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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11-27 来源:安阳网-安阳日报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市委、市政府始终坚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作为检验“四个意识”的具体行动,突出精准要求,坚持目标导向、责任导向,作出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凝聚合力、精准发力,全面打响脱贫攻坚战,取得显著成效。2014年以来,全市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减贫23.55万人(其中滑县12.29万人),贫困发生率由2013年年底的5.63%下降到2017年年底的0.93%(其中滑县由12.49%下降到1.15%);贫困村脱贫退出421个(其中滑县178个),林州山区易地扶贫搬迁安置9037人;国家级贫困县滑县脱贫摘帽。

    党的十九大明确把精准脱贫作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打好的三大攻坚战之一,作出新的部署。各级各有关单位要清醒看到,我市脱贫攻坚形势仍然复杂严峻,还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从脱贫攻坚任务看,截至2017年年底,全市农村还有未脱贫的贫困人口44638人、未脱贫的贫困村71个、1个省定贫困县内黄县。这些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贫困程度深,而且基础条件薄弱,经济发展滞后,脱贫难度更大。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致贫原因和结构分析,因病、因残致贫的贫困户占81%,无劳动能力者(包括丧失劳动能力者)占66.29%,65岁以上老人13269人、占29.7%,这些特困群体所占比例越往后会越高,是贫中之贫、坚中之坚。从脱贫攻坚工作看,个别地方和一些干部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平衡、政策措施不精准、能力素质不适应、工作作风不扎实、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等问题依然存在。从脱贫攻坚时限看,现在距离2020年实现我市总体脱贫目标任务已经不足三年,时间十分紧迫、任务依然艰巨。当前,我市脱贫攻坚已经由全面推进阶段进入集中总攻阶段,进入攻坚拔寨、啃硬骨头的关键时期,必须把困难估计得更充分一些,把挑战认识得更到位一些,时刻不放松、不停顿、不懈怠,采取更加扎实、有效、管用的举措,全面打好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

    为明确2018年至2020年我市脱贫攻坚时间表和路线图,严格落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指导推动脱贫工作实践,坚定完成脱贫目标任务,根据《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豫发〔2018〕1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把握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高举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坚持脱贫攻坚目标和现行扶贫标准,坚持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大扶贫工作格局,坚持开发式扶贫与保障性扶贫并重,把提高脱贫质量放在首位,聚焦深度贫困问题,瞄准总攻目标,强化攻坚举措,压实攻坚责任,抓重点、强弱项、补短板,着力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着力夯实贫困人口稳定脱贫基础,着力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确保到2020年实现全市总体脱贫目标,为全面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深入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加快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现行标准,扎实有效推进。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要求,确保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保障贫困家庭孩子接受九年义务教育,保障贫困人口基本医疗需求、基本居住条件,既不能降低标准、影响脱贫质量,也不能擅自拔高标准、提不切实际的目标。

    2.坚持精准方略,提高脱贫质量。把“六个精准”要求贯穿脱贫攻坚全过程,因村因户因人精准施策,脱真贫、真脱贫,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脱贫成果,经得起实践和历史检验。

    3.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攻坚重点。强化问题意识,及时发现解决制约脱贫攻坚工作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明确主攻方向,优化政策供给,以重点突破带动全局发展。

    4.坚持群众主体,激发内生动力。注重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地区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定信心决心,发扬自立自强精神,依靠自身努力改变贫困落后面貌。

    5.坚持统筹兼顾,促进协调发展。加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的政策衔接和工作统筹,重视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县、非贫困村发展,实现区域发展与脱贫攻坚良性互动。

    6.坚持长短结合,巩固脱贫成果。正确处理实现贫困群众如期脱贫与稳定脱贫、长远可持续发展的关系,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加强贫困动态监测,防范化解风险,消除返贫隐患。

    (三)行动目标

    1.总体目标。到2020年,稳定实现农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实现贫困地区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我市现行标准下的农村贫困人口44638人稳定脱贫,71个贫困村全部达到脱贫标准、退出贫困序列,省定贫困县内黄县脱贫摘帽。

    2.年度目标。2018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6900人脱贫、38个贫困村脱贫、省定贫困县内黄县摘帽;2019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20243人脱贫、33个贫困村脱贫;2020年,实现农村贫困人口17495人脱贫,巩固提升脱贫成果。

    二、明确主要任务

    (一)聚焦重点难点精准发力

    1.聚焦特殊贫困群体攻坚。贫困老年人、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无业可扶、无力脱贫的特殊贫困群体是脱贫攻坚的突出难点。要摸清底数、动态管理,加快建立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制度为主体,以社会帮扶、社工助力为辅助的综合性保障体系,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和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脱贫的贫困人口提供兜底保障。建立定期监测机制,每季度比对一次农村低保对象和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数据,实现低保对象动态管理与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识别的精准衔接,做到“有进有出、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做好农村低保提标工作,确保每年农村低保标准高于脱贫线。对失能或半失能的农村特困人口优先提供集中供养服务,提高供养标准,改善供养条件。完善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委托照料制度,拓展保障服务内容。鼓励各县(市、区)通过互助养老、设立孝善基金等途径,创新家庭养老方式。加快建立贫困家庭“三留守”关爱服务体系,落实家庭赡养、监护照料法定义务,探索建立信息台账和定期探访制度。积极争取中央和省级福彩公益金补助向我市基层倾斜,用于基层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服务机构建设提升。对已脱贫县需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和低保、特困供养对象,由政府为其代缴最低档次标准的养老保险费,建立长期缴费激励补助机制。逐步提高贫困群众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2018年提高到每人每月98元。

    2.统筹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贫困村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攻坚。我市目前有1个省定的深度贫困村(殷都区都里镇东郊口村),殷都区要制定专门方案,严格落实责任,加大投入和帮扶支持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与脱贫目标同步完成,确保如期脱贫。2018年、2019年两年省财政为未脱贫的深度贫困村每村倾斜安排50万元专项扶贫资金,市级财政和殷都区要参照省级标准安排专项扶贫资金,支持东郊口村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加大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扶持力度,2019年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切实抓好民营企业结对帮扶。对尚未脱贫的贫困村、脱贫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市直相关部门要给予重点关注,围绕实现“七通七有七能”,加大资金资源整合投入力度,确保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项目和产业发展统筹推进、均衡发展。要统筹推进贫困县和非贫困县脱贫攻坚工作,在组织领导、工作指导、干部配备、资金投入、项目安排上统筹考虑,确保非贫困县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将把各县(市、区)和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较重非贫困村的脱贫攻坚进展情况纳入重点督查内容,加强日常督导,均衡推进脱贫工作。

    (二)聚焦贫困群众持续稳定增收多点发力

    1.在产业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把产业扶贫作为摘“穷帽”、拔“穷根”、实现长远发展的根本之策,摆在脱贫攻坚工作更加突出的位置,纳入各县(市、区)扶贫成效考核和党政一把手离任审计。着眼于防范化解产业扶贫风险、促进健康发展,以贫困户持续增收、高质量脱贫为核心,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长短结合、大小结合、引扶结合,围绕全市九项重点脱贫产业、八大扶贫带贫模式,健全制度、完善模式、规范带贫、突出效果,因地制宜、统筹谋划扶贫产业发展,集中用力扶优扶强,加快发展区域主导产业,培育一批优势特色产业,实现对有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贫困人口产业帮扶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业产业扶贫。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调整农业结构,支持贫困地区立足当地资源条件,发展优质粮食、畜牧养殖、林果花卉、食用菌、中药材、优质花生等优势特色产业,不断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和单位土地产出效益。强化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扶贫带贫作用,每年将农民合作社项目资金重点用于支持贫困地区,在每个贫困县选择1家至2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给予重点扶持。2018年全市扶持建设产业扶贫基地65个(其中滑县6个)。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与贫困户联动发展的利益机制,推广股份合作、订单帮扶、生产托管等有效做法,实现贫困户与现代化农业发展有机衔接。积极推动贫困地区农村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改革,加快发展村级集体经济,通过盘活集体资源、入股或参股、量化资产收益渠道,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加大贫困地区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等项目支持力度。加强技术支撑,发挥全市农业(畜牧)系统特色产业精准扶贫专家服务团作用,深入基层开展技术服务与指导。各县(市、区)要整合涉农部门资源,成立产业扶贫服务团,建立贫困户产业发展指导员制度,帮助选准脱贫产业,提升贫困群众生产经营技能,协调解决生产经营中的问题。多渠道拓宽农产品营销渠道,推动批发市场、电商企业、大型超市等市场主体与贫困村建立长期稳定的产销关系,支持供销、邮政及各类企业把服务网点延伸到贫困村,推广以购代捐的扶贫模式,组织开展贫困地区农产品定向直供直销学校、医院、机关食堂和交易市场活动。到2020年,实现每个具备条件的贫困村培育发展1个至2个优势特色产业,每个贫困户有2项以上稳定增收渠道。对已经实施的产业项目全部进行“回头看”,对项目带贫效果、资金安全、风险防控及持续稳定性进行评估,及时引正纠偏、健全完善,确保项目安全运行、发挥最佳效益。

    加快推进电商扶贫。坚持建用并举,突出贫困村电商帮扶,着力帮扶有特色、有产业、有需求的贫困村建立电商营销企业或网点,2018年完成292个贫困村(其中滑县70个)和1.01万户(其中滑县100户)贫困家庭的电商帮扶任务。深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创建工作,2019年实现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工程对滑县、内黄县的全覆盖,电商进农村综合示范服务网点累计覆盖29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滑县70个)。到2020年,滑县、内黄县建成县级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建成一批有地域特色、有产业支撑、有带动作用的电子商务扶贫示范乡镇和示范村,电商孵化一批本地农特产品,打造当地农产品网络品牌,为贫困群众提供网销和网购等便利服务。对有能力和意愿的贫困户全部进行免费培训,帮助其通过电商平台创业就业。在有条件的贫困村每村培育1名电商带头人,每年开展2次电商现场观摩或专项活动。

    有序推进光伏扶贫。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衔接,按照国家、省统一部署,认真落实光伏扶贫的新政策、新要求,科学规划、稳步发展光伏扶贫项目,争取更多贫困群众享受光伏收益。

    加快推进旅游扶贫。到2020年,认真落实河南省“十百千万”旅游扶贫示范工程。积极探索脱贫攻坚与乡村旅游有机整合的新途径、新方式,逐步形成以乡村旅游特色村为基础、以乡村旅游景区(点)为载体、以跨区域旅游线路为链接的乡村旅游扶贫新格局,加快旅游产业转型升级,推动旅游扶贫提质增效,助推全市脱贫攻坚。重点支持有条件的贫困县、贫困村充分挖掘旅游资源,因地制宜发展休闲农业、精品民宿、特色餐饮、旅游商品,在保护性开发文化遗址、文物古迹等旅游的同时,培育生态旅游、民俗旅游、康养旅游等新业态。用好安阳旅游宣传媒介,积极推介贫困地区乡村旅游景区(点)。新增一批旅游扶贫重点村,纳入全市重点旅游线路和旅游扶贫精品线路;着力抓好旅游“厕所革命”工作,不断改善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重点打造乡村旅游示范点(户)、示范村、示范镇和乡村旅游品牌,加快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标准化推广与实施;积极提升乡村旅游经营单位服务质量和水平,以乡村旅游产业的健康发展带动贫困群众脱贫致富;积极指导相关县(市、区)完成对滑县西万古村和刘苑村、林州市庙荒村、龙安区吴家洞村、殷都区许家滩村等5个村乡村旅游产业提升改造;滑县以大运河文化带建设为抓手,以瓦岗寨、滑台大云寺、万古玉皇阁、黄龙潭等乡村重点景区为突破口,高标准谋划一批特色旅游项目。

    加快推进科技扶贫。在贫困地区全面实施农技推广服务特聘计划,从农村乡土专家种养能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技术骨干、农业科研教学单位长期开展成果转化与技术服务的一线人员中招募一批特聘农技员,由县级政府聘为贫困村科技扶贫带头人,原则上每县不超过5名。全面落实河南省科技特派员助力脱贫攻坚“十百千”工程,加大对贫困地区科技特派员选派力度。2018年在贫困地区组建产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团、科技特派员服务队。滑县、内黄县要积极争取省科技特派员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分别新布局建设1个至2个星创天地或农业科技园区(基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市级选派20名科技特派员,带动县(市、区)选派135名以上科技特派员(其中滑县115名),为贫困地区培训1100名左右(其中滑县1000名)有文化、懂技术的新型职业农民、乡村技术带头人、农村致富能手等;组织实施12个科技项目(其中滑县2个)。各县(市、区)要积极争取实施创新引导计划、科技惠民计划、科普及适用技术传播工程等省级科技项目,提升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的竞争力。到2019年,进一步整合科技资源,持续加大科技扶贫力度,基本实现对各县(市、区)科技特派员全覆盖,为贫困地区产业发展提供支撑保障。

    2.在就业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把鼓励创业、扶持产业、带动就业作为实现贫困群众稳定增收的有效途径,动态完善基础台账,打造就业扶贫载体,建设就业扶贫基地。实施贫困劳动力就业五项专项行动计划,开展“春风行动”“就业扶贫行动日”活动,为贫困劳动力送政策、送技能、送岗位、送服务,不断提高转移就业组织化程度。多方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贫困劳动力,支持扶贫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产业扶贫基地(车间)吸纳更多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鼓励贫困劳动力居家灵活就业,拓宽就业渠道。

    开展贫困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重点对未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组织未升入普通高中的初中毕业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按照省教育厅安排,选择与当地产业发展相适应的特色专业,在滑县、内黄县开设职业教育“精准脱贫技能培训班”,结合就业需求开展技术技能培训活动。2018年,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贫困劳动力就业率达到80%以上,未转移就业且符合受训条件的贫困劳动力培训率达到80%以上;向贫困劳动力、贫困村返乡创业农民工及在贫困村创办的企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不少于2000万元。2019年,实现就业率和培训率均达到100%。

    大力支持农民工、大学生、在外成功人士返乡下乡创业,对“返乡下乡创业助力脱贫攻坚”项目给予资金奖补,对符合条件的贫困劳动力自主创业,给予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把有创业愿望和能力的贫困劳动力纳为培训对象,可申请每人最高1500元的创业培训补贴。加快贫困村创业致富带头人培育,发挥示范引导和辐射带动作用。

    3.在生态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滑县要加强生态护林员扶贫,中央转移支付的生态护林员资金足额用于生态护林员管护费用,补助资金不低于上年标准;新增或调整天然林、公益林护林员优先聘用贫困人口。到2020年,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提供816个护林员就业岗位,帮扶816人增收脱贫。

    加强生态建设扶贫,人工造林、森林抚育、封山育林、国家储备林基地等林业重点项目进一步向贫困地区倾斜,鼓励贫困人口就近参与林业生态建设,实现增收。探索林业专业合作社参与生态建设、生态保护、生态修复工程和发展生态产业扶贫活动政策机制,支持贫困人口组建造林绿化专业队。到2020年,吸纳贫困人口650人(其中滑县150人)参与林业生态工程建设。

    加强林业生态补偿扶贫,新增省级以上公益林面积优先保障贫困地区、贫困人口需求,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省级以上公益林直接补助到农户每年每亩9元;对上一轮未到期的退耕还林地每年每亩补助90元;积极争取新一轮退耕还林任务并优先安排在贫困地区,及时足额落实上级每亩补助1600元的政策。

    加强林业产业扶贫,进一步发挥林业龙头企业、林业合作社的引领作用,大力发展优质林果、花卉苗木、木本油料、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与康养等绿色富民产业,支持贫困家庭参与发展、稳定受益,到2020年带动贫困人口100人增收脱贫。加大对贫困地区林农的技术培训力度,积极推广现代林业科技,建立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全面推广标准化科学技术,加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专家咨询热线,加大林业政策宣传力度,服务更多贫困人口。

    4.在金融扶贫上实现新突破。复制推广金融扶贫“卢氏模式”,学习借鉴兰考普惠金融改革试验区建设经验,全面提升金融服务体系、信用评价体系、风险防控体系、产业支撑体系建设水平,加强信贷规范管理,扩大资金使用规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各金融机构要加大扶贫小额信用贷款发放力度,充分利用建档立卡贫困户信用信息采集和评级体系,力争让符合条件、有贷款意愿的农户100%获得5万元以下、期限3年以内、免抵押、免担保的信用贷款,并落实基准利率和贴息政策,实现“应贷尽贷”。规范扶贫小额信贷发放,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可办理无还本续贷业务,对确因非主观因素不能到期偿还贷款的贫困户,可协助其办理贷款展期业务。加强扶贫信贷风险防范,纠正扶贫小额信贷户贷企用、违规用款等问题,支持贫困地区完善风险补偿机制。加强扶贫再贷款使用管理,优化运用扶贫再贷款发放贷款定价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合理合规增加对带动贫困户就业的企业和贫困户生产经营的信贷投放。引导银行业机构加大对贫困地区扶贫产业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逐年增加贷款余额,扩大基础金融服务覆盖面,合理优化网点布局,确保到2018年基本实现乡乡有机构、村村有服务。抓住贫困县企业上市“绿色通道”的机遇,加大对上市后备企业的培育力度,增强贫困县企业对接资本市场的能力。实施“政融保”金融扶贫项目,组织化推动金融扶贫供需对接。发挥保险扶贫功能,强化保险产品创新,推动一揽子综合保险等保险扶贫项目扩大试点区域,加大对贫困县和贫困人口的风险保障和风险分担力度。

    (三)聚焦重点民生全面加力

    1.在健康扶贫上实现新突破。将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重特大疾病医疗救助、政府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救助范围。落实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扶贫医疗救助。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市现有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医疗救助专项基金救助、疾病应急救助制度等政策措施,切实减轻贫困人口看病就医费用负担。实施大病集中救治一批、慢病签约服务管理一批、重病兜底保障一批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强化大病集中救治、疾病应急救助等帮扶措施,贫困人口门诊慢性病保障病种扩大到43种,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障门诊病种增加到27种,贫困人口重特大疾病医疗门诊病种、门诊慢性病种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85%。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取消农村贫困人口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医疗机构)住院起付线,完善各项医疗保障政策“一站式”信息对接和即时结算平台;全面落实贫困人口县域内医疗机构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医疗保障基金救助等五重保障“一站式”结算。

    大力推进健康扶贫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建设。启动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加强贫困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人才队伍、设备装备、重点专科等服务能力建设,全面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五个一”标准化建设。加快实施一批县级医院、妇幼保健院、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改扩建项目,全面提升医疗卫生服务能力。2018年完成滑县中心医院病房楼建设项目、滑县四间房镇卫生院公共卫生服务综合楼项目、林州市疾控中心、安阳县人民医院门急诊医技楼、内黄县中医院病房楼、汤阴县中西医结合医院医技病房楼、汤阴县妇幼保健院续建项目并全面投入使用。林州市中医院医养结合楼、林州市人民医院医养中心综合楼、林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林州市平心台精神病医院、安阳县中医院门诊医技综合楼、安阳县妇幼保健院病房综合楼、内黄县第二人民医院项目开工建设,启动内黄县妇幼保健院医技康复楼项目。2018年完成38个拟脱贫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建设,2019年完成33个拟脱贫贫困村卫生室达标建设,全面提升已达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2020年,确保每个贫困县办好1所县级医院、1所县级中医医院、1所县级妇幼保健院;贫困县每个乡镇有1所标准化卫生院;每个贫困村有1个标准化卫生室。

    加大基层医疗卫生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完成“369人才工程”目标任务,为县乡两级医疗机构特招医学院校毕业生,为乡镇卫生院招聘特岗全科医师;全面开展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和乡村医生全员培训;推进三级医院与县级医院、县级医院与乡镇卫生院“等额对调式”对口帮扶工作。

    深入开展大病专项救治行动,2018年完成既往贫困患者大病救治任务,对新纳入的贫困患者做到新增一例救治一例。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开展地方病和重大传染病攻坚行动,强化贫困人口慢性病综合防控。在贫困地区优先实施出生缺陷产前筛查和新生儿疾病筛查、农村妇女“两癌”筛查等重大公共卫生项目。

    积极开展“健康安阳行·大医献爱心”“名医名家走基层送健康”等健康扶贫专项行动。以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突破口,深化“三个一”工作模式,对农村贫困人口实行“一对一”签约服务,每年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人口开展1次健康体检,建立健康咨询、慢病管理、疾病随访、用药指导、就医路径引导、延伸处方、预约转诊、家庭病床等全程服务机制,做到全市贫困户《健康扶贫政策手册》发放率、《健康扶贫服务明白卡》张贴率、“健康扶贫专用药箱”药物及时补充率动态保持100%。2018年,对患有儿童急性淋巴细胞白血病、食管癌、胃癌等9种大病的贫困人口集中救治率达到90%以上;慢病签约服务率达到95%以上,因病致贫人口签约服务率达到100%。2019年,实现9种大病集中救治率达到95%以上,慢病签约服务覆盖所有贫困人口,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医疗救助、政府医疗保障基金救助等政策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全覆盖。2020年,实现全市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大病、慢病、重病患者应治尽治。滑县、内黄县县、乡、村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全面达标,每个县至少建成1个县级医院临床重点专科,每个乡镇卫生院至少设立1个全科医生特岗。

    2.在教育扶贫上实现新突破。精准认定资助学生资格,完善资助管理系统,实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保障和资助政策全覆盖,对符合助学贷款条件的学生做到应贷尽贷,确保不让一个贫困家庭学生因贫失学。实施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围绕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加快改善贫困地区学校办学条件。2018年投入1719万元(其中滑县329万元),新建、改扩建、维修学校15所(其中滑县5所);2019年滑县投入1678万元,新建、改扩建、维修学校5所;2020年投入2854万元(其中滑县478万元),新建、改扩建、维修学校6所(其中滑县5所)。

    全面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支持计划,一是计划招聘特岗教师900名到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任教,每年招聘300名(含滑县)。二是免费为贫困地区培养小教全科师范生90名,每年培养30名(含滑县)。三是培训乡村一线中小学、幼儿园教师1.5万人次,每年培训5000人次(含滑县)。四是开展支教和教师交流,选派300名优秀教师到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支教,每年100人左右(含滑县),提高乡村教师整体素质和能力水平。五是实施贫困地区乡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工程,2018年投入资金1277万元(其中滑县670万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208套(其中滑县101套);2019年投入资金334.8万元,建设教师周转宿舍54套,有效解决贫困地区特岗教师、支教交流教师和离家较远教师住宿问题。六是鼓励通过公益捐赠等方式,设立贫困地区优秀教师奖励基金,用于表彰长期扎根基层的优秀乡村教师。

    3.在扶贫助残上实现新突破。把符合农村低保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城乡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证办理在申领自愿的原则下应办尽办。全面落实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制度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16周岁以上有长期照料护理需求的贫困重度残疾人,符合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条件的,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不符合救助供养条件的,鼓励地方通过政府补贴、购买服务、设立公益性岗位、集中托养等多种方式,为贫困重度残疾人提供集中照料或日间照料、邻里照护服务。推进因残致贫家庭更好地享受资产收益扶贫政策。采用多种形式,优先保障贫困家庭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加快发展非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对0岁至6岁贫困残疾儿童提供抢救性康复服务和康复救助,2018年至2020年分别帮扶27名、25名、20名残疾儿童。实施贫困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计划,2018年至2020年分别帮扶3600名(其中滑县1900名)、1490名(其中滑县600名)、1200名(其中滑县500名)残疾人。实施贫困重度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2018年至2020年分别完成1938户(其中滑县247户)、685户(其中滑县100户)、686户(其中滑县100户)残疾人家庭改造任务。

    4.在易地搬迁脱贫上实现新突破。2017年我市已完成“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安置任务,2018年重点抓好2016年、2017年易地扶贫搬迁项目的巩固提升,加快已搬迁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后续帮扶措施的全覆盖,集中安置点实现配套公共服务覆盖到位。2018年全面完成旧房拆除及土地置换复垦工作;全面完善安置点公共服务设施“五个有”全覆盖工程;全面实施后续产业扶贫“五个一”专项行动;全面启动易地扶贫搬迁“五个新”专项工程。到2020年,对项目进行完善提高,确保实施搬迁的2429户、6492人高质量稳定脱贫。一是实现易地扶贫搬迁群众全部实际入住;二是实现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搬迁贫困户每户至少有1人就业,或者至少有1项新的产业增收项目,确保搬得出、稳得住、可发展、能致富、生活好。

    5.在住房保障上实现新突破。开展危房改造清零行动,完善危房认定标准和程序,加强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低保户、贫困残疾人家庭等四类重点对象危房存量和对象信息的动态比对审核,精准认定危房改造对象,建立危房台账并实施精准管理,改造一户、销档一户,全面完成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严格执行危房改造和资金补助标准,加强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和监督检查,支付给农户的资金要及时足额直接拨付到户。建立完善危房改造信息公示制度。2018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875户(其中滑县325户),38个拟脱贫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2019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700户(其中滑县200户),所有贫困村四类重点对象危房清零。2020年,重点做好查漏补缺和收尾工作。

    6.在困难老人保障上实现新突破。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全民关怀”,以解决农村困难老人生活照料、精神慰藉、文化娱乐、住房保障等需求为目标,以改善建档立卡老人户、分散供养“五保户”及存在特殊困难的高龄、独居老人住房及实际困难为重点,逐步构建“16810”困难老人保障机制,切实改善农村困难老人生活条件、提高生活质量,确保贫困老人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依、老有所居,确保脱贫路上不漏一户、不落一人。要采取先试点总结、再梯次推进的办法大力推进照料中心建设。2018年,龙安区作为试点,要对原来已有的照料中心进行规范完善;新建的要一步建设到位。其他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按照就近方便、因地制宜、功能配套的要求,在建档立卡贫困老人户及分散供养“五保户”较多的村内建设照料中心,加快推进困难老人住房保障工作。

    (四)聚焦基层基础重点提升

    1.在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上实现新突破。要以增强贫困村和贫困人口较多的非贫困村村级集体经济实力、增加贫困群众收入为目标,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力争到2020年初步建立起村级集体经济收入稳定增长机制,村级组织服务能力显著提高,全市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要采取多种形式,做实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加大资金统筹整合投入支持力度,多策并举盘活集体资产、激活优势资源,增加集体经济收入;创新完善机制,探索股权化管理方式,夯实集体经济基础,发挥村集体在农村治理中的稳定器作用,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战略奠定基础。2018年38个拟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19年33个拟退出贫困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5万元以上,2020年全市彻底消除集体经济收入空白村,492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其中滑县178个)集体经济年收入均达到5万元以上。通过三年努力,培育一批村集体经济年收入突破50万元的示范村,实现经营特色鲜明、集体实力壮大、农民收入增加、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目标,为脱贫攻坚提供可持续稳固支撑。

    2.在档卡动态管理上实现新突破。坚持宽进严出、应进则进、应退慎退,扎实做好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基础性工作,确保到2020年我市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实现脱贫。一是对新致贫的困难群众及时纳入,做到“有贫必扶、不留死角”。二是坚持高质量脱贫,从注重减贫进度向更加注重脱贫质量转变,从注重找准帮扶对象向更加注重精准帮扶稳定脱贫转变,确保脱贫可持续、不返贫。三是立足“未贫先防”,在减少贫困存量的同时,建立精准防贫机制,抓住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返贫关键因素,分类设置精准防贫办法,建立近贫预警、扶持前置、脱贫保稳的精准防贫机制,用创新的办法防贫堵贫。四是加强数据质量管理,档卡数据要及时更新,要有据可查,做到“机、表、卡”数据一致,和扶贫对象现状印证一致。五是加强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河南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的运用,发挥视频会议系统综合功能,提高动态管理时效性,切实减轻基层工作负担。

    3.在志智双扶、精神扶贫上实现新突破。按照“从注重外部帮扶向注重外部帮扶与激发内生动力并重转变”要求,以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树立战胜贫困信心为目的,以弘扬红旗渠精神、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以实施“思想扶贫、智力扶贫、道德扶贫、信心扶贫、激励扶贫”五大工程为载体,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与群众主体相结合,坚持物质扶贫与精神扶贫相结合,坚持激发内力与用好外力相结合,坚持“输血”扶贫与“造血”扶贫相结合,创新扶贫帮扶方式方法,充分调动贫困群众参与积极性和主动性,为实现精准脱贫提供有力的精神支撑。

    深入推进文化扶贫工作,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积极组织创作脱贫攻坚题材文艺作品,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丰富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精神文化生活,提升贫困群众的公共文化服务获得感。加强实用技术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开展扶志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和传承弘扬红旗渠精神,办好脱贫攻坚农民夜校,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县级融媒体中心、县级志愿服务中心、“百姓文化云”数字公共文化服务平台建设,加强思想、文化、道德、法律、感恩教育,弘扬自尊、自爱、自强精神。建立对率先脱贫群众的正向激励机制,改进帮扶方式,更多采用劳务补助、生产奖补、以工代赈等措施,提高贫困群众参与发展生产的积极性。推广“爱心公益超市”“励志超市”等自助式帮扶办法,实现社会爱心捐赠与贫困群众个性化需求的精准对接。发挥村规民约作用,大力开展移风易俗活动,倡导孝善敬老风尚,引导破除陈规陋习,加强对高额彩礼、薄养厚葬、子女不赡养老人等问题的专项治理。把扶贫领域诚信纳入行业信用监管体系,将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扶贫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行为人列入失信人员名单。

    4.在抓好“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推动社会扶贫广泛参与上实现新突破。紧紧围绕稳定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目标,以“中国社会扶贫网”推广应用为契机,搭建帮扶需求与社会资源的有效对接平台,广泛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扶贫开发。以解决建档立卡贫困户生产生活中的急事、难事为重点,加强信息管理员、贫困户帮扶责任人、爱心人士三支队伍建设,严格信息发布和质量管理,通过扶贫众筹、爱心帮扶等措施,提高对接成功率,切实把“中国社会扶贫网”打造成为我市社会扶贫的新平台、社会动员的新抓手、社情民意的新窗口、脱贫攻坚的新品牌。

    (五)巩固提升贫困地区生产生活条件

    1.实施交通扶贫工程。进一步完善区域高速公路网络,建成安阳西北绕城高速公路,加快推进沿太行高速公路林州段项目。规划建设濮阳至卫辉高速公路滑县段、安阳至罗山高速公路滑县段。加大贫困地区普通干线公路低等级路段升级改造力度,确保S502安内快速通道一级路改建工程建成通车,加强贫困县滑县、内黄县与市区的联系。

    以“四好农村路”为引领,农村公路建设资金安排重点向贫困地区倾斜,优先保障未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通硬化路建设。各县(市、区)政府要统筹使用涉农整合资金,推动实施行政村与村、组之间的连通工程,确保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2018年新建和改造农村公路311公里(其中滑县11公里),确保全市拟脱贫的38个贫困村通硬化路率、通邮政率达到100%,具备通车条件的贫困村通客车率达到100%;滑县投放9座油气混合动力客车60辆;统筹推进全市所有行政村交通出行问题,行政村班车通达率由96.2%提高到98.4%。2019年确保全市所有行政村通硬化路率、通邮政率达到100%,贫困村通客车率达到100%。到2020年,在全市贫困地区建成“广覆盖、深通达、提品质”的交通运输网络,实现“外通内联、通村畅乡、客车到村、安全便捷”。

    2.实施水利扶贫工程。加大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力度,采取新建、改造、管网延伸、水源保护、水质监测等措施,进一步提高贫困地区集中供水率、水质达标率和供水保障程度。2018年计划投入资金3500万元,解决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殷都区、龙安区5个县(市、区)112个行政村、159658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4747人。2019年计划投入3500万元,解决林州市、安阳县、汤阴县、殷都区、龙安区、北关区、文峰区7个县(市、区)剩余行政村的饮水安全问题。2020年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已建成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保证工程发挥长期效益。2018年至2020年内黄县规划实施所有乡镇大型集中供水厂的巩固提升工程及34个行政村农村饮水安全改造项目,确保取得实效,农村饮水事业真正实现农村供水城市化。各县(市、区)要认真排查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贫困村及贫困人口,列入本县(市、区)政府规划,并积极筹集资金,2020年全部解决所有存在饮水安全问题的行政村,确保所有贫困人口饮水安全得到保障。加快贫困地区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实现灌溉水源、灌溉骨干工程与田间工程协调配套。切实加强贫困地区防洪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继续推进贫困地区水土保持和水生态建设工程。

    3.实施电网升级和网络扶贫工程。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农村电网升级改造,提升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全面完成电网脱贫改造任务。2018年全市完成剩余38个贫困村和贫困县电网脱贫建设任务,确保贫困地区整体供电能力达到全省县域平均水平,确保实现所有贫困村通动力电。滑县计划投资9382万元,完成110千伏“牛平输变电工程”,新建110千伏变电站1座、110千伏线路14.7千米,完成27个行政村、9条10千伏线路的升级改造。2019年至2020年再投入6亿元(其中滑县4.5亿元),全面提升贫困县各级电网供电能力(滑县完成3座110千伏变电站及10千伏线路和行政村的升级改造),巩固电网脱贫成果,为贫困地区用电需求提供支撑保障。深入实施网络扶贫,统筹推进网络覆盖、农村电商、网络扶智、信息服务、网络公益向纵深发展,创新“互联网+”扶贫模式。2018年年底前实现全市所有20户以上自然村4G网络全覆盖和所有贫困村光纤接入全覆盖。鼓励基础电信企业针对贫困地区和贫困群众推出资费优惠举措,鼓励企业开发有助精准脱贫的移动应用软件、智能终端。

    4.实施环境整治工程。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按照“三无一规范”标准,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整合资源,强化举措,探索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实行市场化保洁,建立长效运营管护机制,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坚持不懈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大力开展农村户用卫生厕所建设和改造。2019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高质量完成滑县、内黄县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省级达标验收任务。2020年,在优先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基础上,实现全市所有行政村生活垃圾治理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人居环境干净整洁的基本要求。

    三、强化保障措施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坚持以脱贫攻坚工作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形成各级党政一把手亲自抓,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具体抓,市、县、乡、村四级书记一起抓的齐抓共管工作格局,逐级夯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围绕脱贫攻坚“十四项新突破”“四大工程”,结合各自实际建立专项工作指挥部,由市级领导牵头,相关行业部门和县(市、区)承担具体落实责任。市直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要按照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系列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制定完善配套政策举措,实化细化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抓好组织实施工作。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分解落实各县(市、区)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实化细化脱贫具体措施,分解到年,落实到人。脱贫攻坚期内,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及部门扶贫干部、定点扶贫干部要按照政策规定保持稳定,贫困县党政正职保持稳定;对于工作不适应、不担当、长期打不开局面的干部,要按照有关程序及时调整。深入推进抓党建促脱贫攻坚,强化贫困地区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落实,将抓党建促脱贫攻坚情况作为县、乡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大力整顿贫困村软弱涣散党组织,以县为单位摸排,逐村分析研判,坚决撤换不胜任、不合格、不尽职的村党组织书记。重点从外出务工经商创业人员、大学生村官、本村致富能手中选配,本村没有合适人员的,从县乡机关公职人员中派任。加强脱贫攻坚一线工作力量,突出抓好村级党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优配强村级脱贫责任组、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和帮扶责任人。夯实脱贫攻坚政治责任。市、县、乡三级逐级签订年度脱贫攻坚责任书,市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向市委、市政府签订责任书,每年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二)创新完善推进机制。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市政府副市长每半月召开一次分管行业扶贫工作会,听取行业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及时分析研判和解决问题。根据脱贫攻坚工作需要,适时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或现场观摩会议推进工作。各县(市、区)、乡镇(街道)党(工)委、政府(办事处)要切实履行脱贫攻坚主体责任,每月至少要专题研究两次脱贫攻坚工作;党政正职每月至少要有5个工作日用于扶贫。实施四级书记遍访贫困对象行动,市委书记遍访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乡镇,县(市、区)党委书记遍访贫困村和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乡镇党(工)委书记和村党组织书记遍访贫困户。建立贫困退出调研评估机制,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抓好对未脱贫摘帽的内黄县的定期调研评估,找准差距短板,明确方向重点,进行定点指导。各县(市、区)负责对未脱贫的贫困村、贫困户进行全面评估分析,查找帮扶工作薄弱点,增强工作针对性。建立完善季度会商制度,定期对拟脱贫摘帽贫困县内黄县进行分析研判;对重要脱贫工作和指标逐月进行分析研判,及时掌握进度,统筹推进。建立专家咨询机制,提高扶贫政策制定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实效性。

    建立以暗访为主的督查巡查机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每季度针对存在的问题开展一次督查巡查,做到“三查三到”。专项督查到事,强化国家和省、市反馈问题和各县(市、区)自查问题整改情况的专项督查,促进所有问题整改到位;面上互查到户,村村必进、户户必到,检查到户、宣传到户、落实到户,促进精准扶贫,加快精准脱贫;重点检查到村,对贫困村、脱贫攻坚任务较重的非贫困村,对照“七通七有七能”标准,盯紧“两率一度”,全面定期检查,促进村级经济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推进脱贫攻坚责任、政策、工作“三个落实”,提升工作成效,提高群众认同度、获得感。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对市直脱贫攻坚责任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对重要工作及时调度安排。各县(市、区)要每月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召开一次脱贫攻坚领导小组会,分析研判形势,查摆解决问题,安排部署重点工作。建立完善社会监督机制和问题发现信息反馈机制,加强12317扶贫监督热线电话和中央、省反馈督办信访件的办理,加强全市扶贫系统公共服务热线管理,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受理解决贫困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接受群众监督。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河南省扶贫开发条例》,提高脱贫攻坚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水平。

    (三)凝聚脱贫攻坚合力。以深入开展“10·17”全国扶贫日系列活动为契机,凝聚脱贫攻坚强大合力。一要健全社会力量动员机制,组织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民主党派和爱心人士、扶贫志愿者参与脱贫攻坚。扎实做好安阳驻军帮扶工作。二要全面落实扶贫捐赠税前扣除、税收减免等扶贫公益事业税收优惠政策,全面落实各类市场主体到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就业增收的相关支持政策。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通过设立扶贫产业投资基金等方式参与脱贫攻坚。三要加强定点扶贫工作,开展年度工作绩效考核,调动定点扶贫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驻村工作队的积极性,提高帮扶实效。四要进一步深化“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充分发挥 “巧媳妇工程”“八方援”“希望工程圆梦”“同心实践”等品牌效应。推进劳动模范和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助力脱贫攻坚行动。五要组织开展“安阳市脱贫攻坚奖”年度评选,表彰对扶贫开发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设立企业扶贫光荣榜,并向社会公告。在市级以上主流媒体开设《打好脱贫攻坚战》等专栏、专题,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反映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和扶贫干部感人事迹。宣传推广典型经验,加大公益宣传力度。健全涉贫舆情分级管理和处置机制,加强对脱贫攻坚舆情监测,及时引导社会舆论,防止不良炒作和一些意外重大事件干扰脱贫攻坚大局。

    (四)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强化资金要素保障。要建立财政扶贫资金投入稳定增长机制,按照市级资金增幅不低于中央和省资金增幅、市级财政资金不低于中央和省资金40%的要求,足额筹措安排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8年至2020年中央、省级每年安排我市的专项扶贫资金增长按10%测算(均不包括滑县),2018年安排市级资金6440万元、2019年安排市级资金7084万元、2020年安排市级资金7800万元。各县(市、区)要建立与脱贫攻坚任务相适应的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按照贫困县县级财政扶贫资金不低于中央、省资金40%和非贫困县县级财政投入不低于中央、省资金50%的要求,加大县级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要落实全省调整完善贫困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政策和整合权限下放到县的要求,指导滑县、内黄县统筹整合省级以下涉农资金投入脱贫攻坚工作,指导非贫困县在脱贫攻坚期内整合市级及其以下财政涉农资金集中用于脱贫攻坚,确保整合资金围绕脱贫攻坚精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借助央企河南扶贫基金、河南省农民工返乡创业基金、农业综合开发基金、现代农业发展基金作用,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投资力度,吸引各方资本参与脱贫攻坚。要建立扶贫资金常态化监管机制,依托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落实财政扶贫项目实施和资金支出进度旬报制度,强化扶贫资金从预算安排到完成支付全链条、诸环节的动态监管,在确保项目建设质量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专项扶贫资金和统筹整合资金年度支出进度分别达到92%、80%以上。要建立健全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制度体系,优化绩效评价组织实施方式,探索从绩效目标的设立、执行监控,到事后评价、结果应用等全方位跟踪评价专项扶贫资金效果、效益的方法,更好发挥绩效评价导向作用。要健全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落实公告公示制度,中央、省、市、县财政扶贫资金分配结果一律公开,乡村两级财政扶贫项目安排和资金使用情况一律公告公示,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要开展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和专项检查,对贫困县扶贫资金每年审计一次,对非贫困县扶贫资金3年内轮审一遍,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

    强化土地要素保障。支持贫困县编制村级土地利用规划,挖掘土地优化利用脱贫的潜力。贫困县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条件的,按规定及时申报、审查、批复。贫困县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允许在市域内调剂使用。贫困县符合条件的补充和改造耕地项目,优先用于市域内补充耕地国家统筹,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用于支持脱贫攻坚。优先安排贫困县土地整治项目和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指导和督促贫困县完善县级土地整治规划。

    强化人才要素保障。深入实施贫困地区人才支持计划,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中招录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力度。

    (五)大力推进作风攻坚。深入开展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活动,持续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促进扶贫领域作风明显好转。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要改进脱贫攻坚调查研究方式,坚持“四不两直”工作法(不发通知、不打招呼、不听汇报、不用陪同接待,直奔基层、直插现场),通过深入基层、联系群众、解剖麻雀,多层次、多方位、多渠道调查了解实际情况,总结推广经验,发现并解决问题,防止走过场。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精准扶贫信息管理平台,加强部门间数据信息共享,实现户籍、教育、健康、就业、住房、银行、社会保险、农村低保、残疾人等信息与贫困人口建档立卡信息有效对接,减少不必要的填表报数和会议文件,切实减轻基层负担。改进督查考核方式,完善工作推进方法,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建立脱贫攻坚信息定期发布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纪检监察机关和审计、扶贫等部门按照职能开展监督工作。充分发挥人大、政协、民主党派监督作用。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协调联动机制,实现扶贫领域巡查全覆盖,聚焦扶贫资金、扶贫项目、帮扶成效,开展定向监察或执纪监督,重点解决蚁贪蝇腐、弄虚作假、作风不实、失职渎职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严肃查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强占掠夺行为。对涉贫作风问题频发的地方和部门,依纪依规严肃问责。

    (六)着力提升攻坚能力。制定聚焦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加强干部教育培训的实施方案,采用专家授课、案例教学、现场观摩、举办“全市扶贫大讲堂”等多种方式,加强日常性培训,着力培养懂扶贫、会帮扶、作风硬的扶贫干部队伍。对县级以上领导干部,重点提高思想认识,引导树立正确政绩观,掌握精准脱贫方法论,提升研究攻坚问题、解决攻坚难题能力。对基层干部,重点提高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实际工作能力。加大对贫困村和脱贫任务较重非贫困村干部的培训力度,每年对村党组织书记集中轮训一次。2018年市里分2批对各县(市、区)党政分管副职、扶贫办主任和乡镇(街道)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分管副职、扶贫办主任进行培训。各县(市、区)统筹安排对县、乡、村扶贫干部的培训,确保2018年年底前全部轮训一遍。2019年至2020年持续开展教育培训,实现脱贫攻坚期内扶贫领域干部教育培训常态化、全覆盖。

    (七)强化政策落实落地。树牢精准理念,落实精准要求,推动中央和省、市脱贫攻坚各项政策不折不扣落到实处。发挥各级扶贫政策宣讲团、宣传队和农民夜校的作用,发挥“三人一喇叭”作用,通过开展扶贫政策宣传月、集中帮扶月、集中帮扶周、入户扶贫日、万名党员干部大走访等活动,加强扶贫政策宣传解读,让农民群众听得懂、记得住,提高政策知晓度;让基层干部准确掌握、执行到位,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提高帮扶实效。严格执行现行扶贫标准,保障贫困人口基本水平的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解决最底线的需求,避免对贫困户造成“福利陷阱”,防止产生贫困村和非贫困村、贫困户和非贫困户待遇的“悬崖效应”,留下后遗症。严把退出关口,对退出贫困人口逐户销号、脱贫到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算账脱贫、指标脱贫;对计划退出的贫困村和2018年计划退出的贫困县内黄县,加强督查评估,严格标准程序,完善推进机制,确保退出结果真实可信、群众认可。高度重视贫困群众合理意愿和利益关切,因地制宜拿出更多实招硬招,持续推进“六改一增送温暖”活动,切实解决好他们最关心、最直接、最紧迫的问题,不断提高群众获得感、满意度。

    (八)严格考核奖惩兑现。实行最严格的考核考评制度,每年开展对县(市、区)党委、政府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考评,市直部门和中央、省驻安单位脱贫攻坚责任考核工作。完善考核办法,量化考核指标,增强考核的科学性、准确性。坚持年度集中考核和平时工作情况相结合,兼顾脱贫成果巩固情况,不搞“一考定终身”。按照全省统一安排,配合做好省委、省政府对市、县的扶贫考核,加强对县委书记、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的工作考核,注重发挥考核的正向激励作用。建立常态化的县乡领导约谈机制,随时发现问题随时约谈。

    强化考核结果运用,严格兑现奖惩。对完成年度脱贫任务且考核等次为“好”的县(市、区)、市直单位进行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县(市、区)、市直单位,第一年进行约谈,主要领导不能提拔重用;连续两年完不成年度脱贫任务或者考核等次为“差”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主要领导进行组织处理。对考核等次“一般”的县(市、区)、市直单位,第一年约谈分管负责同志;连续两年考核等次为“一般”的,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单位分管负责同志进行组织处理。加强对脱贫攻坚一线干部的关爱激励,注重在脱贫攻坚一线考察识别干部,对如期完成任务且表现突出的县、乡党政正职应予以重用,对在脱贫攻坚中工作出色、表现优秀的扶贫干部、基层干部注重提拔使用。对奋战在脱贫攻坚一线的县、乡干部要落实好津补贴、周转房等政策,改善工作条件。对在脱贫攻坚中因公牺牲的干部和基层党员的家属及时给予抚恤,长期帮扶慰问。

    (九)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脱贫攻坚期内扶贫政策保持稳定,对已脱贫人口脱贫不脱帮扶、脱贫不脱政策、脱贫不脱项目,对已脱贫的贫困县、贫困村,联系分包领导不变、支持力度不减、帮扶队伍不撤。适时组织开展“脱贫成效回头看”,指导帮助已脱贫县、脱贫村和脱贫人口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加强贫困人口动态管理,完善建档立卡,将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和返贫人口及时纳入;将达到脱贫标准的贫困人口、贫困村按时退出。高度关注返贫问题,对已脱贫人口加强跟踪监测管理,确保稳定脱贫。认真配合做好2020年至2021年年初国家、省对脱贫摘帽县的脱贫攻坚普查工作,全面了解贫困人口脱贫实际情况。提高工作前瞻性、科学性,针对脱贫攻坚中可能出现的产业扶贫市场风险、扶贫小额贷款还贷风险、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社会风险等各类风险,加强分析预判,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防范处置。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衔接,研究制定已脱贫县、已脱贫村巩固提升的具体政策措施。脱贫攻坚期内,贫困地区乡村振兴主要任务是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相关支持政策要优先向贫困地区倾斜,补齐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短板,以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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