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直部门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知(2018年8月20日)
安审改办〔2018〕4号
安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部分市直部门调整权力和责任清单的通 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因行政管理体制调整和法律法规更新,部分市直部门职能发生变化,按照省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省政府部门行政职权事项的决定》(豫政〔2018〕21号)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行政权力清单动态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安政办〔2015〕114号)要求,现对部分市直部门权责清单进行调整。
(一)市住建局:取消行政职权4项,新增行政职权3项。详见附件1。
(二)市质监局:取消行政职权1项,部分取消行政职权1项,调整行政职权4项。详见附件2。
(三)市林业局:取消行政职权6项,调整行政职权8项,新增行政职权1项。详见附件3。
(四)市体育局:取消行政职权2项。详见附件4。
(五)市商务局:取消行政职权3项,下放行政职权2项,调整行政职权2项。详见附件5。
(六)市工商局:取消行政职权26项,调整行政职权2项。详见附件6。
(七)市食药监局:取消行政职权22项,调整行政职权3项,新增行政职权27项。详见附件7。
附件:1.市住建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市质监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3.市林业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4.市体育局取消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5.市商务局取消下放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6.市工商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7.市食药监局取消和调整的行政权力事项目录
2018年8月20日
安阳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8月20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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