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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6批7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5-0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6批7件)

(第25批2021年5月7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D2HA202105020046

安阳县韩陵镇后王宁村东头一组,村委强行占用宅基地复耕土地,诉求:对16号举报后的公布结果不满意,要求继续处理。

安阳县

其他污染

经再次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村委强制占用宅基地复耕土地,实际是村委依规对该地块进行了复耕。
该地块位于安阳县韩陵镇王宁后街村东头一组。2000年1月原安阳县土地管理局为韩陵镇王宁后街村村民梁启祥办理了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安阳县集建〔2000〕字第179235号)。梁启祥于2011年去世,该地块一直处于闲置状态。2019年,根据《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实施暂行办法的通知》(豫国土资发〔2018〕26号)文件精神,该地块符合农村建设用地复垦项目“土地相对集中连片,经复垦后形成的耕地有效土层厚度不低于30厘米,单块复耕面积不小于600平方米”的标准。经韩陵镇王宁后街村村委会申请,韩陵镇政府批复,乡镇作为实施主体,依规对该地块进行了复垦,安阳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市、县专家对复垦地块进行了验收。
鉴于信访人在村内已有一处宅基地,面积225平方米,已满足一户一宅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之规定和《河南省农村宅基地用地管理办法》第九条之规定,信访人不具备新方宅基地的条件,韩陵镇人民政府无法满足信访人在该地块继续建房和补偿的要求。
信访人不符合新方宅基地的条件,韩陵镇人民政府表示待符合条件后,将按程序解决其宅基地需求问题。

部分属实

已办结

2

D2HA202105020027

安阳市滑县焦虎镇青庄村,村支书(耿国民)占用耕地建村委会,不合法已被拆除,但是挖的大坑至今未填平,一直没人管。

滑县

其他污染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
1、安阳市滑县焦虎镇青庄村,村支书(耿国民)举报属实。耿国民,滑县焦虎镇青庄村村民,自2000年10月至今任滑县焦虎镇青庄村支部书记。
2、占用耕地建村委会,不合法已被拆除举报属实。该宗土地属非耕地,位于滑县焦虎镇青庄村西南部,为青庄村百余年前遗留的坑塘,面积约2亩。青庄村村委会在2020年6月将该坑塘进行平整治理,在平整过程中,将清理的土方回填至坑塘东侧约1亩,用于青庄村新建村委会村室。该村委会村室在滑县第四批农耕房图斑中,属违规建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拆除。
3、但是挖的大坑至今未填平,一直没人管举报部分属实。该大坑为青庄村百余年前遗留的坑塘。经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现场测量,地类性质为坑塘。青庄村村委会在2020年6月已将该坑塘进行平整治理,作为青庄村蓄水坑塘使用。

部分属实

信访人反映的违建建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拆除,违建建筑原址已进行复耕。

已办结

3

X2HA202105020041*

村北山北坛山体非法盗采石料、毁坏山体植被、碎石废渣填沟改变河水流向、破坏生态环境等问题,具体如下:

从去年开始一伙不明身份群众,在村北坛山上动用数台挖掘机,在未告知当地村委会、群众的情况下,采取夜间偷干、白天停工的方式,盗采石料千万余方,运输到附近石料厂进行石料加工;乡政府对辖区内非法开采矿山问题熟视无睹、监管不力;希望严肃查处幕后保护伞。

殷都区

生态,土壤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殷都区矿产资源中心和磊口乡政府联合调查:(一)非法盗采石料、毁坏山体植被、破坏生态环境部分属实。经核实,该位置位于磊口乡清峪村北山北坛,系安阳县磊口乡三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板东铁矿范围内。安阳县磊口乡三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板东铁矿基本情况:矿区面积2.1611平方公里;采矿许可证号C4100002011032110108671;开采矿种为铁矿/水泥用灰岩;有效期2020年12年31日至2042年6月30日;矿区绿色矿山创建2020年12月20日通过第三方评估。石料开采为安阳县磊口乡三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板东铁矿正常开采行为,该矿编制有《安阳县磊口乡三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板东铁矿土地复垦和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方案》,按照要求边开采边治理,且该矿已通过绿色矿山评估,所以非法盗采石料不属实,在矿山开采中对山体植被、生态环境造成了一定破坏属实。从去年开始一伙不明身份群众,在村北北坛山上动用数台挖掘机,在未告知当地村委会、群众的情况下,盗采石料千万余方,运输到附近石料厂进行石料加工不属实。该矿委托安阳龙虎岗建材有限公司(安阳市恒誉商贸有限公司)与清峪村村委会、群众签定有用地协议。开采的石料为安阳县磊口乡三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板东铁矿正常生产行为,夜间生产属实,矿山根据生产计划有时会采取夜间生产方式满足生产需要。(二)碎石废渣填沟改变河水流向部分属实碎石废渣填沟属实,改变河水流向不属实。填沟的碎石废渣不是安阳县磊口乡三和兴矿业有限公司板东铁矿所为,而是安阳市新型化工园区利源新焦炉项目建设占用中联熔剂骨料公司育新矿平整场地过程中产生的。经《关于协调解决利源新焦炉项目有关事项的会议纪要》(殷政阅[2020]44号)决定:废渣填埋地址位于清峪村北自然沟,生态修复工作由中联骨料公司完成。2020年11月,安阳中联骨料熔剂有限公司委托河南省有色金属地质矿产局第七地质大队编制了《安阳新型化工园区利源项目渣土石堆放区生态环境修复工程》,安阳中联骨料熔剂有限公司按照编制的方案开始进行废渣场地回填、平整及绿化等的生态修复工作。填埋的位置是一处自然山沟,不存在改变河水流向的现象。

部分属实

2020年3月,安阳中联骨料熔剂有限公司按照编制的生态修复方案开始进行废渣场地回填、平整及绿化等的生态修复工作。

已办结

4

D2HA202105020007

安阳市汤阴县韩庄乡三里屯村南边100米左右,一无名水泥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污染环境。

汤阴县

大气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无名水泥厂实际为汤阴县汤河水泥有限公司。2021年5月3日收到该举报后,汤阴县人民政府组织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和韩庄镇人民政府人员立即赶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经调查,该企业于2021年4月13日申请停产至今,不存在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现象。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厂区部分地面有破损,原料仓窗户封闭有破损,原料仓干雾抑尘部分出水不畅。

部分属实

1.对厂区部分破损地面已进行了修整;对原料仓窗户封闭破损进行了更换;对原料仓干雾抑尘部分出水不畅进行了疏通。
2.督促企业加强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确保污染物长期稳定达标排放。
3.要求企业进一步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减少对环境影响。

已办结

5

X2HA202105020042

安阳市殷都区商都路北段,安阳市二中西侧,有一段围墙占用人行通道三年多,影响通行,里面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遍地。

殷都区

土壤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殷都区行政执法局、铁西路街道办事处联合调查,2021年5月3日现场调查情况:该地块不属于道路,不影响行人出行。系龙安区东风乡未征收路段,全程大约1300米,宽4米,属村民土地,里面由村民种植树木。现场有1300米蓝色围挡,里面有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杂草。常年来,该区域经常有群众倾倒建筑垃圾,树叶、生活垃圾。2018年3月15日殷都区与龙安区协商,形成《殷都区辖区商都路龙安区东风乡刘家庄所属土地上垃圾清理及长效管理会议》,按照创卫工作要求设置围挡(防止群众倾倒垃圾及消防安全)。殷都区出资5万元交给龙安区,由龙安区3月25日前负责清理垃圾、拆违、清理废品站。殷都区负责日常监督管理,龙安区落实产权负责。龙安区未清理围挡内垃圾及废品站,属于遗留问题。

部分属实

龙安区东风乡人民政府负责限期清理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废品站。铁西路街道办事处按照创卫工作要求,防止群众倾倒垃圾及消防安全(紧挨安阳市二中学校),围挡暂时不予拆除,待商都路扩宽征收后予以拆除。因时间紧、任务重,铁西路街道办事处已按照创卫标准于5月7日整改到位。

已办结

6

D2HA202105020003

安阳市林州市横水镇杨家庄村,中科再生资源机制砂厂,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粉尘,噪声扰民。

林州市

大气,噪音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
(一)林州中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基本情况
林州中科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位于林州市横水镇杨家庄,距离最近村庄杨家庄村约350米,法定代表人夏学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81MA47Y27C4U,生产工艺为利用建筑废料、矿山废石等制砖和预制品,年综合处置利用能力200万吨。该公司“年综合处置利用200万吨建筑固废及采矿废石项目”于2020年5月29日经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审批,2020年12月9日建成竣工;2020年12月4日申领《排污许可证》,12月9日开始调试生产;2021年4月16日委托河南邺都环境监测服务有限公司进行验收检测,目前仍在验收期间。
该公司主要生产流程为原料(外购建筑废料、矿山废石等)→破碎→制砂→筛分→水洗→脱水→制砖(预制品);主要生产设备包括颚式破碎机2台、制砂机2台、振动筛2台、洗砂机2台、离心式选粉机1台、脱水筛2台、全自动制砖机2套、预制品自动生产线1条;主要污染物为粉尘、噪声,该公司鄂破、制砂、筛分及上料等工段均配套有袋式除尘器,生产废水循环利用不外排。
(二)现场核查情况
5月3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未生产,但存在部分生产车间密闭不到位问题。经调查,该公司在车间未完全密闭到位的情况下进行了调试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噪声和粉尘对周边环境会造成一定影响。

属实

1.责令该公司停止调试生产,尽快对车间进行全密闭,在车间密闭完成之前严禁进行调试生产。
2.针对该公司车间密闭不到位进行调试生产的行为,因涉嫌违反《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36条规定,安阳市生态环境局林州分局已于2021年5月4日进行了立案,将依法依规查处到位。
3.针对信访人反映的噪声和粉尘污染问题,在该公司调试生产后将对其进行环境监测,根据监测结果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阶段性办结

7

D2HA202105020001

安阳市开发区弦歌大道中段,安彩二期北门向西50米左右,怡心茶庄实际是个饭店,油烟排入小区,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

文峰区

大气

经调查,反映问题属实。安阳高新区怡心茶馆经营者:位营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410500MA9G7LM387,经营场所:安阳市高新区弦歌大道安彩嘉苑二期,经营范围:食品经营、烟草制品零售、酒类经营、茶具销售、农副产品销售。《河南省食品小经营店登记证》,编号为JYDJ141059101000294,主体业态:食品销售,经营项目:预包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销售(含冷藏冷冻食品),有效期2021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6日。接投诉举报后,执法人员对该店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店擅自增加餐饮经营服务,属于超范围经营。

属实

怡心茶庄擅自增加餐饮经营服务属于超范围经营,依据《河南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和小摊点管理条例》,对该店超范围经营行为进行责令改正(取缔),责令其立即停止餐饮经营服务,将厨房内相关厨具、灶具及外排小区的油烟管道进行拆除,目前已按要求全部拆除完毕。下一步,安阳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区分局和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银杏大街街道办事处将加大日常监管力度,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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