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府公报

【打印】

【字体:

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20年第1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06-04 来源: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目录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意见(3)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10)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26)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29)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32)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20年1月)(40)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20年2月)(45)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稳定经济运行的若干意见

安政〔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决策部署,在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帮助企业共渡难关,促进全市经济稳定增长,特制定以下意见。

    一、组织企业有序复工,加快释放有效产能

    1 精心组织企业有序复工。严格遵守省政府复工时间安排,综合考虑疫情防控形势,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保障复工安全前提下,帮助企业解决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防疫物资短缺等问题,帮助企业有序复工复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建立企业复工调度机制。建立企业自主申请、部门联合把关、政府审核批复的复工复产调度机制,确保在严格做好疫情防控的前提下,按照市政府复工要求和时间安排,加快组织具备条件的企业有序恢复正常生产。落实重点企业“服务包”制度,持续深化企业反映困难问题快速办理工作机制,及时帮助企业协调解决难点堵点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指导企业职工有序返岗上岗。指导企业根据生产需要合理安排复工复产节奏和员工错峰返岗。根据疫情变化情况,调整优化防控措施,及时安排健康状况符合要求的员工有序返岗、安全上岗。鼓励企业制定激励措施保障用工需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4 支持企业尽快释放有效产能。实行环保管控应急豁免制度,建立环保管控应急响应临时豁免清单,对疫情防控物资和重要民生物资生产企业及产业链相关配套企业,不纳入疫情期间的环保管控,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需求。支持市场形势好、客户订单多、经济效益高、税收贡献大、实现超低排放的企业,优先保障生产。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

    5 强化项目联审联批联办。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的工作机制,对上半年计划新开工的省市定重点项目,全面落实联审联批和网上审批,提高规划、用地、环评、能评、安评等前期手续办理效率,同时做好在建项目复工前的各项准备工作,确保疫情防控措施解除后即可迅速开工建设。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

    二、加大金融扶持力度,全力搞好要素保障

    6 加大信贷投放支持力度。金融管理部门要强化小微企业贷款激励,提升风险容忍度,扩大抵质押物范围,提高小微企业首贷率、无还本续贷率、无抵押担保信用贷款率和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长率。各银行机构在满足疫情防控领域各类企业信贷需求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信贷资源,加大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确保2020年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确保小微企业贷款户数不低于去年同期。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 精准帮扶资金困难企业。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以及有发展前景但受疫情影响暂遇困难的企业,各银行机构要适当降低利率、减免逾期利息、调整还款期限和方式,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压贷。对受疫情影响严重、到期还款困难的企业,要予以展期或落实续贷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8 切实降低企业融资成本。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要加大对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办理再贴现力度,积极引导我市符合条件的企业对接专项再贷款,以央行低成本资金增加金融机构资金实力,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各银行金融机构要合理降低疫情防控领域重点支持企业的贷款利率,并优先提供中长期贷款和无还本续贷支持,切实降低企业的综合融资成本。金融管理部门要综合发力,推动2020年普惠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下降0.5个百分点。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9 强化重点领域信贷服务。各金融机构要加大对我市生产、运输和销售应对疫情使用的医用防护服、口罩、护目镜和相关药品等重要医用物资和蔬菜、肉蛋奶、粮食等居民生活必需品的骨干企业对接力度,建立“一对一”金融服务机制,通过采取单列信贷计划、安排专职客户经理、提供个性化金融产品、开辟绿色审批通道、实施信用放款等方式,切实给予重点支持。发挥政策性银行和地方法人银行作用,鼓励农业发展银行、农商行(农信社)和村镇银行设立专项资金,全力满足中小企业疫情防控融资需求。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安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市市场监管局、市农业农村局。

    10 全力提升金融服务质效。要继续深入开展“百行进万企”“百千万”行动计划等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中小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提供综合金融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鼓励各保险机构在疫情防控期间,加快对中小企业和职工出险的理赔进度,做到从快从简,应赔尽赔。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安阳银保监分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11 加强煤电油气运要素保障。进一步加大电煤调运储备力度,全力做好电力稳发和热力稳供。加强对疾控中心、医疗机构等重要场所,医疗及防护消杀用品、药品等生产企业的供电保障服务。抓好天然气运行调需和产销衔接,全力保障油及天然气稳定供应。对疫情防控应急物资、重要生产生活物资实施绿色通道政策,简化绿色通道查验手续和程序。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保障企业用工需求

    12 实施援企稳岗政策。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

    13 延迟缴纳社会保险费。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困难、确实无力足额交纳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可延长至疫情解除后补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延迟缴费期间免收滞纳金,不影响参保人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税务局。

    14 稳定企业劳动关系。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集体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生活费)、轮岗轮休、调整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少裁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 保障企业用工需求。充分发挥市人力资源市场网络平台作用,及时发布全市就业信息、企业复工复产信息,开展网上招聘。建立返乡务工人员、应届高校毕业生等群体境内就业应对机制,促进与用工企业精准对接。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四、切实降低运营成本,帮助减轻企业负担

    16 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可按规定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性减免。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7 缓缴住房公积金。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批发零售、住宿餐饮、物流运输、文化旅游等行业的企业和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可申请暂缓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期最长6个月,缓缴期满后,企业足额补缴缓缴的住房公积金,可视同正常缴存,不影响缴存人员个人权益。

    责任单位: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18 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免收1个月房租、减半收2个月房租。鼓励其他资产类经营用房业主适度减免疫情期间中小微租户的租金。对在疫情期间为承租的中小微企业减免租金的创业园、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基地等各类市场化载体,以后在申请财政扶持资金时予以优先支持。

    责任单位:各县(市、区)政府、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19 延期缴纳税款。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可延期三个月。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20 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对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遇到暂时困难的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用气、用水等,在疫情期间可经批准后实行“欠费不停供”措施。疫情结束后3个月内,由欠费企业补缴各项费用,按规定或约定免除企业因延缓缴费产生的违约金和滞纳金。供电企业严格落实国家、省惠企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安阳华润燃气公司、安阳水务集团公司、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本意见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暂定为6个月。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相关部门要抓紧制定具体实施细则,确保各项支持政策落实落细。中央、省出台的相关支持政策,要遵照执行。

    附件:责任单位联系人和服务电话

    2020年2月11日

   

    附件

责任单位联系人和服务电话

序号

责任单位

联系人

服务电话

1

林州市政府

郝长青

13513727263

2

安阳县政府

孙泰峰

13939980388

3

滑县政府

马  凯

18837201369

4

内黄县政府

申广英

13937298929

5

汤阴县政府

刘柏旭

13937263286

6

文峰区政府

刘艳彩

13903720966

7

北关区政府

付海峰

15603723003

8

殷都区政府

李  峰

13837280966

9

龙安区政府

刘海燕

13598138792

10

市发展改革委

王超英

2550817

18503728893

11

市科技局

谢利军

3665519

13569015418

12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马 力

3233052

18537260991

13

市财政局

程 勋

13569090911

14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孙 戈

12333

15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王 飞

2215608

18037206626

16

市生态环境局

李文奇

李 涛

15517270961

13569068359

17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董永革

18903729966

18

市交通运输局

任继民

2133903

13629839919

19

市农业农村局

金治俊

2163956

15824696655

20

市商务局

苏朝阳

5037762

18637203883

21

市市场监管局

李 红

5116040

13837214000

22

市医保局

李 锐

3809512

13949519594

23

市金融工作局

荣文希

13303720085

24

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王瑞丹

2161836

13937228266

25

市税务局

肖建永


张红艳

2566820

13837241032

5036378

13598120723

26

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李海金

17603721389

27

安阳银保监分局

杨 慧

3199304

18739712796

28

安阳水务集团公司

段  静

谭体强

13525827188

13569001872

29

安阳华润燃气公司

李  勇

13598134689

30

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卢爱霞

3902628

13213260101

31

市委市政府督查局

段文茂

2550861

13949538897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2020年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明确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2020年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的通知》(豫政﹝2020﹞7号)精神,现将《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的重点工作任务分解到你们单位。各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根据承担的重点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责任、细化工作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制定工作实施方案要细化、量化、数字化,有的放矢,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实施、保质保量完成。

    各责任单位重点工作实施方案,要于2020年3月12日前报送市委市政府督查局。今后,每月25日前向市委市政府督查局报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市委市政府督查局对《省政府工作报告》涉及我市重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导,每月末向市政府和省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落实情况。   

    一、促进经济平稳增长

    (一)抓项目建设。

    1 建成太焦高铁河南段,加快建设郑济高铁河南段。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滑县政府、内黄县政府。

    2 高质量推进高速公路“双千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沿线各县(市、区)政府。

    3 启动实施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规划,建设一批河道水系治理、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文化旅游融合发展等项目。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水利局、交通运输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文广体旅局、文物局。

    4 加快实施重大信息网络基础设施项目,实现县城以上城区5G全覆盖,加快全省5G商用进程。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中国移动安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中国铁塔安阳分公司。

    (二)激发消费潜力。

    5 抓住消费供给侧中高端产品和服务供给不足、升级缓慢等突出矛盾,下功夫研究破解不适应消费主体多样、消费结构升级、消费业态更新、消费模式创新的体制机制问题,促进消费升级,加快培育强大消费市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

    6 支持引导社会资本增加高品质健康、养老、育幼、体育、文化旅游服务供给,积极培育信息、时尚、体验、定制、智能、夜间经济等新兴消费热点,推进步行街改造提升,完善便利店、社区菜市场等便民消费设施,推动老旧家用汽车、家电、公交车等更新升级。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民政局、教育局、文广体旅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

    7 加强消费领域信用建设,依法打击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让消费者放心消费。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局。

    8 高度重视农村消费市场,以满足基本生活为重点,支持品牌连锁服务企业向乡村延伸,扩大电商、快递农村覆盖面,让广大农民可以方便快捷地买到称心如意的商品、享受到高品质的服务。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局、供销社、邮政管理局。

    (三)大力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9 不折不扣落实减税降费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税务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 持续降低企业用电、用水、物流等成本。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11 坚决依法治理“红顶”协会、垄断中介等向企业伸手要钱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民政局、财政局。

    12 支持金融机构增加制造业中长期融资,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 全面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和常态化监测服务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统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4 对坚守主业、技术产品有优势但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民营企业,政府要主动服务,加强政银企衔接,鼓励共克时艰、共赢共生。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各县(市、区)政府。

    15 建立规范化机制化政企沟通渠道,多倾听企业家的意见,多理解企业家的不易,多帮助企业破难解困,让企业家舒心、安心、专心于事业发展。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工商联和其他有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二、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

    (四)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16 加快实施十大新兴产业发展行动,在人工智能、新能源及网联汽车等领域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大力发展数字经济,吸引集聚一批“旗舰型”骨干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科技局。

    (五)做强做优主导产业。

    17 持续巩固提升装备、食品、新型材料、汽车、电子信息等五大制造业主导产业优势地位,稳定产业链基础,提升产业链水平。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科技局。

    18 持续推进豫烟豫酒转型攻坚,加快电子级新材料、化工新材料、尼龙新材料等基地建设。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烟草局、商务局。

    (六)改造提升传统产业。

    19 深入推进钢铁、铝工业、水泥、煤化工、煤电等传统产业减量、延长链条、提质发展,完善淘汰落后生产工艺目录,分类处置年产30万吨以下煤炭落后产能,支持实施钢铁、炼焦装备大型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

    20 加快建筑业转型,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税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21 持续推进以智能制造为引领的“三大改造”,开展制造业数字化转型行动,示范推广智能工厂、智能车间,培育一批有影响力的工业行业互联网平台。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七)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

    22 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公共服务平台,推动信息服务、研发设计、现代物流等生产性服务业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交通运输局、供销社。

    23 加快发展法律、商务、咨询等专业服务业。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商务局、财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24 推进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支持制造业企业向生产性服务业和服务型制造领域延伸链条,开展定向开发、系统集成、运维管理等一揽子服务,培育一批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八)提升科技支撑能力。

    25 完善体制机制,让市场引领“国字号”和省级重大创新平台与产业转型升级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

    26 发展市场化的新型研发机构。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27 深入实施“十百千”转型升级创新专项。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28 落实创新政策,支持企业创新发展,着力培育创新龙头企业、“瞪羚”企业,新增一批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财政局。

    29 突出事业引人、环境留人导向,健全招才引智常态化机制,为培养引进高层次人才提供良好科研条件和服务保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科技局。

    三、坚决打好打赢三大攻坚战

    (九)全面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30 紧盯建档立卡未脱贫人口,聚焦深度贫困地区和特殊贫困群体,一鼓作气、乘势而上、尽锐出战,着力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突出问题,确保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教育局、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

    31 做好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监测和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

    32 扎实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工作。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扶贫办。

    33 研究建立解决相对贫困的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

    责任单位:市扶贫办、农业农村局。

    (十)坚决推进污染防治攻坚。

    34 坚持方向不变、力度不减,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下大力气调整优化产业、能源、运输、用地结构,强化联防联控和区域共治,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确保完成年度空气质量改善指标。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35 全面消除我市建成区黑臭水体,让我们的城市拥有更宜人的水环境。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生态环境局。

    36 优化环境治理方式,对企业既依法依规监管,又主动帮扶指导。支持有条件的市县率先实现空气质量二级达标,让蓝天白云、绿水青山成为新的竞争力。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市、区)政府。

    (十一)强化风险防范化解。

    37 健全地方金融监管和风险处置协调机制,切实防范金融风险,促进各类金融机构平稳健康发展。加大非法集资防范处置力度。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市公安局、市场监管局。

    38 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强困难企业纾困帮扶,支持非公企业开展债转股。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农业农村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39 持续化解问题楼盘。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信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40 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监控,有序化解隐性债务。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1 抢抓机遇,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扩大发行政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四、纵深推进改革开放

    (十二)深化国资国企改革。

    42 加快由管企业向管资本转变,推动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试点取得突破性进展。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43 坚持一企一策、逐企推进,全面完善国有企业治理结构和运营机制,突出去行政化、强市场化。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局。

    44 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推动混合所有制改革提质扩面,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三)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

    45 全面落实放宽民营企业市场准入的政策措施,破除各种隐性壁垒,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源要素、公开公平公正参与竞争。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46 针对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情况,建立清理和防治长效机制。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财政局。

    47 完善涉企政策制定和执行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工商联和其他相关部门。

    48 保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司法局。

    49 引导民营企业聚焦实业、做精主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不断提升企业发展质量。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十四)深化金融改革创新。

    50 创新激励机制,鼓励科技金融、普惠金融、绿色金融发展。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科技局、生态环境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51 以建立现代银行制度为核心加快农信社改革。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农信联社,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52 推动城商行规范发展、聚焦主业、深耕基层、打牢基础,更好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53 加大直接融资力度,支持更多企业利用境内外资本市场融资。

    责任单位:市金融工作局、发展改革委、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十五)深化科技创新体制改革。

    54 创新高校、科研院所重大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

    55 扩大高校和科研院所在科研经费使用、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分配等方面的自主权。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财政局。

    56 完善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大型科研仪器设备共享机制。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教育局。

    57 发挥军地合作优势,促进军民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58 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教育、文化、价格等领域改革。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市场监管局、教育局、文广体旅局。

    (十六)扩大招商引资。

    59 扩大文化、旅游、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对外合作,加快产业模式和业态创新升级。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民政局。

    60 办好第十四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等经贸活动,积极承接国内外产业转移。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1 抓基地带龙头,拓展国际营销网络,强化跨境电商核心功能集聚区辐射带动作用,全方位多领域扩大我省外贸市场。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安阳海关。

    62 引导对外投资平稳健康发展,鼓励开展对外工程承包和劳务合作。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十七)拓展开放通道优势。

    63 持续创新监管模式,推动1210模式在境外复制推广,支持企业建立公共海外仓,开辟跨境电商出口新通道。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发展改革委、安阳海关。

    64 组建省级多式联运平台,制定多式联运标准规范,推行国际物流全程“一单制”和标准化运输。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

    五、提升新型城镇化水平

    (十八)加快中原城市群建设。

    65 支持南阳、信阳、商丘、周口、濮阳、安阳、三门峡、济源等省界城市对接周边区域发展战略,完善城市功能,发展优势产业,增强对周边地区的吸纳集聚能力。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十九)提高城镇化质量。

    66 以百城建设提质为抓手,加强城市产业培育,增强城市产业支撑能力。深入推进生态环境治污、交通秩序治堵、市容卫生治脏、公共服务治差,加大市政管网、停车场、电动汽车充电站充电桩、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开展“双排双供”新型城镇供排水系统建设试点,推进城市地上地下一体规划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城市管理局、交通运输局、公安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各县(市、区)政府。

    67 加快城市绿地建设,实现省级园林城市全覆盖。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68 加快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统筹推进老城区有机更新,完善老城区、旧小区生活和公共服务功能,提升居民生活便捷性和舒适度。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69 全面启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政府。

    70 分级分类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在交通、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实施一批智慧化示范应用工程,提升城市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公安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城市管理局。

    71 开展小城镇环境综合整治。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72 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推动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税务局、市场监管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保监分局。

    73 统筹户籍制度改革和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农业人口向城市有序转移。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公安局、教育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医保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二十)提升县域经济发展水平。

    74 注重规划引领,指导各地在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产业布局等方面科学编制和完善发展规划。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

    75 积极推行“管委会+公司”模式,支持基础好、层次高的产业集聚区“二次创业”。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76 继续推进返乡创业示范县、示范园区和示范项目建设,发展壮大“回归经济”。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

    77 研究制定县域高质量发展扶持政策,开展践行县域治理“三起来”示范创建。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六、扎实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二十一)提升粮食核心竞争力。

    78 编制新时期国家粮食生产核心区建设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

    79 深入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开展耕地保护提质行动,打造一批粮食产业示范链。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

    80 开展主要粮食作物全程机械化行动,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85%。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二十二)做强优势特色农业。

    81 加快发展高效种养业,建设优质小麦、优质花生、优质草畜、优质林果等十大优势特色农产品基地。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林业局。

    82 坚持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延伸粮食产业链、提升价值链、打造供应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推进面、肉、油、乳、果蔬五大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场监管局。

    83 做好粮食市场和流通文章,发展现代农业产业园。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农业农村局。

    84 落实各项扶持政策,抓好生猪稳产保供,推动畜牧业转型升级。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商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二十三)加快建设美丽乡村。

    85 以“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为抓手,持续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抓好农村生活垃圾和污水治理、厕所革命、村庄绿化亮化,扩大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处理和卫生厕所覆盖面。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卫生健康委、林业局。

    86 高质量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完善农村信息、冷链物流等基础设施。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

    87 加强传统村落保护和提升,广泛开展文明村镇、文明庭院、星级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体旅局、文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二十四)持续深化农村改革。

    88 衔接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政策,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9 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全省试点工作,开展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提升行动。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90 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1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质量规范提升行动,实施家庭农场培育计划。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管局、供销社。

    七、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五)谋划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92 抓住实施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大国家战略历史机遇,立足河南在黄河流域的独特区位,重点围绕全面加强沿黄生态环境保护、保障黄河长治久安、推进黄河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沿黄经济带高质量发展,以及保护、传承、弘扬黄河文化等领域,主动对接国家规划纲要,加强战略统筹、问题研究、组织推进,高起点谋划黄河流域重大生态保护修复、防洪减灾、黄河水资源高效利用等重大工程,谋划实施引黄灌溉及调蓄、沿黄生态廊道、河道和滩区安全综合提升、重要支流治理等重大项目,在新时代“黄河大合唱”中谱写浓墨重彩的河南篇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住房城乡建设局、文广体旅局、水利局、科技局、教育局、文物局、工业和信息化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城市管理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六)加快构筑生态屏障。

    93 编制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规划,深入开展国土绿化提速行动,加快建设森林河南,完成造林289万亩、森林抚育450万亩,新增一批省级森林城市。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财政局。

    94 加快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

    95 持续开展全域国土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试点。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6 推进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划定工作,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

    97 完成省以下生态环境监测监察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和综合执法体制改革。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财政局。

    (二十七)大力推进资源高效利用。

    98 完善绿色循环经济体系,积极推动清洁环保装备、垃圾资源化利用等绿色产业发展,创建一批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推动全部国家级开发区、80%以上省级产业集聚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和相关部门。

    99 推进公共机构节能改造。

    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

    100 持续盘活闲置建设用地,提高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水平。

    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八、切实保障和改善民生

    (二十八)扎实办好民生实事。

    101 一是新增城镇就业人数。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业和信息化局、科技局、退役军人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统计局、财政局。

    102 二是开展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提质。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网安阳供电公司、财政局。

    103 三是继续免费开展妇女宫颈癌和乳腺癌筛查、预防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

    责任单位:市妇联、卫生健康委、民政局、财政局。

    104 四是提高困难群众、退休人员生活保障水平。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发展改革委、退役军人局、财政局。

    105 五是做好城乡居民“米袋子”“菜篮子”保障工作。

    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民政局、统计局。

    106 六是继续实施残疾儿童康复救助。

    责任单位:市残联、发展改革委、民政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审计局、市场监管局、医保局、扶贫办、财政局。

    107 七是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

    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展改革委、公安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城市管理局。

    108 八是实施农村公路“百县通村入组”工程。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扶贫办、农业农村局、财政局。

    109 九是持续做好农村电网建设。

    责任单位:国网安阳供电公司、市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10 十是完成县级人民医院提质升级。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医保局、财政局。

    111 十一是加快建设农村教师周转宿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十九)稳定扩大社会就业。

    112 出台支持新增就业岗位措施,鼓励灵活就业,支持新就业形态发展,重点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职工、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工作。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退役军人局、农业农村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113 实施职业技能提升和高职扩招行动,完成各类职业培训人次。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教育局。

    114 扩大援企稳岗政策享受企业范围。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金融工作局、税务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115 新增返乡下乡创业人员。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十)加强社会保障工作。

    116 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基本实现法定人员全覆盖。实现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推进工伤、失业保险省级统筹。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医保局、财政局、税务局。

    117 加快部分退役士兵保险补缴工作。

    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税务局、医保局、财政局。

    118 提高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推进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医保局。

    119 开展医疗保险基金审计,保障基金安全。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医保局。

    120 加快建设居家和社区养老、医养康养相结合的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卫生健康委、发展改革委。

    121 认真落实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民政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局,各县(市、区)政府。

    122 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和妇女、老年人关爱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妇联。

    123 稳步实施城镇棚户区改造和公租房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一)坚持教育优先发展。

    124 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规范发展学前教育,实施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扩容工程。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改善提升义务教育薄弱环节,培育扩大优质教育资源。加快实施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攻坚,支持公办普通高中改善基础条件。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

    125 加强高水平职业学校和专业建设,推进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126 提升师范教育水平。办好特殊教育和继续教育。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7 完善学生资助体系,确保每个孩子都上得起学。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28 鼓励具备条件的市县开展中小学生午餐供应和课后延时免费托管,减轻学生家长负担。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财政局、发展改革委。

    (三十二)推进健康中原建设。

    129 推进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试点工作,带动省医学中心、省区域医疗中心建设。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卫生健康委。

    130 继续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抓好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完善基层全科医生和村医保障政策,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健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财政局。

    131 推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32 实施全民健身工程。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33 深化食品安全省创建,加强药品安全监管,让群众吃得更放心、用药更安全。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

    (三十三)推动文化繁荣兴盛。

    134 完善城乡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深化文明城市创建,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弘扬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大别山精神,用好红色文化资源,传承红色文化基因。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35 推进长城、大运河、长征国家文化公园建设。加快中国文字博物馆二期建设,实施隋唐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宋都古城等一批保护利用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发展改革委。

    136 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工作。叫响“老家河南”文化旅游品牌,大力发展全域旅游、乡村旅游、智慧旅游,培育一批文旅融合发展示范区、示范带、示范企业和重点产品。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

    137 加强网络内容建设,促进媒体融合发展。

    责任单位:市文广体旅局、安阳广播电视台、安阳日报报业集团。

    (三十四)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138 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公安局、民政局、信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139 加强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全面推进“一村(格)一警”和“一村(居)一法律顾问”工作。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

    140 继续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司法局、农业农村局、民政局、住房城乡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水利局、文广体旅局、教育局、卫生健康委等相关部门。

    141 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

    142 创新社区治理,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下移、资源下沉,不断巩固基层社会治理根基。进一步发挥社会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促进志愿服务发展。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143 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认真落实河南省宗教事务条例,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

    责任单位:市民族宗教局。

    144 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和能力建设,压实安全生产责任,全面推进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和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政府。

    145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做好国防教育、国防动员、人民防空、退役军人事务、双拥共建等工作,助力国防动员体制调整改革落实。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人防办、退役军人局、教育局、交通运输局。

    146 支持外事、侨务、对台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外事办、侨办、台办。

    147 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更好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残联、红十字会,各县(市、区)政府。

    148 加强统计工作,做好第七次人口普查。

    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149 抓好港澳、参事、史志、文史、档案、气象、地震、测绘、地质、邮政、社科、援疆等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港澳办、史志办、档案局、气象局、地震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邮政管理局、发展改革委。

    150 高质量编制全省经济社会发展“十四五”规划。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九、全面提升政府治理效能

    (三十五)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151 加快法治政府建设,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完善重大决策公众参与制度,提高政府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推动执法重心下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

    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场监管局、生态环境局、文广体旅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等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52 加强政务诚信建设,坚决做到守信践诺。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53 加强审计监督,开展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跟踪审计。

    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154 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督、监察监督和人民监督。全面推进政务公开,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六)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155 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压减行政审批事项,降低准入门槛。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56 增强网上政务服务能力,扩大“一网通办”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覆盖面,推进投资审批、工程建设管理等业务办理全程电子化。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和政务流程再造,推动减环节、减时间、减材料,实现一张身份证办理公安、社保、教育、医疗、民政、不动产、公积金等100项民生事项。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和其他相关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57 建设省大数据中心,完善“一张网、一朵云、一个库、一个平台”,统筹规划建设省级政务信息系统,推动系统全部上云,优化提升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实现服务“一网通办”、治理“一网统管”。推广应用政务服务“豫事办”,年内实现超过600项民生服务掌上办、随身办,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便捷。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和其他相关部门。

    158 建立覆盖全社会的征信系统。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159 加强一体化“互联网+监管”平台建设和应用,大力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把政府该管的事情管好。

    责任单位: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局、市场监管局和其他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七)大力弘扬务实重干作风。

    160 坚持崇尚实干、力戒空谈。坚决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脚踏实地把各项安排部署和惠民政策落到实处,以实干实绩取信于民。发扬严谨细致、科学求实的工作作风,认真负责、一丝不苟地做好每项工作,高质量、高水平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提升专业能力,弘扬专业精神,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提高政策精准度和实效性,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使政府工作更好反映群众意愿和企业呼声。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61 严格落实精文减会、统筹规范督查等规定,持续为基层减负。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162 完善容错纠错和干部澄清保护机制,健全待遇激励保障体系,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三十八)建设廉洁政府。

    163 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深入推进政府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持续深化“以案促改”,坚决惩治各种腐败行为和不正之风。着力推进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有机融合,压缩权力寻租空间,从源头上规范权力,遏制腐败。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坚持勤俭节约,政府带头过紧日子,坚决压缩一般性支出,更好保障各项基本民生需要。

    责任单位:市政府各部门,各县(市、区)政府。

    2020年2月28日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政办〔202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14日

安阳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以下简称预警信息)的发布,向社会提供及时、客观、权威的预警信息,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发生及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河南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运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38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发布预警信息,应当遵守本办法。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预警信息,是指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社会安全事件的预警信息发布适用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相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的,可以参照本办法实行。

    第四条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级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第五条 预警信息内容应当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渠道等。

    第二章  权限与审批

    第六条 预警信息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授权的部门或单位在突发事件可能影响的区域内发布。可能影响区域涉及两个及以上行政区的,由上一级政府或其授权的部门或单位发布。

    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公共卫生事件即将发生或发生的可能性增大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发布的部门和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发布相应级别的警报,并根据情况变化适时调整预警级别。

    当事实证明突发事件不可能发生或危险已经解除的,发布预警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授权发布的部门或单位应当立即宣布解除预警。

    第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部门或单位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有关要求,制定预警信息发布审批流程。

    第八条 预警信息发布前要进行严格审查。有关部门或单位对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进行研判并形成预警信息,必要时要召集有关专家进行会商。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或单位具有审签权限的人员和联系人员名单应报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备案,遇有人员变动的,应及时更改。

    第三章  发布与传播

    第九条 预警信息统一由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对外发布,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负责预警信息发布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工作。

    未经授权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不得编造和传播虚假预警信息。

    第十条 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或单位通过登录本级预警发布系统,录入要发布的预警信息,之后提交到预警信息发布中心,经审核通过后,由该中心利用电台、电视、互联网、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大喇叭等各种手段和渠道向社会公众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应当组织建立本级预警信息发布部门或单位与该中心之间的信息采集的规范和流程。

    第十一条 各级广播电视、新闻出版、通信主管部门及有关媒体、各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大力支持预警信息发布工作,要与同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立起快捷畅通的发布机制。具有实时传播能力的广播电视台站、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及政府门户网站,应在收到预警信息后及时在预警区域准确、无偿播发;市、县的报纸等新闻媒体在接到干旱、高温等时效性较长的预警信息后,要尽快在显著位置予以刊载。

    根据媒体的性质和特点,预警信息播发的有关要求分三类:

    (一)时效内始终滚动发布,如网站、电子显示屏、电视滚动字幕等;

    (二)时效内每小时连续播出或插播3~5分钟,如电视台、广播电台、大喇叭等;

    (三)时效内开始时一次性发布,如报纸、手机短信、电话外呼等。

    各新闻媒体、通信运营商要保证预警信息播发的及时性和有效性,根据需求对设备、平台进行更新或升级,定期开展预警信息的覆盖面和公众满意度调查,不断改善预警信息的发布效果。同时要指定一名专业人员与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保持联络。

    第十二条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利用已有资源(电子显示屏、有线广播、车载信息终端、楼宇电视等),在学校、医院、社区、林区、车站、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区和公共场所做好预警信息的接收与传播工作。重点加强农村偏远地区、山区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建设,因地制宜地利用有线广播、大喇叭、鸣锣吹哨等多种方式及时将灾害预警信息传递给受影响群众。

    第四章  预警响应与动员

    第十三条 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学校等接到预警信息后,要按照应急预案和有关规定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范应对,避免或减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

    第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社区和其他基层组织负责人、灾害信息员接到预警信息后,应当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做好防范应对工作。

    第十五条 随着突发事件预警级别的提高(一般达到Ⅱ级或以上预警级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要向同级军事机关、驻当地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地区的人民政府通报。

    第十六条 市外发生突发事件可能影响本市的,由相关部门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应急监测监控,组织专家分析事件的发展趋势,及时报告市政府,并适时发布预警信息。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预警信息的宣传教育工作,向社会宣传防灾减灾法律、法规,普及防灾避险知识,增强社会公众的防灾减灾意识,提高公众自救、互救能力。

    第五章  保障措施

    第十八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预警信息发布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管理体系,定期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和效果评估。

    第十九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工作体系,推动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建设,将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建设、运行、维护和预警信息接收、传播等基础设施建设所需经费纳入本级政府财政预算。

    第二十条 各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心要加强预警发布系统的运行、维护和管理,建立完善预警信息发布系统运行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强化安全保障。加强预警信息制作人员、系统维护人员、运行保障人员的技能培训和岗位培训。建立值班值守制度,实行24小时专人值守。

    第二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追究相关责任:

    (一)玩忽职守,导致预警信息发布出现重大失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未经授权擅自向社会发布与传播预警信息的;

    (三)编造并传播虚假预警信息,或明知是虚假预警信息仍然传播的;

    (四)擅自更改或者不按规定发布预警信息的;

    (五)收到预警信息未及时向社会传播的;

    (六)违反预警信息发布管理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二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0〕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0年1月21日

安阳市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焦化行业资源整合的部署要求,加快推进焦化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坚决打赢转型发展和环保治理攻坚战,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产业转型升级的各项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突出生产绿色化、装备大型化、企业智能化,以提档升级促进产业转型。按照减产能、入园区、严环保、循环化、高质量的发展要求,加快资源整合,推动焦化行业装备升级、规模集聚、链条延伸,努力实现焦化行业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绿色发展原则。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安全、技术等法规标准,严格落实能源消耗总量、强度“双控”、大气污染物排放减量替代、煤炭消费减量要求,焦化整合新上项目全部达到超低排放水平。

    (二)减量集聚原则。严格控制焦化产能总量,严禁新增焦化产能,确保焦化产能总量、能源消耗和排放总量只减不增。焦化企业全部入园,高起点、高定位、高标准组织项目实施,打造高端焦化产业集群。

    (三)提质增效原则。以多品种、精细化、高端化为方向,提升焦炉煤气综合利用水平,推动焦化行业延伸产业链条,促进煤焦油加工向精细化发展,培育壮大化产品深加工产业。持续提升非焦产品比重,加强企业技术创新,推动提质增效升级。

    三、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实现“一退二减三升”目标,全市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全部退出,焦化产能只减不增、污染物排放大幅减少,产业集中度大幅提升、质量效益大幅提升、装备水平大幅提升,全市焦化行业布局更优、产业集中度更高,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成效。

    四、实施路径和重点任务

    (一)严格控制焦化产业规模。严守产能红线,严格环境准入,严禁新增焦化产能,严禁新建、扩建独立焦化企业,加大独立焦化企业淘汰力度,全市焦化产能只减不增,焦化企业布点只减不增。严格落实环保减量替代、能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煤炭消费减量要求的前提下,实施炼焦装备大型化改造,焦化减量置换新建项目全部实现超低排放。

    (二)加快焦化行业资源整合。按照减量发展、有效减排、装备升级、退城入园的原则,优化焦化产业布局和结构调整,提高产业集中度和竞争力。严格落实2020年年底前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焦炉和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区域“以钢定焦”要求,在全市范围内淘汰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焦炉并同步实施装备大型化改造。实施顺成集团、利源煤焦、鑫磊集团、豫龙集团、林州新达4.3米焦炉产能按照20%减量整合重组,整合重组建设总产能为392万吨(其中顺成集团建设产能为136万吨),推动焦化行业结构调整取得实质成效。鼓励支持安钢集团、沙钢永兴参与全市焦化行业资源整合,推动焦炭产能向钢焦一体化发展。

    (三)推进技术和装备升级。加快推进信息技术在焦化行业中的应用,推进信息化和焦化工业融合,鼓励焦化企业加大信息化工业技术改造投入,大力推动焦化企业实施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贯标工作,推动焦化企业基础上云、管理上云、业务上云,切实提升企业研发、生产、管理和服务的信息化水平。在淘汰全市炭化室高度4.3米焦炉产能过程中同步实施炼焦装备大型化改造,项目建设要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新建焦炉炭化室高度必须达到6米以上。鼓励和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发展中高端产品,减少低端、无效产品供给,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

    (四)大力推动绿色生产。深入开展焦化行业综合治理,引导焦化企业实施节能环保技术改造,推进焦化企业清洁生产,持续降低污染排放和单位产品能耗、物耗、水耗。焦化整合新建项目同时配套除尘、机侧烟尘治理设施、烟道气脱硫脱硝、管式炉脱硫脱硝、干熄焦脱硫、VOCS、生化加盖、废水深度处理,实现超低排放。发挥安阳市新型化工产业园资源集聚互补优势,支持共建资源综合利用设施、污水及废弃物处理设施、能源梯级利用设施等,实现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其他条件要满足国家最新焦化行业准入标准。

    (五)推动产业链延伸发展。鼓励焦化企业向下游精深加工方向延伸,以多品种、精细化、高端化为方向,围绕焦炉煤气综合高效利用、煤焦油深度加工和粗苯精制产业链,结合实际选择适合技术路径,拓展延伸产业链条,发展壮大化产品深加工产业。支持焦化企业资源共享、分工协作、各有侧重、特色发展,做大做精一个或几个产品链,提升专业化、精细化水平,构建安阳特色焦化产业链。支持推动焦化企业加快铁路专用线建设,大幅提高铁路运输比例,优化物流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层面成立由市领导担任负责人的钢铁、焦化行业融合提升产业链延伸工作专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焦化行业资源整合顶层设计、重大事项、施工建设和评估考核。市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金融工作局等相关市直部门要加强服务指导,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推动全市焦化行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

    (二)落实工作责任。殷都区政府负责钢铁、焦化行业融合提升产业链延伸工作专班办公室日常工作,要建立政府领导、部门协作、企业主体的工作推进机制;要细化目标任务,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安排专人负责;要认真做好产能整合、职工安置、债务处置、风险预判应对等重难点工作,确保有序推动、社会稳定。焦化企业要落实资源整合的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环保、产业政策规定要求,把资源整合各项工作做实做细。

    (三)加强政策支持。各级各部门要积极跟踪国家和省级产业政策,争取国家和省级各类专项资金和专属性政策支持。针对焦化行业资源整合重点项目建设,研究制定有关财税、金融、土地、人才、产能、环保等方面配套支持政策,以打好政策“组合拳”加大对焦化产业整合发展的扶持力度。

    (四)强化督导检查。把推进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督查工作范围,定期跟踪实施督查,扎实推动焦化行业资源整合工作任务落实。各级各部门要加强对本级本部门工作任务的督查力度,对工作不重视、措施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单位,要及时采取提醒、约谈、通报等措施,强力推进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20〕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2020年1月22日

安阳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9〕41号)精神,建立健全职责明确、分工协作、科学有效的综合监管制度,健全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综合监管体系,推进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法治化、规范化、常态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构建综合监管体系,明确监管主体和责任

    (一)加强党的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公立医院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作决策、促改革、保落实的领导作用,从严落实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明确党委职责,把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医院章程。明确党组织的设置形式、地位作用、职责权限和党务工作机构、经费保障等内容要求,明确党委研究讨论医院重大问题机制。建立健全党委与行政班子议事决策制度。把党的领导融入医院治理各个环节,使党建工作要求得到充分体现。全面加强社会办医疗机构党的建设,推进党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卫生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医院文化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医德医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二)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发挥政府在法治建设、行业规划、标准制定、行业准入、行政执法等方面的主导作用,建立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有关部门分别负责的综合监管协调机制,统筹做好综合监管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实行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

    (三)落实医疗卫生机构主体责任。医疗卫生机构对本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服务、医疗质量和安全、行风建设等承担主体责任,其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医疗卫生机构要建立健全服务质量和安全、人力资源、财务资产、绩效考核等内部管理机制。引导社会办医疗机构加强各环节自律,提高诚信经营水平。全市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要成立依法执业监督科室,其他医疗卫生机构要有专人负责。

    (四)发挥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作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提高医疗卫生机构和从业人员的依法执业意识,增强公众健康权益意识。医疗卫生机构要自觉接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和公众监督。完善舆情监测和处置机制,加强医疗卫生服务投诉举报平台建设,加大对举报违法行为的奖励力度。

    二、 落实综合监管任务,实施全过程监管

    (五)优化医疗卫生服务要素准入。加快推进全市医药卫生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医疗卫生机构、从业人员以及医疗技术、药品、医疗器械等准入和行政许可流程,推行医疗机构、医师和护士电子化注册,对市、县(市、区)两级审批服务事项实行“一网通办”。制定社会办医疗机构跨部门审批流程和审批事项清单。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六)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和安全监管。落实医疗质量和安全核心制度,加强医疗机构感染预防与控制重点科室、重点环节管理。健全医疗机构评审评价体系,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公立医疗机构的评审评价实行同等标准。将医疗机构药品(耗材)纳入医保协议管理,对于不按规定渠道采购等行为及时纠正。严格执行药品购销诚信不良记录制度、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和市场清退制度。落实执业药师资格注册制度,加强执业药师继续教育。推行临床路径管理和临床药师制度,落实处方点评制度。加强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强化药品生产、经营、使用日常监管,开展大型医用设备使用监督和评估,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安阳海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七)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运行监管。加强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综合绩效考核。加强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健全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的激励约束机制。推动三级公立医院建立总会计师制度,完善公立医院预算管理、成本管理、财务报告、第三方审计和信息公开机制。审计机关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科学制定审计计划,原则上每5年对公立医疗卫生机构审计一遍。加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药品款结算、资金结余使用等重点监管。加强对营利性医疗机构盈利率的管控,依法公开服务价格等信息。充分发挥各类医疗保险对医疗服务行为的引导与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对医疗费用的调控。全面推行医疗保险智能监控,加强对超医保目录范围使用的药品、诊疗项目以及使用辅助用药、高值医用耗材的监管,严厉打击欺诈骗保行为,保障医保基金安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安阳银保监分局、市审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八)加强公共卫生服务监管。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加强对环境保护、食品安全、职业卫生、精神卫生、放射卫生、传染病防治、实验室生物安全、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学校卫生等公共卫生服务的监管。围绕提高群众知晓率和满意度两项指标及重点工作环节,按照“四不两直”要求,强化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监督管理。加强公共卫生资金使用监管,严厉打击骗取、套取公共卫生资金行为。发挥医疗卫生机构对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评估、预警作用,为综合监管提供依据。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九)加强医疗卫生从业人员监管。强化医疗卫生从业人员执业行为、医师资格证、医师执业证的监管和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认真执行“九不准”等相关制度,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和违反医德医风的执业行为,将行政处罚纳入医疗卫生行业信用管理范围。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加强医疗卫生服务秩序监管。加大医疗服务市场整治,持续开展“卫监行动”“亮剑行动”,开展市区联动执法和县(市、区)互查行动,规范依法执业,严厉打击非法行医。加强对医疗养生类节目和医疗广告宣传的管理,对各类媒体发布的医疗广告进行重点监测,严厉打击各类虚假、违法医疗广告,严肃查处假冒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宣讲医疗和健康养生知识、推销药品、推荐医疗机构等非法行为。加强对全市互联网站、网络平台、“两微一端”的监管,及时清理虚假医疗信息。坚决惩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平安医院建设,严厉打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发挥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作用,依法处理医疗纠纷。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一)加强健康产业监管。加强对医疗卫生与养老、旅游、互联网、健身休闲、食品等领域融合产生的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监管,完善对相关新技术的审慎监管机制。通过规范试点、开展评估、公开信息、完善投诉和维权机制等多种方式,加强行业指导,营造公平公正的发展环境。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康复辅助器具等相关产业的监管,提升相关支撑产业研发制造水平。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文广体旅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三、 创新综合监管机制,提升监管水平

    (十二)建立规范化行政执法机制。健全卫生健康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积极探索容错纠错和免责机制,依法保障医疗卫生行业监督执法人员权益。落实卫生健康行政执法中涉嫌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推进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司法局、市公安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三)建立“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机制。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机制。对投诉举报多、安全隐患大、有失信行为和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的医疗卫生机构,增加抽查频次,加大查处力度,依法向社会公开监管信息。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四)建立医疗卫生行业信用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纳入安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通过“信用安阳”网站进行公示。其中涉及企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抽查检查结果等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统一归集于企业名下并依法公示。健全医疗卫生机构及从业人员信用承诺制度,在行业准入、资质审核等事项中落实信用报告应用。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落实医疗卫生行业黑名单制度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五)建立信息公开机制。明确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公开范围和事项,通过多种渠道定期公开医疗卫生机构的执业资质、人员信息、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相关许可、检查、考核评估和行政处罚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六)建立风险预警和评估机制。建立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机制,形成统一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安全和费用风险监测评估网络。充分运用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整合抽查抽检、定点监测、违法失信、投诉举报等相关信息,加强风险评估和分析,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税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七)建立网格化管理机制。将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纳入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推进执法下沉,合理配置监管协管力量,建立健全信息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筑牢卫生健康综合监督网底。加强医疗卫生机构日常巡查、专项督查等,建立健全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体系。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八)建立综合监管结果协同运用机制。将综合监管结果与医疗卫生机构校验、等级评审、医保定点协议管理、重点专科设置、财政投入、评先评优等挂钩,从业人员医疗卫生服务监管结果与职称聘任、职务晋升、评先评优、绩效分配等挂钩,强化综合监管结果统筹运用。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十九)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充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力量,推进综合监管队伍专业化、规范化、职业化。综合考虑辖区服务人口、服务范围、工作任务和经济水平等因素,通过内部划转、公开招录(聘)等方式,将具有医学、法学等专业背景的优秀人才充实到卫生监督队伍中,市、县(市、区)两级卫生监督机构中专业人员比例不低于总人数的80%。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逐步实行卫生监督执法人员职位分级管理制度。加强卫生监督队伍作风和纪律建设,培育卫生监督文化,打造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监督执法队伍。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提升执法能力。加强卫生监督机构资源配置,完善依法履职所需的业务用房、设备购置、信息化建设以及执法经费等保障政策。开展精准化业务培训,加强卫生监督领军人才、青年后备人才、市级首席卫生监督员队伍建设。持续开展技能比武、案卷评查、办案能手评选等活动。以创建省级示范卫生监督机构为抓手,深入推进全市卫生监督机构规范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十一)提升信息化水平。加大投入力度,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信息系统,推进医疗废物、放射卫生在线监督监测等信息化建设,依托“互联网+监管”,实现对行政执法活动的即时性、过程性、系统性管理。加快实现各相关部门、各层级和医疗卫生行业内部各领域监管信息的互联互通和统一应用,实现动态管理。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四、加强组织保障,确保责任落实

    (二十二)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责任部门要把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和提高全民健康水平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落实监管职责,厘清责任链条,细化责任分工,确保工作责任到位、措施到位。

    (二十三)严格责任落实。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是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主要负责部门,其他责任部门依法承担相应监管职责。在卫生健康监督机构规范化、信息化、制度化建设中,其所需基本建设和工作经费,由同级财政根据人员编制、服务任务完成及考核等情况统筹安排,为履行监督职责提供经费保障。

    (二十四)严肃督察问责。建立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督察机制,每2年对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相关政策情况、突出问题及处理情况、综合监管责任落实情况等开展一遍督察。重大问题报市政府,涉及违纪违法案件线索及时移交相关部门。

    (二十五)加强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报刊、微博、微信等多种媒体和宣传渠道,大力宣传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的重要作用,动员社会各方共同推进综合监管制度建设。加强舆论引导,广泛宣传先进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附件:安阳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附件

安阳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部门职责分工

    卫生健康行政部门依法负责医疗机构和医疗服务全行业监管,加强医疗服务质量、安全和行为监管,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体系、医疗安全与风险管理体系,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和执法监督,负责医疗卫生机构、医务人员、医疗技术、大型医用设备的行政审批和监管,牵头开展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运行监管和绩效考核。负责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中医医疗卫生服务监管。

    发展改革部门会同人民银行负责完善社会信用体系。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打击各类扰乱医院秩序、伤害医务人员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非法行医犯罪活动,配合加强平安医院建设。

    民政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医疗卫生行业组织登记管理工作。

    司法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会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加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组织、队伍和专家库建设。

    财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财务和专项资金监管。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有关从业人员资格认定的监管。

    商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医疗卫生机构设立及变更事项的审批和监管。

    审计部门依法对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审计监督。

    税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税收管理。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医疗卫生行业价格监督检查。负责药品、医疗器械的行政审批和监管,负责执业药师的管理。

    医疗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制定和调整药品、医疗服务价格和收费标准,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实施,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医疗机构相关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

    教育、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依职责承担相关公共卫生服务监管。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工作。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20年1月)

    1日,代市长袁家健深入安全生产重点行业开展暗访检查,并向元旦假期坚守在安全生产岗位的一线工作人员致以亲切慰问。

    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雁卿、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曹更生、常凤琳、王庆飞、周伟凤、王爱宏参加会议。

    6日,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6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全市领导干部“打伞”惩腐以案明纪廉政党课。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为全市领导干部讲廉政党课。袁家健、徐家平、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等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委主任黄明海主持廉政党课。

    6日,市钣喷产业园正式开园运营。副市长田海涛带领相关单位负责人和龙安区领导深入该园进行调研并召开调研会。

    7日,市保险行业协会三届八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年度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8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安阳代表团在驻地举行全体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袁家健、徐家平、张元、朱明、杨其昌、易树学、黄明海、张善飞、曹更生、常凤琳、任中普出席会议。

    8日,省安委会第五专项督查组督查反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省安委会第五专项督查组组长、省教育厅督学李现宗,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出席会议。

    10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安阳代表团在郑州驻地召开代表团全体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济超来到所在的安阳代表团,与大家共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安阳代表团团长李公乐主持会议并发言。袁家健、徐家平、杨其昌、刘荃、易树学、谷建国、黄明海、魏治功、仝俊宽、李涛、黄道功、张善飞、曹更生、常凤琳、任中普等代表参加审议讨论。

    11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到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安阳代表团,与代表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就安阳未来发展提出殷切希望。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济超参加审议。安阳代表团团长李公乐主持会议并发言。袁家健、徐家平、刘荃、黄明海、王宝玉、杜建勋、王红兵、陈忠、王辉、贾晓军、邓世杰、郁林英等代表先后发言。

    12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安阳代表团召开全体会议,审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徐济超参加审议。安阳代表团团长李公乐主持会议。袁家健、徐家平、谷建国、张元、朱明、杨其昌、易树学、黄明海、张善飞、曹更生、常凤琳、任中普等代表参加审议。

    13日,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安阳代表团在郑州驻地召开全体会议和分组会议。安阳代表团团长李公乐主持会议。袁家健、徐家平、张元、朱明、杨其昌、易树学、黄明海、仝俊宽、张善飞、曹更生、常凤琳、任中普等参加审议。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同志到会听取代表们的意见和建议。

    13日,省见义勇为基金会副理事长郑实军一行莅安慰问见义勇为英模家属。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陪同慰问。

    15日,全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省委第四巡回指导组组长、省政协委员联络委员会副主任孙丰年分别讲话。代市长袁家健主持会议。徐家平、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朴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16日,市委政法委员会会议暨全市政法系统党建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出席会议。

    16日,代市长袁家健主持召开专题座谈会,征求离退休老干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16日,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16日,“向祖国报告”2020安阳公安警察荣誉仪式在市职工文体中心举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出席仪式。

    17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袁家健、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熊金敏、李向前出席会议。葛爱美、张善飞、韩力农、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17日,市政协十三届七次常委会议召开。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祝振玲应邀到会并讲话。市政协常务副主席韩力农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市政协秘书长李博文,十三届市政协常务委员会委员出席会议。

    17日,我市召开2020年安阳市征兵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17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袁家健、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熊金敏、李向前出席会议。葛爱美、曹更生、常凤琳列席会议。

    17日晚,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四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19日,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座谈会,听取各民主党派、工商联及各界人士代表对《政府工作报告(征求意见稿)》的意见和建议。

    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一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同志陈志伟、曹更生、常凤琳等列席会议。会上,陈志伟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19日,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到林州市桂林镇兴泉村、坟沟村进行助力扶贫捐赠。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出席捐赠仪式,并入户走访。

    19日,市公安局召开“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总结大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20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朴出席会议。葛爱美、欧阳报军、祝振玲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20日,全市2020年各界代表迎新春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李公乐、袁家健、徐家平、葛爱美、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王朴等市党政军领导与社会各界代表欢聚一堂,畅叙友情,共谋发展大计。代市长袁家健通报了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和2020年重点工作。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专班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督导检查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工作。

    20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通报会暨市级老同志迎新春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袁家健、徐家平、葛爱美、易树学、黄明海、李向前出席会议。

    21日,市委召开党外人士座谈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袁家健、徐家平、李向前出席会议。

    21日,代市长袁家健深入我市部分大型超市和农贸市场,就春节前市场供应、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等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副市长欧阳报军、祝振玲出席会议。

    21日,市政府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代市长袁家健主持会议并讲话。

    21日,副市长祝振玲带领市市场监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前往安泰苑农贸市场和沃尔玛超市,实地查看节前市场物资供应情况,现场督导检查食品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工作。

    22日,中国共产党安阳市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袁家健、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王朴等出席会议。代市长袁家健通报了2019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并介绍2020年工作打算。

    22日,市党政军领导袁家健、易树学、熊金敏、靳东风、程利军、欧阳报军、李长治、侯津琪、高用文深入困难群众家中看望慰问。

    22日,市党政军领导袁家健、易树学、熊金敏、靳东风、程利军、欧阳报军、李长治、侯津琪、高用文分别来到离退休老干部聂孟磊、杨叙安、杨文周、郭金城、马成山、杜永茂、高福生、杨六生、杨学法、杨家斌、周仲堂、赵玉贤、刘全荣、杨道卓、陶俊、宋建生、李苏庆、史东林家中看望慰问,为他们送去节日的问候和新春的祝福。

    22日,市政府党组书记、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建发列席会议。

    22日,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六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2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代市长袁家健到殷都区、龙安区部分重点区域检查指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李长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29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总指挥李公乐在市疫情防控指挥部主持召开会议。市领导袁家健、黄明海、李向前、李长治出席会议。

    30日,安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扩大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总指挥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代市长、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袁家健就做好全市疫情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领导黄明海、李向前、李长治出席会议。

    31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萍莅临安阳,督导检查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丁巍,市领导李公乐、袁家健、李向前、李长治参加。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20年2月 )

    1日,省委书记王国生到安阳市农村、社区、防疫机构等地检查疫情防控工作,并召开豫北五地疫情防控工作调度会。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黄强,省委常委、秘书长穆为民,市领导李公乐、袁家健、陈志伟、李向前、欧阳报军、李长治参加活动。

    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前往我市部分企业和单位,实地调研督导疫情防控医疗物资保障工作。

    3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代市长袁家健到内黄县社区、乡村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副市长李长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滑县调研,并召开现场办公会议。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陪同调研。

    4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扩大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袁家健、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朴出席会议。市领导葛爱美、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列席会议。

    4日,在收听收看全省保障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及人员运输车辆顺畅通行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后,代市长、市疫情防控指挥部第一副总指挥袁家健立即研究应急保通工作具体措施,召开市疫情防控指挥部视频调度会进行安排部署。市领导欧阳报军、李长治、高勤科参加相关会议。

    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代市长袁家健再次深入文峰区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领导曹忠良、李向前、李长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7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赴林州市调研,实地查看林州市疫情防控物资保障和基层禁燃禁放工作开展情况。

    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代市长袁家健深入汤阴县督导检查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李长治,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9日,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七次常务会议。为了避免人员大规模聚集,会议首次采取视频会议形式召开。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或通过视频参加会议。

    10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袁家健、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朴出席会议。市领导葛爱美、欧阳报军、李长治、高用文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1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到安阳卷烟厂调研企业复工复产和疫情防控工作。市领导李向前、高勤科,市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调研。

    12日,代市长袁家健到国家税务总局安阳市税务局调研并召开专题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座谈会。

    13日,代市长袁家健深入城区部分重点区域暗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一同检查并参加研判。

    14日,省服务企业复工复产工作专班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莅临安阳,对企业复工复产工作进行专题调研。省专班成员单位省发改委副主任郭玮、省工信厅党组成员吕方、省人社厅二级巡视员张荣瑞、省交通运输厅副巡视员宋华东、省卫健委副主任王成增、省地方金融局副局长张云定等一同调研。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代市长袁家健,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向前,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程利军陪同调研或出席相关活动。

    15日,代市长袁家健深入市城乡规划展示馆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听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总体情况汇报,提出指导意见。副市长高勤科陪同调研并参加会议。

    16日,代市长袁家健深入滑县,实地调研工业企业和农业生产复工复产工作。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陪同调研。

    1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深入龙安区部分复工企业和产业园区,实地调研检查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和环保治理措施落实情况。市领导李向前、田海涛、高勤科以及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18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扩大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袁家健、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朴出席会议。葛爱美、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韩力农、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曹更生、常凤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列席会议或有关议题。

    1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市委中心组成员袁家健、徐家平、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朴、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韩力农、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曹更生、常凤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参加会议。

    19日,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赵素萍到安阳市调研指导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 安阳市领导李公乐、袁家健、徐家平、李向前参加相关活动。

    19日,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以视频会议形式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八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19日,安阳市援助湖北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第三批医疗队出征仪式在市卫健委举行。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的委托,代市长袁家健代表市委、市政府看望医疗队全体队员并为大家送行。市领导易树学、李长治参加出征仪式。

    21日,省长尹弘在安阳市检查指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并主持召开安阳、鹤壁、濮阳三市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维宁,市领导李公乐、袁家健、陈志伟、李向前参加调研或座谈。

    23日,代市长袁家健带队专题调研安阳象道国际物流园及铁路专用线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并主持召开现场办公会,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24日,全市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部署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出席会议并讲话。代市长袁家健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提出要求。市领导徐家平、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熊金敏、李向前、王朴、刘建发、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勤科出席会议。

    2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我市部分县区调研指导春季造林和疫情防控工作。市领导李向前、高勤科、侯津琪参加调研。

    25日,代市长袁家健深入我市部分钢铁焦化企业,就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和环保提标改造工作进行督导调研。副市长田海涛陪同调研。

    26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

    26日,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党组(扩大)会议。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副书记、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欧阳报军、田海涛、李长治、高勤科,市政府党组成员、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副市长刘建发列席会议。

    26日,代市长袁家健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四十九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李长治、高勤科,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2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一行赴殷都区、文峰区(高新区)调研指导“公转铁”重点项目开复工情况。

    2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深入滑县城乡,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复工复产及疫情防控等工作。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向前,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27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代市长袁家健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总结2019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安排部署2020年重点工作任务。副市长田海涛主持会议。

    24日、28日,市政府分别召开全市经济运行调度会,听取市直相关部门、各县(市)区经济运行情况汇报,查摆突出问题,研究下一步工作措施。代市长袁家健参加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并就会议精神贯彻落实提出具体要求。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

    28日,全市教育系统疫情防控工作专班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王朴,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玲,副市长祝振玲,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出席会议。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