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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再提高 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42元提高到147元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01-01 来源:市民政局

    2017年年底,我市再次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这是继2017年1月,我市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后,第二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昨日,从市民政局传来好消息,根据省委、省政府安排,我市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21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由142元提高到147元。新的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据了解,1998年1月,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并实施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2006年7月1日起在全市全面建立并实施了农村低保制度。城乡低保制度实施以来,随着全市经济状况的稳步提升,我市先后多次调整提高了城乡低保标准,确保城乡低保对象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介绍,2016年,全市连续两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这在我市城乡低保工作中还是第一次,较好地发挥了低保“兜底”贫困群众的作用。这样的好事同样发生在2017年。2017年1月,我市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不低于3150元,月人均补助水平提高到不低于142元。2017年12月26日,市民政局、市财政局联合转发《关于再次提高2017年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的通知》,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进一步提高脱贫攻坚“兜底”救助能力,在2017年年初提高城乡低保标准的基础上,再次提高农村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年人均3210元,人均月补助水平提高到147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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