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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20-01-08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安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开展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

安全整治百日行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高新区分局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2020年元旦、春节及3.15期间食品经营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豫市监办〔2019〕6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肉品(以猪牛羊等畜肉为主)质量安全监管,严厉打击肉品市场销售环节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全市人民群众能够吃上“放心肉”,结合我市实际,决定自即日起至2020年4月10日止,在全市组织开展“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整治 ‘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双节期间肉品市场历来交易活跃,消费旺盛,同时也是市场违法违行为多发期和重大食品安全事件易发期。各单位要站在促发展、保民生、维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把加强节日市场监管作为当前的重要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好上级部门有关通知精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职责分工负责认真抓好落实,确保辖区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

二、 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问题清单

各单位要对辖区内肉品销售者的名称、地址、负责人、联系电话、主要上级供货商等详细情况进行摸底排查,逐户登记,建立肉品销售者台账和监管档案,一是摸清肉品销售商户的底数和分布情况;二是对进货来源进行追溯,摸清辖区肉品批发商户的底数,并建立肉品批发经营商户台账和监管档案。

加强督促指导,落实主体责任

各单位要在排查摸底的基础之上组织辖区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经营者)、主要肉品批发商户,开展集中行政指导会,进行食品安全培训,积极督促指导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冷库第三方经营者肉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此项工作各单位要在2020年元月20日之前完成)。督促市场开办者(冷库第三方经营者)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义务,加强对市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自查制度,定期对市场内肉品经营户开展自查,发现食品安全隐患要及时向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告。监督肉品销售者自觉严格落实肉品进货查验制度,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做到采购肉品时务必查验有关检验检疫证明文件(猪肉还要查验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加强肉品质量安全管理和溯源管理,自觉拒绝采购、销售、贮存未经检验检疫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肉品。督促指导肉品批发销售者及时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做到其销售的每一批肉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督促指导肉品销售者做到留存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猪肉销售者还要留存非洲猪瘟病毒检测报告)、购进记录、购进票据等,且保存期限不少于6个月

四、开展联防联控,加强监管检查

各单位要积极与辖区畜牧公安等部门沟通协调加强联防联控,组成联合检查组,加强对肉品集中交易市场和肉品销售者的监督检查,对来源不明、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的肉品进行重点排查整治。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要做到四个到位:即抽检到位、处罚到位、整改到位、通报到位,。一是对无法提供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文件的肉品 ,要及时实施抽检,防止问题肉品流入市场。二是对采购销售贮存来源不明、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肉品的违法行为,一律立案查处;构成犯罪的,一律及时移交公安机关。三是对品销售者存在的未留存进货查验凭证、未建立真实完整的购销记录等违法行为,要监督其及时整改。四是对监督检查中发现涉及农业、畜牧、海关等其他部门的违法信息,要及时通报相关部门。

五、加强信息报送,及时准确反馈监管情况

1、各单位要加强肉品市场食品安全信息收集和上报,及时掌握肉市场突发事件、重要情况和重大案件,第一时间应对处置并按规定上报。

2、各单位要在2020年1月6日上午8点前,将安阳市销售环节肉品批发商户登记表上报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3、各单位应于2020年2月2日前将辖区安阳市销售环节肉品经营户登记表、开展肉品整治第一阶段小结、安阳市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报表报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4、各单位应于2020年4月10日前将安阳市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报表及总结报市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附件1   安阳市市场销售环节肉品批发商户登记表

    附件2   安阳市市场销售环节肉品经营者登记表

附件3   安阳市市场销售环节肉品质量安全整治百日行动

报表

2019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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