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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环罚字〔2020〕38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11-17 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安阳市生态环境局

行  政  处  罚  决  定  书

安环罚字〔2020〕38号

 

当事人:安阳金旺临化水泥有限公司

营业执照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05227982230773

法人代表:程彦红

地  址:安阳县水冶镇西街(大白线西侧)

一、环境违法事实和证据

2020年5月25日,环保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立磨和烘干机正在生产。第三方公司对立磨和烘干机烟囱的监测结果显示:你单位5月25日矿渣烘干机除尘器出口氮氧化物检测结果445mg/m3,矿粉立磨除尘器出口氮氧化物检测结果514mg/m3,均超过《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300mg/m3的限值。2020年6月12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调查询问。2020年7月8日,执法人员对你单位进行了复查,现场检查时,你单位立磨和烘干机均处于停产状态。以上事实有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笔录、监测报告、照片等证据为证。

你单位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的规定。

我局于2020年7月13日送达你单位《安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安环罚告字〔2020〕39号),告知你单位陈述申辩和听证权。你单位进行了陈述申辩,未申请听证。陈述意见主要内容:一是立即停产制定整改方案。两台燃煤加热炉停产改造,采用天然气改用低氮燃烧器,已签订燃气供应和设备订购合同,预计9月初竣工试运行。二是向殷都区递交了烘干机和立磨烟气在线设施停用的请示,殷都区拟批准停用,变更为按规范和标准要求实施手工监测。同时正积极对排污许可证执行标准进行变更。以上事实有《安阳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事先(听证)告知书》(安环罚告字〔2020〕39号)、送达回证、陈述材料等为证。

我局复核后认为:你单位矿渣烘干机除尘器出口、矿粉立磨除尘器出口氮氧化物检测结果超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建设对大气环境有影响的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公开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应当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遵守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要求”规定,依法应当予以处理。鉴于你单位积极进行停产整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条第一款、第二款“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纠正违法行为,应当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教育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觉守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的规定,可从轻予以行政处罚。

根据你单位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参照《河南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你

单位的违法行为属于浓度超标50%以上100%以下

二、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的依据、种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二)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的规定,鉴于2020年7月8日执法人员复查时,你单位立磨和烘干机均处于停产状态,已停止氮氧化物超标排放的违法行为,决定对你单位处罚款叁拾万(300000)元

三、责令改正和行政处罚决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罚款决定与罚款收缴分离实施办法》的规定,你单位应当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汇入安阳市财政局指定的非税收入财政专户(开户名称:安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银行账号:41001504210050207404;代办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安阳永明支行)。款项缴清后,请与我局法规科联系开具罚款收据事宜,联系电话:0372-2130916。

四、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你单位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南省生态环境厅或者向安阳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如果你单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本处罚决定,我局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202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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