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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索 引 号 E0001-0202-2020-00043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安政〔2020〕9号 发布时间 2020年08月03日
有 效 性 有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安阳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2020〕9号

时间:2020-08-03 来源: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6月24日

    安阳市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中原行动的实施意见》(豫政〔2019〕26号)要求,加快推进健康安阳建设,结合全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2年,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基本建立,全民健康素养水平稳步提高,健康生活方式加快推广,重大慢性病发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重点传染病、严重精神障碍、地方病、职业病得到有效防控,致残和死亡风险逐步降低,重点人群健康状况显著改善,人均预期寿命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到2030年,促进全民健康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大幅提升,健康生活方式基本普及,居民主要健康影响因素得到有效控制,因重大慢性病导致的过早死亡率明显降低,健康公平基本实现,人均预期寿命等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

    1.实施健康知识普及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分别不低于22%和30%。

    落实措施:

    (1)组建健康科普专家库和资源库,编写和推广《健康中国行动群众读本》,开展健康巡讲及健康科普活动,普及预防疾病、早期发现、紧急救援、及时就医、合理用药等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定期发布健康核心信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科协配合)

    (2)制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考核办法,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推进全市医疗卫生机构运用微信、微博、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实施健康教育,一级以上医院均要建成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基地。(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市直媒体开办优质健康科普类节目、栏目,制作健康科普和健康公益广告,向社会公众普及维护健康的知识与技能。(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4)加强对网络新媒体健康栏目的监测、评估和通报,构建全媒体健康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市委宣传部负责,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5)加强对健康医疗广告审核、监管、评估、通报。(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6)优化医保支付政策,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家庭签约医生团队开展健康管理服务。(市医保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7)深入实施中医药治未病健康工程,推广普及中医养生保健知识和易于掌握的中医养生保健技术和方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实施合理膳食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成人肥胖增长率持续减缓,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分别低于7%和5%。

    落实措施:

    (1)贯彻实施《安阳市国民营养计划实施方案(2019—2030年)》,根据安阳居民饮食结构特点,开展营养和膳食指导及监测管理,促进居民合理膳食。(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等配合)

    (2)开展健康食堂和健康餐馆试点创建工作,开展以“减盐、减油、减糖”为重点的专项行动;实施贫困地区重点人群营养干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医院等集体供餐单位配备营养师。(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配合)

    (3)遵循“四个最严”要求,加强食品营养标准体系建设,实施食品安全检验检测能力达标工程。(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责任分工配合)

    (4)发展营养导向型农业和食品加工业。(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负责)

    3.实施全民健身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城乡居民达到《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合格以上的人数比例分别不少于92.08%和92.28%,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40.31%及以上和44.04%及以上。

    落实措施:

    (1)统筹规划和推进全民健身公共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实现主市区和县城区“两场三馆”(体育场、室外体育活动广场和体育馆、游泳馆、全民健身综合馆)和“15分钟健身圈”全覆盖。制定全市公共体育设施运营管理办法,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生活指数。

    市文广体旅局、各县(市、区)政府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总工会配合。

    (2)加强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推进国民体质检测和科学健身指导服务,形成体医结合的疾病管理和健康服务模式,构建运动伤病预防、治疗与急救体系。(市文广体旅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推广普及广播体操等工间操。(市文广体旅局、市委直属机关工委、市总工会负责)

    (4)引导和支持新建小区和工作场所建设适当的健身活动场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用地达到人均室外0.3平方米以上或室内体育建筑面积0.1平方米以上(市文广体旅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

    (5)制定特殊人群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实施老年人、青少年、职工、弱势群体等非医疗健康干预。(市文广体旅局负责,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总工会、市残联等配合)

    4.实施控烟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全面无烟法规保护的人口比例分别达到30%及以上和80%及以上。

    落实措施:

    (1)大力开展控烟宣传,广泛传播吸烟危害及戒烟知识,完善烟草危害警示内容和形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体旅局、市烟草局等配合)

    (2)制定公共场所禁烟规定,倡导领导干部、医务人员、教师等模范遵守禁烟有关规定,把党政机关、医院、学校等建成无烟场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司法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烟草局配合)

    (3)利用价格调节、监督执法、宣传教育和严格执行税收政策等综合手段,提高控烟成效。(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烟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交通局、市文广体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逐步建立和完善戒烟服务体系,将询问患者吸烟史纳入到日常的门诊问诊,推广简短戒烟干预服务和烟草依赖疾病诊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5)加强各级专业机构控烟工作,确定专人负责相关工作组织实施,保障经费投入。(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5.实施心理健康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心理健康素养水平提升到20%和30%,心理相关疾病发生的上升趋势减缓。

    落实措施:

    (1)利用各种媒体开展心理健康科普宣传,引导公众正确认识和应对常见精神障碍及心理行为问题。(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体旅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建立和完善心理健康教育、心理热线服务、心理评估、心理咨询、心理治疗、精神科治疗等衔接合作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服务模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配合)

    (3)依托城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搭建基层心理健康服务平台,健全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加强心理健康相关专业人才培养,完善人事薪酬分配制度和人才激励机制。(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建立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机制,开展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援助工作,加快精神障碍社区康复服务发展。(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实施健康环境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居民饮用水水质达标情况明显改善,并持续改善。

    落实措施:

    (1)开展环境与健康调查、监测、风险评估和相关的防护应对知识宣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控制环境污染相关疾病。(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以健康细胞创建为载体推进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市卫生健康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配合)

    (4)实施国土绿化提升行动,推动林州市、汤阴县、滑县创建森林城市。(市林业局负责)

    (5)实施交通安全防护工程,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治理,减少交通伤害事件发生。(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等配合)

    (6)加强产品伤害监测体系建设,减少消费品质量安全事故。(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配合)

    (7)加大饮用水工程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保障居民饮用水安全,实施全社会节水行动。(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维护全生命周期健康。

    7.实施妇幼健康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婴儿死亡率分别控制在4.3‰及以下和4.1‰及以下,孕产妇死亡率分别下降到10/10万及以下和9/10万及以下。

    落实措施:

    (1)普及妇幼健康科学知识,引导适龄人群主动接受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民政局配合)

    (2)完善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实施妇幼健康服务能力提升计划,加强妇幼保健机构建设。加快推进全市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建设,实现市县救治中心全覆盖。(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全面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持续推进适龄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加强筛查阳性病例的随访、确诊、治疗和干预。(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妇联等配合)

    (4)加大儿科、产科、助产等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力度,增强岗位吸引力。(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

    (5)加强托幼机构卫生保健业务指导和监督,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和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残联负责)

    8.实施中小学健康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优良率分别达到50%及以上和60%及以上,新发近视率明显下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整体水平显著提升。

    落实措施:

    (1)动员家庭、学校和社会共同维护中小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引导学生进行户外活动或体育锻炼,确保学生每天在校外接触自然光的时间达到1小时以上。(市教育局负责)

    (2)持续开展健康学校创建,中小学校按规定开齐开足体育与健康教育课程。完善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制度,把学生体质健康状况纳入对学校的绩效考核内容,将体育纳入高中学业水平测试。(市教育局负责)

    (3)建立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片联系中小学校制度,中小学卫生保健机构人员和设备配备到位。(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负责)

    (4)建好义务教育学校食堂,保障师生在校用餐食品安全和营养健康。(市教育局负责,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配合)

    (5)积极引导学生科学使用电子产品,实施网络游戏总量调控,限制未成年人上网时间。(市教育局、市委网信办、市文广体旅局负责)

    9.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接尘工龄不足5年的劳动者新发尘肺病报告例数占年度报告总例数的比例实现明显下降,并持续下降。

    落实措施:

    (1)全面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控的用人单位主体责任和政府监管责任,督促企业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法定责任和义务,加强用人单位的职工健康管理。(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开展矿山、建材等重点行业的职业病专项治理,加大尘肺病患者工伤保险保障力度。(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加强职业病防治机构、技术支撑体系、监管体系和职业病防治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广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4)健全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监测和职业病报告网络,建立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大数据平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总工会、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实施老年健康促进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65至74岁老年人失能发生率有所下降,65岁及以上人群老年期痴呆患病率增速下降。

    落实措施:

    (1)开展老年健康教育活动,以普及膳食营养、体育锻炼、定期体检、健康管理、心理健康以及合理用药等知识为重点,提升老年人群健康素养。(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民政局、市文广体旅局等配合)

    (2)实施老年人心理健康预防和干预计划。(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民政局配合)

    (3)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积极发展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安宁疗护中心等医疗机构,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三级中医医院设置康复科的比例达到或高于国家要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4)完善支持居家和社区养老的政策体系。(市民政局负责)

    (5)为65岁及以上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免费提供健康体检。为老年人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市卫生健康委、市民政局负责)

    (6)优化老年人住、行、医、养等环境,营造安全、便利、舒适、无障碍的老年宜居环境,实现健康老龄化。(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文广体旅局、市退役军人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防控重大疾病。

    11.实施心脑血管疾病防治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心脑血管疾病死亡率分别下降到209.7/10万及以下和190.7/10万及以下。

    落实措施:

    (1)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向全社会普及心脑血管防治常识及心肺复苏自救互救技能。(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等配合)

    (2)全面落实35岁及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制度,加强高血压、高血糖、血脂异常规范化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心脑血管病防治网络、急性胸痛协同救治网络,推进医院卒中中心、胸痛中心建设,提高医院心脑血管疾病应急处置能力,实现院前急救与院内急诊的互联互通和有效衔接,提高救治成功率。(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4)在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车站、商场等公共场所配备急救药品、设备和设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红十字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12.实施癌症防治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分别不低于43.3%和46.6%,2022 年和2030年癌症防治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 70%和80%以上。

    落实措施:

    (1)加强癌症科普宣传,提高预防癌症意识。(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负责)

    (2)以市肿瘤医院为龙头,依托市肿瘤防治研究办公室,构建全市癌症防治网络;争创省级肿瘤诊疗中心,完善基层癌症专病防治机构;加强基层医疗机构肿瘤专科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制定全市癌症筛查和早诊早治实施方案,按照国家重点癌症早诊早治指南,针对我市高发、早期治疗成本效益好、筛查手段简便易行的癌症开展全人群筛查。(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财政局配合)

    (4)健全肿瘤登记报告体系和制度,2022 年实现肿瘤登记工作全市所有县区全覆盖。加强肿瘤登记信息系统与医保数据、死因监测、电子病历等数据库的对接,逐步搭建我市癌症大数据平台。(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癌症诊疗规范化管理,积极推广应用常见癌症诊疗规范和临床路径,实施中西医结合行动,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推进癌痛规范化治疗示范病房建设,提高患者生存量。(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医保局配合)        

    (6)促进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医疗救助、应急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及慈善救助等制度间的互补联动和有效衔接,按照国家要求及时将符合条件的抗癌药物纳入医保目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总工会、市慈善总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7)加强农村贫困人口癌症筛查,开展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专项救治。(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扶贫办、市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实施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70岁及以下人群慢性呼吸系统疾病死亡率下降到9/10万及以下和8.1/10万及以下。

    落实措施:

    (1)加强防治慢性呼吸系统疾病宣传,引导重点人群定期检查,开展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干预,预防疾病发生发展。(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2)推行高危人群首诊测量肺功能、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检测肺功能,并及时提供转诊服务。(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3)建立慢性呼吸系统疾病防治体系,配备相关诊疗设备,提升基层防治能力和水平。(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将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探索慢阻肺患者健康管理模式,提供全方位防治管理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财政局、市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14.实施糖尿病防治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18岁以上居民糖尿病知晓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糖尿病规范管理率分别达到60%及以上和70%及以上,糖尿病治疗率、糖尿病控制率、糖尿病并发症筛查率持续提高。

    落实措施:

    (1)开展合理饮食与科学运动健康指导,通过有效干预,降低糖尿病前期人群发病风险。(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文广体旅局配合)

    (2)指导高危人群加强健康管理,提高糖尿病的早期发现,延迟或预防糖尿病的发生发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医保局配合)

    (3)开展血糖筛查行动,各级医疗机构要建立首诊测血糖制度,落实糖尿病分级诊疗服务技术规范,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糖尿病及并发症筛查标准化和诊疗规范化水平。(市卫生健康委负责)

    15.实施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控行动。

    行动目标:到2022年和2030年,艾滋病全人群感染率分别控制在0.15%以下和0.2%以下;5岁以下儿童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流行率分别控制在1%和0.5%以下;肺结核发病率下降到55/10万以下,并呈持续下降趋势;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在90%以上。

    落实措施:

    (1)动员社会各界参与艾滋病防治工作,支持社会团体、企业、有关组织和志愿者开展艾滋病防治宣传等公益活动。(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落实传染病检测、预防、筛查、救治救助等各项防治措施,有效控制传染病传播流行。血站血液艾滋病病毒、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艾滋病疫情继续控制在低流行水平,保持肺结核发病率持续下降趋势。强化地方病综合防治和分类救治。(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宗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医保局、市林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负责)

    (3)充分认识疫苗对预防疾病的重要作用,积极接种疫苗,加强疫苗管理。(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市场监管局配合)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健康安阳推进委员会,负责统筹组织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推进工作。制定健康中国行动15个专项行动的年度工作计划,分步骤、分阶段实施推进健康中国行动和健康安阳建设。(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文广体旅局等配合)

    (二)动员各方参与。鼓励个人和家庭积极参与健康中国行动;支持社会层面积极开展健康细胞工程建设,创造健康支持性环境;统筹行业学会、协会和群团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充分发挥作用,指导、组织健康促进和健康科普工作。(市委宣传部、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广体旅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妇联、市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加强评估监测。采取科学方法开展健康中国行动落实情况年度评估,以现有统计数据为基础,对15项专项行动的主要指标和任务目标实施进行监测,由市推进委员会定期向市政府作出监测评估报告。(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文广体旅局等配合)

    (四)做好实施考核。围绕健康中国行动要求,制定考核实施细则,建立考核指标框架,将各类指标任务纳入对党委、政府和各相关部门的绩效考核。坚持科学考核,注意方式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增加基层负担。(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广体旅局等配合)

    (五)健全支撑体系。加强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提高疾病防治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强财政支持,强化资金统筹,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资金使用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加强科技支撑,积极争取国家和省级科技重大专项、重点研发计划支持。完善法规体系,开展健康政策审查。强化信息支撑,推动部门和区域共享健康信息。(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倡导。深入宣传健康中国行动的重大意义、总体战略、目标任务、重大举措,以有效方式引导群众掌握必备健康知识,践行健康生活方式,增强社会对健康中国建设、健康中原建设和健康安阳建设的普遍认知,形成人人关心、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市卫生健康委负责,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文广体旅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等配合)

    附件:健康安阳建设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附件

    健康安阳建设推进委员会成员名单

    为进一步落实健康中国行动和推进健康安阳建设,市政府决定成立健康安阳建设推进委员会(以下简称推进委员会)。委员会成员名单如下:

    一、推进委员会人员组成

    主任:李长治副市长

    副主任:苏保民市政府办公室二级巡视员

    王永斌市卫生健康委主任

    黄艳市教育局局长

    薛文明市文广体旅局局长

    委员:张卫东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萌市委网信办副主任

    赵春斌市发展改革委一级调研员

    朱中林市教育局副局长

    李洪市科技局副局长

    李立军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

    韩保强市公安局副局长

    梁钢市民政局四级调研员

    宋红星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张国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

    刘绘恩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副局长

    董国禄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

    刘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

    陈柳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冯靖宇市水利局总工程师

    李华忠市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董明胜市文广体旅局二级调研员

    唐煜坤市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石希庆市医保局副局长

    王书平市扶贫办副主任

    李希勤市总工会副主席

    杜治国团市委四级调研员

    曹芬莉市妇联副主席

    张海山市科协副主席

    崔献文市残联二级调研员

    郭建华安阳日报社副总编辑

    赵帅军市烟草局工会主席

    高占红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安阳综合段副段长

    相关领域专家、省市人大代表、省市政协委员和社会知名人士代表若干(具体人员由推进委员会按程序确定)。

    二、推进委员会下设机构及职责任务

    推进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委,承担推进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王永斌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推进委员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专家代表等担任。推进委员会成员需要增加或调整的,由推进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推进委员会研究批准。推进委员会设立专家咨询委员会,为实施健康中国行动和推进健康安阳建设提供专业技术支持。

    主要职责:统筹推进《健康中国行动(2019—2030年)》及健康安阳建设的组织实施、监测和考核工作;研究部署推进健康安阳建设的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健康教育和重大疾病预防、治疗、康复、健康促进措施,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健康中国行动推进委员会、健康中原行动推进委员会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主办:市卫生健康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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