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 题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洹河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的通告 | ||
索 引 号 | E0001-0202-2020-00001 | 失效时间 | |
发文机关 | 成文日期 | ||
发文字号 | (第6号) | 发布时间 | 2020年01月03日 |
有 效 性 |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洹河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的通告(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河南省〈河道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和《河南省〈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安阳市洹河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划定工作已经市政府批准实施完成,现通告如下:
一、河道工程
(一)洹河管理范围划定区段
1.彰武水库以下至入卫河口段91公里河道;
2.南海水库大坝坝脚200米处至大白线善应大桥段,长3.3公里河道。
(二)洹河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1.有堤防的河道,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包括可耕地)、行洪区,两岸堤防及护堤地(背水侧堤脚外5米,险工堤段,背水侧堤脚外8米);
2.无堤防的河段,山丘区河段可根据设计洪水位线(或历史最高洪水位线)确定其管理范围;平原区河段其管理范围为河口线外20米;
3.已经进行了规划或有规划要求的,可根据规划断面,确定河道管理范围线。
二、水库工程
(一)划定管理范围的水库:小南海水库、彰武水库。
(二)水库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1.大坝及其他设施占地;
2.主坝下游坡脚外:小南海水库200米,彰武水库100米;
3.副坝下游坡脚外:彰武水库30米;
4.小南海水库大坝两头至分水岭之间、彰武水库大坝两头外50米与大坝上、下游坡脚外200米延长线之间;
5.彰武水库高程线128.70米(迁赔高程)以内、小南海水库高程线174.00米(迁赔高程)以内;
6.输、泄水建筑物边线外30米。
三、水闸工程
(一)划定管理范围的水闸:东湖闸、西湖闸、于曹闸、郭盆闸、豆公闸等5座水闸。
(二)水闸管理范围划定标准
1.东湖闸、西湖闸、于曹闸等3座水闸的管理范围为水闸闸门及上、下游河道2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50米;
2.郭盆闸、豆公闸等2座水闸管理范围为水闸闸门及上、下游河道各100米,水闸左右侧边墩翼墙外各30米;
市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在该段河道及水利工程管理范围的边界设立界桩、界牌、告示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移动和破坏,沿河的相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和群众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
特此通告。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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