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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的紧急通知
安环攻坚办〔2017〕59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12-15 来源:市环境攻坚办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环境监测中心、省气象台与专家组实况分析和最新预报结果,受不利扩散条件影响,我市11月15日至17日有中度或重度污染过程。结合我市重污染天气联合研判会商意见,按照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启动重污染天气预警响应的紧急通知》(豫环攻坚办﹝2017﹞289号)的文件精神,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研究决定,从2017年11月 日15日0时起启动橙色(Ⅱ级)预警应急减排措施,并严格按照以下要求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具体解除时间根据空气质量联合研判预测结果另行通知。

    一、工业污染减排措施

    (一)应停产企业:

    1、建材行业:水泥熟料、水泥粉磨站、砖瓦窑、陶瓷(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矿山开采及破碎加工、矿渣微粉、石灰、水泥预制件、商砼混凝土及预拌砂浆等建材行业,全部停产、停止物料运输。

    2、工业企业:铁合金(涉民生企业经批准允许生产的企业之外)、耐火材料(使用燃煤或煤气发生炉的企业)、无水炮泥、全部铸造企业(含电炉、天然气炉)、日用玻璃(使用煤气发生炉的企业)、碳素(不符合特别排放限值的企业)、涂料制造、家具制造、塑料制品、印染(使用燃煤锅炉的企业)煤炭洗选等行业,全部停产。

    3、表面涂装 (含汽车喷漆)、包装印刷(除涉民生经批准生产的企业)、涂料制造、家具工业、塑料制品的企业,全部停产。

    4、食品工业:燃煤锅炉全部停产,建城区内企业停产。

    (二)应限产企业:

    1、钢铁行业:钢铁企业以高炉生产能力计,限产50%;同时实行错峰运输。与高炉配套烧结机、球团同步限产50%,以实际产量计。

    2、轧钢企业:以天然气、高炉(焦炉)煤气为燃料的正常生产;使用煤气发生炉企业(按生产线计)限产50%。

    3、独立球团(链篦机)企业:限产50%,同时实行错峰运输。

    4、焦化企业: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即:安钢焦化分厂延长结焦时间至48小时以上;其他5家焦化企业延长结焦时间至36小时以上;实行错峰运输。

    5、有色冶炼行业,豫北金铅1条生产线停产;岷山限产30%,按实际产量计算;有色熔铸企业,熔铸工序限产50%(以熔铸炉计)。

    6、医药、农药企业,原料用量减少50%。

    7、食品工业,建城区外其他区域使用燃气锅炉等清洁能源,且VOC治理达标的,限产50%(以生产线或生产时间计),污染物确保达标排放。

    8、印染企业,建成区内使用天然气锅炉等清洁能源的允许每天生产12小时,确保锅炉烟气、涉VOC工段稳定达标。

    9、化工企业,原料使用量和产品产量以安全生产最低负荷控制,落实限产减排措施。

    10、除以上行业之外的其它涉气企业,位于市区建成区的涉气工业企业全部停产。其他区域使用燃煤、燃油的一律停产;位于其他区域、达标排放的限产50%(以企业数或生产线计)。

    (三)错峰运输

    钢铁、焦化、铅冶炼、煤炭(矿粉)洗选、建材、发电等27家重点企业,严格按照错峰运输要求实施错峰运输,石灰烧制、矿山开采及破碎加工、水泥混凝土及预拌砂浆搅拌站等行业停止运输(因民生工程或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况,需当地攻坚办初审,市住建局核查,报市攻坚办批准的除外)。加强门警和视频系统管理,做好车辆监控统计工作。

    二、扬尘污染控制措施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市水利局、交通运输局、公路局、园林绿化局、城管行政执法局、城管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和单位各负其责,各县(市、区)属地负责,监督市区全行政区域所有施工工地(重点民生工程和应急抢险工程除外)停止土石方作业;停止各类非道路移动机械施工作业和转场;停止建筑渣土、钢筋、砂石、砖、砌块等各类建材物料装卸和运输。市公安局、市行政执法局、交通运输局联合执法,禁止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上路行驶。市行政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负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城市保洁、道路保洁应急预案,结合专家指导意见和实际情况,适当增加清扫、洒水、喷雾降尘作业频次。市住建局负责,加强对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监督管理,全部停产、停止运输(因民生工程或安全生产等特殊情况,需当地攻坚办初审,市住建局核查,报市攻坚办批准)。

    三、机动车减排措施

    市公安局负责,在全市范围内禁止本地及过境尾气超标车辆、明显冒黑烟车通行;燃用柴油、汽油的农用车、低速四轮车不得进入市区外环(即:邺城大道—光明路—南外环—彰德路—文昌大道玄鸟以西—107国道西外环—邺城大道沿线合围区域)以内及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各县城城区;在市区外围主要道路设置卡口(即:东部在S301与S219交叉口设置卡口,南部在中华路与汤阴县城人民路交叉口、彰德路与汤阴县城京广立交桥下分别设施2个卡口,西部在S301与S221交叉口、安姚公路与蒋村方向乡间公路交叉口设置卡口),指挥、引导过境货运车辆不得进入市区及近郊道路行驶。经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批准、取得特别通行证的车辆,以及民生物资运输车辆,每天6:00—22:00期间禁止进入市区外环以内(危化品运输车辆除外)。市公安局会同市环保局加强机动车尾气上路监测工作力度,及时查处尾气超标车辆。

    四、综合性措施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属地负责,监督本辖区矿山开采和破碎加工企业(设施)全部停产;监督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电焊、护坡喷浆作业。

    五、加强信息调度

    各县(市、区)政府和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各有关单位在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于每日上午9点和下午17点前,分2次通过“河南省污染天气信息管理系统”详尽地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开展情况报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并于橙色预警结束2日内上报橙色预警应急响应期间工作总结。

    联 系 人:魏国红

    联系电话:3710195  

    电子邮箱:ayyjzh@163.com

                                                                 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办公室

                                                                             2017年1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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