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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简化保障性住房申请材料的 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12-22 来源:市住建局

    安住建〔2018〕364号

各区住房保障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下发的《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两办25号文)和《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8〕45号)精神,坚决贯彻“最多跑一次”的便民服务要求,真正实现“一网、一门、一次”的办公理念,就保障房申请材料进行了简化,现就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窗口提出申请。申请家庭以小家庭为主,如有特殊情况需做出说明,非血缘关系的亲属需提供赡养证、领养证等有效证件。

    一、申请保障性住房需提供的申请材料

    (一)《安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准表》

    (二)身份证件类材料;

    (三)婚姻证件类材料;

    (四)申请家庭承诺书。

    二、相关材料的说明

    (一)申请人可在市民之家住房保障房处窗口领取、从市民之家网站和安阳市住房保障网下载《安阳市保障性住房申请核准表》。

    (二)身份证件材料。

    1.本地户籍的申请人:提供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2.外地户籍的申请人:提供申请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同时需提供安阳市市区居住证。

    (三)婚姻证件材料。

    1.已婚家庭:提供结婚证。

    2.离异家庭:提供离婚证或司法文书。

    3.丧偶家庭:提供丧偶证明。

    4.未婚家庭:申请人需对婚姻情况做出书面说明并承诺。

    (四)申请家庭承诺书。

    申请人需对提供的家庭信息、收入、住房、财产情况及填写表格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承诺。

    上述证件类材料需提交复印件一份并核对原件,网上申请的需上传原件的扫描件。

          2018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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