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5批1件)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5批1件) | |||||||||
(第25批2021年5月6日) | |||||||||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是否办结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HA202105010011 | 安阳市内黄县毫城镇物头村,村东赵连海养鸡场及村西赵海方养鸡场,恶臭刺鼻,离居民区过近。 | 内黄县 | 水,大气 | 调查,该问题部分属实,反映问题与本轮第十八批编号为X2HA202104240027交办件内容基本相同,已办理。2021年5月2日,内黄县农业农村局、内黄县畜牧兽医服务中心、内黄县亳城镇政府联合对信访人反映问题进行调查,经调查,赵连海养鸡场,位于内黄县亳城镇物头村东,最近的居民为鸡场北侧两户,距养鸡场80米至100米,该养鸡场属于非禁养区,建有三栋鸡舍(一栋闲置,两栋使用),现存栏蛋鸡3800余羽,该养鸡场属于非规模养殖场,已建有粪污储存池,养鸡场周围无粪便堆积现象,粪便由周边农户拉走。根据光远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4月2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光远检字第(YJ2021042501)号]检测结果显示,该养鸡场无组织排放臭气浓度未超出排放标准。赵海方养鸡场位于内黄县亳城镇物头村西,建有两栋鸡舍,最近的居民为鸡场东侧五户,距养鸡场50米至70米,该养鸡场属于非禁养区,自2021年元月停养至今,目前未进行养殖,赵海方承诺以后不再进行养殖。内黄县亳城镇政府组织人员对距亳城镇物头村赵连海及赵海方养鸡场最近的四家进行了现场走访,经走访,这四家住户均表示没有臭味刺鼻的情况,未对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 部分属实 | 无 | 已办结 | 无 |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