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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3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07-27 来源: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目录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3)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7)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

    安阳市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10)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招商引资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16)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版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18)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8年文物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20)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古城整治与复兴时期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24)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28)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8年5月)(31)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8年6月)(41)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安政〔2018〕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现将《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2018年5月23日

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殷墟遗址保护管理工作,推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落实文物保护主体责任,强化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及单位监管责任,完善文物保护管理责任落实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7〕81号)及《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 全面落实殷墟安全责任制

    第二条 完善政府分级负责、文物行政部门监管、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管理使用单位依法履职的殷墟管理体制,健全殷墟文物安全管理责任制度。

    第三条 落实殷墟保护区所涉各级政府主体责任。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要切实履行文物安全属地管理主体责任,建立由分管负责同志牵头的文物安全工作协调机制,负责协调、解决殷墟保护区内文物安全重大事项。殷墟所涉区政府主要领导对保护区内文物安全工作负领导责任,分管领导对保护区内文物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工作中出现的保护区内文物安全问题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 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要完善本辖区内文物安全责任体系,把殷墟保护区内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层层分解至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及网格员,形成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责任到人的文物安全责任体系。

    第五条 落实文物部门监管责任。市文物行政部门负责受理殷墟保护区内文物违法案(事)件举报,对殷墟所涉区文物行政部门、殷墟保护管理机构的文物安全工作履职情况进行指导和督查;协调市级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管理等部门和中央驻安考古机构处理文物违法案(事)件;按规定将重要文物案件上报市政府及上级文物行政部门。

    (一)涉及殷墟保护区的区级文物行政部门承担本辖区内殷墟保护区安全监管责任。负责受理辖区内殷墟保护区的违法案(事)件举报,定期对保护区进行安全检查,配合公安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查处文物违法案(事)件;每年就保护区内文物安全工作情况向市文物行政部门进行述职。

    (二)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承担殷墟保护区内文物执法巡查职责;负责受理保护区内文物行政违法行为举报,依法制止和查处保护区内文物行政违法行为。对需跨部门协调解决的违法案(事)件,应联合公安、城市管理等部门共同查处。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决定的,协调案发地所在区政府解决,或依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殷墟考古机构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对保护区内文物案(事)件现场进行专业勘查,为最终鉴定提供初步依据。

    第六条 强化相关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公安机关负责打击殷墟保护区内盗掘、破坏文物等犯罪行为,查处妨害保护区内文物管理的治安案件,指导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开展内部治安保卫工作。住房城乡建设、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负责在道路、沟渠、绿化等工程项目方案编制阶段,征询殷墟保护管理机构意见,由殷墟保护管理机构汇总市文物行政部门和殷墟考古机构意见后,反馈相关建设部门。城市管理部门负责督导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依法组织拆除殷墟保护区内违章建筑。纪委、监察委员会负责监督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殷墟保护区文物安全工作履职情况,对因失职渎职等原因造成保护区内文物被盗或被破坏的责任单位及个人,依法予以问责。

    第七条 落实管理使用单位直接责任。坚持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殷墟保护管理机构承担殷墟保护区安全管理直接责任,负责设置、维护遗址保护范围及建设控制地带的标志和界桩;负责保护区安全巡查工作,组建殷墟保护区专职巡查队伍,健全巡查机制,完善巡查车辆、通讯设备及照相、摄像、GPS等巡查装备。

    (一)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受理保护区内文物违法案(事)件举报,对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要及时制止,初步核查,及时向市文物行政部门、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或公安机关报告;负责联系殷墟考古机构配合公安机关、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勘查违法现场;对正在查处过程中的违建现场进行巡查,严防复工。

    (二)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每年定期对保护区所涉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主要领导以及网格员和社会志愿者集中进行文物法律法规培训,强化文物安全意识,提升文物保护技能。

    (三)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内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在重要区域设置醒目标语、标牌,宣传文物法律法规,常态化开展文物法律法规进农村进社区宣传活动,达到良好的宣传效果;采取多种途径宣传文物保护先进典型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成果,提高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

    (四)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负责保护区内违法案(事)件档案建立工作,定期对保护区内违法建设进行排查登记,根据排查情况提请有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对保护区内文物盗掘、破坏等案件,督促公安机关快速侦破。

第三章 完善殷墟文物安全防控体系

    第八条 完善殷墟安全考核制度。市政府、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将殷墟安全工作纳入下一级政府年度考核;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负责制定考评办法,每年对保护区所涉区及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文物安全情况进行考评;对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考评结果通报所在区政府;对区政府的考评结果报市文物行政部门,由市文物行政部门报市政府、市综治办、市文明办,作为对相关区政府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文明乡镇测评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 建立文物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常态化机制。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每年要集中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有关文物保护条款和《河南省安阳殷墟保护管理条例》《殷墟遗址保护总体规划》《殷墟遗址区内村庄安置详细规划》等规定,将文物法律法规纳入地方普法宣传计划和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学习计划。

    第十条 设置殷墟警务室。市公安局在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设置警务室,专职干警不少于10人,确保干警24小时在岗值班,专职打击殷墟保护区内文物违法犯罪活动。殷墟保护区内凡有盗掘文物现象发生,公安部门均应视为盗掘古文化遗址行为,依法予以立案查处。对于重大文物盗掘案件,市公安部门要及时成立专案组,限期破案,并及时公布案件结果,有效震慑文物犯罪;公安部门和文物部门建立沟通协调机制,及时通报案件进展,及时移交涉案文物。

    第十一条 加强殷墟保护区内暂住人口管理。殷墟保护区内公安机关、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委会(居委会)应严格按照《河南省暂住人口管理条例》,切实加强保护区内暂住人口管理;村委会(居委会)要以院落及单层承租户为重点,每月至少开展一次入户排查,发现可疑人员或大量运输土壤等可疑迹象,及时上报当地公安机关。

    第十二条 强化殷墟保护区内农业产业项目管理。殷墟保护区内农业、大棚、产业园等所有流转土地后成立的农业产业项目,项目单位必须遵守殷墟保护相关法律法规。殷墟保护管理机构应与项目单位签订《遗址保护协议》。项目单位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殷墟保护管理机构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对相关项目单位予以查处。殷墟所涉区政府有关部门、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在办理流转项目审批、核准、备案等手续时,应征求文物部门意见或审核《遗址保护协议》规定内容。

    第十三条 实施殷墟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要将殷墟文物安全列入现行网格化管理体系,将殷墟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制定和完善考评办法,文物安全应占考评比值30%以上。对网格范围内发生文物盗掘、违法建设现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末端三级网格员扣除相应分数;对有效保障网格范围内文物安全或为文物安全作出重大贡献的网格员,市文物行政部门按年度给予相应奖励。

    第十四条 建立殷墟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制度。市政府出台《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殷墟遗址文物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8〕32号),鼓励群众举报殷墟保护区内盗掘、违法建设等文物违法行为,根据所举报违法行为情节轻重、造成后果严重程度等酌情给予举报者相应物质奖励。市政府设立殷墟文物保护奖励专项资金。

    第十五条 建立殷墟保护区定期联合巡查机制。殷墟保护管理机构负责联系殷墟保护区所涉区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文物等部门,建立定期联合巡查机制,每月至少两次对殷墟保护区进行联合巡查,并召开殷墟保护区安全形势研判会议,分析存在问题,制定解决方案。

    第十六条 建立殷墟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政府建立由市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牵头,公安、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城市管理、住房城乡建设、园林、水利、交通运输等部门和单位组成的殷墟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各成员单位有关负责人为联席会议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殷墟保护管理机构,殷墟保护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全体会议,也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全体成员或部分成员召开临时会议。

第四章 加强殷墟安全工作督查与责任追究

    第十七条 加强督查。切实加大对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殷墟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将殷墟保护区重大文物安全隐患和违法案件列为市政府督查重要事项,由市文物行政部门牵头,组织有关部门每年对殷墟保护区所涉区政府殷墟文物安全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文物安全和执法工作履职尽责情况进行评估,对重大文物案件、安全隐患进行督办。督查结果报市政府,并反馈所涉区政府。

    第十八条 严肃追责。殷墟保护区所涉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凡因不依法履行职责、决策失误、失职渎职等造成殷墟遗址被破坏的,视情节轻重依法依纪给予相应处分,并实行终身责任追究,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由市文物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实施细则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

安政〔2018〕1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豫政〔2018〕11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市经济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和时间

    普查主要内容包括普查对象的基本情况、组织结构、人员工资、生产能力、财务状况、生产经营和服务活动、能源消费、研发活动、信息化建设和电子商务交易情况等。要利用此次普查,着力夯实统计数据基础,进一步提高统计数据质量;要紧密围绕我市“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准确统计全市经济总量;要解决常规统计对“四下企业”(规模以下工业企业、建筑业小微企业、限额以下批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企业、规模以下服务业企业)统计不全面问题;要准确统计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发展载体的经济总量,客观反映全市经济功能区发展实际。

    普查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时期资料为2018年年度资料。普查工作时间节点:2018年6月底前组建普查工作机构;9月底前制定普查方案,选聘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做好普查试点工作及业务培训工作,完成普查区划分、单位清查底册编制;11月底前完成清查摸底。2019年1月—3月开展普查登记,4月—9月完成数据处理、质量验收、数据库和地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2020年年底前完成普查数据发布、普查资料开发与研究、普查总结等工作。

    二、普查组织和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安阳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负责普查组织和实施中重大问题的研究、决策。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成员单位包括市政府办公室、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宣传部、市编办、市综治办、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人员名单另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统计局。

    (二)明确部门职责。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统计部门负责普查日常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涉及固定资产投资保障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宣传方面的事项,由宣传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机关和事业单位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机构编制管理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方面的事项,由综治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社团、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层自治组织名录方面的事项,由民政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普查经费方面的事项,由财政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录方面的事项,由税务部门、工商部门负责和协调;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方面的事项,由发展改革部门负责和协调,其中数据管理和信息共享事项由质监部门负责和协调。市政府其他有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掌握普查对象有关普查资料的各级部门要及时准确提供部门的行政记录和数据信息。银行、证券、保险、铁路等行业主管部门和单位,要按照普查方案统一要求,负责组织开展本系统的普查工作。

    (三)组建普查队伍。各县(市、区)要设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领导,认真组织本地普查工作,及时采取措施解决普查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和居民委员会、乡镇政府和村民委员会的作用,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并认真配合做好普查工作。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特色商业区、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等经济功能区也要成立相应的普查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组织开展普查工作。各县(市、区)普查机构要根据工作需要,聘用或从有关单位商调符合条件的普查指导员和普查员,及时支付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证商调人员在原单位的工资、福利及其他待遇不变,稳定经济普查工作队伍,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

    (四)加强经费保障。我市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所需经费由各级财政共同负担,并列入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各级财政部门要合理安排本级负担的普查经费预算,并统筹资金做好普查聘用人员劳动报酬保障工作。各级普查机构要管好、用好普查经费,专款专用,厉行节约,防止浪费。

    三、普查工作要求

    各县(市、区)、各部门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成果应用为目的,坚持依法普查、规范普查、创新普查、高效普查,充分发挥经济普查盘点经济家底、服务宏观决策的重要作用。

    (一)严格依法普查。注重普查的宣传引导,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普查意识。所有普查工作人员和普查对象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81号)和《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国务院令第415号)规定,按时、如实填报普查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普查数据。普查取得的单位和个人资料,严格限定用于普查目的,不作为任何单位对普查对象实施处罚的依据。各级普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在普查中所知悉的国家秘密和普查对象的商业秘密,必须履行保密义务。

    (二)确保数据质量。各级普查机构要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全面实行严重统计失信企业公示和联合惩戒制度,推动统计、工商、税务、银行等部门和单位实行对企业信用状况互认;加大对普查工作中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和通报曝光力度,坚决杜绝人为干扰普查工作的现象,确保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和普查数据真实可信。对应当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的,由统计部门及时移送任免机关、纪检监察机关或组织(人事)部门处理。

    (三)注重规范统一。充分利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成果,健全部门联动的统计单位名录库持续维护更新机制,完善全市统一的经济普查数据采集、处理、交换、共享标准和规范。制定全市统一的普查区划分标准,积极制定全市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标准。

    (四)提升信息化水平。广泛应用部门行政记录,全面推广应用电子签名,采取网上填报与手持电子终端等设备现场采集数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普查,建立覆盖各经济功能区的全市统计电子地理信息系统更新完善机制,提高普查数据采集抗干扰能力和数据采集处理效能,减轻基层普查人员工作负担。

    (五)广泛宣传动员。各级普查机构要会同宣传部门认真做好普查宣传的策划和组织工作。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充分利用各种信息化资源,广泛深入宣传经济普查的重要意义和要求,宣传普查工作中涌现出的典型事迹,报道违法违纪案件查处情况,教育广大普查人员依法开展普查,引导广大普查对象依法配合普查,为普查工作顺利进行创造良好舆论环境。

    (六)强化成果应用。普查机构、相关部门要充分开发和应用经济普查成果,积极创新开发机制、拓展应用领域、搭建应用平台,不断完善基本单位名录库、部门信息数据库和统计地理信息系统,充分发挥经济普查在党委政府科学决策、部门行政管理、发展规划编制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8〕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1日

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我市市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切实改善人民群众的居住环境,促进和谐社区建设,提升城市形象,根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老旧小区是指不具备实施专业化物业管理条件的、无人管理的、配套设施不齐全的、环境质量较差的旧住宅区。

    第三条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内老旧小区物业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指导落实,部门分工协调,实行统一管理、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

    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优先由业主委员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方式,没有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指导实施物业管理。

    第四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指导本辖区业主大会成立和业主委员会换届工作,监督其依法履行职责;调解处理物业管理纠纷;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解决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以及其他需要协调的物业管理事项等。

    区政府有关部门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明确的职责,负责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相关工作。

    第五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由区政府、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会同区房产管理部门,综合考虑规划条件、土地使用权属范围、建筑物规模、共用设施设备、自然界限、社区建设等因素确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管理、业主自治管理、原产权单位管理等形式管理的老旧小区,应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要求实施管理。

    第七条未按照第六条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代为管理,代为管理的职责如下:

    (一)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公共秩序维护等物业管理工作。

    (二)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各类矛盾和纠纷调解的协调,促进社区和谐。

    (三)负责物业管理区域内房屋排险、水电故障排除的应急维修服务。

    (四)负责为小区实施专业化管理提供基本条件。

    (五)负责搜集整理业主名册、配套设施、地下管网工程等物业管理相关的资料,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协助配合。

    第八条市房产管理部门负责对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管理人员进行培训,提高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第九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

    第十条老旧小区未成立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并自筹备组成立之日起六十日内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组织指导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业主通过自行管理等方式,对物业管理区域内建筑物及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加强安全防范、维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

    第十一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的规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等违反房屋装饰装修规定的行为;

    (二)违章搭建建筑物和构筑物、私开门窗等违反规划规定的行为;

    (三)侵占、损坏楼道、绿地等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等违反物业管理规定的行为;

    (四)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等违反房屋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随意倾倒垃圾、杂物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规定的行为;

    (六)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超过规定标准的噪声等违反环境保护规定的行为;

    (七)占用消防通道等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

    (八)赌博、利用迷信活动危害社会、饲养动物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等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应当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第十二条实行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

    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建立物业管理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召集,物业管理、公安派出所、城市管理等部门和社区居(村)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业主代表)、物业服务企业、专业经营单位等各方参加。

    联席会议主要协调下列事项:

    (一)业主委员会和有关部门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

    (二)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其他管理人或者业主自行管理的,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出现的突出问题;

    (三)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的突发事件;

    (四)物业管理与社区管理的衔接和配合;

    (五)需要协调的其他物业管理事项。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据有关规定明码标价,在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显著位置,将服务事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如实公示。

    第十四条实施物业管理的小区,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拒绝交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对拒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业主,由业主委员会或社区居委会督促其交纳,并可以在住宅小区内的显著位置予以公示。

    第十五条专业经营单位应当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按照最终用户使用的计量器显示的量值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第十六条区政府应当采取措施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整理,制定改造整理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积极组织实施。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等专业经营设施设备改造应当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区政府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约谈或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一)未履行组织指导实施物业管理职责的;

    (二)未按照规定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的;

    (三)未按照规定筹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的;

    (四)发现违法行为或者接到投诉、举报后不及时处理的;

    第十八条各县(市)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加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实施方案

    为解决市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缺失和服务不到位等问题,加快老旧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进程,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民生为先,结合文明城市、卫生城市创建,贯彻新发展理念,提升城市建设和管理水平,按照分类管理、制度先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原则,依据《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和《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通过用4个月左右的时间,推动市区物业管理缺失或物业管理服务不到位的老旧小区实现规范化物业管理全覆盖,为广大居民营造整洁、有序、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住房城乡建设、发展改革、财政、爱卫办、文明办、城管、民政、房管、园林、各区政府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统筹指导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各区政府要根据工作实际,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督促辖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做好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宣传发动等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见附件)

    三、阶段划分

    (一)动员发动阶段(2018年4月25日—2018年5月10日)

    1.工作部署。各区政府召开动员会,成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对老旧小区实施物业管理进行安排部署。各区层层发动,加强宣传,充分发挥街道办事处、网格员和业主委员会及楼栋长、单元长的协调作用。(由各区政府负责,5月10日前完成)

    2.调查研究。各街道办事处按照分类管理的原则,对本辖区未实施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进行摸底调查,建立老旧小区工作台账,明确拟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位置、数量、名称、面积及户数,为下一步小区改造和物业管理提供必要依据。(由各区政府负责,5月10日前完成)

    3.组织培训。各区政府要对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开展《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专题培训,明确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有关要求和方法。(由各区政府负责,5月10日前完成)

    (二)组织实施阶段(2018年5月11日—2018年6月30日)

    1.制定实施细则和考评办法。各区政府研究制定本辖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的具体实施意见、激励机制和考评办法,列出台账,明确责任人,推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有序开展。(由各区政府负责,5月20日前完成)

    2.选聘物业企业进驻服务。各街道办事处要按照物业小区分类管理的要求,结合业主自治管理、单位管理、选聘物业企业管理和街道办事处管理四种类型,确定物业小区管理者。老旧小区物业管理优先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实施专业化、市场化的物业管理方式;对于未选到管理者的小区,由街道办事处负责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驻服务并实施全覆盖;对于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无果的,由街道办事处管理,并按《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要求建立有关制度、配备有关设施、明确管理人员。(由各区政府负责,5月31日前完成)

    3.加强基础设施改造工作。各区政府作为老旧小区改造的责任主体,将改造工作列入重要日程。根据小区基础设施设备情况和摸排结果,结合“百城提质”工程,因地制宜的制定改造方案,建立老旧小区改造台账,明确改造时限、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等内容,逐步进行改造;对于交纳维修资金的住宅,市维修资金管理中心对维修改造给予支持,为物业企业进驻创造条件。(由各区政府负责,6月30日前完成)

    (三)检查考评阶段(2018年6月1日—2018年6月30日)

    各区政府按照《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自查自评,对照台账,查漏补缺,及时总结整改,进一步理顺工作机制。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对各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检查和考评验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对工作落后的进行通报批评,夯实改造成果。(由各区政府、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6月30日前完成)

    (四)整改落实阶段(2018年7月1日—2018年7月31日)

    各区政府要针对完成整治改造的老旧小区,开展“回头看”活动,组织人员逐一进行现场排查,列出问题清单,开展专项整治。对保修期内的项目,督导相关责任单位及时整改;对保修期外的项目,各区政府组织相关部门研究解决,并完善维护管理措施,切实夯实改造成果。(由各区政府负责,7月31日前完成)

    四、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发动。充分发挥报纸、电视、微信等新闻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动员广大居民积极参与老旧小区物业规范化管理推进工作;及时报道正反两方面的典型,努力营造浓厚氛围,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普及工作目标的顺利实现。

    (二)明确责任,合力推进。各区政府是具体实施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责任主体,负责本辖区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市有关部门和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共同促进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的不断提升。

    (三)强化调度,加强督导。各区政府和责任单位要建立周例会制度,及时掌握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进度情况,针对具体问题可通过召开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进行解决。市政府督查室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加强对老旧小区物业管理工作的督查,对工作不力的相关单位负责人进行约谈。

    附件

    安阳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新伟市长

    副组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唐献泰副市长

    侯津琪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高用文市政府秘书长

    齐金强市政府副秘书长

    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

    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

    李宪斌市爱卫办主任

    车俊朝市文明办主任

    郑象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张双献市民政局局长

    李杰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主任(局长)

    冯学军市园林局局长

    张性禹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副主任(副局长)

    杜建勋文峰区区长

    李富生北关区区长

    雷鸣殷都区区长

    李可龙安区区长

    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房管中心(市房管局),李杰兼任办公室主任,张性禹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招商引资工作奖惩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2018〕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招商引资工作奖惩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7日

安阳市招商引资工作奖惩办法

    为深入贯彻开放带动主战略,进一步提高招商引资工作实效,扩大利用外来投资规模,推动我市经济结构转型升级,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全面考核、突出实绩,奖惩结合、奖励为主的原则;全面评价各县(市、区)政府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高新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奖优罚劣,引导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突出主导产业,在大招商和招大商上下功夫,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转型发展、永续发展。

    二、考核奖励对象

    (一)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与安阳县政府合并考核奖惩,文峰区政府与高新区管委会合并考核奖惩)

    (二)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的单位(企业、商协会等)和个人。

    三、考核内容

    (一)省外资金和境外资金年度目标序时进度完成情况。

    (二)主导产业投资额亿元以上开工项目完成情况及资金到位情况。

    (三)引进重点招商引资项目情况。

    四、考核办法

    (一)考核工作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实施,采取月通报、季度考评、年总评的方法进行。

    (二)按照考核内容序时进度完成情况对考核对象进行计分考评排序。

    (三)月通报。每月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上报基本数据,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其招商引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并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所辖乡(镇、街道)引进的符合本地区主导产业项目的资金到位及开工项目情况进行排序通报。

    (四)季度考评。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季度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考评结果在我市主要新闻媒体上公布。

    (五)年度总评。第四季度与年度总评合并进行,不再单独考评;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县(市、区)政府、各管委会年度招商引资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评。

    对新开工及续建的投资总额亿元以上项目工程建设现场进行录像存档,作为年度总评的依据。

    (六)年度总评结果经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后,实施奖惩。

    (七)主导产业项目的认定以市招商引资指挥部审定,并在市商务局备案的项目为准。

    五、奖惩标准

    (一)季度考评结果通报全市,每季度在我市主要媒体上公布。对季度考评在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并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

    (二)第四季度与年度总评一并考核,对总评在前三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表彰,授予“招商引资工作先进单位”称号,并分别奖励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三)在季度考评中排序后两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通报批评;连续2个季度排序后两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其分管领导进行约谈;连续3个季度排序后两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其主要领导进行约谈;连续4个季度排序后两名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予以黄牌警告,并对其主要领导通报批评。

    (四)对在引进重大招商引资项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商协会等)和个人的奖励,由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实际工作和引进项目落实情况提出奖励意见,报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六、奖励资金来源及使用

    (一)由市财政局每年从年度预算中列出200万元,从各县(市、区)政府分别上解50万元(示范区和安阳县共上解50万元、文峰区和高新区共上解50万元),共计600万元作为招商引资专项奖励资金。奖励资金由市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市财政局管理使用。

    (二)各单位所得奖励资金用作招商引资及重点项目推进工作经费。

    七、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招商引资奖惩办法的通知》(安政办〔2017〕43号)废止。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18版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实施方案的通知

安政办〔2018〕3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2018版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18日

2018版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建设华夏传承创新市和国际文化旅游名城”的战略目标,本着旅游为民、旅游惠民的工作原则,着力推进旅游服务提档升级,结合当前我市旅游一卡通发行工作实际情况,我市决定发行2018版“安阳旅游一卡通”旅游年票(以下简称一卡通),为进一步规范一卡通的发行和使用,制定方案如下:

    一、实行一卡通的对象

    安阳市及县(市、区)常住居民、在安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安工作的外地人员。

    二、实行一卡通制度的旅游景区(点)

    一卡通所含旅游景区(点)为我市主要景区(点)。随着景区的创A升级拟分批纳入,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逐年调整。

    此次纳入一卡通的旅游景区共14个,包括:殷墟(含宫殿宗庙遗址、地下博物馆、殷墟王陵遗址)、中国文字博物馆、红旗渠游览区(含青年洞、红旗渠纪念馆、络丝潭)、太行大峡谷游览区(含王相岩、桃花谷、太行天路)、羑里城、岳飞庙、马氏庄园、万泉湖景区、天平山风景区、太行屋脊景区、黄华神苑景区、二帝陵、袁林、天宁寺等共20个景点。

    三、一卡通的办理

    (一)一卡通的发行管理工作由安阳市旅游一卡通管理办公室(安阳市旅游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其职责是对旅游一卡通的制作、办理、发行、票款的使用等具体事务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并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代办发行点。

    (二)我市居民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本办理,在安的大中专学生和长期在安工作、居住的外地人员凭学生证、居住证办理。一卡通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不含保险,持卡人在游览时可根据景区规定自愿办理保险。

    (三)为支持我市旅游事业发展,切实将市委、市政府旅游惠民政策落到实处,借鉴外地市成功经验,鼓励各级工会组织为广大会员办理一卡通。

    四、一卡通的使用

    (一)一卡通有效期为12个月,即办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办理次日生效),有效期满后可重新办理。

    (二)持卡游客可在有效期内,不限次数到上述旅游景区(点)参观、游览(每个景区每天限用一次),一卡通仅含景区(点)第一门票,不含景区内园中园、小交通、娱乐设施、重点保护观赏点及讲解、导游等其他收费项目。

    (三)一卡通仅限本人使用,涂改、仿造、转借无效。

    (四)一卡通售出后,即表示办卡人充分知晓一卡通相关信息,并接受相关规定。一卡通一经办理不予退换,遗失后可到市旅游一卡通管理办公室申请补办。

    (五)在“十一”黄金周、冬季防火封山的景区(点)一卡通暂停使用。

    (六)实行一卡通制度后,无论景区门票价格和管理体制的变化,一卡通包含景区对持有一卡通游客和购票游客在景区内享有同等待遇。持卡游客应遵守景区相关管理规定。各景区(点)原有门票政策及便民措施仍按有关规定执行。

    (七)2018版一卡通拟于2018年5月发行使用,2013版安阳旅游一卡通将停止发行,已办理的2013版旅游一卡通在有效期内可继续使用,有效期满为止。

    五、一卡通款项的管理和使用

    (一)一卡通的发行收入,使用市财政提供的河南省政府非税收入票据,由安阳市旅游一卡通管理办公室(安阳市旅游信息中心)代收后,缴入安阳市财政局非税收入财政专户。

    (二)一卡通收入款项,除支付景区(点)费用,以及自身制作、宣传促销、发行人员工资福利、一卡通销售奖励、代办发行、系统维护、物业管理、行政运行等管理费用外,剩余部分主要用于弥补我市旅游宣传推介、景区创A升级、配套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等费用。一卡通款项收入每季度向景区返还一次。一卡通发行收入按照《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发行管理办法》之规定执行。

    (三)一卡通的收入需要使用时,须由市旅游一卡通管理办公室向市财政提出申请,由市财政支出。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各有关旅游景区(点)要严格按照方案执行。

    未尽事宜由安阳市旅游一卡通管理办公室研究并实行,安阳市旅游一卡通管理办公室拥有对旅游年票的最终解释权。

    附件: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

    安阳市旅游一卡通工作领导协调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李长治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苏保民市政府副秘书长

    张剑虹市政府副秘书长、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成员: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

    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

    史景山市旅游局局长

    李宋清市旅游局调研员

    王宝玉林州市市长

    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辉内黄县县长

    贾晓军汤阴县县长

    雷鸣殷都区区长

    李可龙安区区长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旅游局,史景山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宋清兼任办公室副主任。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2018年文物保护工作行动计划的通知

安政办〔2018〕3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2018年文物保护工作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5月23日

安阳市2018年文物保护工作行动计划

    为加强我市文物保护工作,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8〕29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围绕安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目标任务,深入挖掘文物所蕴涵的文化内涵和时代价值,切实做到在保护中发展、在发展中保护,进一步提升全市文物保护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紧紧抓住文物资源传承文明、教育人民、服务社会、推动发展的作用和特点,正确处理好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文物保护的关系,遵循文物事业发展规律,开展依法科学保护,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安全防控措施,完善文物安全制度体系,形成“政府分级负责、部门依法监管、责任主体认真履责、全社会积极参与”的文物保护工作格局。

    三、工作安排

    (一)地方政府履行文物保护主体责任

    1.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相关部门主要领导任成员的文物保护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全面统筹协调全市文物保护工作。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组织,加强各辖区内文物保护工作力度。

    2.按照《国家文物局、中央编办、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文化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的通知》(文物办发〔2003〕26号)要求,将文物保护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纳入城乡建设规划、纳入财政预算、纳入体制改革、纳入各级领导责任制,保障文物保护工作顺利推进。

    3.各级政府之间,政府与相关职能部门之间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夯实基层文物管理,完善责任落实机制,6月底前完成。

    4.统筹辖区内文物、公安、文物执法、工商等部门,建立地方文物联合监管和执法长效机制,每月召开一次会议,通报文物安全情况,并定期联合开展文物安全巡查、检查。7月底前完成。

    5.殷都区等文物资源丰富的行政区,配备足够的管理人员和专业队伍。10月底前落实到位。

    6.实施文物安全网格化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将文物安全工作纳入网格员职责,制定和完善考评办法,对网格范围内发生文物盗掘、违法建设现象的乡镇(街道)、村(社区)、末端三级网格员扣除相应分数;对网格范围内保障文物安全或为文物安全做出重大贡献的网格员给予相应奖励。

    7.将文物安全工作列入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离任审计重要内容,8月底前形成方案。

    8.地方政府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文物工作负总责,将文物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每年至少听取一次文物工作专题汇报,并对辖区内文物保护及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评估;将文物工作纳入各级政府目标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文明乡镇测评的依据。8月底前完善考核办法。

    9.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保护系列论述和文物保护法律法规纳入地方各级政府学习计划,将文物法律法规纳入地方普法宣传计划,纳入机关事业单位年度学习计划,形成学习记录,作为年底文物安全工作考核依据。

    (二)职能部门强化文物安全监管责任

    1.市文物局自计划印发之日起至8月底,集中开展文物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治行动,建立全市文物安全台账,协调各县(市、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共同解决。

    2.市、县两级文物部门12月底前至少组织两次文物宣传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等活动。

    3.市文物局和县(市、区)文物部门、市直文博单位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县(市、区)文物部门和辖区内文物管理者、所有者、使用者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6月底前完成。

    4.市文物局12月底前对全市市保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至少检查一次;县(市、区)文物部门每半年对辖区内县保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对辖区内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至少检查一次。

    5.县(市、区)文物部门对辖区内所有文物保护单位配备文物保护员,加强保护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6月底前完成。

    6.市公安局以文物犯罪突出的地方为重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半年的打击整治文物犯罪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盗窃、盗掘、贩卖、破坏等文物犯罪活动。

    7.市公安局开展破案追逃攻坚行动,做到在侦案件快侦快破、在逃人员应抓尽抓,确保打击效能最大化。

    8.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自计划印发之日起至8月底对全市文物行政违法现象进行清查,建立清查台账,并加快行政违法案事件查处力度。

    9.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于12月底前对全市市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至少检查一次;县(市、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每半年对辖区内县级及以上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收藏单位至少检查一次,每年对辖区内一般不可移动文物至少检查一次。

    10.市工商会同文物部门自本计划印发之日起,对古玩(文玩)和旧货市场、涉及文物经营活动的特色商业街、文物旅游景区等集中开展为期1个月的文物流通市场清查整顿行动,建立排查台账;对买卖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假托“文物”名义售假坑骗、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督促市场经营者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建立并执行市场管理各项制度。

    11.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督导所在地政府,依法组织拆除文物保护区内违章建筑,6月底前结合全市违法建设拆除整治行动将殷墟保护区内所有违章建筑依法全部拆除。

    12.市国土资源局结合文物保护工作实际,制定文物保护区内土地使用管理办法,在保护区内严禁违法设立实体墙封闭项目。8月底前完成。

    13.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园林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等部门和单位自本计划印发之日起至8月底前,集中清查本部门在建项目中涉及违反文物法律法规的项目及工程,形成排查整改台账。

    (三)文物管理使用者承担文物安全直接责任

    1.文物管理使用者从本计划印发之日起1周内建立健全安全巡查制度,每周向当地文物主管部门上报文物安全巡查情况,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每月底汇总后报市文物行政部门。

    2.文物管理使用者自本计划印发之日起1周内明确专职科室或人员负责文物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负责人员情况报县(市、区)文物行政部门备案。

    3.严格落实文物安全责任制,单位内部逐级签订文物安全责任书。6月底前完成。

    4.文物管理使用单位自本计划印发之日起,1周内制定年度培训计划,每半年对单位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文物法律法规学习,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文物消防培训;完善学习及培训档案。6月底之前完成第一次学习和培训。

    5.文物管理使用单位每月在本单位保护区内及周边至少开展1次文物法律法规宣传工作,完善活动档案,6月底前完成第一次培训。

    四、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物工作的系列批示指示精神,增强对历史文物的敬畏之心,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科学理念,切实把文物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全面落实文物保护责任,统筹推进文物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

    (二)完善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正确把握文物保护工作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强化文物保护工作属地管理职能,各县(市、区)政府把文物安全保护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逐级分解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职能部门的联动,健全协作机制,建立考核、激励、问责和监督机制,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管辖的文物保护单位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方案,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资金保障。各县(市、区)政府要设立文物保护资金,用于文保单位的日常维修和管理;保障文物安全与行政执法合理支出,推动文物安全与执法巡查工作正常开展。

    (四)做好宣传引导。加大文物保护宣传力度,传承和保护特色文化资源。创新宣传方式,拓展宣传阵地,充分利用文物保护展览场所、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微信等媒体,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公众对文物工作的认知度和关注度,增强全社会的文物保护意识。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古城整治与复兴时期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安政办〔2018〕3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古城整治与复兴时期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18年6月14日

安阳古城整治与复兴时期保护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在安阳古城保护整治与复兴工作中,为加强对安阳古城的保护和管理,传承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安阳古城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安阳古城(以下简称古城)保护范围:东起东风路、西至彰德路、南起文明大道、北到解放大道。

    古城保护内容包括:

    (一)传统格局与历史风貌;

    (二)古文化遗址遗迹、古城墙、护城河、坑塘水系、古树名木等;

    (三)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及其构筑物;

    (四)具有代表价值的生产工具、生活用具;

    (五)地下和水下文物;

    (六)其他需要保护的历史文化遗产;

    (七)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近代现代重要史迹和代表性建筑等历史文化遗存,包括国务院、省、市、县人民政府核定公布的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和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一般不可移动文物是指县级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予以登记并公布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

    (八)历史建筑,是指经城市、县人民政府确定公布的具有一定保护价值,能够反映历史风貌和地方特色,未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也未登记为不可移动文物的建筑物、构筑物;

    (九)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是指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之外的,反映一定时代特征、具有保护价值、承载真实和相对完整历史信息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名人故居、传统民居、纪念性建筑物、宗教建筑物等建筑;

    (十)构筑物,是指历史建筑、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各种装饰装修构件,如木构件:门、窗、格扇、柱、雀替、悬鱼、牌匾、走马板、户对、彩绘、木雕等;石构件:碑刻、井圈、井盖、柱础、门墩石、拴马桩、上马石、廊檐石等;砖构件:墀头、影壁、山花、瓦檐等。

    第三条本暂行办法重点规范“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及其构筑物”的保护管理行为。文峰区人民政府负责依法制定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具体认定标准和保护措施。

    第四条古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应当遵循科学规划、有效保护、合理利用、严格管理的原则。

第二章保护与管理

    第五条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工程指挥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古城的保护、管理和利用工作。工程指挥部办公室设在文峰区人民政府,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工作。文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做好规划、保护、监督和管理工作。

    第六条古城内居住及从事规划、建设、保护、管理、经营和其他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均应遵守本暂行办法。

    第七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迁移、拆除古城内历史建筑。

    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由文峰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制定具体措施进行保护。

    历史建筑的迁移或者拆除,应当由市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报省人民政府确定的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损害历史文化名城的行为:

    (一)损坏或者拆毁保护规划确定保护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

    (二)擅自占用或者破坏保护规划确定保留的绿地、河流水系、道路等;

    (三)在古城内违章搭建各种建筑物、构筑物;

    (四)其他对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在本暂行办法公布前擅自违章搭建的各种建筑物、构筑物,由文峰区人民政府依照有关规定责令其所有人或使用人限期改正。

    第九条文峰区人民政府或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对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及其构筑物建立保护档案,设置保护标志,实行挂牌保护。

    第十条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工程指挥部成立由相关部门组成的文物保护工作组,负责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建筑的登记、记录、测绘、摄影、摄像等工作。登记建档后及时将档案材料备份移交征拆部门。拆迁时,要进行清理核对,防止遗失或被盗。

    文峰区人民政府建立街道办事处、社区民警、网格管理员三级联动机制,吸收文物保护社会志愿者参与保护和监督,确保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及其构筑物安全。

    第十一条古城内广告、招牌设置必须符合古城风貌要求,广告业主应当定期清洁维护。文峰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古城内广告和招牌标准。

    第十二条在古城内进行基本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报请市文物行政部门组织从事考古发掘的单位进行文物考古调查、勘探。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发现文物时应立即停止施工,保护现场,并报告市文物行政部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哄抢、私分、藏匿文物。

    第十三条公安部门应当加大对古城的警力投入,加强巡查,严厉打击损毁、盗窃、非法交易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物及其构筑物的行为。依法查获和没收的有价值的构筑物应当及时无偿移交文物行政部门指定的国有文物收藏单位。

    第十四条公安消防部门应当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古城内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维护消防安全义务,禁止占用消防通道。古城内消防设施及消防通道,应当按照有关的消防技术标准和规范设置。禁止古城内生产或者储存易燃易爆、毒害性、腐蚀性物品以及举行对古城保护构成破坏的活动。

    第十五条禁止一切破坏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行为。

    第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古城内乱刻乱画、随地乱扔废弃物等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

    第十七条凡不符合古城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者设施,由文峰区区城市管理部门,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限期改造或者拆除;逾期未改造或者未拆除的,经文峰区人民政府批准,由区城市管理部门组织强制拆除,并可处以罚款。

    第十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破坏古城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检举。对举报破坏、盗窃和违法买卖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及其构筑物的有功人员,文峰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三章维修与利用

    第十九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履行修缮、保养义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应当报文峰区人民政府文物行政部门批准,市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业务指导。文峰区文物行政部门应当与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使用人或所有人签订《文物保护责任书》。

    历史建筑的所有权人应当按照保护规划的要求,负责历史建筑的维护和修缮。

    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作为古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的组成部分,文峰区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修缮、保养实施细则。

    对于所有人或者使用人确实不具备维护、修缮能力的,文峰区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进行保护。

    第二十条古城内市政工程、建设工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修缮)等应当注意保护古城传统格局和历史风貌。

    古城内历史建筑外部修缮装饰风格应当符合古城特色,由规划主管部门会同文物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一条古城内的各类建(构)筑物依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其修缮、整治等活动,必须符合下列原则:

    (一)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的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历史建筑的修缮,应当原样整修,保持原有体量和风貌。

    (二)古城内现代建筑改造,必须与古城景观、风貌相协调,应当依照保护规划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以达到古城风貌协调要求。

    第二十二条一般不可移动文物、历史建筑和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的征收、保护、修缮和其他土地利用、建设项目选址等古城改造和建设活动,必须符合《安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规划》等相关法定规划。

    第二十三条鼓励在古城内开设文化展览、古玩字画、中医中药、创意设计、休闲餐饮、特色产品、旅游住宿等业态店铺,禁止引进有污染、有公害的经营项目。鼓励引导社会力量与社会资本参与古城保护与利用。

    由文峰区人民政府协调规划、文物、工商、旅游、税务、城管、环保、街区管理等部门制定相应的鼓励和优惠政策,有关部门办理经营许可。

第四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四条违反有关规定,未经城乡规划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文物主管部门批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城市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逾期不恢复原状或者不采取其他补救措施的,城市管理部门可以指定有能力的单位代为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所需费用由违法者承担;造成严重后果的,对单位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个人并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一)改变园林绿地、河湖水系等自然状态的;

    (二)进行影视摄制、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的;

    (三)拆除历史建筑以外的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

    (四)对历史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历史建筑的结构或者使用性质的;

    (五)其他影响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的。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经批准进行上述活动,但是在活动过程中对古城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或者历史建筑构成破坏性影响的,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第二十五条违反本暂行办法规定的行为,法律、法规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暂行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8〕3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工作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54号)精神,推进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以下简称一致性评价)工作,促进我市医药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经市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要求,鼓励和指导药品生产企业对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仿制药科学规范开展一致性评价。对国家基本药物目录(2012年版)中2007年10月1日前批准上市的化学药品仿制药口服固体制剂,在2018年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其中需开展临床有效性试验和存在特殊情形的品种,应在2021年年底前完成一致性评价;化学药品新注册分类实施前批准上市的其他仿制药,自首家品种通过一致性评价后,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相同品种原则上应在3年内完成一致性评价;加快启动其他药物品种一致性评价工作,助推医药产业健康快速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开展宣传培训。加大政策宣传贯彻力度,使药品生产企业深刻认识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企业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根据一致性评价要求和技术指导原则,配合国家、省就研究方法制定、参比制剂遴选、临床试验研究等方面对企业开展专题培训,指导企业有序有效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及时掌握我市药品生产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二)梳理优化资源。对一致性评价涉及的药品生产企业和化学药品口服固体制剂批准文号进行摸底,对开展一致性评价意向信息进行汇总。充分利用省级一致性评价及药物品种技术转让平台,在企业自愿的基础上,利用市场机制进行资源优化配置。积极引导有能力的药品生产企业对其他企业放弃评价的品种开展一致性评价的研究,支持药品生产企业新建、扩建或兼并重组,鼓励企业技术创新,促进企业品种结构优化。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构建支撑体系。充分整合安阳师范学院、安阳工学院等高校和有关科研院所以及药品相关检验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联合攻关,为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提供检验检测和技术咨询等服务;引导和支持有关行业协会和研究机构联合企业开展研究,力争在同品种企业间研发协作等方面发挥作用;引导我市有资质的医疗机构积极参与一致性评价药物临床试验,优先保障我市药品生产企业一致性评价的临床试验研究。充分利用省级研发机构、医疗机构和药品生产企业组建的一致性评价产业联盟,协同促进一致性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

    配合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落实主体责任。药品生产企业是一致性评价工作的责任主体。我市药品生产企业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重点,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要主动按照一致性评价的要求,遴选参比制剂、合理选用评价方法开展相关研究,全面深入开展与参比制剂的对比研究,确保药品质量和疗效与参比制剂一致。企业要自觉规范药品研究行为,对研究违规行为要严肃查处。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配合单位:市卫生计生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三、支持政策

    (一)加强政策支持。对我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品种,在医保支付方面予以支持,在药品带量采购中优先纳入采购品种范围,在药品招标采购和临床用药中优先选用,公立医疗机构优先配备使用本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市政府有关部门要从中央基建投资、产业基金、技术改造、科研立项及投融资政策等方面给予支持和倾斜。

    责任单位: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卫生计生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按照职能分别负责。

    (二)强化财政扶持。对在全国同品种前3家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企业以及按期通过评价的企业,由受益财政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

    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金融支持。充分利用我市专项建设基金、融资租赁、股权投资基金、新三板挂牌融资等金融手段,拓宽融资渠道,引导社会资本参与企业一致性评价工作。鼓励金融机构、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建立一致性评价工作基金,加大对技术研发、企业整合、改造升级、人才培养等领域的支持力度,助推我市一致性评价工作。

    责任单位:市政府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委。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一致性评价工作纳入医药产业发展规划和药品监管工作重点,切实加强指导,强化政策统筹,引导药品生产企业积极参与。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指导,落实相关配套政策,构建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分工合作的一致性评价工作格局。对临床需求量大、市场竞争力强的优质仿制药制定专项扶持政策。

    (二)明确部门职责。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制定仿制药产业发展规划和措施。市科技局负责支持一致性评价科研项目的实施。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组织研究一致性评价对全市医药产业的影响,会同市财政局落实扶持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财政扶持措施。市财政局负责对组织开展一致性评价工作所需经费给予保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计生委负责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医保药品品种的医保支持政策。市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一致性评价品种支持性采购政策,配合相关部门研究解决临床试验机构短缺和临床试验积极性不高的问题。市食品药品监管局负责全市一致性评价的日常工作,通报一致性评价工作进展情况和相关信息,协调解决一致性评价工作中的相关问题。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8年5月)

    2日,安阳市纪念建团96周年暨“谋发展、促转型、助攻坚”青春建功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市领导徐家平、张保香、祝振玲、侯合柱出席大会。

    2日,我市在市民文化活动中心南广场举行200万亩小麦病虫害航空植保统防统治启动仪式。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会长陈生斗、农业农村部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党委书记魏启文、省农业厅副厅长邹庆鹏以及副市长刘建发出席启动仪式。

    2日,副市长唐献泰带领市通信管理发展办公室、市城管局、市住建局、市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供电公司、中国移动安阳分公司、中国联通安阳分公司、中国电信安阳分公司、河南有线网络电视安阳公司、市铁塔公司等相关单位(企业)的相关负责人调研我市建成区通信电力管线规范整治工作。

    3日,副市长、漳南渠市级河长唐献泰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巡查漳南渠及其支流,督导检查漳南渠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4日,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筹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第一次推进会,全面落实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动员会精神,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李长治,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校长张俊铭出席会议。

    4日,全省扬尘污染治理专项行动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会议实况。副市长唐献泰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第四次推进会议,对当前环境污染防治工作突出问题进行深刻分析,就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全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我市贯彻落实意见。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刘建发、戚绍斌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4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邀请复旦大学刘志刚教授作宪法修正案的专题辅导。市委中心组成员李公乐、王新伟、徐家平、朱明、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刘党峡、王希社、周晓春、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郭旭东、韩永昌、侯津琪、张建国、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各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业和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其中,市政府组成部门、市监察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领导班子成员全体参加。

    4日,我市召开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会,回顾、点评今年年初以来工作,安排部署5月份具体攻坚任务。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出席会议。

    4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会见了来我市进行商贸考察的埃塞俄比亚驻华使馆公使衔参赞尼古斯·科布德一行。

    4日至6日,中华全科医师学会全国贲门癌专业委员会成立大会暨首届学术会议在我市举行。原卫生部医政司司长、中华全科医师学会会长于宗河,省卫计委巡视员、省爱卫办主任黄玮,副市长李长治出席会议。

    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两库一泉”市级河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巡查“两库一泉”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7日,中国建设银行与市政府在市民之家共同举行“智慧城市政务服务平台”上线发布仪式,并同时发布了智慧城市——中国建设银行政务服务平台白皮书。中国建设银行机构业务部总经理黄曦、中国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行长石永拴、省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文生,市领导李公乐、王新伟、陈志伟、李向前出席相关活动。

    8日,全市脱贫攻坚第九次推进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全面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近期脱贫攻坚工作重要讲话和全省脱贫攻坚第六次推进会议精神,对我市下一步脱贫攻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委书记李公乐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长王新伟总结去年脱贫攻坚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工作。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朱明、葛爱美、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8日,由省体育局副局长马宇峰、省体育局副巡视员张跃敏带队的考察组莅临安阳,就我市申办河南省第十四届运动会的综合条件进行考察。市委书记李公乐会见考察组一行,市领导王新伟、陈志伟、李向前、李长治分别出席相关活动。

    8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省政府第一次廉政工作会议实况。市领导王新伟、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在安阳分会场出席会议。

    8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全市工业企业绿色改造推进会。市领导戚绍斌、田海涛出席会议。

    8日, 2018年全国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北京召开。副市长祝振玲及各相关单位负责人在我市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8日,市政府与晋豫鲁铁路通道股份有限公司签约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签约仪式。

    9日,副市长刘建发在市委党校(市社会主义学院)为全市第一期党外知识分子和新的社会阶层人士培训班学员作专题报告。

    9日,我市2018年黑臭水体整治工作部署会在市民之家召开。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易树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祝振玲主持会议。

    10日,我市组织相关部门在市党政综合楼收听收看全省“三夏”生产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两区”划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副市长刘建发出席安阳分会场会议,并对全市“三夏”生产工作、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和“两区”划定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11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六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11日,文峰区(高新区)2018年度招商引资工作会议在高新区管委会二楼会议室召开,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日,我市在市人防办指挥中心、文峰区明德小学、市三十九中和安阳县实验中学等地成功举行了“安防-2018”防震防空综合应急演练,在实战中提高了全市应对地震、空袭等突发灾害的组织指挥能力,检验了防震、防空联运机制,锤炼了应急救援管理队伍,增强了公众的避险保安技能。市长、演练总指挥长王新伟宣布演练开始并作总结讲话。省地震局副局长王士华、省人防办副主任谷文峰参加演练活动并讲话。副市长、演练副总指挥长唐献泰对本次演练情况进行了点评。

    12日,由省体育局、省体育总会、安阳市人民政府主办,省自行车现代五项运动管理中心、省自行车运动协会、安阳市体育局、汤阴县人民政府等共同承办的“体彩·环中原”2018自行车公开赛(汤阴站)暨首届“精忠杯”环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自行车赛在人和公园开赛。来自全国20个省以及蒙古、塞尔维亚、澳大利亚等国家的500余名选手参加了比赛。副市长李长治出席开幕式。

    12日至1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相关负责人,赴浙江桐乡拜访浙江新吉奥控股集团、浙江合众新能源汽车有限公司洽谈合作,并与浙江新吉奥控股集团签署合作框架协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侯合柱参加活动。

    13日,由省纪委监委、省委省直工委联合举办的“清风中原大讲堂”第八期专题讲座在郑州主会场开讲。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应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作专题讲座。我市在安阳分会场组织收听收看讲座实况。王新伟、葛爱美、易树学、黄明海、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唐献泰、祝振玲、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韩永昌、李志弘、常凤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等在安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市直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市委巡察机构县处级以上负责同志等集中收听收看讲座实况。

    14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治局第五次集体学习时的讲话、习近平总书记在纪念马克思诞辰2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市委中心组成员王新伟、徐家平、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刘党峡、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韩永昌、李志弘、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王庆飞、周伟凤参加会议。

    14日,我市召开农村“厕所革命”(汤阴)现场观摩暨动员部署会。市长王新伟强调,农村“厕所革命”责任重、任务大、难点多,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小厕所、大民生”的深刻内涵,坚定不移推进“厕所革命”有关任务落实,真正将这一民生实事办实办好。市领导徐家平、刘建发、唐献泰、侯津琪出席会议。

    14日,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14日,副市长李长治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到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实地督导检查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筹备工作进展情况。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校长张俊铭参加活动。

    15日,全市第二季度重大项目集中开工仪式在林州市举行。市长王新伟宣布项目集中开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通报第二季度集中开工项目具体情况,并对下一步项目建设进行了安排。市领导王希社、乔国强出席开工仪式。开工仪式结束后,王新伟带队先后深入林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扩建、豫联铝合金车轮、致远覆铜板和商品粘接片、光远电子纱和电子布、凤宝钢管热扩车桥、中华古板栗园等项目现场进行观摩考察。

    15日,省审计厅党组书记、厅长汪中山一行深入我市督导调研扶贫审计、基础教育审计、农村(社区)换届审计等工作。市领导王新伟、陈志伟出席座谈会。

    15日,副市长、市副总河长、漳河市级河长刘建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人深入林州市、殷都区,督导检查万宝山省级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工作、漳河峡谷湿地公园建设推进工作和漳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15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调度推进会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会议实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15日,市消防工作推进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规范化管理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对全市消防工作进行总结讲评、安排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并讲话。各县(市、区)政府和公安机关负责人,一级、二级消防安全重点单位负责人等400余人参加会议。

    15日,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16日,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组检查工作部署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李苏庆、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李长治出席会议。

    16日,市长王新伟来到市信访局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听取群众的困难和诉求,现场协调解决具体问题。

    16日,全市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领导徐家平、易树学、祝振玲出席会议。

    16日,河南民航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明超及副总经理悦国勇、河南航投通航投资公司董事长范勇莅安调研通用航空产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陪同调研。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校长张俊铭参加活动。

    17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七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参加相关议题。

    17日,全市政府系统廉政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会议。副市长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明海应邀出席会议。

    18日,市长王新伟深入滑县实地调研脱贫攻坚、产业发展工作。市委常委、滑县县委书记董良鸿参加相关活动。

    18日,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筹备进展情况汇报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校长张俊铭出席会议。

    18日晚,河南省高校第十四届“校长杯”乒乓球比赛开幕式在华强诺华廷酒店举行。河南省教育厅副巡视员李金川、副市长祝振玲、安阳工学院党委书记任中普、安阳工学院院长景国勋及来自省内42所高校的230余名校领导出席开幕式。

    19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内黄县新顺成陶瓷、朗格陶瓷、硝河断面、城南污水处理厂等地实地调研,并召集内黄县委、县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以及各企业负责同志座谈,谈教训、话形势、提认识,共商提标改造、绿色发展之策。

    19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5·19”重要讲话精神。学习结束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绍斌就下一步深入学习贯彻落实讲话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并提出明确要求。

    19日,由国家体育总局航空无线电模型运动管理中心、中国航空运动协会、安阳市政府主办,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安阳市体育局承办的2018年全国跳伞锦标赛在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开赛。国家体育总局航管中心副主任丁鹏、省体育局巡视员毛宏、副市长李长治、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校长张俊铭和该校党委书记常成出席活动。

    19日,2018年全国航空模型公开赛(安阳站)暨河南省第四届青少年航空航天模型大赛在安阳市体育运动学校开赛。国家体育总局航空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丁鹏、省体育局巡视员毛宏、共青团河南省委副书记宋春波、副市长李长治等人出席了活动。

    21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二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精神,审议有关改革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领导王新伟、徐家平、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唐献泰、田海涛、李长治、韩力农出席会议。

    21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2018年全省普通高考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随后,我市又组织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我市今年普通高考安全工作进行部署。副市长祝振玲,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安阳市教育局局长王爱宏出席会议。

    22日,副市长、淇河市级河长祝振玲带队巡查林州市境内的淇河河段,督促检查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22日晚,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八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戚绍斌、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23日,市长王新伟来到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和安阳国际会展中心,视察指导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筹备情况。市领导戚绍斌、李长治参加活动。

    2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总工程师殷时军、民航河南监管局局长戚俊一行莅临我市调研通航产业发展情况。省民航办主任康省桢陪同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调研座谈会。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校校长张俊铭、安阳航校党委书记常成、安阳工学院院长景国勋参加活动。

    23日,市长王新伟来到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和安阳国际会展中心,视察指导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筹备情况。市领导戚绍斌、李长治参加活动。

    23日,中国民用航空局总工程师殷时军、民航河南监管局局长戚俊一行莅临我市调研通航产业发展情况。省民航办主任康省桢陪同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调研座谈会。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校校长张俊铭、安阳航校党委书记常成、安阳工学院院长景国勋参加活动。

    24日,全市纪检监察系统服务保障脱贫攻坚战工作会在市纪委召开。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明海,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

    24日,2018年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共建共享植保无人机技术”年会在我市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国家航空植保科技创新联盟各成员单位,航空植保相关企业、科研院所及大专院校人员和政府相关部门人员参加了本次会议。

    24日,全市工业企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动员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并讲话。

    24日,在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来临之际,我市通用航空产业推介座谈会在华强诺华庭酒店召开。省商务厅厅长张延明,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中国航空交通协会通航分会秘书长王霞以及来自全国20多家通航产业领域的知名企业家应邀到会。

    24日,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电视电话会召开。副市长祝振玲,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爱宏及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等部门负责同志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实况。

    25日,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在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机场隆重开幕。省政协副主席高体健宣布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开幕。市长王新伟致辞。中国侨联原副主席唐闻生、省文化厅厅长宋丽萍、省体育局局长李俊峰、省侨联主席董锦燕、省民航办主任康省桢以及来自国家有关部委、省直部门、民航系统、航空产业协会、兄弟地市的领导和嘉宾,知名企业家、外商、侨商代表和国际友好人士,市领导徐家平、朱明、葛爱美等出席开幕式。

    25日,第三届“全丰杯”无人机应用大赛在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举行。副市长刘建发,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校长张俊铭,国家千人计划特聘专家、华南农业大学教授兰玉彬,中国农业机械化协会副会长杨林,信阳农林学院副校长赵一鹏等出席大赛。  

    25日,全省2018年河(湖)长制工作会议在郑州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

    25日,副市长、跃进渠市级河长田海涛带队赴跃进渠开展河长制巡河工作,查看河长制落实及流域内水环境综合治理等情况。

    25日,2018中国(安阳)通用航空高质量发展研讨会在我市召开。副市长田海涛、李长治,中国空间技术研究院512所所长原民辉,北京空间科技信息研究所党委书记孔延辉,中国航协通用航空分会总干事王霞出席会议。

    25日,由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主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的安阳市文化旅游产业精品展开展。副市长李长治陪同中国侨联、省文化厅、省侨联等有关领导和嘉宾前往参观指导。

    26日,2018中国林州滑翔伞世界杯热身赛暨第十届林虑山国际滑翔伞公开赛在林州市林州滑翔服务中心举行。副市长李长治出席并致辞。

    26日,第二届中国研学旅行大会暨红旗渠研学旅行论坛在我市林州红旗渠·太行大峡谷游客中心开幕。副市长李长治出席了此次活动。

    26日晚,由中共安阳市委、安阳市人民政府主办,安阳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承办的“豫北叙事”首届刘文金二胡艺术音乐节在安阳大会堂举行。市领导王希社、李长治、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出席开幕式。

    27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九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文物保护工作指示批示精神,研究我市文物保护具体工作。市领导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27日,刘文金音乐创作艺术研讨会在安阳迎宾馆召开,中国民族管弦乐学会会长刘锡津,中国歌剧舞剧院一级指挥洪侠,空政文工团国家一级演奏员、中国音协二胡学会副会长邓建栋,中央音乐学院副书记苗建华,中央音乐学院副院长于红梅,中央音乐学院党委宣传部部长潘国强,天津音乐学院副院长方建军,河南省音协主席周虹等全国知名音乐家出席研讨会,副市长李长治出席研讨会并致辞。

    28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和全省抓党建促脱贫攻坚第三次推进会议精神,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戚绍斌、李长治、侯津琪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28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迎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动员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全省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对我市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再安排、再部署。市长王新伟强调,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刻认识到这次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提高政治站位,夯实政治责任,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体现在全部工作实践中,牢记六项重要原则,做到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每一项工作都要有方案、有计划、有行动。

    28日,第二届海峡两岸民用航空发展高峰论坛在安阳工学院开幕。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交流局副局长王振宇、省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副主任尚润泽、省教育厅副厅长刁玉华、省民航发展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康省桢、副市长祝振玲、安阳工学院党委书记任中普、安阳工学院院长景国勋出席论坛开幕式。

    29日,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在会上强调,民生是最大的政治,群众的事没有小事。老旧小区能不能治理好,是对各级政府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的检验,是践行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重要体现,是时代赋予我们这班人的历史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时刻把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以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严格的要求,把这件民生工程办好、办实,让群众满意。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29日,市长王新伟深入殷墟保护区调研指导工作,并组织召开专题会,具体研究殷墟保护区范围内拆违建、去围挡、装安防、设界碑以及打击文物犯罪等工作。副市长李长治陪同调研。

    29日,安阳市庆祝“六一”国际儿童节表彰大会在市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礼堂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晓春、副市长祝振玲、市政协副主席李志弘出席活动。

    29日,“龙行天下 智慧出行”建设银行“龙支付”安阳公交乘车码上线启动仪式在我市公交西客站举行。副市长唐献泰、中国建设银行总行个人存款与投资部总经理杨绍萍、建设银行河南省分行党委委员左金辉出席仪式并致辞。

    29日晚,全市冬季清洁取暖暨散煤管控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30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二十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祝振玲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30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八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靳东风,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列席会议。市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相关负责人参加会议。

    30日,周易文化申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领导小组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保利,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

    30日,我市落实省免费“两癌”筛查民生实事启动暨免费“两筛”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李长治出席会议。

    30日至31日,省政协主席刘伟到安阳调研。省政协秘书长王树山,市领导李公乐、王新伟、葛爱美、易树学、李向前、韩力农参加调研或出席相关活动。

    30日至31日,市委书记李公乐深入殷都区调研。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唐献泰,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参加调研。

    31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应急管理部、中央组织部召开的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国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对近期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进行专题部署。市长王新伟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思想,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要求,不折不扣贯彻落实。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牢固树立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的红线意识,持续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

    31日,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保利,副市长祝振玲,市政协副主席李志弘在“六一”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到高新区第三小学、文峰区九府幼儿园文昌园、安阳特殊教育学校进行走访慰问。

    31日,我市召开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攻坚年活动推进会。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出席会议,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会议。

    31日,副市长刘建发深入安阳县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26日至31日,以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副巡视员国建业为组长的核查组来到我市,就我市全域问题核查工作开展例行督察。31日,核查组召开核查工作反馈会。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31日,副市长祝振玲带领市教育局、市保密局等部门深入内黄县检查2018年高考安全及准备工作。

    31日傍晚,2018滑翔伞世界杯热身赛暨第十届林虑山滑翔伞公开赛在林虑山国际滑翔基地赛事服务中心圆满闭幕,同时也宣告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圆满闭幕。滑翔伞世界杯委员会官员威廉·休斯、世界杯委员会前副主席宋珍时出席闭幕式,副市长李长治致闭幕词。

    31日,副市长、红旗渠市级河长李长治带领林州市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林州市红旗渠进行了巡查。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8年6月 )

    1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郑州召开。会议结束后,市委书记李公乐立即主持召开全市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河南开展“回头看”工作动员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省委和市委的要求,认真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坚定不移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王新伟、徐家平、朱明、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李向前等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1日,全市夏季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指出,秸秆禁烧是污染防治的重要内容,秸秆利用是恢复生态的有力抓手。副市长刘建发在会上对夏季麦田防火暨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进行具体安排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宣读了《安阳市农作物秸秆禁烧指挥部关于2017年全市秸秆焚烧火点情况通报》。会上,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还分别递交了《禁烧目标责任书》。

    1日,省社会科学院党委书记王勇率调研组莅安,就我市贯彻“四个着力”要求、打好“四张牌”、推进“三个起来”和开展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参加活动。

    1日,全省打击整治非法采砂专项行动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及各县(市、区)政府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或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市、县(市、区)纪委分管负责同志,水利(务)局主要和分管负责同志,公安局分管负责同志,河长办及水利、公安执法部门负责同志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了会议实况。

    1日,我市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搬迁入园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会议室召开。副市长田海涛参加会议并讲话。

    1日,全市防汛抗旱暨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党政军领导王新伟、王希社、刘建发、韩力农、刘长安出席会议。

    1日晚,全市土地管理专题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在会上强调,要切实加强和改进土地利用管理工作,坚持依法依规管地用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土地保障能力,为全市创造良好发展空间。

    1日晚,2018年全市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安全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对做好高考安全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副市长祝振玲主持会议并传达了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今年高考安全工作的批示要求。

    3日,市长王新伟专程来到苏庄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陪同调研。副市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市副总河长刘建发安排部署具体工作。各县(市、区)主要负责人分别递交了《目标责任书》。

    3日,全市落实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转办件推进会在市环保局召开。会议通报了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转办的信访举报案件和市攻坚办督察组发现的突出问题,并对整改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部署。市长王新伟强调,对中央督察组转办的事项要一案一专班,立即组织现场调查核实,依法依规严肃处理,严格按照规定时限和程序上报办理结果,做到立行立改,立改立报,件件有落实,办毕有公示,效果受监督。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会议。

    3日,全市扶贫干部培训班开班式在林州市红旗渠干部学院举行,副市长刘建发出席开班式并作专题报告。

    3日,晋豫鲁铁路通道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王廷俊和山西省吕梁市委副书记、市长王立伟一行莅临我市,调研晋豫鲁铁路沿线联络线及物流园项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参加相关活动。

    4日,副省长武国定在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莅临我市,调研防汛抗旱、农业结构调整及产业扶贫工作。副市长刘建发陪同调研。

    4日,以“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为主题的2018全市“六·五”环境日暨污染防治攻坚战宣传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图书馆博物馆广场举行。市长王新伟出席活动并讲话,号召全市上下一起行动,挺身担当,为天蓝、地绿、水净的美丽安阳努力奋斗。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保利宣读了安阳最美环保人物、安阳市“绿色家庭”、 安阳市“绿色学校”表彰决定。市领导李苏庆、戚绍斌、韩永昌,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爱宏及各界群众代表2000余人参加启动仪式。

    5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文峰区(高新区)、安阳合力创科等相关负责人到上海复星集团考察,并出席安阳市人民政府与复星集团框架协议、安阳合力创科与南钢股份项目合作签约仪式。副市长田海涛参加活动。

    5日至6日,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副主任严承高带领评估验收组来到汤阴,对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建设进行检查验收。副市长刘建发陪同检查并参加相关活动。

    6日,市长王新伟督导调研环境污染问题整改落实工作,现场查看部分黑臭水体整治工程、建筑施工工地、山体裸露修复工程和扬尘污染严重企业整改工程现场。 市领导唐献泰、戚绍斌陪同调研。

    7日,市长王新伟带队深入市第五中学、市第一中学考点视察工作。他强调,要压实高考安全责任,加强涉考人员教育管理,确保高考平稳有序进行。市领导常保利、靳东风、高雁卿,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爱宏陪同视察。

    7日,全市医改领导小组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在会上指出,我市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深化医改和健康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全面推开,分级诊疗有效实施,广覆盖、多层次医疗保障更加有力,药品供应保障体系不断完善,健康扶贫持续深化,整体工作走在全省前列,得到了省委、省政府的充分肯定。副市长李长治出席会议并传达了全省会议精神。

    7日,我市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年活动动员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7日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第七次推进会议。就全市迎接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回头看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7日,全市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工作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领导徐家平、刘建发、高雁卿、曹季敏出席会议。

    8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二十一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8日,我市在市环保局组织收听收看了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启动会暨强化督查人员培训电视电话会议实况。中央第一环境保护督察组总协调人、生态环境部华北督察局局长曹立平,省环保厅总工程师李维群,市长王新伟等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全国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全国会议精神,对我市污染防治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

    8日,副市长刘建发深入龙安区龙泉镇东平村,暗访督查贫困村脱贫攻坚工作。

    10日,市长王新伟先后深入王裕口、小庄村、古玩市场、鼎都博物馆、西司空村“拆违”现场等地,专题调研督导殷墟遗址保护工作,看进展、问进度、提要求、促提升。副市长李长治陪同调研。

    10日,市长王新伟赴龙安区、殷都区督导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他强调,要深入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以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为契机,坚决整、全面改、强督查、提效能,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12日,市长、市总河长、洹河市级河长王新伟巡查洹河重点河段。

    12日,由市发展改革委、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主办的国家气候适应型城市试点全国低碳日暨节能宣传月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图书馆博物馆南广场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活动正式启动。

    12日,全市南水北调防汛工作会议在南水北调中线干线汤阴管理处召开。副市长、市南水北调工程防汛分指挥部指挥长刘建发出席会议。

    11日至13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督查巡查组一行在组长、省残联副理事长吴霄带领下,莅临我市开展第二季度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1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河南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安阳市汇报会。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刘建发参加会议,刘建发汇报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具体情况。

    12日至13日,省委常委、省委统战部部长孙守刚在省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王海鹰的陪同下莅临我市,调研指导防汛工作。市领导徐家平、李向前、刘建发陪同调研。

    12日至13日,以省人大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訾新建为组长的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市,就义务教育“全面改薄”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副主任周晓春,副市长祝振玲陪同调研或参加相关活动。

    14日,全省“双替代”供暖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代表我市在安阳分会场作典型发言。

    14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相关单位负责同志,深入林州市督导检查林州淇淅河国家湿地公园及中华古板栗园、太行山森林运动公园建设情况。

    1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第八次推进会议,对近期我市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情况进行了通报,就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案件办理工作及近期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省第四案件核查组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15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市委中心组成员王新伟、徐家平、朱明、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刘建发、戚绍斌、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参加会议。

    15日,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的全市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启动仪式在市图书馆博物馆南广场举行。市长王新伟出席启动仪式并致辞。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马涛以及市安委会成员单位负责同志、有关企业负责人、一线干部职工代表等参加活动启动仪式。

    15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省政府召开的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对我市做好“回头看”整改工作进行再强调、再要求、再安排、再部署。市长王新伟指出,做好“回头看”整改工作是政治责任,整改效果检验的是各级干部的政治品格。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存在的交办案件多、办结率不高等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责任措施,不折不扣抓好整改落实。 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

    15日,中原经济论坛暨“安阳印象·甲骨文”城市印象卡发布会在安阳迎宾馆举行。副市长李长治、中原银行总行副行长姚洪波、中原银行首席经济学家王军等出席发布会。200余名特邀嘉宾及社会人士见证了“安阳印象·甲骨文”城市印象卡的发布。

    16日,市长王新伟赴文峰区(高新区)、汤阴县督导环境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他强调,要坚持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全面排查、举一反三,做到一次解决、彻底解决、完全到位。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陪同督导。

    16日,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乡“创卫”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在会上强调,要站在对城市热爱、对人民负责、对职责敬畏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创卫”复审工作,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问题整改到位、复审顺利通过。市领导陈志伟、祝振玲、李长治、高雁卿出席会议。会上,相关县区、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向王新伟递交了“创卫”复审目标责任书。“创卫”国家暗访专家对我市模拟暗访情况进行了点评。

    19日,市政协组织部分省政协委员,市政协常委、委员以及各区政协主席,对城市黑臭水体治理工作进行集体视察并召开城市黑臭水体治理专项民主监督会议。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侯合柱,市政协秘书长李博文参加视察活动并出席会议。副市长唐献泰陪同视察并出席会议。

    19日至20日,省慈善总会会长邓永俭、省慈善总会常务副会长郭俊民、省慈善总会副会长盛国民等一行6人莅临我市考察调研慈善工作。市领导王新伟、刘建发、韩力农、李志弘,市慈善总会会长张锦堂、名誉会长聂孟磊等陪同考察。

    19日至2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赴文峰区(高新区)、殷都区实地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20日,全市土地管理专题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在会上强调,耕地保护是土地管理核心,要切实提高站位,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全面落实最严格的节约集约用地政策,严守红线底线,深入查摆问题,强化督查问责,全面彻底整改,从严管地用地。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21日,全市市政道路建设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讲话。

    21日,市政府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互联网+零工市场”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农民工网上务工平台普及推介工作。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21日,我市召开专题会议,对前一阶段整治工作进行总结、点评,并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工作。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21日,全市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

    22日,市长王新伟专程来到内黄县东庄镇、六村乡,入村、进企、访民,对该县脱贫攻坚整体工作给予悉心指导。

    22日,全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刘建发主持会议。

    22日,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文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高新区督导检查“创卫”复审工作。

    22日下午,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研判会。

    23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参加相关议题。

    2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绍斌赴内黄县、汤阴县实地督导中央环保督察组“回头看”交办问题整改情况。

    2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绍斌深入内黄县公安分局,督导检查扫黑除恶工作。

    23日至24日,市长王新伟赴殷都区、林州市,督导生态环境问题整改落实工作。

    24日,全市迎接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指挥部城市管理专题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25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我市重返全省第一方阵评估研究及措施建议的情况汇报,审议有关改革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领导王新伟、徐家平、朱明、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唐献泰、田海涛、李长治、韩力农出席会议。

    25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有关工作情况汇报,讨论相关工作意见、方案,研究我市相关工作。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葛爱美、李苏庆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25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会见福建龙马环卫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张桂丰、总裁张桂潮一行。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副市长唐献泰、田海涛参加会见。

    26日,市长王新伟深入龙安区、安阳县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九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列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26日,安阳市2018年城市防汛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回顾总结2017年城市防汛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城市防汛任务,动员全市各级相关部门全力做好2018年城市防汛各项工作,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政委黄明海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唐献泰主持会议。

    26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绍斌主持召开市公安局党委扩大会议,总结今年年初以来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阶段性进展情况,分析当前面临的形势任务和存在的问题。

    27日,我市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97周年纪念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大会上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为题,为党员干部讲党课,号召全市共产党员坚定理想信念、加强党性修养、发挥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市广大干部群众奋力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建设区域性中心强市目标任务。市长王新伟主持会议。徐家平、朱明、葛爱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27日,全市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案件办理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在会上强调,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整改工作是极其严肃的政治任务,不容半点马虎。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严格责任、严格核查、严格标准、严格追究、严格排查,高质量抓好案件办理工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主持会议并通报了全市案件办理进展情况。

    28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国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国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安排部署全市深化“放管服”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市长王新伟在会上要求,深入学习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全面落实“一网、一门、一次”改革要求,加快进度,按期完成,尽早实现便民利民。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2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六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秘书长程新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0人出席会议。副市长李长治、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市人大常委会有关委室、市政府及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李长治在会上代表市政府作了表态发言。

    28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文峰区督导检查“创卫”复审工作。

    28日,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专职副主委陈志民率督导组莅临我市督导九三学社社务工作。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出席活动。

    28日,市公安局举行“不忘初心跟党走·牢记使命争先锋”主题党日暨庆祝建党97周年大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戚绍斌在会上激励广大党员民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四句话、十六字”总要求和关于公安工作的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

    29日,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29日,全市上半年经济运行分析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通报了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情况,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下阶段我市经济运行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29日,彰武南海水库防汛暨“两库一泉”河长制工作推进会在市彰武南海水库工程管理局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安阳军分区党委常委、副司令员杜现庆,驻安66188部队副部队长寻文超出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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