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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6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5-10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9批6件)

(第29批2021年5月9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50016*

安阳市龙安区,投诉人对于公示结果不满意。1.东风乡盖村铺村,江涛冶金厂,公示结果没有对该公司减水剂的生产、合成无手续做出公示。2.龙安区马头涧乡禾邦建材,不在化工园区内,生产化工产品,但是结果称该公司为贸易公司,认为公示结果不属实。

龙安区

其他污染

(一)关于“江涛冶金厂,公示结果没有对该公司碱水剂的生产、合成无手续做出公示”。反映问题属实。1、2021年5月6日上午,收到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第29批D2HA202105050016*号交办件后,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工作人员对现场进行了调查。该公司全称为:安阳市江涛冶金耐材有限公司,位于安阳市龙安区东风乡西盖村西头。2、根据第15批受理编号:D2HA202104210061*的举报件,举报内容为:龙安区东风乡盖村铺村村口江涛冶金(化工厂),距离南水北调河流很近,没有环评手续,气味难闻。举报内容中没有提到碱水剂的生产、合成无手续的问题,所以第15批的公示中无碱水剂的生产、合成手续等情况。3、经对安阳市江涛冶金耐材有限公司碱水剂项目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碱水剂项目按照2021年《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有关规定,为豁免类项目,不用办理环评手续。4、该公司2021年4月3日变更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表(增加了碱水剂项目),排污许可登记编号:9141050677365396XJ001U。(二)关于龙安区马头涧乡禾邦建材,不在化工园区内,生产化工产品,但是结果称该公司为贸易公司,认为公示结果不属实。经安阳市生态环境局龙安分局工作人员现场核查,反映问题不属实。1、该公司全称为安阳市禾邦建材有限公司,位于河南省安阳市龙安区马投涧上毛涧村西500米向南500米路西,公司法人代表为:郜桦,成立日期:2020年4月2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06MA9F20MR91。2、该公司经营范围:混凝土高效减水剂、生产和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五金电料销售。经现场核实该公司,只有办公区和生活区,无生产设备。

属实

已办结

2

X2HA202105050056

安阳市殷都区许家沟乡下庄村房金和非法采挖,破坏山体,毁坏树木上万棵。

殷都区

生态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举报地块位置位于殷都区许家沟乡下庄村村北北大池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庄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许家沟铁矿矿区范围内,为殷都区许家沟乡2018年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安阳县许家沟乡下庄三鑫矿业有限公司许家沟铁矿基本情况:开采矿种为铁矿;许可证号C4100002009022120007531;有效期2015年11月2日至2025年5月2日;矿区面积0.4386平方公里;开采方式为井下开采。2018年3月30日,《安阳市殷都区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殷都区2018年第一批土地复垦项目立项的批复》(殷国土资〔2018〕36号),同意将该地块纳入2018年度补充耕地项目。2019年4月15日经公开招标,河南豪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中标。河南豪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2019年5月进场开始施工,现处于施工中。按规划设计图纸,施工过程需要起高垫低进行平整,但平整出的渣石全部用于了施工工程和回填,并没有进入流通市场。该地块为建设用地,不涉及林地、耕地。所以采动渣石属实,非法采挖,破坏山体,毁坏树木上万棵不属实。房金和是许家沟乡下庄村村民,年龄66岁,初中文化程度,身份证号:410522********1834,农民。2020年曾为该项目协调过施工用地补偿问题,现在龙安区善应镇一施工单位打工。施工人是中标单位河南豪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不是房金和。

部分属实

土地复耕正在整理中,已经完成工程量的80%。

已办结

3

D2HA202105050010

安阳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与五一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创业服务中心院内的钢化玻璃加工厂,气味难闻,噪音扰民。

文峰区

大气,噪音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该钢化玻璃加工厂名为安阳高新区方正玻璃加工厂,位于安阳市高新区海河大道与武夷大街交叉口东北角安阳市国家高新技术创业服务中心院内。该企业主要生产设备为一套电加热水平式钢化玻璃机组,根据环评手续和实际生产情况,其主要污染物为设备噪声,设备噪声主要为钢化玻璃加热后进行风栅冷却产生的风机噪声,无废气产生。根据企业提供的2019年和2020年的噪声检测报告显示,均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55,夜间45的标准。

部分属实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文峰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该单位噪声进行现场检测,检测报告显示,该企业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昼间55,夜间45的标准。同时要求该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进一步加强环境管理,降低噪声设备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已办结

4

X2HA202105050057

举报全省垂改工作,大部分人员混编混岗,安阳市垂改后无执法证,安阳县个别工勤人员在垂改中变成管理岗位。建议:参照其他地方编随事走,因事选人等做法。

市辖区

其他污染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作为市生态环境局的派出机构,承担着县(市、区)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并组织实施,现场生态环境执法和生态环境执法监测工作,参与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监督实施等大量繁重的工作任务,分局局机关人员少任务重的矛盾十分突出,为了保证机关的正常运转及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一定程度存在着从下属事业单位抽调工作人员的情况。2.按照2017年6月3日发布的《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河南省人民政府令第180号)要求,2020年12月,安阳市生态环境局依据《安阳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考试和行政执法证件换发工作的通知》(安法政办﹝2020﹞58号)要求,2020年12月,为全市生态环境系统488人办理了《河南省行政执法证》,不存在垂改后无执法证问题。3.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岗竞聘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豫人社事业〔2012〕5号)文件精神,2018年4月,安阳县环境保护局组织开展事业单位转岗竞聘工作,制定了《安转岗竞聘实施方案》,严格按照公布方案、自愿报名、资格审查等转岗竞聘程序,将全局18名工勤人员中符合工勤技能岗位人员转岗竞聘管理岗位条件的7名人员进行了转岗,并于2018年4月18日向安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了上报、备案、审批。

部分属实

结合全市生态环境机构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工作,整合优化各县(市、区)生态环境分局二级机构,统一组建执法、监测、监控机构,实行“局队合一”体制,按照划转的标准条件,将人员分别划转至执法、监测、监控三个机构,彻底解决人员混编混岗的问题。

阶段性办结

5

X2HA202105050040

西堤美寓B区南门西边的小公园的草坪被旁边的别墅小区铲除,破坏了公园的生态环境。

林州市

生态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反映问题与本轮第28批第D2HA202105040050号转办件重复,已办理。信访人反映问题应为位于林州市鲁班大道与实验路交叉口东北西堤美寓小区B区西侧的书香里小区。该小区26#、26-2#业主李浩、郭书云在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等有关手续的情况下,在小区原边墙南侧建设一道长约34米边墙,向南扩建4.9m,占用公共土地约166平方米。现场检查时,正在施工。

属实

5月5日,林州市城市管理局、黄华镇政府已当场责令当事人停止施工,并对其下达了《限期改正通知书》。5月6日,当事人已自行对违法建设的边墙拆除到位。

已办结

6

X2HA202105050003

河南省安阳市汤阴县伏道镇东水磨湾村干部与承包方串通,瓜分上级划拨用于解决黑臭水体而建设的道路两侧排水工程款项,导致全村生活污水无处排放,大量黑臭水体淤积于道路两侧,臭味刺鼻,蚊蝇成群。

汤阴县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东水磨湾村干部与承包方串通,瓜分上级划拨用于解决黑臭水体而建设的道路两侧排水工程款项问题不属实。2.生活污水无处排放,大量黑臭水体淤积于道路两侧问题部分属实。3.臭味刺鼻,蚊蝇成群问题不属实。

部分属实

1.立即安排伏道镇对东水磨湾村内道路两侧排水沟内生活污水进行清理。2.根据该村地形和现状,对伏道镇东水磨湾村村内道路和破损排水沟进行修缮,修缮后保持水流畅通,避免生活污水淤积道路现象。截止目前,东水磨湾村道路两侧排水沟生活污水已全部清理完毕。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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