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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安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10-08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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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7年财政执行情况

1.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3.政府债务情况

4.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二、2018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1.2018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原则

2.2018年市直主要支出政策

3.2018年市本级收支预算

4.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关于安阳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8年9月26日在安阳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市财政局局长 王俊岭

各位代表:

    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市十四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各位政协委员和列席人士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的经济形势和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市政协的监督支持下,全市财政工作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按照“四个着力”和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的要求,围绕“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全力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

    (一)全市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不含滑县,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111.9亿元,实际完成118.9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6.2%,增长14.7%。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216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一般债券安排使用等因素,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260.6亿元,实际支出258.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6.2%。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69.6亿元,实际完成58.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83.7%,增长37.8%。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68.2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专项债券安排使用等因素,全市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77亿元,实际支出68.2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8.7%,增长36.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37万元,实际完成11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81.4%。

    ●各级人代会批准的2017年全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595万元,实际支出15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省要求,企业养老保险属省统筹,地市预算不包含企业养老保险)

    ●2017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91.2亿元,实际完成62.5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8.5%。主要是按照省统一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中包含准备期清算,但是截至2017年底,准备期清算尚未完成。如果扣除准备期清算,为年初预算的102%。

    ●2017年全市各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85.4亿元,实际支出52.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1.6%。主要是准备期清算尚未完成,如果扣除准备期清算,为年初预算的94.1%。

    (二)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包括市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1.2亿元,实际完成4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4%,增长4.9%。其中市直完成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7%,增长5.8%。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68.2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一般债券安排使用、下达县(市、区)补助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84.8亿元,实际支出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11.9%。其中市直支出7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18.5%。

    2.政府性基金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7亿元,实际完成1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8.9%,增长14.8%。其中市直完成1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3.5%,增长38.2%。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6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专项债券安排使用等因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7.8亿元,实际支出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4%,增长62.8%。其中市直支出1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3%,增长107.2%。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37万元,实际完成11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81.4%,全部为市直收入。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595万元,实际支出15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市直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按照省要求,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不含企业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3.3亿元,实际完成5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5.5%。主要是准备期清算尚未完成,如果扣除准备期清算,为年初预算的102.3%。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79.8亿元,实际完成4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9.3%。主要是准备期清算尚未完成,如果扣除准备期清算,为年初预算的94%。

    (三)政府债务情况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205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19.2亿元,专项债务85.8亿元。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2017年全市政府债务限额中,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80.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1.2亿元,专项债务28.9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限额124.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8亿元,专项债务56.9亿元。

    截至2017年底,全市各级政府债务余额合计181.9亿元,其中:一般债务107.8亿元,专项债务74.1亿元。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6.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5亿元,专项债务28.3亿元;县(市、区)政府债务余额105.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59.3亿元,专项债务45.8亿元。全市政府债务余额不超过省财政厅核定的限额。

    (四)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主要财政工作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1.积极发挥调控经济职能。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不动摇,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撬动作用,为提高经济发展质量提供坚强财政保障。

    一是支持打好转型发展攻坚战。出台《安阳市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支持构建创新引领型现代产业新体系。多方筹集资金3.2亿元,设立股权引导基金,并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多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其中厚德新能源产业投资基金已累计投资1亿元,新能源汽车并购基金落地2亿元。向文旅集团注资2亿元,推进市区景点整合、老城改造、曹操高陵等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整合资金1760万元,对“一强一快”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先进专业园区进行奖励,鼓励其晋位争星。筹措资金1166万元,支持19家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取消、停征、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52项,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支持打好国企改革攻坚战。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7608万元,加快豫北纱厂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支持“60+3+4”国有企业改革任务全面完成。积极推进僵尸企业处置,保障省属国有企业“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实施。开展市属国有企业功能界定与分类,将国有企业划分为竞争类、功能类、公益类,进一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

    三是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建立投融资专题会议制度,解决了36个重大项目的融资难题。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2.6亿元,较上年增长50.7%,集中保障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加强和国开行的对接合作,筹集资金10.7亿元,支持第八水厂、西北绕城高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顺利实施。统筹资金1.4亿元,保障市区主干道大修改造、路口分流岛及公交港湾建设按期完工。投入2500万元,加快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排水能力进一步提升。PPP模式的推广运用成效显著,近年来先后筛选入库项目54个,总投资795亿元,其中38个项目成功采购了社会资本,落实投资392亿元,有力支持了安内快速通道、引岳入安、文体中心等重点项目建设。

    2.不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加快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民增收,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不断推动农业农村实现更好发展。

    一是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创新财政支持方式,多渠道筹措扶贫资金4.6亿元,较上年增长64%,为实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有力资金保障。建立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制度,设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救助基金,困难群体医疗服务基本实现政府兜底。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规范运行。

    二是支持改善农村生产条件。筹集农业和水利设施建设资金4.7亿元、农业综合开发资金7789万元,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农机购置补贴等各项资金6.9亿元,促进粮食增产丰收。

    三是支持全面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争取上级补助资金1.7亿元,保障农村公路、危房改造、安全饮水等项目顺利实施。按照先建后补的方式下达奖补资金1.3亿元,支持采桑镇中心镇区、永和镇中心镇区等美丽乡村建设有序推进。

    3.持续加大保障改善民生力度。坚持优先保障和改善民生,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合计196.7亿元,占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达到76.2%。

    一是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投入污染防治资金4.6亿元,同比增长38.2%,有力支持了我市大气、水和土壤污染防治工作。出台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落实补贴资金1771万元。筹集资金1.8亿元,支持10.2万户家庭完成“电代煤、气代煤”改造,超过省定年度目标一倍以上。支持河长制顺利推开,实现流域全覆盖。统筹两廊建设奖补资金、林业专项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资金6086万元,支持启动国家森林城市创建工作,完成营造林任务15.9万亩。整合资金1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500辆。

    二是优先保障教育发展。筹措资金7亿元,确保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各项工作落实到位。投入1.3亿元,支持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将市属高职高专院校年生均财政拨款标准提高至12000元,促进职业教育加快发展。整合资金9186万元,积极支持实验幼儿园、六十九中等项目建设,进一步改善教育基础设施。

    三是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积极推进社保缴费改革,多措并举确保养老金“十三连增”。继续支持扩大社会就业,下达就业资金1.7亿元,为各项就业政策的落实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保障低保、孤儿等困难群体生活补助提标政策落到实处,城区敬老津贴实行普惠制。争取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4168万元,撬动贷款6.4亿元,扶持7833人创业,带动2.7万人次就业。筹措资金1890万元,支持市残疾人康复中心、福利院老年养护楼等项目建设。

    四是促进城乡文化事业发展。落实资金3182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争取资金1793万元,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件。支持“舞台艺术送农民”演出248场次。保障第九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春满中原”、“周末百姓大舞台”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五是推动健康安阳建设。筹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资金1.8亿元,人均标准由45元提高到50元。整合资金1000万元,促进公立医院市级重点专科(病)建设和中医事业发展。创新药品价格调整财政补偿政策,支持完成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落实资金6967万元,加快市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内黄县中医院病房楼等项目建设。筹集资金2806万元,提升全市食品安全检测能力,支持创建食品安全城市。

    六是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投入资金8.9亿元,确保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着力解决资金结余过大、补贴发放不规范、手续办理不齐全等问题。

    4.扎实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财税改革的安排部署,突出重点,加大力度,各项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中期财政规划实现市县全覆盖,市直中期财政规划首次与部门预算同部署、同编制。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统一预决算公开平台,规范预决算公开内容,预决算透明度进一步提高。

    二是政府债务管理更加规范。出台《安阳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安阳市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了覆盖债务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组织开展全市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工作,设定“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严防变相举债。组织开展两轮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有效遏制了隐性债务蔓延趋势。圆满完成“风险预警地区全部退出、风险提示地区退出一半”的任务要求。2017年争取置换债券24.8亿元,累计争取置换债券120.9亿元,全面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预计每年将减轻财政利息负担7.2亿元。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出台了养老、医疗、棚户区改造等多个专项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走在全省前列。

    四是财政体制改革稳步推进。完善了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制。完成了安阳县、殷都区、北关区、龙安区财政收支基数划转等工作,保障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顺利开展。

    5.着力提升财政规范化管理水平。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革实现市级预算单位全覆盖,财政资金运行效率和安全性进一步提高。收回以前年度财政存量资金13亿元,统筹安排用于民生及重点项目建设等急需领域。财政评审职能进一步完善,工作重心由投资评审向预算评审转变。在市县全面实施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为实行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奠定基础。在全省率先建成执法执勤用车信息监管平台,国有资产管理更加规范高效。财政监督检查不断深入,围绕上级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财政资金投入的重点领域开展监督检查,促进了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运行。首次开展内部监督检查,进一步加强内部控制,管控业务风险,促进廉政建设。

    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召开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和持续加大的环保治理压力,全市财政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不断提升财政政策的精准性和有效性,着力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快现代财政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一是坚持加强收支管理,不断提升财政保障能力。2014-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累计达421.7亿元,年均增长8.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累计达914.3亿元,年均增长9.6%。在自身增收困难的情况下,累计争取上级补助516.5亿元,占支出的56.5%,有力保障了一批重点项目落地实施。二是坚持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持续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紧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和关键领域,先后出台稳增长、促转型等多项财政支持政策,财政职能作用有效发挥,促进了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创新财政支持方式,深入推进涉企资金基金化改革和PPP模式运用,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我市发展。扎实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全面推开营改增改革,累计减税7.9亿元;取消或停征、免征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80余项, 为企业减负1.5亿元。三是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获得感不断增强。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2014-2017年,全市财政民生支出累计701.9亿元,年均增长10.8%,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由2013年的73%提高至2017年的76.2%,投入快速增长、覆盖范围逐步扩大、注重制度创新的财政民生保障机制日益健全,较好支持了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住房等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事业发展。特别是扶贫支出和污染防治支出予以重点保障,年均增长69.6%和48%,很好地支持了脱贫攻坚战和环保治理攻坚战的实施。四是坚持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果。中期财政规划管理机制初步形成,预决算公开逐步规范,现代预算管理制度主体框架基本建立。国库管理改革向纵深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综合治税、政府购买服务等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将政府债务纳入预算管理,初步形成地方政府债务监督管理制度框架和风险防控体系。积极构建财政“大监督”工作机制,财政资金的规范性和权利运行的风险管控持续加强。共出台制度性文件119份,依法理财、科学理财的水平持续提升。

    四年来财政工作取得的成绩,是市委科学决策、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市人大、市政协及代表委员们加强监督、悉心指导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比如经济下行压力和环保治理力度持续加大,财政增收困难,但支出刚性增长,收支平衡难度越来越大;一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不高,财政绩效管理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债务规模总体处于合理水平,但仍存在一定的结构性风险,需要采取措施防范和化解;财政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有些改革举措还要下更大功夫;审计、财政监督及绩效评价过程中发现,个别预算单位责任意识不强,部分专项资金分配拨付不规范、使用效益不高等问题依然存在。

    二、2018年财政预算初步安排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编制好2018年预算、做好各项财政工作意义重大。

    综合考虑经济发展、收入政策变动等因素,2018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期增长8%左右,税收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70%以上。这一目标的确定体现了积极稳妥的原则,同时也体现了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县(市、区)收支预算的具体安排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同级人大审议批准,各级人大通过的预算汇总后另行报市人大常委会备案。

    (一)2018年财政工作总体要求和原则

    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调研指导河南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紧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变化,坚持高质量发展的根本方向,围绕“四个着力”和发挥优势打好“四张牌”的要求,紧盯“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促进转型发展,加快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深入贯彻预算法,持续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提高支出精准度和资金使用效益;按照“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的要求,保障基本公共服务;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严格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积极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着力推动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

    贯彻上述总体要求,将重点把握以下原则:一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把着力点放在支持实体经济上,认真落实国家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措施,大力降低实体经济成本。二是调整优化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的公共性和普惠性,压缩一般性支出,把更多财力用在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市委中心工作等方面。三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分配机制,严格支出管理,把有效的资金用在刀刃上,全面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四是防范化解债务风险。完善制度机制,加强风险监测和应急处置,坚决制止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坚决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五是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创新财政投入方式,规范运用好PPP、基金等方式,更好发挥财政资金的撬动作用。

    (二)2018年市直主要支出政策

    1.支持实施三大攻坚战

    ●支持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把防控政府债务风险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贯彻落实好《安阳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市政府性债务监督暂行办法》,促进政府债务“借、用、还”环节的规范运作。坚持谁举债、谁负责,严格属地管理责任。进一步落实政府性债务风险预警办法,研究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化解三年规划。全面摸清隐性债务底数,严格控制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加大督查问责力度,坚决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从严整治举债乱象,终身问责、倒查责任。安排还本付息资金2.8亿元,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充分发挥财政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导作用,安排市级扶贫资金6440万元,支持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达到“七通、七有、七能”标准。健全完善加快扶贫项目实施和扶贫资金支出进度的长效机制,优化扶贫项目实施流程,规范扶贫项目管理,切实提高扶贫资金使用的效率和效益。

    ●支持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牢牢把握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统筹安排全市污染防治资金,切实保障大气、水和土壤防治工作开展。新增安排1.1亿元,加大“双替代”补贴投入,确保煤炭消费总量持续下降。编制好冬季清洁取暖试点奖补资金使用方案,切实把“好钢用在刀刃上”。筹集资金7114万元,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用三年时间将我市公交车和出租车全部升级换代为新能源车。安排6000万元,推动“河长制”各项工作落实,支持开展全域治理黑臭水体,切实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统筹运用节能减排资金,推进静脉产业园区、绿色装配式建筑等项目建设,加快绿色发展。积极争取上级补助,支持开展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和修复。

    2. 支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推动产业转型发展。以高端化、绿色化、智能化、融合化为目标,全力支持高税利、高技术、高成长行业发展,着力提高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率,支持构建协同发展的现代产业体系。一是狠抓主导产业集聚。落实好转型攻坚“1+6”政策体系,加快产业基金落地见效,全力支持培育发展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高端装备制造、精品钢及深加工、文化旅游等四大千亿级主导产业集群。安排文化旅游宣传经费3100万元,着力提升我市整体旅游形象。二是加快传统产业改造。积极争取省先进制造业专项资金,抢抓国家实施制造业核心竞争力三年行动和新一轮技术改造升级工程机遇,支持推动制造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改造,引导传统企业“设备换芯”“生产换线”“机器换人”。三是大力培育新兴产业。加强和省产业基金的对接,统筹利用我市股权引导基金,着力支持现代物流、黄金珠宝、金融保险、电子商务、信息服务、健康养老等领域加快发展,打造新的增长点。

    ●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安排2200万元,深入实施研发投入提升专项行动计划,聚焦我市重大科技项目给予奖励,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促进创新创业。安排资金300万元,着力支持科技成果转化。探索建立适应创新规律的科研经费管理制度,在分配科技资金时引入竞争机制,突出绩效导向。安排人才发展专项资金1000万元,为“人才强市”战略提供有力的财力保障。

    ●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统筹安排1.7亿元,全力支持解决国企改革遗留问题。继续推进僵尸企业处置。加快完成国有企业“四供一业”分离移交扫尾工作。扎实推动功能类、公益类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建立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新模式,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减轻企业负担。全面实施政府采购合同融资政策,推动小贷贴息政策普及化,切实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题。继续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严格实行清单管理,确保减负政策落到实处。

    3.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完善政策体系,加大投入力度,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一是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的有机衔接,推动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加大对病虫害防治的投入力度,促进粮食稳产增产。二是进一步改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持续推进高标准粮田建设。支持完善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加强水资源保护和利用。安排奖补资金3600万元,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三是提升乡村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统筹资金4000万元,加快实施厕所革命和垃圾治理,建设美丽乡村,改善农村生活和生态环境。四是强化农村金融服务。争取省现代农业、农业综合开发等基金,引导更多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探索开展农业保险创新试点。

    ●推进城市建设提质。统筹使用专项债券、上级补助、政府性基金等资金,全力支持实施大棚改行动。安排9400万元,专项用于市政道路、安阳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9亿元,加强土地储备。安排1000万元,支持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加快建设全市统一的政务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继续实施市区环卫一线工人免费早餐工程。

    4.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完善学前教育经费投入机制,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发展,支持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扩充城镇义务教育资源。安排资金2.7亿元,加强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学条件,其中安排2.3亿元,用于新一中建设。支持实施职教攻坚二期工程。促进高校加快转型发展。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落实教育脱贫政策,加大对困难学生资助力度。支持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宿舍建设,改善农村中小学教师生活待遇。

    ●继续支持就业优先战略。实施一揽子创业就业支持政策,支持开展新一轮全民技能振兴工程,支持大学生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孵化园区和新型众创空间建设,加大对农民工返乡创业项目的扶持力度,进一步营造支持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水平,多措并举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将城市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250元提高到262元、农村低保财政补助水平由每人每月147元提高到160元。分散和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生活救助补助标准每人每年分别提高250元和350元。安排1090万元,支持残疾人康复中心建设。继续提高各类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开展实施全民惠民殡葬补贴。

    ●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多方筹措资金,支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从年人均450元提高至49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补助标准由年人均50元提高至55元。保障困难群众大病补充医疗保险筹资标准提高政策落到实处,进一步减轻困难群众医疗负担。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安排1200万元,支持公立医院药品零差率销售。新增安排配套资金860万元,支持实施免费“两癌”筛查、产前筛查及新生儿疾病筛查。

    ●推动现代公共文化体育事业发展。研究制定文化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推动文化企业改革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文物保护投入力度。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积极构建覆盖城乡、便捷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加强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市文体中心、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等重大项目建设。支持“舞台艺术送农民”等文化惠民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加快平安安阳建设。支持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加快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加大社会弱势群体法律援助力度。

    根据重点民生实事实施方案,市财政将积极筹措资金,确保各项政策落到实处,支持做好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各项工作。

    (三)2018年市本级收支预算

    1.一般公共预算

    ●收入安排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45.3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7.4%。

    市直一般公共收入预算安排35亿元,较上年完成数增长6%。分项目看,税收收入21.5亿元,增长21.9%;非税收入13.5亿元,下降12.2%。

    ●支出安排

    2018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85.4亿元(不含转移性支出8.9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5.1%。

    市直一般公共支出预算安排73.3亿元(不含转移性支出6.8亿元),较上年预算增长23.6%。支出安排情况主要是:

    工资福利支出32.5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3.5亿元,主要是落实行政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增加支出较多。

    商品和服务支出11.7亿元,较上年增加5729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88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亿元,主要是部分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改由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支付。

    项目经费支出16.6亿元(其中用一般债券安排支出2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4.9亿元。

    预备费安排8000万元。

    上年结转项目安排的支出7632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51%,主要是积极采取措施狠抓支出进度,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转资金大幅减少。

    上级提前告知专项转移支付支出10.4亿元,较上年预算增加5.8亿元。

    按照功能分类的重点支出安排情况是:

    教育支出16.4亿元,增长5.1%,主要是离退休费1.3亿元转列社保基金,剔除此因素后,同比增长14%;

    农林水支出4.5亿元,增长16.3%;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2亿元,增长27.6%,主要是增加了文物保护和文化场馆开放资金;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9.1亿元,增长88.5%,主要是原列支县区的市级配套资金改由市直列支;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亿元,增长85.5%,主要是根据上级要求,养老保险缴费由其他科目转列本科目,同时增加安排职业年金;

    节能环保支出1.6亿元,增长46.9%。

    2.政府性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39.2亿元,加上历年结余、专项债券和上级补助的彩票公益金等,可供安排资金共计49.4亿元。按照“以收定支、加强统筹、集中财力、确保重点”的原则,安排2018年基金预算当年支出43.9亿元,调出资金3.9亿元,结转1.6亿元。

    市直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9.4亿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27.4亿元。安排当年支出25.6亿元,调出资金1亿元,结转8269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

    2018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安排111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723万元,可供安排资金1840万元。全部为市直收入。支出预算按以收定支的原则编制,除按一定比例调入一般公共预算223万元外,其余1617万元全部安排支出。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018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59.7亿元(其中财政补贴收入23.2亿元),加上历年滚存结余39.5亿元,可供安排资金共计99.2亿元,安排当年支出51.5亿元,结转47.7亿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收入19.8亿元,支出19.4亿元;失业保险收入1.2亿元,支出1.1亿元;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收入11.2亿元,支出11亿元;工伤保险收入1.1亿元,支出1.1亿元;生育保险收入5629万元,支出9130万元;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收入25.8亿元,支出18亿元。

    根据预算法规定,预算年度开始后,在市人民代表大会批准本预算草案前,可安排下列支出:上年度结转支出;参照上年同期的预算支出数额安排必须支付的本年度部门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对下级政府的转移性支出;法律规定必须履行支付义务的支出,以及用于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处理的支出。由于今年是换届之年,人代会召开时间比较晚,为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尽快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阳市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关于2018年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和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初步审查意见》(安人预〔2018〕2号),预算批准前,除按照上述规定安排支出外,对上年没有支出数的拟安排支出事项控制在支出预算的80%以内。截止8月底,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1亿元,增长1.6%。其中,市直支出49.5亿元,下降1.9%。

    (四)2018年政府债务限额

    省财政厅核定我市2018年新增债务限额31.8亿元,其中:一般债务6.8亿元,专项债务25亿元。结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新增市本级债务限额8.7亿元,其中:一般债务2亿元,专项债务6.7亿元;新增县(市、区)债务限额23.1亿元,其中:一般债务4.8亿元,专项债务18.3亿元。

    三、切实做好2018年财政改革发展工作

    2018年,我们将认真落实市委、市人大各项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围绕上述预算安排,坚持依法理财,深化财政改革,优化管理机制,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完成全年预算任务。

    (一)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完善综合治税信息系统建设,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税收监控,完善征管机制,堵塞征管漏洞。加强非税收入征管,改革创新非税稽查,确保非税收入应收尽收。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压缩一般性支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保市委中心工作。健全预算支出执行动态监控机制,确保资金尽快分配落实到执行单位和具体项目,尽早发挥资金使用效益。加快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将难以支出的预算资金统筹调整用于其他亟需资金支持的领域。推进“金财工程”建设,为提高预算执行效率提供技术支撑。加快人大预算联网监督系统建设,实现资金支付明细人大实时查询。

    (二)完善预算管理制度。继续深入实施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强化对年度预算的指导性和约束力,提高规划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进一步做实部门预算项目库,完善预算支出定额标准,发挥预算评审作用。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提高财政管理透明度。严格落实预算法,坚持先预算后支出,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严控预算调整和调剂事项,切实强化预算约束。

    (三)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制度体系,逐步建立贯穿预算管理全过程的绩效评价机制,推进绩效管理与预算编制、执行、监督有机融合。进一步完善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的机制,强化绩效责任硬约束。加大绩效信息公开力度,逐步推进绩效目标、绩效评价结果公开。

    (四)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以下财政体制,建立财政事权清单制度和财政事权划分动态调整机制,理顺市与县(市、区)的财权与事权,充分调动各级加快发展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建立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推动政府购买服务向纵深发展。取消协议供货,全面推开网上商城,推进政府采购步入“网购”时代。按照上级税制改革的要求,落实好水资源税改革试点,确保环境保护税法顺利实施。

    (五)继续抓好预算法贯彻落实工作。深入开展预算法学习宣传,加强对全市贯彻实施预算法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预算编制质量、预算公开透明等工作的考核奖惩机制,引导全市切实增强预算法治意识,着力营造学法用法守法遵法的良好氛围。认真贯彻落实《安阳市预算监督办法》,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不断提高财政科学化规范化管理水平。

    各位代表,2018年全市财政改革发展任务艰巨,我们将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自觉接受人民代表大会指导监督,虚心听取人民政协意见建议,顽强拼搏,锐意进取,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助力中原更加出彩,谱写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建设新篇章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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