水防涝能力,建立内涝积水点相关台账,对排水管渠、雨水口及重点部位排水泵站进行提标改造,消除严重易涝点和积水点。2021年完成中心城区人民公园、同乐花园等10个积水点整治,2023年城市积水点全部整治到位,综合治理和排水防涝能力明显提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

  6.继续开展城市“亮化”工程。推进人民大道、安钢大道和市区主干道“十纵十横”分流岛亮化、老城区护城河亮化、文峰中路商业街区及老城区亮化、洹河(中州路—光明路段)两岸夜景亮化等项目实施,打造独特的亮化风景带和闪光点。推进城市照明节能改造,加强路灯管护,消除城市道路照明盲点暗区,确保功能性照明设施完好率不低于96%。实施亮化照明升级,推动多功能路灯杆应用,更换采用节能型LED光源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7.加强快递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解决快递末端网点形象差、服务投(申)诉率高、服务管理能力薄弱等突出问题,进一步提升快递行业形象和服务水平,扭转快递露天分拣和“摆地摊”式取件乱象,清理整顿无证无照经营快递的违法违规行为。2021年年底,全市快递企业标准化末端网点数量达到30%,2022年年底达到60%,2023年年底全市快递企业末端网点全部达标。全面推进我市智能信包(快件)箱建设,将智能信包(快件)箱建设纳入老旧小区公共基础设施改造、建成小区信报箱改建升级、在建小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内容。2021年年底,全市新增智能信包(快件)箱100组,2022年年底,符合设置条件的住宅小区、商务楼宇、机关单位和工厂学校等场所智能快件箱布设比例达到90%,力争到2023年年底实现智能快件箱布设全覆盖。

  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房产事务中心。

  (四)实施人居环境改善行动。

  1.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城市有机更新。以改善民生为核心,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高居住品质为目标,注重功能完善和历史文脉传承,坚持“绣花”式改造理念,突出城市整体特色和区域局部特色,一区一策、一片一策、统筹规划、有序推进,实现城镇老旧小区和城市基础设施的形态更新、业态更新、功能更新、管理更新。鼓励城镇老旧小区连片组团改造,实现老旧小区周边整街区基础设施更新。以盘活现有闲置公有产权办公用房、楼院、土地为引领,统筹推进老市场、老厂院、老街道综合改造整治和低效利用土地再开发,城市有机更新整理出来的土地优先用于社区文化、养老、教育或农贸市场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2021年完成2020年年度续建项目和2021年年度319个老旧小区改造,中心城市各区完成一个老旧小区组团连片改造试点, 2023年基本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任务。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民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房产事务中心、市机关事务中心、市通管办,各县(市、区)政府。

  2.加快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综合整治改造。坚持政府主导,充分发挥国有融资平台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启动城中村整治三年计划。2021年启动5个城中村综合整治试点,逐年加大整治力度,确保三年内完成城中村整治任务,使城中村面貌得到明显改善。推动城市核心区棚户区改造,实施洹河两岸“4+1”棚户区改造工程,积极推进全市33个在建51355套安置房建设,2021—2023年基本建成安置房22310套。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加强保护塑造城市特色风貌。重点开展好城市历史文化街区、城市中心区、城市出入口的城市设计及详细规划编制,塑造和彰显城市特色风貌。按照“一年有突破、三年见成效、五年大变样”的古城整治复兴目标,高标准完成县前街、西华门、鼓楼东街、鼓楼广场、中山街小闭环和鼓楼广场—西大街—褡裢坑,鼓楼广场—南门广场的大闭环旅游线路;加快完成南护城河改造。2021年,完成西大街、竹竿巷等8条街巷整治和管线入地,以南护城河改造为主,实施河流截污、河道治理、景观整治工程。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文物局、市文旅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4.深入推进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以县城建成区以外乡镇政府驻地为重点,全面实施以加强规划设计,整治环境卫生、城镇秩序和乡容镇貌,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推进城乡融合为主要内容的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行动。2021年完成80%,2022年实现全覆盖,2023年实现全面提升,全市所有乡镇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管理水平显著提高、乡容镇貌大为改观、乡风民俗更加文明、社会公认度不断提升,基本消除“脏乱差”现象,基本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5.提升物业管理水平。引导、鼓励物业企业扩大管理领域和服务范围,推动物业管理向村镇社区、老旧小区扩展和延伸,加快城乡社区物业管理治理体系建设,将城区街道物业管理全覆盖纳入城市管理考核体系,进一步整合行政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资源,探索物业管理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努力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探索“党建引领”“物标街招”“业费社管”等物业管理新路径,落实市委组织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联合印发的《关于推行“红色物业”实施党建引领提升城市社区治理水平的意见》(安组〔2020〕29号)精神,强化乡镇、街道属地主体责任,推进“社区党组织+业委会+物业公司+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四方联动机制建设工作,化解物业服务纠纷,提升物业服务水平,对无物业管理的小区,做好兜底管理工作。2021年实现已改造的785个老旧小区物业全覆盖,2023年物业管理覆盖率达到100%,建立健全住宅小区和物业服务企业党组织,大调解工作格局全面形成,群众生活幸福感、安全感普遍提升。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事务中心)。

  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6.积极推进“三圈”建设。围绕建设15分钟生活圈、健身圈、阅读圈,完成农贸市场、养老、健身步道、城市书屋等惠民专题规划编制。结合城市公园绿地提升、老旧小区改造、背街小巷整治、城中村改造,完善城市各类文化娱乐及健身设施,探索配套社区小区智能生鲜果蔬售卖设施,建成区具备条件的小区全部配套设置。统筹布局“城市、组团、社区”三级公共服务设施,补齐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养老等社区服务短板。探索节假日逐步开放校园体育场,满足广大群众文体需求。发展普惠型养老服务和互助性养老,提高社区日间照料中心覆盖率,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市民政局、市商务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7.抓好社区创建。根据河南省规范化社区建设标准,坚持以基层党建为引领,城市社区为单元,民主协商为基础,以法律为保障,技术为支撑,突出区域特色,立足本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资源环境禀赋和比较优势,科学规划、分类指导,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平安智慧社区、民主法治社区、文明社区、适老社区、绿色社区建设。充分发挥居民主体作用,注重保障和改善民生,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关心、支持、参与、监督创建行动,共建共享文明成果。2021年,中心城区每个街道完成1个绿色社区创建任务,全市35%的社区达到创建要求,2023年全市60%以上社区达到创建要求。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商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五)实施生态环境修复行动。

  1.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按照“森林古都,山水安阳”的规划定位,围绕“一核、一网、三区、百园、千村”总体绿化布局,继续推进森林进城增绿、森林围城建屏、生态廊道网络建设、造林绿化行动、森林质量精准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森林富民产业、森林文化体系建设、森林支撑体系建设等九大重点任务,建设“西部山区太行绿染、中部城市绿化美化、东部平原林果飘香”的森林安阳。加快林州市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和滑县、汤阴县等省级森林城市创建。大力开展大规模国土绿化行动,依托国家森林城市复检,开展“千村万线”增绿行动,扎实做好村边、路边、水边、塘(沟)边、田边等“五边”绿化。继续实施太行山绿化,开展太行山区人工造林、封山育林和飞播造林,建设西部山区生态屏障,加快东部平原增绿行动。到2023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26%。

  牵头单位: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利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园林绿化中心,各县(市、区)政府。

  2.实施城乡绿地融合改造。推进城市绿地“联网”工程,加快城乡绿地融合,完善城市绿地布局,推进湿地、林地、绿地互联互通,构建生态宜居城乡绿化体系。升级改造老旧城市公园。充分利用城市有效空间实施立体绿化。引进新优植物品种,增加常绿树、长寿树、彩叶树比例,实施城市园林景观“彩化”工程。编织城市蓝绿网格,重点推进洹河城区示范段综合提升工程建设,打造沿母亲河绿色休闲景观带。2021年,完成110个绿化工程项目建设,完成国家园林城市普查迎检工作。到2023年,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8%,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12平方米,公园绿地服务半径率达到80%以上,基本实现300米见绿、500米见园目标。2023年力争完成国家节水城市创建工作。积极推进园林城镇、园林单位、园林小区等达标创建工作,实现国家园林县城建设全覆盖,30%乡镇建成省级园林乡镇。

  牵头单位:市园林绿化中心。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推进山水林田湖草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推进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制定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重点实施洹河、汤河、粉红江等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项目。推行林长制,落实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目标责任制,加大对森林、草原、湿地生态系统的保护。加快湿地公园生态修复,保护湿地资源,维护湿地生态平衡,提升续建林州淇淅河、汤阴汤河、殷都漳河峡谷三个国家湿地公园,加快推进内黄硝河、滑县西湖等湿地公园建设。到2023年,湿地面积保持在13.14万亩。

  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林业局。

  配合单位:市水利局,各县(市、区)政府。

  4.深入推进水生态建设。实施重点河流全域清洁行动,全面落实“河长制”,加快推进流域生态修复、入河排污口和南水北调干渠两侧风险源排查整治、安阳河水质提升专项整治、水质自动监测网络建设等工作,安阳河水质稳定达到Ⅳ类水体标准,持续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全面消除城镇黑臭水体。统筹推进新老城区海绵城市建设与改造,中心城市、县级城市建城区达到海绵城市目标要求的面积分别不低于22%、12%。积极推动污水资源再利用,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2%。有条件的县(市、区)要积极利用污水处理厂尾水建设人工湿地,进一步提升生态水平。

  牵头单位: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配合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5.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统筹做好市域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规划建设,努力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体系。推动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和餐厨垃圾处理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厨余垃圾无害化、资源化处置,到2023年,实现城市餐厨垃圾单独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2021年达到50%、2022年达到80%、2023年达到95%。各县(市、区)至少建成厨余垃圾处理站1座。重点抓好静脉产业园区建设。规划建设一批分类式垃圾转运站(分拣中心),建立垃圾收运体系。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安阳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各县(市、区)政府。

  6.推广绿色建筑。将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纳入工程建设管理程序,推动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设计,提升新型建筑工业化水平,加快推行绿色建材认证和推广应用,政府投资工程率先采用绿色建材,扩大绿色建材应用比例。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2021年年底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民用建筑(农民自建住宅除外)中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70%,2023年绿色建筑面积占比达到90%。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六)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

  1.加强市容市貌整治。全面落实“门前五包”责任制,结合城市“U型”空间整治,开展精细化管理百条街区打造行动,着力解决影响市容环境的垃圾乱倒、摊贩乱摆、广告乱贴、杂物乱堆等乱象。中心城市每年打造不少于30条,各县级城市每年打造不少于10条精品示范街区,到2023年基本实现精品街区全覆盖。建立便民摊群点规范设置和退出机制,解决门店“里空外卖”问题,推进摊点“退路进厅”。积极推进农贸市场建设,推进社区农贸单元恢复,打造15分钟生活购物圈,2021年市区建成农贸市场7个,三年内建成标准化农贸市场20个,2003年以来新建小区公共配套农贸单元整治恢复50%。深入开展沿街门店星级评选,引领规范管理,评选五星级门店达到500个。以城中村、城乡结合部为重点,规范广告牌匾设置,完成市、县全域治理,提升广告牌匾特色水平。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安阳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2.推动环境卫生质量提升。加强城区扬尘治理,城区平均降尘量不高于9吨/月·平方公里。严格城市道路“双5、双10”保洁标准考核,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加快推进环卫保洁市场化,实现主次干道保洁一体化。加快推进环卫作业车辆新能源更新步伐,2021年更新50辆,2023年全部更新到位。深化城市清洁和全域无垃圾治理,实现城乡垃圾治理全覆盖。开展餐厨垃圾乱倒整治行动,健全餐厨垃圾收运体系,实现餐厨垃圾乱倒监管长效化、污损街面清理经常化、雨污管网清掏常态化、餐厨垃圾末端处理无害化,餐厨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6%以上。推动建筑垃圾收集转运站点建设,各县(市、区)至少建设1座转运站点,破解零星建筑垃圾乱倾乱倒难题。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安阳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3.开展违章建筑拆除行动。探索实行构建违法建筑卫片执法新模式,建设智能执法监管系统,推动违法建设消存量、遏增量。重点围绕老旧小区改造、全市重大项目建设、城乡结合部提升等任务,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整治行动。实现铁路沿线违法建筑应拆尽拆,消除安全隐患。扎实推进“住改营”封堵,2023年全市基本消除住改营。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安阳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4.深化交通秩序治理。以“治乱疏堵”为重点,努力破解交通拥堵、出行难、停车难等“城市病”。建立多部门联动机制,保持城市交通秩序严管态势,解决乱停乱行顽疾。继续开展城市主干道信号灯“绿波带”畅通工程建设,探索城区主干道“借道左转”通行模式,解决城区路口通行不畅问题。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规范通行秩序。各县(市、区)要积极开展严管示范路和严管示范街创建活动。认真落实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提升停车服务能力,建设智慧停车大数据管理平台。鼓励单位利用自有用地建设停车场,引导机关企事业单位停车场夜间开放,着力解决群众停车难问题。适度增加设置限时、分时、错时和夜间临时停车泊位,分区域逐步推行停车收费。大力开展文明交通宣传,提升市民文明交通素质。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2023年年底城市公交500米站点覆盖率达到100%。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安阳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5.深化架空管线整治。完成老旧小区改造涉及的架空管线整治入地。市区打造30条管线整治示范道路。完成93个小城镇镇区架空管线整治。基本消除建成区“蜘蛛网”现象,净化城市空间。2021年对全市主城区1200个各类箱体建立定期换肤美化机制,逐步推行绿化隐身治理,力争2023年实现绿化隐身,推动箱体净化、美化提升。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安阳投资集团,各县(市、区)政府。

  6.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积极搭建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加强平台规范运行和整合互联,2021年年底前实现省、市平台互联互通,启动智慧城市管理综合服务平台建设,推动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升级,积极谋划实施智慧交通、智慧停车、智慧市政、智慧环卫等示范项目,实现城市管理事项“一网统管”。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2023年全面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牵头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政府。

  7.提升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规范化水平。深化城市执法体制改革,赋予乡镇(街道)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权限,健全完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一体化的执法体系。持续加强“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和“学法规、走队列、正秩序”作风建设,打造一流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深入开展城市管理志愿者服务行动,全面落实“721”工作法,2021年打造不少于2个依法行政示范点,2023年争创全国依法行政示范点。深入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装备更新,提升执法队伍信息化水平,2023年执法装备按照标准配备更新到位。积极推进“城管+公安”保障机制,构建司法衔接、执法协作联动机制,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执法能力。

  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财政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中级法院、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利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七)城市建设安全攻坚行动。

  1.完善城市安全体系。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完成城市综合防灾、地质灾害防治、防洪、排水防涝、城市消防等各类防灾减灾专项规划的修编或编制工作,统筹安全基础设施建设和提升改造。合理布局应对突发公共安全、公共卫生事件的缓冲空间,建设紧急疏散通道、防灾避灾空间和应急救灾物资储备中心。开展以地下设施为主、包括相关地面设施的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普查,建立隐患风险点整改台账,逐步实现城市地下市政设施在线监测、动态监管。建立健全消防设计审查验收专门机构,完善管理机制,确保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职责的正常发挥,强化消防设计审查验收源头管控作用,提升建设工程防御火灾的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人防办、市水利局、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政府。

  2.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强化对各类房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公用生产经营单位和场所隐患排查,强化城镇燃气、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管理,建立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针对重点难点问题,开展集中攻坚行动。加快建立健全城乡建设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预防控制体系,督促企业建立隐患自查自改评价制度,防范事故发生。开展全市窨井设施隐患集中排查和更新改造活动,加强窨井盖日常巡检及养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脚底下的安全”。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政府。

  3.提高城市应急处突能力。完善城市建设领域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现政府预案与部门预案、企业预案、社区预案有效衔接。强化应急救援基地和队伍建设,完善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应急物资储备调用机制。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强力推进建筑工地质量安全监管信息化平台建设,进一步完善平台功能,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提高监管效能,坚决遏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配合单位:市应急局,各县(市、区)政府。

  (八)持续推进文明素养提升行动。

  1.党建引领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围绕建党100周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宣讲活动、党史教育、新中国发展史、红色教育等专项活动,凝聚广大干部群众思想,厚植爱国主义情怀,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构筑共同精神家园。

  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2.凝心聚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以文明社区、平安智慧社区、绿色社区创建为目标,突出城市文化内涵,面向城乡基层扎实建好用好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站所、社区文化综合服务站、城市书吧等民生文化设施和项目,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深入开展文化、法律、卫生、科技进社区活动,营造社区文明健康的生活环境,全面提升广大市民文明素养。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市、区)政府。

  3.推动百城建设提质与文明城市创建有机融合。结合老旧小区改造等老城区有机更新,深入开展“幸福家园和美丽环境共同缔造”活动,引导社区居民参与家园建设,市县两级要结合开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和文明城市创建要求,实施一批城市建设高质量发展的试点、示范项目,择优遴选一批社区治理示范点,总结推广一批社区治理先进经验做法,努力加强基层社会治理。

  牵头单位:市百城办、市委政法委、市文明办。

  配合单位:市百城提质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进措施

  (一)完善推进机制。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推进机制,制定年度工作方案,切实做到领导到位、组织到位、措施到位。市城市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要完善工作机制,制订年度工作计划,加强工作协调和督促指导,组织现场观摩,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实施。建立城市建设提质工程考核成果与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共享制度,推动城市建设提质工程与文明城市创建深度融合。

  (二)坚持示范带动。积极推进文明城市、园林城市、森林城市、节水型城市、卫生城市、快递示范城市等城市创建活动。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实际选择一定区域,探索打造智慧、低碳、宜居、宜业的城市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宣传部门、新闻媒体要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推介百城提质三年行动计划的现实意义、重点任务,切实增强社会公众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同时要加强媒体监督,定期在新闻媒体上公布城市建设重点项目的推进情况,为政府、社会共同关注和支持城市更新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三)强化要素保障。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弥补项目建设资金缺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及专项规划中,优先考虑百城提质三年行动计划项目用地需求。各县(市、区)年度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要对城市建设提质工程项目倾斜。加大城镇、产业聚集区等存量低效土地的盘活力度,提高土地集约利用率。在进行项目审批过程中,对百城提质三年行动计划项目要做到容缺办理、并联审批,加快审批效率,提高服务质量。

  (四)强化考核评价。完善城市建设提质工程评价办法和标准体系,增强实绩实效核查,进行年度分类和综合考核评价。要建立定期检查、督查、通报、点评工作制度,掌握重点任务推进情况,增强实绩实效核查的准确性,半年一通报、一年一总结,将考核结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体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县(市、区)、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

  主办:市百城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