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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3批6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1-05-05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群众举报件办理结果公示(第23批6件)

(第23批2021年5月5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1

X2HA202104290136*

安阳市豫北金铅集团反映,2018年8月,南水北调总干渠调整划定了350米的二级保护区(企业段上下游均为150米),致使该公司厂区面积80%主要生产设施被划入二级保护区内,由于二级保护区的规划调整,使企业正常合法的生产经营权益受到了侵害。安阳市环保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的相关规定,未重新核发《排污许可证》,导致企业于2018年7月12日至今一直处于全面停产状态。企业诉求:1、调整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范围。2、南水北调及有关部门按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3、企业在未确定搬迁情况下,给予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

龙安区

水,生态

经现场核查,企业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安阳市豫北金铅集团位于安阳市龙安区南田办事处,产品是铅、白银、高精度超薄铜板带等。该集团下属三家企业,分别是: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三家公司厂区西半部分位于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内,全部处于停产状态。2018年12月17日,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向原安阳市环境保护局提交了排污许可证申报材料。2018年12月24日,原安阳市环境保护局以安环许不受决字〔2018〕第1号、第2号,分别对安阳市豫北金铅有限责任公司、安阳市金鹏铅业有限公司下达排污许可证不予许可决定书;并依法驳回了豫北金铅公司行政复议的申请。按照《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河南三丰铜业有限责任公司属于应申领排污许可证类项目,截至目前生态环境部门未收到该企业申报材料。

基本属实

1、关于反映调整南水北调二级保护区范围的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五章第六十三条规定和《河南省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河南省环境保护厅河南省水利厅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应发南水北调中线一期工程总干渠(河南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的通知》(豫调办〔2018〕56号),安阳市政府不具备划定南水北调中线工程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的法定权限。2、关于企业诉求南水北调及有关部门应按国家规定的赔偿标准进行赔偿问题。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八条规定,企业提出国家赔偿的诉求,依法应由具有管辖权的部门调查处理。3、关于企业在未确定搬迁情况下,给予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的问题。根据《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等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对核发临时排污许可证未做明确规定。

已办结

2

D2HA202104290052

安阳市殷都区都里镇李珍村,吴兴昌在东边山上私挖乱采,破坏山体。

殷都区

生态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现场调查,反映吴兴昌在东边山上私挖乱采,破坏山体位置为都里镇李珍村鑫汇矿业公司采矿许可证范围,鑫汇矿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鑫汇矿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1月18日,位于都里镇李珍村,法定代表人:张保红,注册资本:30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568607964N,销售:铁矿石、铁矿粉、石料;铁矿石开采、磁选(铁精粉),采用井下铁矿石开采方式。2015年9月该公司立项新批铁矿项目制作了《环境影响报告书》,经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审批(文号:豫环审〔2015〕488号)。之后该企业因债务纠纷、市场行情和环保整治等原因,自2015年11月开始停产。经现场调查,鑫汇矿业有限公司于2015年停产至今,所有矿井全部长期停产,不具备生产能力,也无生产迹象,不存在非法矿山开采。2021年3月8日,殷都区矿产资源中心在执法巡查时发现殷都区都里镇李珍村村民吴兴昌未办理采矿证,擅自组织人员和车辆在李珍铁矿矿区范围内从事盗运尾矿石行为,未发现有破坏山体行为。经调查落实,吴兴昌私挖非法盗运尾矿渣行为属实。吴兴昌2020年5月5日委托张金堂向原矿权人鑫汇矿业有限公司缴纳30000元的废石子款后便开始非法买卖尾矿渣。非法买卖共计违法所得312675元,当事人对非法买卖尾矿渣事实供认不讳。殷都区矿产资源中心于2021年3月23日对吴兴昌依法立案。

部分属实

1.殷都区矿产资源中心于2021年3月23日已对吴兴昌立案查处,目前该案因涉案价值超过20万元,2021年3月26日按照矿产资源法规定已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2.都里镇人民政府已对周围矿渣堆进行标注。殷都区矿产资源中心和都里镇人民政府监管人员已加强巡查,加大监管力度。

已办结

3

X2HA202104290138

举报安阳市林州市黄华镇魏家庄村支书、林州市政协委员李明生,2020年3月以来,强占红旗渠一干渠东面50亩土地建设魏家庄乐园;2020年5月非法砍伐红旗渠西1公里省级公益林50亩林木,用建设老干部疗养院之名,建设别墅。

林州市

生态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1、关于“2020年3月以来,强占红旗渠一干渠东面50亩土地建设魏家庄乐园”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魏家庄乐园”,位于林州市黄华镇魏家庄村蔡家沟民宿村东南,有40余亩坡地、部分村组道路和果园。2020年以来,黄华镇魏家庄村委会为促进乡村振兴壮大村集体经济,通过魏家庄集体合作社自筹资金80余万,对该处坡地、田间道路进行了整理提升,先后修建田间道路900余米,种植苹果、李子、樱桃、桃树、月季等果树和花卉树种共计600余棵,环境有了较大提升。魏家庄进行的林果种植、田间道路整修均未改变土地用途,也不存在非法和强占土地等情况。2、关于“2020年5月非法砍伐红旗渠西1公里省级公益林50亩林木,用建设老干部疗养院之名,建设别墅”问题。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问题位于林州市黄华镇魏家庄村原蔡家沟自然村,红旗渠一干渠西一公里范围内,原为魏家庄蔡家沟自然村所在地,该村于上世纪70、80年代进行了搬迁,地类为村庄建设用地,面积17.8亩。2020年5月,魏家庄村委会为了对原蔡家沟自然村搬迁后的土地集中统一收回,村委会组织村民和机械对部分土地进行了简单清表,现植被恢复完好。因在施工期间造成了部分林木毁坏,林州市林业局于2020年9月对魏家庄村委会进行了行政处罚,现罚款和补栽树木已全部履行到位。经排查,未发现魏家庄村存在“用建设老干部疗养院之名,建设别墅”问题。

部分属实

已办结

4

X2HA202104290139

安阳市殷都区北蒙办事处双塔村原村主任刘备战违规处理垃圾的问题。1.2015年至2021年,刘备战在其承包的双塔村南头双塔浴池后面的基本农田里挖了几个深十几米的大坑,挖出来的土卖钱,再收取卫生费拉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进去。2.刘备战在其承包的双塔村西头基本农田里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臭气熏天,周围有彩色彩钢板遮挡

殷都区

土壤,大气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查:(一)2015年至2021年,刘备战在其承包的双塔村南头双塔浴池后边的基本农田里挖了几个深十几米的大坑,挖出来的土卖钱,再收取卫生费拉来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填埋进去。双塔村南头双塔浴池后边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属实,地类不属实,土地性质为一般耕地,土地类型规划为独立工矿用地,不属于基本农田,土地权属归集体所有。地上堆放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面积5.14亩)外,其他都在正常耕种,没有深十几米的大坑。经询问刘备战本人及2015年至2021年期间历任村委会主任,均肯定刘备战没有毁地挖土情况,地上堆放的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是大部分村民夜里偷倒的。(二)刘备战在其承包的双塔村西头基本农田里堆放大量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臭气熏天,周围有彩色彩钢板遮挡。经现场勘测,群众反映的地块位于双塔村西侧,土地性质一般耕地,面积2.73亩。现场除堆放部分树枝外,无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问题不属实。周围有彩色彩钢板遮挡属实。经调查该宗地不是刘备战承包地块,实际承包人为刘红波。由于处于闲置状态,刘备战经协商临时堆放安阳市邺城大道两侧修剪树枝,代压缩后送到垃圾站。

部分属实

1、接到交办件后,殷都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于2021年4月30日函告北蒙街道办事处,目前,北蒙街道办事处已清除到位。2、现场通知刘备战整改,目前彩色彩钢板已拆除到位,现场树枝已清除到位。

已办结

5

X2HA202104290067

林州市桂林镇元家庄村西北,离村不远处,有赵相增的一家养羊场,以及赵增军、赵学章、赵仓江、赵勇军、赵增立的五家养猪场。占用耕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

林州市

水,大气,土壤

经调查,反映问题部分属实。信访人反映的养殖场实际位于林州市桂林镇元家庄东北。1、关于赵相增养羊场问题。2021年春节期间,为养殖方便,赵相增临时在一废旧民房内养羊70余只,距离村庄约15米,春节后已搬迁到村后600余米养殖场,现该处已不再养羊。2、关于“赵增军、赵学章、赵仓江、赵勇军、赵增立的五家养猪场。占用耕地,污水横流,臭气熏天”问题。赵增军、赵学章、赵仓江、赵勇军、赵增立5家养殖场建于2001-2004年。距离村庄最近的养猪户是赵增军,约70米;距离村庄最远的养猪户是赵仓江,约200米。上述5家养猪场均不在禁养区。目前,赵增军养猪场存栏12头、赵学章养猪场存栏82头、赵仓江养猪场存栏84头、赵勇军养猪场存栏5头、赵增立存栏养猪场90头,均不属规模养殖场。上述5家养猪场均建有化粪池,5家养殖户将清理出的养殖粪便等运到该村1200m3沼气站进行处理。现场核查中发现,5家养猪场雨污分流设施不完善,贮粪场均未建设,养殖场周边存在一定养殖臭味,但未发现有污水横流现象。

部分属实

4月30日下午,桂林镇人民政府已对赵相增临时养羊点(废旧民房处)的围墙、水槽等设施进行清理、拆除,已不具备养殖条件。5月2日,5家养猪户已对雨污分流设施进行了完善、并配套建设了贮粪场。

已办结

6

X2HA202104290015

安阳市殷都区安丰乡韩家寨村村支部书记韩新明在村委会旁占地5亩,建立一座养牛场,恶臭扑鼻污染环境。2019年曾向环保部举报此事,但至今未解决。

殷都区

大气

反映问题部分属实。经殷都区畜牧中心、安丰乡人民政府联合调查:是由于其他纠纷引起的针对同一问题的重复举报。1.韩新明已不在举报人所述的场址内养牛。原场址位于韩家寨村村南路边,占地约2.5亩。所处的安丰乡韩家寨村为养牛专业村,地形属于丘陵地带,不适合现代农业种植,该村有多年养牛习惯。2.韩新明牛场曾于2018年6月被举报(举报编号X2HA202100336),当时已按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对其进行了整治;2021年4月15日、22日举报人又以韩新明牛场污染及村务公开、换届选举等理由举报,安丰乡政府进行了相关处理,韩新明牛场也于4月16日搬迁至村外,原场区内粪污进行了清理并种植了红薯苗,不存在“恶臭扑鼻、至今未解决”问题。

部分属实

安丰乡人民政府进一步引导、监督村内利益双方合理、合法反映问题,依法处理矛盾纠纷。加强日常巡查,依据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要求,实行清洁养殖。协调相关部门对韩新明搬迁场加强指导服务,完善养殖设施、设备。

已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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