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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9年第2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9-08-07 来源: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目录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3)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办法(试行)的通知(9)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14)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中医药发展“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21)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33)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9年3月)(38)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9年4月)(43)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

安政〔201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四水同治加快推进新时代水利现代化的意见》(豫政〔2018〕31号)要求,加快实施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全面开启新时代我市水利现代化建设新征程,现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落实。

    一、重大意义

    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兴水利、除水害,事关人类生存、经济发展、社会进步。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市水利事业快速发展,为保障水安全、改善水生态、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但必须认识到,人多水少、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自然分布与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不相匹配是我市的基本市情水情。同时,我市地表水污染、地下水超采、湿地萎缩、河湖基流无法保障等水环境、水生态问题突出,水利基础设施网络不完善,水资源统筹调配能力不强,治水兴水法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不健全。水源不够、水量不足、水质不优、水工程不多等问题已成为制约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水瓶颈”。

    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治水兴水迎来了难得的战略新机遇。全市上下必须站在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高度,充分认识统筹解决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的紧迫性、重要性,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所思所想所盼,加快实施四水同治,推进水利现代化,为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坚实的水安全保障。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方针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统筹治理的治水新思路,以着力解决水资源保护开发利用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为主线,以全面保障水安全为目标,以“一核二区、四横六纵”为总体布局,构建“多源互补、丰枯调剂、蓄泄兼筹、引排得当、循环通畅、水清岸绿”的现代生态水系网络,以全面深化改革和科技创新为动力,扎实推进河长制落实,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加快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持续提升水资源配置、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水灾害防治能力,以水资源的可持续高效利用助推全市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总体目标。积极推进节水型社会建设。到2020年,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明显提升,地下水超采得到进一步控制,河湖保护和监管明显加强,综合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显著提高。全市年供水能力达到17.364亿立方米,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65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55,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至18.5立方米,7个国家考核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水质比例达到70%以上,其中,洹河冯宿桥断面水质必须达到Ⅲ类,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70%,农村居民集中供水率达到92%,全面解决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

    到2025年,节水型社会基本建立,地下水开发利用基本实现采补平衡,全市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持续提升,美丽河湖目标基本实现,现代化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显著提升,水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年供水能力达到17.97亿立方米,节水灌溉面积达到382万亩,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提高到0.66,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0年降低10%,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86%,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5%。

    到2035年,全市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灾害问题得到系统解决,节水型社会全面建立,城乡供水得到可靠保障,水生态得到有效保护,水环境质量优良,防灾减灾救灾体系科学完备,基本形成系统完善、丰枯调剂、循环畅通、多源互补、安全高效、清水绿岸的现代水利基础设施网络,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基本实现。

    三、基本原则

    (一)坚持高效利用水资源。坚持节水优先,将集约节约用水贯穿水资源开发利用、优化配置、管理保护的全过程。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把水资源承载能力作为刚性约束。坚持水资源用途管制,统筹当地水、过境水、外调水,科学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二)坚持系统修复水生态。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实施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统筹自然生态各要素,扩大森林、湿地面积,涵养水源,加强地下水超采综合治理,还给老百姓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良好的水生态成为提高人民群众获得感的新增长点。

    (三)坚持综合治理水环境。坚持污染减排和生态扩容两手发力,标本兼治、综合施策、系统治理,全面巩固和提升水环境治理成效。围绕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做好“以水润城”文章,建设水生态文明城市。严格水功能区监管,实施入河污染物减排限排,创新水污染治理和水环境保护体制机制。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综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田园风光。

    (四)坚持科学防治水灾害。贯彻落实“两个坚持、三个转变”防灾减灾救灾新理念,发扬“团结一心、拼在一线、敢于担当、无私奉献”的安阳“7·19”抗洪精神,坚持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领导和主导地位,落实责任、完善体系、整合资源、统筹力量,加快补齐防汛抗旱短板,全面提升抵御水旱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实现防汛工作“一个确保、三个不发生”目标。

    四、重点任务

    以水资源配置科学化、雨水洪水中水资源化、水库供水最优化、漳河黄河引水调蓄常态化、南水北调配水精细化为重点,加快形成市域外调水、全市配水、分区供水的复合型调配供水格局。

    (一)实施国家节水行动。

    1.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建立规划水资源论证制度,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城镇总体规划、重大建设项目规划必须开展规划水资源论证,确保与当地水资源条件和防洪要求相适应。加快水资源、水环境承载能力预警机制建设,全面实施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行动。

    2.加强节水宣传教育和健全节水奖惩机制。积极推动市情、水情、节水宣传教育进学校、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乡村,增强公众水安全、水忧患、水文化意识。加强对节水技术、节水产品研发和节水设施改造的政策资金支持。出台节水型社会建设、节水型城市创建及节水载体创建奖补办法。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推进合同节水。将节水成效、节水创建作为文明城市创建的重要内容。

    3.开展农业节水行动。推进漳南、红旗渠、跃进渠、大功、桑村等灌区续建配套及节水改造,结合农田水利工程建设普及高效节水灌溉技术,实施区域化、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优化农业种植结构,严控高耗水作物的种植面积。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的原则,结合灌区技改、农田水利、土地整治、新增千亿斤粮食、农业综合开发等工程,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农业水价精准补贴机制。

    4.开展城镇和工业节水行动。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城市供水管网漏损改造。推广绿色建筑,新建公共建筑应安装中水设施。在生态脆弱区、严重缺水区、地下水超采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严控新上或扩建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引导和促进工业结构和布局科学调整,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严格落实节水设施“三同时”制度,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编制节水评估报告,配套建设节水设施。开展水效对标达标改造,促进废水循环利用和综合利用,实现废水减量化。

    (二)扎实推进河湖管理与保护。

    1.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强化涉河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各类涉水行为。加快河湖、水利工程划界确权,逐步建立水流产权制度。开展河湖水域岸线综合整治行动,严格水生态空间管控。开展河道采砂、取土、违章建筑整治行动,建立完善河道管理长效机制。

    2.加强水环境治理。深入实施碧水工程,打好水污染防治攻坚战。严格实施排污许可、入河排污口审核制度,优化入河排污口布局,加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力度。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排查整治行动,加强城市备用水源建设管理,完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保障饮用水安全。加大城乡水环境治理力度,实现城乡河湖环境整洁优美、水清岸绿。

    3.加快水生态修复。开展河流湖库湿地水生态修复和生物多样性保护。推进漳河、卫河、洹河、汤河、淇河、硝河等河流沿线天然湿地保护。在有条件的水库、河道和河口、入河排污口、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等,因地制宜规划建设人工湿地。科学确定重要河湖生态基流,完善河库联合调度机制,保障河流生态水量。建设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漳河、卫河、洹河、洪河、茶店河、汤河、淇河、淅河、露水河、硝河、金堤河、大功河等沿河游园湿地和沿岸生态廊道。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防护林、经济林和小型蓄水保土工程,全面推进水源涵养和水土保持工作。

    (三)充分发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综合效益。

    1.优化受水区水资源配置。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水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结合分配我市的南水北调水量指标,科学配置生活生产生态用水。

    2.合理扩大供水范围。加快推进建设南水北调安阳市西部调水工程,新增林州市和殷都区、龙安区西部为受水区。结合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扩大水厂供水管网范围,提高供水能力。

    3.着力提高供水保障能力。充分利用沿线已有河库,合理新建调蓄、连通工程,实现南水北调与当地水的联合调度。积极推进南水北调中线安阳宝莲湖调蓄工程、汤阴县调蓄工程、内黄县调蓄工程、林州市调蓄工程建设,提高南水北调中线工程供水保证率。

    4.加大生态补水力度。研究出台补偿政策,实施河道清淤疏浚,通过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洹河、汤河退水闸,相机对洹河、汤河进行生态补水。论证建设38号口门至五八分干渠连通工程、39号口门至万金总干渠连通工程、内黄县硝河等连通工程的可行性。

    (四)全面提升引漳引黄供配水能力。

    1.引漳供水工程建设。加快引岳入安工程建设,完成洹河东、西湖节制闸及引水管线工程建设,增加引蓄水能力,改善水生态环境,提高供水安全性和供水保障率。加快殷都区跃进渠技术提升改造及铜冶煤化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建设。

    2.引黄供水工程建设。规划建设内黄县帝湖、森林公园、杏园湖、沙湖引黄调蓄工程和滑县黄龙潭引黄调蓄工程。

    3.加大引漳引黄水量。积极落实引漳引黄分水指标,优化引漳引黄水资源配置格局。优化完善引漳引黄水资源调度方案,加强引漳引黄水量统一调度和精细化管理。

    (五)加快推进重大工程建设。

    1.加快重大工程建设。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集中力量建成一批重大水利工程。完成安阳市引岳入安工程建设,继续推进洹河、洪河、汤永河系统治理,实施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农田高效节水灌溉和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加快建设殷都区跃进渠技术提升改造及铜冶煤化工业园区供水工程。开工建设南水北调安阳市西部调水、广润坡蓄滞洪区工程和病险水闸、汤阴县琵琶寺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积极推进洹河生态流域综合治理、南水北调中线安阳宝莲湖调蓄、西区截流渠、彰武水库扩容、内黄卫河枢纽水闸、林州中南铁路隧洞排水利用等工程前期工作。

    2.加快生态水系工程建设。实施环城河、万金渠、邱家沟等城市沟渠海绵工程及水系连通建设,加快推进洹河城区段水生态建设和东湖、西湖湿地工程,持续推进殷都区珠泉河生态水系、安阳县(示范区)水系连通生态走廊及茶店河风光带、汤阴县生态水系、滑县北调节渠建设。开工建设林州市林虑河—黄华河—桃园河生态水系工程。

    (六)实施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

    1.压减地下水开采总量。按照国家华北地下水超采治理的总体部署,优化地下水超采区经济发展规模、布局与结构,严控高耗水产业和种植业。实施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地下水井封停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地下水压采行动。

    2.加快水源置换工程建设。加快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受水区、引漳受水区、引黄受水区替代水源工程建设,安阳市城区、林州市、滑县、内黄县、汤阴县实现以南水北调水和地表水为主体,地下水为应急和补充的生活生产供水格局。持续推进滑县、内黄县、汤阴县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工程,扩大城镇供水管网向周边村庄延伸范围,山丘区因地制宜建设中小微型蓄水工程,压减乡村地下水开采。

    3.严格地下水监管。严格地热水、矿泉水以及地热能开发项目取水许可,依法规范地温空调和取用地热水项目的审批监管。实行严格的地下水禁限采管理制度,地下水禁限采区一律不准新增地下水开采量,确有必要新增的必须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配合做好国家和省级地下水监测工程建设。

    (七)加强水灾害防治。

    1.强化防洪薄弱环节建设。持续实施卫河、金堤河、洹河、汤河、洪河、羑河、淅河、珠泉河、粉红江、茶店河等重要支流和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推进崔家桥、广润坡蓄滞洪区、汤阴县琵琶寺水库除险加固和南水北调中线防洪影响处理后续工程建设。进一步完善山洪灾害监测预警体系。规划建设洹河分洪道,使洹河安阳市城区段防洪标准达到100年一遇。

    2.强化防汛抗旱能力建设。推进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和群策群防体系建设,加快完成我市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健全防汛抗旱预案体系和应急管理机制,完善防汛抗旱指挥系统,进一步增强防灾和应急处置能力。加快城乡抗旱应急水源工程建设。建立“天—空—地”一体水旱灾害监测预报预警网络。加强多层次应急救援力量,提升抢险救灾队伍、物资和装备统筹保障能力。

    (八)强化乡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

    1.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乡村生态清洁小流域建设,实施农村清洁河道行动。整修小水窖、小水池、小泵站、小塘坝、小水渠,改善农业生产条件和农村人居环境。

    2.有序发展规模化集中供水。2020年完成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推进农村供水工程提档升级、配套改造、联通并网,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运行管护,探索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管理运营模式,进一步提升农村供水保障程度。

    3.持续加强农田水利建设管理。按照“谁投资、谁所有、谁受益”的原则,积极推进小型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明确小型农田水利设施的所有权,落实管护责任主体,健全基层水利服务体系。以田间工程配套、雨水集蓄利用为重点,加快我市灌区末级渠系改造,打通农田水利“最后一公里”。

    (九)科学调配水资源。

    1.完善水资源调度体系。开展水库动态汛限水位研究。完善水利工程、水库、水网运行调度方案和应急水量调度预案,实施跨流域、跨区域水资源调度。建立水资源监测预警评估体系,全面提升水资源监测预警能力。建立健全天上水、地表水、地下水“三水”联合调度长效机制。

    2.雨水洪水中水资源化。推进水库增容扩容、水系连通、河湖调蓄等工程建设,拦蓄洪水。加快海绵城市、湿地建设,充分利用水保工程、自然洼地、水池水窖等集蓄雨水。增强城乡污水深度处理能力,提升中水、矿坑水、建筑工程疏排水等非常规水资源化利用水平。

    (十)加快智慧水利建设。

    结合我市智慧城市建设,利用物联网、卫星遥感、视频监控等技术和手段,构建河湖水域岸线、水土流失、水工程、水生态、水环境等涉水信息监测监控体系。利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整合各类涉水信息管理平台,建设高速、泛在的水利信息网络。优先推进防汛抗旱、水资源管理、农村水利、水土保持、河湖管理、大坝安全监测等智慧水利建设。水利工程要把智慧水利建设内容纳入设计方案,加快已建水利工程智慧化升级改造。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同联动。市政府成立由主要领导挂帅,分管领导主抓,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参与的领导机构,高位推动,全面实施。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建立政府推动、部门联动的领导机制。细化明确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责任,构建领导有力、责任清晰、协同联动的工作推进体系。

    (二)依法治水,强化监管。完善地方性水法规规章和制度体系,全面加强水事综合执法,为四水同治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探索部门之间联合监督检查、联合执法机制,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和现场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取水、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取土、违章建筑、违法设障、侵占河湖水域岸线等破坏水环境、危害水生态、影响水安全的水事违法行为,不断完善水行政审批机制和流程,提高审批效率,规范审批程序,用法律、法规、体制、制度保障和推进水利现代化。

    (三)深化改革,促进发展。全面推行河长制。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把以水定需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红线、不可逾越的底线。完善水价水权水市场形成机制,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和市场监管作用。按照谁污染、谁补偿的原则,推动建立河湖生态补偿机制。建立健全市场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系。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四水同治体制机制制度创新,加快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转高效、立体多元的水治理体系。

    (四)科技创新,规划引领。加强水利基础研究,推进水利先进技术和产品研发,强化政府引导、推动和支持,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水利技术创新体系,促进水利科技成果转化和推广。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和约束作用,编制与上位规划衔接的安阳市四水同治总体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形成完整的四水同治规划体系。各县(市、区)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谋划,出台本行政区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加快重点项目实施。落实用地政策,加强土地保障。

    (五)创新融资,加大投入。市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国家、省相关支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资金。各级政府要研究制定支持实施四水同治投资政策,加大公共财政支持和投入力度,基本建设资金、财政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要向四水同治工程项目倾斜。出台市级水利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办法,构建事权清晰、权责一致的水利基础设施投入责任体系。加强谋划项目前期工作,全力推进项目实施。创新投融资模式,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投入水利建设与运营,多渠道筹措建管资金。

    (六)加强督导,严格考核。建立督导督查制度和问责机制,对主动作为、成效显著的予以表扬激励;对措施不力、消极等待、进度缓慢的通报批评,视情节依纪依规问责追责,并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红旗渠精神杯”评比挂钩,实行一票否决。将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和四水同治任务完成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评体系,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并向社会公布,同时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2019年3月29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办法(试行)的通知

安政〔2019〕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4日

安阳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鼓励我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促进产业集聚,调整优化产业和城市布局,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迁往安阳市所辖县(市、区)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的本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工业企业适用本办法。市建成区范围按照《安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指挥部关于印发安阳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方案的通知》(安环攻坚〔2018〕7号)规定。

    第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应当搬迁入园:

    (一)不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影响城市功能格局的;

    (二)不符合环境保护规划,影响城区生态环境的;

    (三)因优化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需要搬迁的;

    (四)企业需要改造扩建做大做强的;

    (五)因实施城市公共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占用企业土地的;

    (六)其他需要搬迁入园的。

    第四条充分发挥行业规划和产业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搬迁企业改造升级。

    (一)搬迁入园企业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园区主导产业及规划,并达到园区企业入驻条件;

    (二)鼓励、支持企业将搬迁入园与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流程再造、结构调整、品牌建设等有机结合,提升企业市场竞争力;

    (三)鼓励、支持搬迁入园企业运用先进适用技术实施升级改造,对涉及高耗能、高污染、有毒有害原料的工艺和装备实施替代和改造,严禁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工艺和设备,严禁生产国家禁止生产的产品;

    (四)鼓励、支持搬迁入园企业积极推进绿色化、智能化改造,鼓励建设智能车间、智能工厂、绿色工厂,提高企业环保、安全水平。

    第五条符合本办法第三条规定情形的企业应在3年内完成搬迁入园,其中列入市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入园规划的重点污染企业应在2020年之前完成搬迁入园。

    第六条有关县(区)政府、各部门及单位应按照各自职责,做好企业搬迁入园工作:

    (一)有关县(区)政府是实施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长是第一责任人,要成立辖区搬迁入园领导组织,统一组织推进本辖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工作,确保按期完成搬迁入园任务。市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管委会要明确分管领导和责任部门,积极与相关县(区)政府和企业对接,做好搬迁项目入驻的前期服务工作,确保搬迁项目顺利落地、建成投产;

    (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牵头组织市纪委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等有关部门及单位负责对企业搬迁入园实施方案进行审核,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批复;

    (三)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牵头做好全市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总体发展规划编制的指导、报批和批复工作,实施绿色通道和联审联批制度,依法加快办理项目核准、备案、审批等手续,保证重大项目列入省、市重点项目管理,积极争取老工业区搬迁入园项目政策性资金;

    (四)市科技局负责审核搬迁项目的技术先进性,认定搬迁企业是否为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

    (五)市财政局负责搬迁入园资金筹措,加强政策扶持资金的拨付与管理工作,落实相关优惠政策;

    (六)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做好市建成区工业企业搬迁入园区域的规划编制、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土地的统一供应,保障搬迁用地,完善、办理相关手续;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协调有关县(区)政府做好土地收储和整理工作;

    (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审核职工安置方案,处理劳动争议,办理各类社保手续,落实下岗职工培训和再就业政策等;

    (八)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依法开展搬迁入园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审批工作,监督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项目污染防治设施“三同时”制度,督促属于有色金属冶炼、石油加工、化工、焦化、电镀、制革等六大类搬迁企业做好老厂区土壤环境监测,负责对造成土壤污染的企业的土壤修复进行验收;

    (九)市商务局负责指导企业招商引资,推动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并审定招商引资有关事项;

    (十)市审计局负责扶持资金的审计工作;

    (十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搬迁入园区域基础建设、市政设施建设、施工管理、质量监督、安全监管等工作;

    (十二)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企业落实搬迁入园项目的安全措施情况,确保安全建设和生产;

    (十三)市金融工作局负责研究提出金融支持工业企业搬迁入园政策建议,协调金融机构对市建成区企业搬迁入园项目进行融资;

    (十四)市纪委监察委负责对搬迁入园的审查、批复、执行等全过程监督。

    第七条企业搬迁入园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企业向所在地县(区)政府提交搬迁入园申请报告、实施方案(包括企业基本情况、可行性研究、园区规划及项目建设情况、资金筹措、合资合作、发展目标及规划、工作安排及进度计划等)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新建项目所在地县级政府出具的项目选址证明、市商务局出具的合资合作证明);

    (二)所在地县(区)政府对企业申报的有关材料审核确认后,报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

    (三)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负责组织市纪委监察委、市中级法院、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商务局等相关部门及单位自收到相关材料之日起15日内到现场审核企业搬迁入园方案,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搬迁入园条件的,报市政府同意后给予批复。

    第八条对搬迁入园企业的土地收储,按以下程序办理:

    (一)土地使用权人根据市政府批复意见向辖区所在地县(区)政府提交土地收储申请;

    (二)所在地县(区)政府收到企业土地收储申请后,由市土地储备中心、所在地县(区)政府与土地使用权人拟定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收储合同,约定土地收储范围、收储土地补偿费、土地交付等事项,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土地使用权人交付土地使用权;

    (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办理注销土地登记。

    第九条企业所在地县(区)政府应组织搬迁入园企业按期拆除地面附着物,确保无权属纠纷,并达到“净地”条件。土壤环境污染重点监管单位应按照《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完成相关活动,并经市生态环境局验收确认,确保土壤环境安全。

    第十条收储土地补偿费可以按照《河南省土地储备暂行办法》(豫国土资发〔2018〕132号)办理,也可采用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予以补偿。具体补偿方式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确认。

    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包括土地使用权补偿费,附着于该土地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补偿费,因收储而发生的其他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采用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办法予以补偿的企业,其新建项目固定资产投资不得低于包干补偿费的60%。

    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包干补偿费=土地面积×年度基准价格×60%×区位系数×行业系数;

    (二)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包干补偿费=土地面积×年度基准价格×50%×区位系数×行业系数;

    (三)原划拨用地改为租赁国有土地方式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支付征收、搬迁等土地费用的,土地包干补偿费=土地面积×年度基准价格×51%×区位系数×行业系数;

    (四)原划拨用地改为租赁国有土地方式有偿使用,土地使用权人没有支付征收、搬迁等土地费用的,土地包干补偿费=土地面积×年度基准价格×31%×区位系数×行业系数;

    (五)改制后的企业没有办理用地手续的,土地包干补偿费=土地面积×年度基准价格×31%×区位系数×行业系数-应当补缴的土地租金。

    按上述方式计算的包干补偿费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确定。

    第十二条年度基准价格参考2016、2017、2018三年市区房地产用地挂牌(拍卖)出让均价,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审计局拟定,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报市政府批准后公布。无特殊情况,确定的年度基准价格在本办法实施期内不再调整。

    第十三条区位系数按收回土地所在县(区)住宅基准地价土地级别范围确定,一级地1.2,二级地1.1,三级地1.0,四级地0.9,五级地0.8。

    第十四条行业系数按企业归属行业确定,纯化工企业及具有化工生产工艺特点的其他企业行业系数1.3,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行业系数1.3,产品荣获中国驰名商标或中国名牌的企业行业系数1.3,引进央企或世界500强的企业行业系数1.3,符合安阳市重点发展的主导产业(精品钢及深加工、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行业系数1.2,其他工业企业行业系数1.1。符合多种条件的企业,按最高系数确定,不再重复计算。行业系数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报市政府批准同意。

    第十五条鼓励企业早搬快搬。对在2019─2021年按时完成搬迁任务(新项目竣工投产,并按收储合同交付净地)的企业实行早搬早奖、快搬多奖、逐年递减的奖励办法,2019年完成搬迁入园任务的企业按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的5%给予一次性奖励,2020年完成搬迁入园任务的企业按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的3%给予一次性奖励,2021年完成搬迁入园任务的企业按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

    第十六条市政府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企业搬迁入园,收储土地包干补偿费由市财政统一支付。按照本办法规定收储土地进行出让的,土地出让金全部交入市财政局管理。

    第十七条按以下程序向搬迁入园企业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

    (一)新厂区供地手续完成,收回原土地使用权,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的40%;

    (二)新厂区项目建设达到“正负零”,企业按收储合同交付“净地”,再支付土地包干补偿费的50%;

    (三)新厂区所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并试生产,企业土地处置完毕(城市规划明确为绿地、教育用地、道路等公益用地除外),核定扣除测绘评估、土地平整、文物勘探等收储土地所需费用,支付剩余部分土地包干补偿费;

    (四)对在新厂区投入规模不足包干补偿费60%的工业企业,应按不足部分相同的比例减少相应的补偿费。

    第十八条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和企业新迁入产业集聚区(或专业园区)管委会采取一事一方案的监管模式,确保包干补偿费用于企业搬迁、扩大再生产、购置设备和原材料、安置职工等。

    第十九条对搬迁入园采取以下税费支持政策。

    (一)实施税收分成政策,自企业搬迁完成下一年度起五年内,企业缴纳的增值税和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两税合计100万元以上)由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按4:6分成,五年后全部归迁入地政府享有;也可根据具体情况由迁出地和迁入地政府协商确定具体分配比例和期限;

    (二)搬迁入园的市本级企业,保持市本级归属不变,属于市本级税源,搬迁后税收增量部分由市财政局按照一企一策研究测算,报市政府批准后对迁入地政府予以分成;

    (三)搬迁入园企业应与园区产业定位相一致,同步实施工艺技术改造、转型升级及环保设施提标改造的,可享受市政府和迁入地政府出台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

    (四)搬迁入园企业的搬迁补偿收入缴纳所得税,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40号)执行;

    (五)对搬迁入园企业在原址所占用的水、电、气、排污指标,由相关部门依法依规转移至新址;

    (六)搬迁入园企业搬迁改造项目优先纳入市、县级重点项目进行管理,优先向上推荐争取财政资金支持;

    (七)市政府对相关县(区)给予适当奖励,对列入搬迁名单的污染企业,2019年每搬迁完成一家企业,奖励迁出地县(区)政府10万元;2020年每搬迁完成一家企业,奖励迁出地县(区)政府5万元。企业搬迁完成情况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负责确认。

    第二十条对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的重大搬迁发展项目,市政府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给予政策支持。

    第二十一条在本办法有效期内未实施搬迁入园的市建成区内工业企业,采取以下限制措施:

    (一)列入市建成区污染企业搬迁入园规划的重点污染企业,2021年1月1日起由所在地县(区)政府依法关停;

    (二)原则上停止受理污染企业在原址新上项目的审批、备案,取消各类政府项目和资金支持;

    (三)依法加大对市建成区企业环保、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执法力度,按照有关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依法对企业实行特别排放值标准、差别电价、差别水价等严格管控措施。

    第二十二条本办法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指挥部研究决定。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的通知

安政〔2019〕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安阳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9年4月23日

安阳市煤炭消费减量实施方案(2019—2020年)

    进入“十三五”以来,我市通过工艺节能改造、燃煤锅炉拆改、清洁能源替代等一系列措施,推动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取得显著成效,但仍存在全市产业结构偏重、煤炭消费基数较大等问题。特别是2018年以来,钢铁、水泥等高耗能行业煤炭消费量上升趋势明显,发电煤炭投入量同比有所增加,一些地方规模以上工业煤炭消费量不降反升。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煤炭消费减量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豫政〔2018〕37号),确保完成省下达的“十三五”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全市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2359万吨以内,其中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控制在1839万吨以内。

    二、主要任务

    (一)严格控制新增耗煤项目。严格控制新上耗煤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未落实煤炭消费减量替代的耗煤项目不得通过节能审查,从源头上控制煤炭消费增量。

    1.提高耗煤项目准入门槛。从严执行国家、省重点耗煤行业准入规定,原则上禁止新建、扩建单纯新增产能的煤炭、钢铁、电解铝、水泥、传统煤化工、焦化等产能过剩的传统产业项目。全市禁止新增化工园区。新建高耗煤项目单位产品(产值)能耗要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2.实施煤炭消费减量替代。严格落实《河南省耗煤项目煤炭消费替代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环境空气质量在全省落后现状,全市非电行业新上耗煤项目新增燃料煤总量实行2倍减量替代,新增原料煤总量实行等量替代;电力行业新增耗煤项目实行等量替代。对未完成上年度煤炭消费减量目标的县(市、区),实行耗煤项目区域限批。除热电联产项目以外,“十三五”期间原则上全市不再核准新投产燃煤发电项目。

    (二)深化电力行业节能降耗。贯彻落实煤电行业节能减排政策措施,提升电煤利用效率。到2020年,全市统调公用燃煤机组供电煤耗力争控制在299克标准煤/千瓦时以内。提升煤电机组效能。鼓励引导煤电企业对标国内同类型机组先进值,积极参与煤电机组节能环保标杆引领行动,深入挖潜机组效能,大力实施提效改造项目,进一步降低供电煤耗和线损率。

    (三)大力削减非电行业用煤。制定钢铁、焦化、化工等重点行业压减煤炭消费行动方案,利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综合标准引导企业提标改造,依法依规关停淘汰达不到标准的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降低高耗能行业能源和煤炭消费量。

    1.压减焦化和化工行业产能。认真贯彻执行豫政〔2018〕37号文件要求,着力压减焦化和化工行业产能。

    2.加快退出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规标准。通过市场运作、政策支持和标准引导等方式鼓励和推动钢铁企业优化重组。对未按时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钢铁企业实施错峰生产,严防“地条钢”死灰复燃。严格执行省关于炭素、棕刚玉、陶瓷、耐火材料、砖瓦窑、铸造等高排放行业淘汰标准,依法依规实施停产限产、关停退出。

    3.实施秋冬季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全面落实《河南省绿色环保调度制度(试行)》,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实施错峰生产,结合我市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针对钢铁、建材、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实施差异化错峰生产,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载入排污许可证。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一并纳入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订)限制类的,要提高错峰限产比例或实施停产。

    (四)提高商品煤质量。严格落实《河南省商品煤质量管理暂行办法》,加强煤炭生产、加工、储运、购销、进口、使用等全过程管理。结合煤炭去产能,提高原煤质量,禁止开采低质原煤。在储运过程中,承运企业要实行“分质装车、分质堆存”,封闭运输和储存,不得降低煤炭质量。严格执行燃煤发热量、灰分、硫分标准,严控电力用煤质量,提高燃煤机组锅炉入炉热值。强化重点涉气企业特别是燃煤电厂购进原煤质量管控,突出控制和预防作用。工信部门指导督促企业购进优质原煤,生态环境部门及时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有关标准进行检测,原煤经检测合格后企业方可使用。涉嫌质量违法的,由生态环境部门依法进行查处。到2020年,按照省定标准,市内消费煤炭热值力争提高10%以上,其中,煤电机组入炉煤发热量力争达到5000大卡/千克。

    (五)实施煤炭消费减量工程。开展燃煤设施整治,到2019年10月底,全市基本淘汰35蒸吨/时及以下燃煤锅炉,承担民生任务且不具备替代条件的除外;全面排查工业窑炉,建立工业窑炉管理清单,大力实施工业窑炉综合整治,鼓励有条件的工业窑炉开展煤改气、煤改电;基本淘汰热电联产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燃煤加热、烘干炉(窑)。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严防死灰复燃。

    (六)加快发展清洁能源。结合当前清洁供暖要求,积极推广地热能利用、空气源热泵等先进技术,加快推进生物质热电联产、生活垃圾热电联产项目建设,新建热源点要尽可能建设非煤热源点。大力推进风电项目建设,鼓励符合条件的区域建设大型风电基地,因地制宜推动分散式风电开发。在天然气气源落实前提下,鼓励新型工业、高技术企业利用天然气,深入推进城镇天然气利用工程,扩大天然气利用规模和提升供气保障能力。拓宽清洁能源消纳渠道,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政策,全额消纳非化石能源发电。

    (七)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电解铝、铁合金、电石、烧碱、水泥、钢铁、黄磷、锌冶炼8个行业差别化电价标准。进一步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将使用国家产业政策限制类装置的焦化企业纳入我市差别化电价政策执行范围。积极创新差别化电价政策,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污染防治攻坚要求,扩大差别化电价政策实施范围,提高实施标准。

    三、保障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省直管县滑县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纳入全市统一管理,市直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纳入所属县区管理。充分考虑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整改要求,以及我市产业结构情况,分解下达部分县(市、区)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指标包括煤炭消费总量、统调公用燃煤机组耗煤量和非电行业煤炭消费量等。各县(市、区)政府是推动落实当地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健全工作机制,完善配套政策,形成上下联动、部门协同的工作格局;要制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方案,把目标任务分解到乡镇和重点企业,并于2019年5月底前将工作方案报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二)健全煤炭消费监测预警机制。建立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监测预警机制,对各县(市、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煤炭消费实施按月调度、按季分析预警。各县(市、区)要制定煤炭消费监测预警预案,采取有力措施,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完成煤炭削减目标任务。

    (三)强化督导考核。2019年和2020年各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指标以本实施方案为准。市节能减排(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对各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考核,对措施有力、目标任务完成好的县(市、区)予以表扬,对进度滞后、落实措施不力的县(市、区)予以通报批评,并按照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能源消耗强度和总量“双控”考核等有关规定进行问责。市发展改革委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煤炭消费减量工作的常态化督导检查。

    (四)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加强对煤炭消费减量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正面宣传,营造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的良好氛围,引导能源消费单位特别是煤炭消费单位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淘汰落后产能和低效产能,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转变能源消费方式。

    附件:1.各县(市、区)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2.市直非电企业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

          3.煤炭消费减量重点任务责任分工表

    附件下载.doc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中医药发展“2030”规划纲要的通知

安政办〔2019〕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中医药发展“2030”规划纲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9年3月28日

安阳市中医药发展“2030”规划纲要

    为推进健康安阳建设,促进我市中医药事业振兴发展,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医药发展战略规划(2016—2030年)的通知》(豫政办〔2017〕34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把维护人民健康放在首位,坚持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按照“健康安阳2030”行动纲要要求和健康安阳建设总体部署,围绕中医药振兴发展,强化继承创新、提升水平、完善政策、优化机制,充分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有效发挥中医药独特作用,为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

    (一)弘扬优势,服务民生。把社会效益放在中医药发展的首位,以满足全市人民健康需求为出发点,以弘扬中医药“简便验廉”优势为落脚点,坚持中医药发展为了人民、中医药成果惠及人民,让中医药在增进健康福祉中发挥重要作用。

    (二)传承创新,提升水平。将继承创新贯穿于中医药发展的全过程,在传承中创新,在创新中发展。传承中医药学术思想、临床经验和技术特长,创新中医药技术革命、科学方法和发展方法,推动中医药学术进步、理论创新和水平提升。

    (三)深化改革,完善政策。破除制约中医药事业发展的障碍和瓶颈,深化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补偿、人才培养、产业发展等多方面改革,完善中医药发展的政策与措施,激发中医药发展的潜力与活力。

    (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坚持将中医药融入健康政策,推动中医药和西医药相互补充、协调发展;坚持医疗与非医疗同步推进,促进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发展;坚持区域中医药协调发展,不断增强中医药发展的整体性和系统性。

    三、发展目标

    到2020年,中医药强市建设有效推进,中医药服务体系持续完善,中医药发展水平不断提高,中医药考核指标全面优化。中医专项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基本完备,队伍建设持续加强,服务能力明显提升,全市公立中医医院床位达到0.56张/千人,中医执业医师达到0.42人/千人,与全省平均水平保持一致,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儿科骨科、肝胆脾胃、心脑血管等专业跻身全国先进行列,建成中医儿科、心血管、脑病等2—3个省级中医治疗中心,安阳市中医院在全国百强中医医院中的位次稳步提升。县级公立中医医院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实现全覆盖,基层中医药服务龙头作用得到有效发挥,80%以上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100%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0%以上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以上的村卫生室能够提供规范的中医药服务,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基本健全。中医药参与重大疾病防治能力大幅提高,在结核病、手足口病、病毒性肝炎、流感等传染病防治领域作用积极发挥。中医药产业不断壮大,养生保健特色优势充分发挥,中药材种植面积达到6万亩,现代中药产业规模化发展,产值达到3亿元。

    到2030年,全面建成中医药强市,综合实力省内领先。安阳市中医院争取进入全国六十强中医医院行列,县级公立中医院全部达到二级甲等中医医院标准,社会办中医机构和公立中医医院形成优势互补、良性竞争局面,中医医疗服务量达到基层医疗服务量的30%以上。中医药健康服务实现融合发展,建成5个以上中医药养生康复、医养结合、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中医药协同创新体制机制顺畅,中医医疗、教育体系更加完善,中医医疗、保健、预防、养生协调发展,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率进一步增强。

    四、重点任务

    (一)持续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

    1.完善中医医疗服务网络。各县(市、区)政府在区域卫生规划中要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加快建设以公立中医医院为主体、综合医院等其他类别医院中医药科室为骨干、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中医门诊部和诊所为补充的基本中医药服务网络。市中医院要发挥好全市中医龙头作用,每个县(市)要办好1所公立中医医院,并达到二级甲等标准,不得合并、撤销或改变其中医医疗性质,市、县两级综合医院和妇幼保健机构要设置中医科、中药房,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要建立标准化“国医堂”,社区卫生服务站和70%的村卫生室要提供中医药服务。加强中医医院康复科室建设,支持康复医院设置中医科室,规范推动民营中医医疗服务机构发展。

    2.提高中医药防治能力。强化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将市中医院基础雄厚的优势专业打造成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和中医临床研究基地,其他优势专业建成市级中医医疗中心,提高疑难疾病、急危重症的诊治水平;加强县级中医医院特色优势专科建设,将县(市)中医院建成区域中医适宜技术推广中心和优势病种诊疗中心。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程,以国家级重点专科为龙头,以省级重点专科为骨干,建成6个国家中医重点专科和8个省级中医重点专科。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十三五”行动计划,争取80%的县(市、区)创建成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提高县域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强中医护理人员配备,提高中医辨证施护和中医特色护理水平。建立中医药参与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救治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县级以上中医医院急诊急救能力建设,提高中医药参与应急救治、疑难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能力。将中医药纳入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大力推广中医非药物疗法,充分发挥中医药在常见病、多发病和慢性病防治中的作用。

    3.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教育、师承教育、确有专长人员教育的人才培养体系和保障激励机制。实施中医药“领军、骨干、青苗”等人才培养计划,加强中医药临床科研领军人才和学术带头人培养,培育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名中医。完善我市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表彰制度,定期开展安阳名中医和基层名中医评选。开展安阳市青苗人才培养项目。加强全科医生、中医护理骨干、基层中医药等各类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开展中医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争取到2020年我市所有新进医疗岗位本科及以上学历中医医师均接受新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开展临床类别医师中医药知识培训、乡村医生中医药知识与技能轮训、中医药技术比武大赛,提升人员素质和服务能力。

    4.依法放宽中医药服务准入。依法改革中医医疗服务资格准入、执业范围和执业管理制度。改革传统医学师承和确有专长人员执业资格准入制度,落实中医诊所备案制管理。允许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的传统医药一技之长人员在乡镇和村开办中医诊所,鼓励社会力量举办连锁中医医疗机构。对社会资本举办的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中医门诊部、诊所,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区域卫生发展规划不作布局限制。支持有资质的中医专业技术人员特别是离退休名老中医开办只提供传统中医药服务的门诊部和诊所。保证社会办和政府办中医医疗机构在准入、执业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

    5.促进中西医结合。推进中西医资源整合、优势互补、协同创新。重点培养高层次的医教研复合型中西医结合人才。运用现代技术,加强中西医结合创新研究平台建设,开展重大疑难疾病中西医联合攻关,提高临床疗效。围绕重点病种,尤其是在儿科、骨伤、肺病、脑病及高血压、糖尿病、肿瘤等重大疾病和危急重症方面,制定和推广实用性的中西医结合诊疗方案。鼓励西医学习中医知识和技能,加快推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医药服务水平提高。

    6.鼓励中药制剂研发和应用。支持医疗机构研发、生产和应用中药制剂,医疗机构未取得医疗机构制剂许可证的,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可以委托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或药品生产企业配制。支持中药饮片与中药配方颗粒等新型饮片产品研发。支持运用传统工艺炮制中药饮片、生产传统中成药。鼓励运用中医经典处方、中医经验方研制中药制剂。加强市中医院制剂室建设,在确保安全和明确责任的前提下,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医院的中药制剂可以在对口支援单位和医联体内调剂使用。

    7.推动中医药“互联网+”发展。推进数字化医院建设,积极发展移动医疗、中医远程医疗、智慧医疗等新型医疗服务,连通各医疗机构。建设集检验报告、医学影像、健康档案等于一体的医疗信息共享服务体系和中医医疗数据共享交换标准体系。积极推广中医临床科研一体化信息平台,利用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供在线预约诊疗、候诊提醒、划价缴费、诊疗报告查询、药品配送等便捷服务,不断提升中医药信息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加快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

    1.发展中医药养生保健康复服务。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探索集团化发展或连锁化经营,形成一批具有品牌效应的中医养生保健机构。实施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加强中医医院治未病科室建设,为群众提供中医健康咨询评估、干预调理、随访管理等治未病服务。支持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治未病科(室)。鼓励中医医疗机构、中医医师为中医养生保健机构提供技术支持。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养生保健机构走进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推广普及养生保健知识与方法。大力支持内黄县翔宇设备有限公司等企业及医疗机构研发保健器械和保健用品,推进内黄中医康复设备产业园项目建设,打造国内最大的中医康复设备产业园。

    2.发展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推动中医药与养老服务融合发展,促进中医医疗资源进入养老机构、社区和居民家庭。支持养老机构与中医医疗机构合作,加大医疗养老联合体及养老机构内设医疗康复机构的建设力度。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医医疗机构将中医药服务延伸至社区和家庭,面向老年人群开展上门诊视、健康查体、保健咨询等服务。鼓励社会资本建设以中医健康养老为主的护理院、疗养院,探索设立中医特色医养结合机构。鼓励在中医药资源丰富、优势明显的地方,规划建设一批以保健养生为主的养老产业园区。

    3.发展中医药健康旅游服务。推动中医药健康服务与旅游产业有机融合,发展以中医药文化传播和体验为主题,融中医养生、康复于一体的健康旅游。支持汤阴县九头仙艾国际艾文化产业园创建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项目建设,发展以扁鹊庙及周边中草药种植观光带、中医药文化展示区、中医理疗药膳养生区等为核心的“医圣”扁鹊中医文化体验游。支持林州市、殷都区充分利用山水资源和中药材资源,积极申报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打造具有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品牌。鼓励各类中医院在具备条件的宾馆、景区等设立中医药服务阵地,开展中医药健康服务。

    (三)扎实推进中医药继承创新。

    1.加强中医药理论方法继承。继承省市名中医学术思想、诊疗经验,总结中医优势病种临床诊疗规律及方案方法;开展地道中药材药性理论和名家经典名方研究,打造安阳中医药品牌;挖掘整理传统中药炮制、制剂技术工艺,收集、整理、评价、推广民间中医特色疗法。

    2.创新中医师承教育机制。建立中医药师承教育培养体系,将师承教育融入院校教育、毕业后教育和继续教育。做好全市老中医药专家学术经验传承,充分发挥名老中医药专家辐射引领作用。支持建成一批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中医学术流派传承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培养中医药学术传承团队。创新中医药师承教育机制,实施名老中医师承教育项目,通过师承模式培养优秀中医药骨干人才。传承中药炮制工艺,培育代表性传承人、中药炮制技艺宗师。支持名老中医和其他知名专家带徒授业。

    3.加强中医药协同创新和科学研究。加强医疗机构与高校、科研院所、中医药企业共同参与的中医药协同创新,大力开展学术交流活动。完善课题管理、项目绩效考核等相关制度,提高项目管理效率和研究水平。加快市中医院中医药科研能力建设,争取建成在全省有影响力的科研型中医医疗机构。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的支持力度,支持科研团队争取国家和省级重点科研项目。市科技局要加大对中医药科研的支持力度,重点支持中医药防治重大疾病和优势病种临床研究、中医理论传承与创新研究、中药新用和中成药新用研究,中药生产、炮制技术研究,配方颗粒和中医诊断治疗康复设备研发。

    (四)全面提升中药产业发展水平。

    1.加强中药资源保护、开发和利用。开展我市中药资源普查,建立中药资源标准库和数据库,制定中药材发展规划,健全道地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以林州市、汤阴县为重点,建立符合中药GAP的生产基地,推进中药材规模化、规范化、集约化种植养殖,培育和发展具有特色的地道中药材。加强冬凌草系列、安阳精致膏药等中药资源的保护和开发利用,建立来源可追溯、去向可查证、责任可追究的中药材流通追溯体系和现代中药流通服务体系。到2030年,所有县(市)中药材产区建立中药材资源监测站点。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建设中药材科技园、博物馆。

    2.构建现代中药产业体系。积极推进现代中药产业化,以中成药生产企业为主体,形成种植、采集、加工、提取、研发、制药等系列。支持路德药业、创新药业等企业发展特色中药,推进提取、分离、纯化、制剂中的质量控制等现代技术应用。利用中药指纹图谱等先进设备,推动中药产业优化升级。对我市重点中药名优品种进行剂型改造和二次开发,创制一批疗效明显、质量可控、服用方便的现代中药,打造安阳中药品牌。挖掘我市优势中药材资源,培育发展一批特色功能食品、保健用品、天然化妆品等健康衍生品。

    (五)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

    1.繁荣中医药文化。深入研究我市历代名医、流派的学术思想,挖掘、整理、研究现存的中医药文献资料。加强中医药文物古迹、文化典籍保护工作。积极谋划和打造一批高端学术论坛,打造我市中医药高层次学术品牌和文化品牌。

    2.发展中医药文化产业。将中医药文化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中医药文化资源,创作一批承载中医药文化的创意产品、文化精品和科普作品,创建一批中医药文化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和主题公园、文化园区,打造具有安阳特色的中医药文化品牌和企业,形成中医药与文化、商贸、旅游、餐饮等有机融合的新业态。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扶持政策。建立健全中医中药统筹协调机制,加强部门协调与沟通,研究解决中医药发展重大问题。推动中医药改革创新,县级以上政府要将中医药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强组织领导,健全中医药管理体系和中医中药统筹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与工作推进机制,完善考核评估和监督检查机制;要将中医事业发展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与本地中医药事业发展相适应的经费保障长效机制,逐步缩小中西医之间的投入差距;要落实政府举办公立医院责任,在区域卫生规划中合理配置中医医疗资源。要在争取国家项目的同时,采取积极措施,优先支持达不到基本标准的公立中医医院改扩建或迁建;要在项目安排、财政预算、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和职工医保、支付制度改革、医疗服务价格调整、中药饮片使用管理等方面坚持中西医并重,推动中西医协调发展;要充分考虑并尊重中医药的特殊性,在城市规划、产业布局、土地供给、税收政策等方面,对中医医疗、养生保健、中医药健康养老服务、中医药旅游等项目给予必要的扶持和倾斜。

    (二)强化依法管理,完善监管制度。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升中医药监督与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严厉打击假冒中医名义非法行医、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销售假劣药品及保健品等行为。依法保护中医机构、中药企业和中医药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针对制约中医药发展的实际问题,做好卫生、医保及相关政策的衔接工作。加强中医临床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疗效评价标准推广应用。

    (三)做好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综合运用数字智能终端、移动终端等新型载体,传播科学养生保健知识,宣传中医药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开展中医药文化科普进基层活动,推动中医药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将中医药基础知识纳入课堂,充分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努力形成全社会支持中医药振兴发展的浓厚氛围和共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格局。

    附件:安阳市中医药发展“2030”规划纲要重点任务分工.doc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9〕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坚决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都不能少”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关于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我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切实保障城市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意见》(豫政办〔2019〕9 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 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 全力推动全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把“精准”贯穿解困脱困工作全过程,精准识别、精准施策、精准脱困。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工会协调、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精准聚焦、持续发力, 确保城市困难职工2020年与全市人民同步迈入小康社会。

    (二)基本原则。

    1.统筹协调。各县(市、区)政府负责统筹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部门与工会要相互配合,确保各项帮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

    2.兜住底线。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兜底作用,切实保障城市困难职工基本生活。

    3.信息共享。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救助工作要信息共享、协同联动,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救助、救助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

    4.精准施策。充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申请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对机制,确保帮扶救助对象精准认定、政策精准实施。

    (三)目标任务。2019年年底前,完成50%以上在档城市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对于新产生的城市困难职工要按照认定标准,坚持同步建档立卡、同步实施帮扶、同步解困脱困。2020 年年底前,能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全部实现脱困;对难以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各县(市、区)政府要将符合条件的纳入城市困难职工救助体系,提供常态化帮扶,保障其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任务全面完成。

    脱困标准:城市困难职工经精准帮扶后,其家庭致困因素消除,家庭人均收入连续 6 个月超过当地低保标准,家庭生活状况脱离困境。解困标准:难以脱困的城市困难职工经政府救助和工会帮扶后,家庭人均生活水平达到当地低保标准,家庭困境得到有效缓解。

    二、解困脱困对象

    以全市各级工会上报全国总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且已建档的城市困难职工为基础,重点对以下五类群体开展解困脱困工作:

    (一)纳入城乡低保且具有劳动能力,但未实现充分就业的困难职工。

    (二)因各类因素造成家庭实际收入或生活水平低于城乡低保线的困难职工。

    (三)患重特大疾病、遭受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等导致家庭支出突增,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四)加入工会组织、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生活遇到特殊困难的农民工。

    (五)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处置 “僵尸企业”、企业兼并重组和破产清算以及事业单位改革过程中,因下岗失业或其他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

    三、工作措施

    (一)精准识别解困脱困对象,完善建档立卡。2019年6月前,全市各级工会以我市工会帮扶工作管理系统中目前已建档立卡的全国级城市困难职工家庭为重点,按照“分级负责、精准识别、一户一档、动态管理”要求,全面深入城市困难职工家中摸底排查,准确掌握职工家庭基本情况。要重点核实城市困难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收入是否发生变化,家庭致困因素是否消除,已经脱困或已实行社会化管理的退休人员和由于职工死亡等原因造成无需再进行帮扶救助的城市困难职工是否已经进行档案脱困注销。对于新增的城市困难职工要严格按照《困难职工档案管理办法》,通过申请、审核、公示、录入四个步骤,为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建立档案。建立健全核查机制,实现对申请救助家庭户籍、社保、工商、税务、婚姻登记、房产、车辆、公积金、金融等信息跨部门共享,提高城市困难职工审核审批精准度,杜绝骗取、冒领帮扶救助资金等违规行为。有关部门要为工会组织核查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提供必要支持,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基本信息数据比对和社会救助信息共享工作,提高精准识别能力。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 市委网信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税务局、市工商联、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二)大力实施社会救助,加强兜底保障。对符合社会救助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按照有关规定分别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因灾致困人员救助、教育救助、就业援助、临时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范围,使其享受有关社会救助政策,加强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程序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认真落实《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临时救助实施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6〕12号)要求,加大临时救助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城市困难职工,做到应救尽救,给予应急性、过渡性救助;对符合专项社会救助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实施救助,切实保障城市困难职工基本生活权益。建立健全社会力量参与机制,搭建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平台。

    牵头单位: 市民政局。

    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医疗保障局。

    (三)加强就业创业扶持,解决“就业难”问题。对劳动年龄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但未实现就业的城市困难职工和家庭成员,可按规定对其进行失业登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指导,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多形式、多渠道帮助其实现就业再就业。对有创业意愿并具备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成员,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等政策扶持,落实国家有关税收优惠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市总工会、市工商联、市税务局。

    (四)落实社会保险政策,解决“生活难”问题。帮助城市困难职工按规定享受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对因企业欠缴社会保险费或没有落实社会保险待遇的城市困难职工,重点帮助其落实各项社会保险政策,实现制度保障。加大对企业参加社会保险工作的检查力度,督促欠缴社会保险费的企业依法进行补缴,确保城市困难职工达到领取条件时依法享受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对因工伤保险待遇落实不到位等情况造成家庭困难的城市困难职工,依法依规落实有关待遇。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困难失业职工,除保障其失业保险金发放外,还要加强职业培训,鼓励其就业创业。对自主创业领取工商营业执照的城市困难职工,按规定发放一次性创业补助和剩余期限的失业保险金。对安置城市困难职工家庭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企业,按有关规定给予安置补助。吸纳建档立卡城市困难职工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贫困县事业单位可享受稳岗补贴政策和职业技能补贴政策。

    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总工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联。

    (五)强化医疗保障,解决“就医难”问题。企业要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将所有职工纳入基本医疗保险保障范围。完善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大额医疗费补充保险政策,允许企业参加补充医疗保险,逐步提高职工医疗待遇水平,有效减轻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压力。将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纳入医疗救助范围,保障城市困难职工与基本保障对象享有平等的健康权益。支持开展职工医疗互助活动,组织动员城市困难职工参加,提高其抗风险能力。引导社会组织参与救助患重特大疾病的城市困难职工,鼓励慈善组织对相关特殊病种病人实施免费治疗和慈善帮扶。

    牵头单位:市医疗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总工会、市民政局、市工商联。

    (六)构建助学体系,解决“上学难”问题。将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纳入国家及省、市学生资助政策覆盖范围,保障符合条件的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子女享受相应资助政策。持续开展“金秋爱心助学”活动,加大对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的救助力度,大力引导社会公益助学资金向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在校子女倾斜,形成“入学救助—在校扶助—就业援助”链条式服务,实现工会助学活动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帮助城市困难职工大学生子女顺利完成学业。鼓励和支持社会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参与助学活动,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

    (七)加强工会帮扶救助,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帮扶工作机制。全市各级工会要做实做细“春送岗位、夏送清凉、秋季助学、冬送温暖”品牌帮扶救助和走访慰问活动。要强化各级帮扶服务中心和帮扶服务站点建设,多渠道筹集帮扶资金。对在全市各级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服务中心建档的深度贫困城市困难职工,依据有关规定按月或按季度发放困难生活补贴。要深入城市困难职工家庭,开展日常走访,对职工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精准施策,开展定向、专项帮扶和服务。要建立常态化、长效化、社会化工作机制,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形成合力开展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

    牵头单位:市总工会。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县(市、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放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高度,作为脱贫攻坚的重要组成部分抓实抓好。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艰巨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和省、市关于困难群体脱贫攻坚的决策部署上来,真正实现城市困难职工的解困脱困,确保小康路上不让一户困难职工掉队。

    (二)完善工作机制。建立全市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联席办公会议制度,由市总工会主要领导作为联席办公会议召集人,定期召开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联席办公会,听取各责任单位工作进度和政策落实情况,研究制定全市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有关政策措施,统筹做好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的衔接工作,实现困难职工家庭基本信息与帮扶救助工作信息共享机制,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体系建设。

    (三)加大投入力度。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加大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人力、财力、物力的投入力度,统筹资金并按规定对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予以支持,建立多元化解困脱困资金投入机制。集中各方优势力量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积极整合现有各项民生政策、资金、项目用于解困脱困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鼓励社会组织、慈善组织等力量投入到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中并发挥积极作用。同时,要加大对解困脱困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力度,确保各项投入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四)确保责任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纳入考核体系,明确年度工作目标,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建立服务清单和问责制度,考核结果作为评价工作、考察干部的重要依据。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建立责任制,进一步完善目标管理、绩效考评、责任追究和奖惩激励机制。落实城市困难职工联系制度,实现城市困难职工帮扶救助全覆盖。

    (五)加强宣传引导。各县(市、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切实增强做好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做好帮扶政策的宣传工作,及时报道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的典型经验和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要加强对城市困难职工的思想引导,鼓励其坚定信心,充分发挥主观能动性,在社会各界的帮扶下经过自身的不懈努力,依靠自己的双手早日实现脱困解困,创造美好生活和未来。

    2019年4月28日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9年3月)

    1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治理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刘建发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全国、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会议精神,开展推进“大棚房”问题专项治理整治行动进行安排部署。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周例会。

    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市委中心组成员靳磊、徐家平、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李向前、熊金敏、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高用文、曹更生、常凤琳、李继阳、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参加会议。

    5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四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5日,市全民科学素质暨科协系统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

    6日,市委、市政府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全市重点项目暨招商引资工作推进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市长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董良鸿、李向前、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侯津琪、侯合柱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

    7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专题调研城市建设工作。市领导徐家平、李向前、唐献泰、李长治、侯津琪参加调研。

    7日,全市宣传部长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李长治主持会议。

    7日,生态环境部强化监督帮扶组在市攻坚办听取了安阳市大气污染防治暨应急管控工作汇报。副市长李长治出席并主持汇报会。

    8日,全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副市长刘建发,市政协副主席高用文出席会议。

    8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深入内黄县,就“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进行调研督导。

    8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电视电话推进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出席会议并讲话。

    8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主任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副市长唐献泰,市人大常委会以及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11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河南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河南省委常委会扩大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靳磊、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葛爱美、靳东风、刘建发、高用文列席会议。

    11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市委常委靳磊、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葛爱美、张保香、刘建发、欧阳报军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12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同志李长治、曹更生、常凤琳等列席会议。

    12日,市长靳磊深入殷都区利源、顺成等焦化企业调研。副市长田海涛陪同调研。

    12日,我市召开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汇报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主持会议。

    13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五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欧阳报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12日至13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环资委主任委员、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朱长青,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常委会环资工委副主任邵良一行莅临我市调研、座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东风、副市长唐献泰出席相关活动。

    1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再次督导调研春季植树造林工作。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唐献泰参加调研。

    14日,市政府与中原银行战略合作签约仪式在中原银行安阳分行举行。 市长靳磊,中原银行党委副书记郝惊涛出席仪式并致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中原银行副行长兼风险总监赵卫华分别代表市政府和中原银行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13日至16日,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带队专程赴江浙两省,学习考察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先进经验和做法。苏州市委副书记朱民,湖州市委常委、军分区司令员江宏勋,杭州市副市长王宏以及苏州市、湖州市、杭州市农业农村局相关负责同志陪同考察。副市长刘建发以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参加考察。

    17日,中国航空学会理事长林左鸣一行来我市考察调研并召开座谈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陪同考察并参加座谈会。

    18日,全市领导干部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靳磊、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李向前、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韩永昌、曹更生、常凤琳、周伟凤、王爱宏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18日,全市“大棚房”问题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18日,市慈善总会第三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19日,市长靳磊深入田间地头、春耕生产一线,看长势、问效益、话发展。副市长刘建发陪同调研。

    19日,市长靳磊深入文峰区、北关区调研脱贫攻坚工作。副市长刘建发陪同调研。

    20日,我市2019年政协提案交办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李志弘出席会议。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周例会。

    20日,市政府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2019年全市民政工作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21日,全市金融工作座谈暨2019年重点项目银企对接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副市长田海涛,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21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驻安环境保护督导组对我市督查情况反馈会在市攻坚办召开。督导组组长、省卫健委副主任黄红霞通报了督查情况,副市长唐献泰作了表态发言。

    21日,全市2019年医疗保障工作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李长治出席座谈会。

    22日,市长靳磊利用一天时间深入北关区、文峰区、龙安区、殷都区、安阳县、林州市、汤阴县、内黄县等地,调研督导国土“六化”建设和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副市长唐献泰陪同调研。

    22日,我市在“两馆”广场开展了第二十七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二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副市长刘建发出席活动。

    22日,副市长刘建发深入龙安区、殷都区、林州市,就南水北调安阳市西部调水工程进行专题调研。

    25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深入文峰区调研古城保护复兴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就进一步抓好古城保护复兴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领导陈志伟、李向前、侯津琪参加调研。

    26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主任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市领导靳磊、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张善飞、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出席会议。

    26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省相关会议精神,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和相关工作。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靳磊、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刘建发、唐献泰、侯津琪列席相关议题。

    26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六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全市安全生产工作有关情况汇报,就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26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春季森林防火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唐献泰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26日,2019年全市老年体育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市老年体工委执行主席李长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27日,市人民防空党政军联席会议在市人防办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唐献泰,安阳军分区副司令员杜现庆出席会议。陈志伟主持会议。

    28日,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在市党政综合楼接见了省公安厅“警徽耀中原——我出彩,我是河南公安人”主题巡回宣讲团成员并合影留念。

    28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森林草原防灭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唐献泰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28日,全市3月份城市管理工作讲评会在“两馆”报告厅召开。副市长唐献泰为本月城市管理考核优秀的单位颁发红旗,并对城市管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28日,市城市管理局在“两馆”广场举行了市城市管理系统2019年“学法规、走队列、正秩序”作风整顿会操。副市长唐献泰出席活动并颁奖。

    29日,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召开第一季度工作推进会,市长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主持会议。副市长刘建发在会上就2018年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发现的行业部门有关问题进行了通报。

    29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七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9年4月 )

    1日,全市争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暨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市长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主持会议。市领导陈志伟、易树学、董良鸿、李向前、张玲、刘建发、唐献泰、祝振玲、李长治、侯津琪等出席会议。

    1日,省政府召开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暨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市长靳磊在郑州主会场参加会议。市领导陈志伟、祝振玲、李长治在安阳分会场收看收听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1日,“提升诚信 发现榜样”首届市民推荐文明诚信保险公司授牌仪式在安阳日报报业集团会议室举行。副市长刘建发,市金融工作局、市文明办、安阳银保监分局、安阳日报报业集团、市保险行业协会相关负责人出席授牌仪式,并为20家市民推荐的文明诚信保险公司授牌。

    1日,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党组书记、厅长李涛,副厅长郝敬红一行莅临我市,调研我市钢铁(焦化)、水泥行业转型发展情况。调研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并发言。

    2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国生在滑县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靳磊、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靳东风、刘建发、唐献泰、祝振玲、李长治、侯津琪、高用文、李继阳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2日,市委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全市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靳磊、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唐献泰、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韩永昌、曹更生、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2日,全市政策性粮食库存数量和质量大清查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2日,我市召开分管单位一把手会议,就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国家森林城市暨百城提质工程、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脱贫攻坚、招商引资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唐献泰、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出席会议。

    2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市委中心组成员靳磊、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唐献泰、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郭旭东、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郜军涛、高用文、韩永昌、曹更生、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参加会议。

    2日,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召开全体会议。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徐家平,副市长、市委统战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祝振玲出席会议。

    3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重点项目建设推进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唐献泰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副市长祝振玲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4日,副市长欧阳报军率我市慰问团赴浙江舟山东海舰队某军港慰问安阳舰全体官兵,并参加安阳舰赴亚丁湾、索马里海域执行护航任务欢送仪式。安阳军分区副司令员杜现庆参加活动。

    4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院校负责人收听收看全国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祝振玲,安阳职业技术学院院长王庆飞,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党委书记周伟凤,安阳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校长王保林,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爱宏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2日至4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带领市工信局、市政务服务和大数据管理局、殷都区负责人赴益阳、杭州拜访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吉利控股集团负责人,洽谈项目合作。副市长田海涛陪同。

    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再次督导调研园林绿化和城建工作。市领导李向前、唐献泰、侯津琪参加调研。安阳县、汤阴县、文峰区、北关区、龙安区、殷都区负责同志参加调研。

    8日,由河南省人民政府、商务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十三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河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本届投洽会上,我市共签约项目22个,投资总额达148.5亿元,涉及智能制造、高端装备、新能源汽车、食品医药等产业领域。市长靳磊,副市长田海涛出席开幕式及相关活动。

    8日,省污染防治攻坚办驻安阳环境保护督导组对我市督查情况反馈会在市攻坚办召开。督导组组长、省卫健委副主任黄红霞通报了督查情况,副市长刘建发作了表态发言。

    9日,副市长刘建发深入林州市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10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扩大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靳磊、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葛爱美、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侯津琪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10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十九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10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安阳迎宾馆召开。市长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副市长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出席会议。会议通报了全市2018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情况,并对安全生产责任目标优秀单位进行了表彰。会上,各县(市、区)向市政府递交了安全生产工作责任书。

    10日,我市召开2019年度全市消防工作暨市防火安全委员会全体(扩大)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日,副市长、市副总河长、漳河市级河长刘建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殷都区,巡查漳河暨调研引岳入安重点工程。

    11日,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在罗曼精品酒店举办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宣传信息骨干社员培训班。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出席活动并讲话。

    11日,我市烟草业2019年转型升级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田海涛参加会议并讲话。

    12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到汤阴县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12日,全市运输结构调整暨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项目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作总结发言。

    12日,全市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田海涛参加会议。

    12日,全市文物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李长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日,2019年全市“扫黄打非”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长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15日,市委国家安全委员会在市“两馆”广场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参加宣传活动。

    15日,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勤,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史银升一行12人莅安,对我市贯彻实施《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保香,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陪同检查。

    16日,由德国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与安阳市铁路器材有限责任公司合资共建的福斯罗(安阳)轨道装备制造项目签约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市长靳磊,德国福斯罗集团有限公司首席技术官、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沃尔克·申克,德国福斯罗扣件系统公司总裁、福斯罗扣件系统(中国)有限公司董事克里斯汀·瑞纳出席签约仪式。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李向前主持签约仪式。签约仪式前,靳磊会见了沃尔克·申克一行,双方就进一步深化合作交流了意见。

    16日,全市产业扶贫现场会在林州市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东风,副市长刘建发,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出席会议。

    17日,市委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靳磊、徐家平、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葛爱美、刘建发、祝振玲、李长治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17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王树文列席会议。

    17日,为期3天的市十四届人大代表培训班在我市开班。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飞、副市长唐献泰出席开班仪式。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程新会主持开班仪式。

    17日,省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在我市召开《河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贯彻执行情况座谈会。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张学勤,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保香,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出席座谈会。

    17日至18日,全国政协常委、省政协副主席高体健带领部分住豫全国政协委员和省发改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等部门相关负责同志莅临安阳,就如何守住耕地保护红线、扛稳粮食安全重任等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领导葛爱美、董良鸿、刘建发、韩力农、高雁卿陪同调研。

    18日,省政协副主席周春艳率领专题调研组莅临我市,就全省人口形势变化和劳动力结构情况进行调研。副市长祝振玲、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陪同调研。

    18日,迎接国务院安委会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汇报会在市迎宾馆召开。国务院安委会第二考核巡查组成员、工业和信息化部安全生产司副司长罗志坚及考核组巡查成员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汇报了我市2018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情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欧阳报军主持会议。

    19日,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六次会议。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张玲、程利军,秘书长程新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7人出席会议。市“一府一委两院”领导同志陈志伟、曹更生、常凤琳等列席会议。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19日,全市大学生征兵工作启动仪式暨国防教育进校园活动在安阳工学院举行。市委常委、安阳军分区政委熊金敏,副市长祝振玲,安阳工学院党委书记任中普出席活动。

    18日至19日,全市2018年度重点工作表彰大会在林州市召开。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市长靳磊带队观摩并出席会议。市领导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熊金敏、董良鸿、李向前、张善飞、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侯津琪,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参加观摩或出席会议。

    18日,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市长靳磊等市四个班子领导带领各县(市、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等参加我市2018年度重点工作表彰大会的同志,穿行林州城乡,实地观摩林州市城乡建设、乡村振兴、产业发展等方面工作。

    22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市扶贫办负责同志,深入安阳县部分村庄实地调研并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23日,2019年河南省高等卫生职业教育护理技能竞赛在河南护理职业学院闭幕。省卫生健康委助理巡视员郝宝林、副市长李长治参加闭幕式并讲话。

    23日,现实题材公益电影《红香柳》在文峰区汪家店村旺街食品街举行开机仪式。副市长李长治出席开机仪式。

    24日,市长靳磊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唐献泰、欧阳报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李传银出席会议。

    24日,全市“四水同治”暨河长制工作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靳磊出席会议并讲话。会议由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主持。市领导靳东风、刘建发、高用文出席会议。

    23日至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玲率调研组对市、县、乡、村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副市长李长治陪同调研。

    26日,第十一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新闻发布会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市长靳磊致新闻发布辞。省发改委副主任刘文生,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周耀霞,省体育局副局长杨中军,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孙德中,省侨联副巡视员刘合生,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总会监事、省公安厅原巡视员刘体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总会河南校友会会长、前EMBA校友会会长周明森,副市长李长治等出席新闻发布会。

    26日,安阳市2019年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城市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建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并讲话。

    26日,市人大常委会就全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召开调研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玲、副市长李长治出席座谈会并讲话。

    26日,副市长刘建发到龙安区调研乡村振兴工作。

    29日,市人大常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河南省水污染防治条例》执法检查动员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靳东风出席会议并讲话。

    29日,全市高铁及交通干线两侧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部署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30日,全市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大会在市职工文化体育中心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市长靳磊,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政协主席葛爱美亲切会见受表彰的先进代表,并与代表们合影留念。市领导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李向前、张善飞、张保香、祝振玲、李志弘参加大会或与先进代表合影。

    30日,全市纪念五四运动100周年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隆重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李公乐出席并讲话。市领导靳磊、徐家平、葛爱美、李向前出席会议。

    30日,市政协召开推进学前教育发展专题协商会。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常务副主席韩力农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郭旭东参加会议。

    30日,中共安阳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挂牌成立。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委审计委员会副主任陈志伟出席挂牌仪式。

    30日,全市城市管理工作4月份讲评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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