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专题专栏 > 2018年专题 > 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专栏 > 文件通知

【打印】

【字体:

安环攻办〔2017〕724 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12-15 来源:市环境攻坚办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研判分析意见和我市重污染天气研判预测结果,受不利气象条件影响,我市12月27日至30日将经历今年以来最严重的污染过程。为有效降低环境空气污染,最大限度减少大气污染对人民群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12月27日0 时起将我市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响应升级为红色(I级)预警应急响应,并按照以下要求落实红色应急响应措施:

    一、强制性减排措施

    1、严格工业企业管控。各县(市、区)要严格按照市攻坚办《关于加强重污染天气严格管控措施的紧急通知》(安环攻坚办〔2017〕721号)的要求,加大工业企业管控力度,钢铁企业除安钢本部的烧结机允许限时生产外,其它钢铁企业的烧结机一律停产;全市焦化企业出焦时间全部延长至48小时;允许生产的企业在满足民生、安全的前提下将产量降到最低,派专人24小时对无组织排放点进行管理,厂区物料要全覆盖,环境卫生要24小时保洁到位;建城区内印刷企业除河南日报、安阳日报允许印刷外其他全部停产。凡发现未按管控要求停产、限产的,除顶格处罚、严肃追究监管人员责任外,推迟1个月允许其复工生产。

    2、严格工业企业错峰运输管控。28至29日两天所有列入错峰运输的27家重点管控企业所有大货车封存,停止运输。特殊情况必须经市攻坚办审批。

    3、严格工地扬尘污染管控。全市建筑、市政、拆迁、绿化等各类建筑工地(包括经市长审批的工地)一律停工;加强城市和周边道路保洁,雾炮、洒水严格按照专家组指令执行,搞好城市清洁行动,最大限度降低扬尘污染。

    4、严格机动车污染管控。严格落实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城市主城区全面禁行大型货车、工程渣土车等重型车辆。

    5、严格秸秆禁烧管控。落实网格化监管要求,严防焚烧秸秆和落叶、垃圾,按照市政府有关规定,发现一起焚烧现象扣缴所在县(市、区)财政资金50万元,同时“一案双查”,严肃追究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6、严格散煤管控。市区禁燃区和城乡结合部要加强执法检查,全面取缔劣质煤销售点,确保完成“双替代”的区域散煤清零,未完成双替代的区域使用清洁型煤。

    7、严格油烟管控。加强重点污染区域5公里范围内餐饮店的排查,确保油烟治理设施正常稳定达标运行。

    8、严格驻厂驻工地监管。“驻厂四员”和“驻工地三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凡发现脱岗漏岗的,按照《安阳市决战30天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量化追责有关规定》严肃追责。

    二、健康防护引导措施

    1、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

    2、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

    3、幼儿园、中小学校采取弹性教学或停课等防护措施。

    4、各医疗卫生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值班。

    三、倡议性污染减排措施

    倡导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汽车等方式出行;倡导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四、加强督导检查

    市委市政府督查组、市环保公安联合督查组,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立即开展全面督导,加大督查力度,增加晨查、夜查频次,对管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监管不到位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五、加强信息调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红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应于每日上午9点和下午17点前,分2次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详尽地将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红色预警解除或降级时间,市攻坚办根据空气质量联合研判预测结果另文通知。

    联 系 人:魏国红

    联系电话:2130195  

    电子信箱:ayyjzh@163.com。

    

                                                                                            2017年12月26日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