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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安阳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09-05 来源: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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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2017年决算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五)债务举借、偿还及预算调整情况

二、 2017年支出政策及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全年收入预算

(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三)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四)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六)重点支出、重大投资绩效评价稳步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七)扎实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各项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关于2017年安阳市本级决算的报告

——2018年8月29日 在安阳市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上

王俊岭 市财政局局长

尊敬的朱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法律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的安排,受市人民政府委托,现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2017年市本级决算报告和市本级决算草案,请予审议。

    一、2017年决算情况

    2017年,面对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和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全市各级财政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着力支持打好“四大攻坚战”,有力促进了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根据预算法第七十九条规定,重点报告以下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1、收支完成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包括市直、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和高新区,下同)一般公共收入预算为41.2亿元,实际完成4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2.4%,增长4.9%(其中市直完成3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104.7%,增长5.8%)。主要收入项目为:

    增值税10.8亿元,为预算数的114.6%;

    企业所得税8238万元,为预算数的85.4%;

    个人所得税1亿元,为预算数的117.9%;

    城市维护建设税4.4亿元,为预算数的92.4%;

    房产税8575万元,为预算数的106.2%;

    城镇土地使用税1.8亿元,为预算数的98.5%;

    土地增值税1.1亿元,为预算数的226.4%;

    车船税5918万元,为预算数的128.5%;

    耕地占用税7400万元,为预算数的68.4%;

    契税2亿元,为预算数的66.7%;

    专项收入3.9亿元,为预算数的83.3%;

    行政事业性收费7.1亿元,为预算数的155.7%;

    罚没收入1.5亿元,为预算数的84.5%;

    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9亿元,为预算数的97.5%。

    其他收入2.1亿元,为预算数的53.1%。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为68.2亿元。执行中,由于上级补助收入增加、政府一般债券安排使用、下达县(市、区)补助等因素,市本级一般公共支出预算调整为84.8亿元,实际支出8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1%,增长11.9%(其中市直支出74.8亿元,为调整预算的99%,增长18.5%)。

    其中: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公共安全支出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8%;

    教育支出17.4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科学技术支出2.5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

    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2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3%;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8.9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9.9%;

    节能环保支出3.2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5.6%;

    城乡社区支出11.1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农林水支出3.6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3.7%;

    交通运输支出6.8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98.3%;

    住房保障支出3.7亿元,为调整预算数的100%;

    2017年市本级用于教育、科技、文化、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交通运输、住房保障等重点和民生方面的支出合计63.8亿元,增长19.4%。

    2、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情况

    2016年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合计3.6亿元(全部为市直结转项目),主要是个人部分增资预留2亿元,其他项目结转1.6亿元。截至2017年底,已全部支出完毕。2017年末,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结转下年支出合计7632万元(全部为市直结转项目)。

    3、财政转移支付安排执行情况

    2017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各项补助资金41.2亿元,主要包括返还性收入9.7亿元,一般性转移支付17.5亿元,专项转移支付14亿元。

    一般性转移支付主要包括:均衡性转移支付6.4亿元,结算补助3亿元,基层公检法司转移支付收入4908万元,义务教育等转移支付收入5184万元,基本养老保险和低保等转移支付收入5762万元,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转移支付收入4.5亿元,固定数额补助1.7亿元等。

    专项转移支付主要包括:教育2.1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1.8亿元,医疗卫生5761万元,节能环保1.3亿元,农林水7854万元,交通运输4.8亿元,住房保障1.4亿元等。

    另外,2017年市财政还拿出4.3亿元,用于落实中央和省要求的县区各项支出政策配套,主要包括教育5522万元,科技22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6447万元,医疗卫生7696万元,节能环保2227万元,农林水1.4亿元,交通运输2681万元等。????

    4、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预备费7500万元,其中:市直6000万元,高新区500万元,示范区1000万元。预算执行中,高新区和示范区预备费全额动用,主要用于蓝天工程及确保工资发放,市直预备费未动用,年终按照预算法要求,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5、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安排使用情况

    2017年预算安排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2.6亿元(市直2.3亿元、高新区2340万元、示范区174万元),执行中没有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7年年终,按照预算法及省财政厅有关年末预算净结余要全部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的要求,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7亿元(主要包括收入超收1.5亿元、上级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2.2亿元、下级新增上解2亿元、预备费结余6000万元等),2017年末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为9.6亿元,2018年预算安排使用6.8亿元后,市本级预算稳定调节基金规模为2.8亿元(市直2.2亿元、高新区5646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为20.7亿元,实际完成16.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78.9%,增长14.8%。其中市直完成12.2亿元,为年初预算的93.5%,增长38.2%。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为22.6亿元,执行中,由于政府专项债券安排使用等因素,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调整为27.8亿元,实际支出24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4%,增长62.8%。其中市直支出19.3亿元,为调整预算的86.3%,增长107.2%。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为237万元,实际完成1141万元,为年初预算的481.4%,全部为市直收入。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为1595万元,实际支出1595万元,为年初预算的100%,全部为市直支出。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为83.3亿元,实际完成54.6亿元,为年初预算的65.5%。主要是按照省统一要求,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预算中包含准备期清算,但截至2017年底,准备期清算尚未完成,如果扣除准备期清算,为年初预算的102.3%。

    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2017年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为79.8亿元,实际完成47.3亿元,为年初预算的59.3%。主要是准备期清算尚未完成,如果扣除准备期清算,为年初预算的94%。

    (五)债务举借、偿还及预算调整情况

    经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我市2017年市本级政府债务限额80.1亿元(一般债务51.2亿元,专项债务28.9亿元)。截止2017年底,市本级政府债务余额76.8亿元(一般债务48.5亿元,专项债务28.3亿元)。

    2017年省财政下达市本级置换债券共计6.6亿元,均为市直一般债券,全部用于存量债务置换。

    2017年市本级新增债券共计6.8亿元(其中: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债券5.8亿元),其中市直6.6亿元(一般债券1亿元,专项5.6亿元)。按照《预算法》及省财政厅要求,及时编制了2017年政府债务限额分配及市本级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预算调整方案并报市人大常委会批准。截至2017年年底,市本级当年新增债券资金全部支出完毕,主要包括城乡社区事务支出6.2亿元、农林水支出4369万元等。

    二、2017年支出政策及预算决议落实情况

    2017年,全市财政按照市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和审查意见,充分发挥财政支持和引导作用,着力破解经济社会发展难题,不断加强预算管理,有效防范债务风险,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切实加强收入征管,圆满完成全年收入预算

    一是财税部门积极配合,进一步加强收入征管。定期召开收入分析会,查找征收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加强征管,堵塞跑冒滴漏,确保应收尽收。二是强化非税收入征缴管理。加强重点收入项目分户跟踪督查,严格依法按程序征收,做到足额征收。三是突出强调依法征管。在不折不扣地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清理各种不合理收费、进一步降低实体经济成本、营造公平的税负环境的同时,努力做到应收尽收,确保收入真实性。四是加快推进综合治税工作。强化综合治税信息平台的应用和管理,堵塞征管漏洞,扩大综合治税成效,提高税收征管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加强财税政策对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支持,促进结构优化升级与新动能加快成长。

    大力支持企业转型升级。出台《安阳市支持转型发展攻坚战若干财政政策》,支持构建创新引领型现代产业新体系。多方筹集资金3.2亿元,设立股权引导基金,并与社会资本合作,组建多支产业投资基金,支持培育新兴产业、提升传统产业。支持文旅集团加快推进市区景点整合、曹操高陵等生态文化旅游项目建设,促进全域旅游发展。继续支持产业集聚区、服务业“两区”加快发展。支持19家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提升企业科技实力。

    深入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按照一企一策的原则,多方筹措资金7608万元,支持豫北纱厂等企业破产职工安置。积极支持僵尸企业处置,保障省属国有企业“四供一业”分离移交工作顺利实施。

    全力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机制,争取新增债券资金22.6亿元,较上年增长50.7%,集中保障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重点项目建设需求。加强和国开行的对接合作,筹集资金10.7亿元,支持第八水厂、西北绕城高速、棚户区改造等项目顺利实施。统筹资金1.4亿元,保障市区主干道大修改造、路口分流岛及公交港湾建设按期完工。PPP模式的推广运用成效显著,32个项目成功采购了社会资本,落实投资314.9亿。

    (三)加强基本民生保障,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

    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优化支出结构,增加民生投入,完善相关支出政策和机制。扎实细致做好社会托底工作,努力实现发展成果全民共享。

    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进一步集中资源,多渠道筹措资金4.6亿元,大力支持脱贫攻坚。强化扶贫资金监管,开展全市扶贫资金专项检查,并制定整改工作方案,强化跟踪督查,确保扶贫资金安全、有效、规范运行。

    支持发展公平优质教育。筹措资金8.3亿元,用于确保义务教育经费足额落实以及支持贫困地区薄弱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水平进一步提升。整合资金9186万元,支持实验幼儿园、六十九中等项目建设,教育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扎实推进社保缴费改革,养老金实现“十三连增”。完善就业创业政策体系,积极争取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促进多渠道就业创业。

    推动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筹措资金3182万元,支持图书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争取资金1793万元,进一步改善城乡公共文化设施。积极支持第九届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春满中原”、“周末百姓大舞台”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蓬勃开展。

    大力支持保障房建设。投入资金8.9亿元,确保全市保障性安居工程顺利实施。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所有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资金开展绩效评价,着力解决资金结余过大、补贴发放不规范、手续办理不齐全等问题。

    (四)大力支持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加大生态环保治理力度。为着力打好蓝天保卫战,投入污染防治资金4.6亿元,同比增长38.2%。整合资金1亿元,购置新能源公交车500辆。制定鼓励黄标车提前淘汰奖补办法。支持10.2万户家庭完成“双替代”改造,超过省定年度目标一倍以上。投入8800万元,保障3个污水处理厂正常运行。支持河长制顺利推开,实现流域全覆盖。积极支持全面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强化土壤污染管控和修复。统筹两廊建设奖补资金、林业专项资金和森林植被恢复资金6086万元,加快城市防护林、营造林建设,生态保护工作稳步推进。

    (五)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防控。一是出台《安阳市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暂行办法》、《安阳市政府一般债务预算管理办法》等制度,形成了覆盖债务限额管理、风险管理、应急处置、监督问责等各个环节的“闭环”管理体系。二是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严格执行中央关于禁止地方政府借融资平台公司、PPP、政府投资基金、政府购买服务等名义变相举债的相关规定。三是严查违法违规融资担保行为,组织开展两轮违规举债担保问题清理整改,圆满完成“风险预警地区全部退出、风险提示地区退出一半”的任务要求。

    (六)重点支出、重大投资绩效评价稳步推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明显提高

    发展优质教育方面,投资5900万元的安阳市第六十九中学建成投入使用,教学规模36个班,可解决近2000名学生就学问题,有效改善了东区公办初中教育资源稀缺的现状,市区优质公办初中教育资源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是贫困群体的“救命钱”,为确保扶贫资金充分发挥效益,我市印发了《安阳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办法》(安财农〔2017〕32号)以及《2017年度财政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实施方案》(安财农〔2017〕38号),在全市范围内深入扎实地开展了扶贫资金绩????效评价工作。2017年中央、省下达我市专项扶贫资金1.2亿元,当年市本级财政安排扶贫专项资金5390万元。对照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标准,2017年全市圆满完成贫困人口减贫目标,64个贫困村脱贫退出,992人实现易地扶贫搬迁安置。通过实施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能力提升、产业发展扶持等项目,贫困村面貌焕然一新,贫困户获得感明显提升。

    (七)扎实推进现代财政制度建设,各项改革取得显著进展

    一是财政体制进一步完善。认真落实中央和省有关要求,积极推进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扎实推进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改革,出台市与县区水资源税和环境保护税税收分成办法。进一步完善了市区范围内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体制。完成我市部分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财政收支基数划转等工作,保障区域调整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持续深化。建立了较为完善的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框架和制度体系,首次将中期财政规划与年度预算融合编制,进一步提高了财政资金使用的前瞻性和针对性。加强预算绩效评价结果的运用,建立预算安排与预算绩效挂钩的激励约束机制。预算公开进一步制度化、规范化、透明化,建立了统一的预决算公开平台,公众监督更加方便。

    三是政府购买服务工作扎实推进。进一步完善了政府购买服务制度体系,出台了养老、医疗、棚户区改造等多个专项购买服务实施办法。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模式走在全省前列。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还存在一些突出矛盾和问题。一是经济转型任务依然繁重,财政收入下行压力大,财政刚性支出不断增加,收支矛盾日益突出;二是公共服务供给水平还比较低,财政保障能力有待提高;三是财政资金还存在一些“小”、“散”现象,统筹整合力度需要进一步加大;四是从审计和巡查情况看,违反财经纪律的现象仍时有发生,财政管理仍需强化。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强化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管理水平。

    尊敬的朱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今年以来,我市经济运行延续稳中向好态势,财政收入持续增长,重点支出得到较好保障。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96.8亿元,同比增长21.3%,同比净增17亿元。总量全省排第7位,增幅全省排第4位,高于全省平均增幅6个百分点。收入结构方面,税收收入完成74.6亿元,同比增长34.9%,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为77.2%。1-7月,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236.8亿元,同比增长14%。

    做好财政预算管理工作,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市委决策部署,在市人大的监督指导下,继续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确保年初预算安排的项目顺利执行。严格落实预算法和上级有关规定,切实加强政府债务风险管控。加强支出绩效评价,建立健全嵌入预算执行流程、覆盖财政资金运行全过程的监管机制,加大对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惩戒力度,确保各项财税政策有效落实。加强财政信息化建设,切实提高财政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信息化水平。开拓创新,奋勇拼搏,确保完成今年各项工作任务。

    附件:2017年人大汇报总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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