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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人民政府公报2018年第2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8-05-27 来源: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目录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3)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12)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15)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市辖区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意见(22)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24)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28)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8年3月)(34)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2018年4月)(41)

    

    市政府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8〕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豫政〔2016〕62号),积极推动新型城镇化更好更快发展,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更加注重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更加注重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更加注重生态宜居,更加注重历史文化传承创新,紧紧围绕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充分释放新型城镇化蕴藏的巨大内需潜力,为我市建设区域性中心城市,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的目标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持久强劲动力。

    (二)基本原则

    ——存量优先、引导增量。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一批具备条件、有意愿的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加快一批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纵横联动、协同推进。加强部门间政策制定和实施的协调配合,推动户籍、保障、土地、财政、住房等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形成合力。

    ——统筹规划、完善配套。加强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加快一批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增强城镇承接农业人口转移的基础支撑能力。

    ——补齐短板、重点突破。实施“一融双新”工程,瞄准短板,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镇为核心,将有条件的中心镇培育发展为小城市,加快新型城市建设。

    (三)工作目标

    到2020年,全市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明显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超过60%,平均每年新增农业转移人口落户10万人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超过40%。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断提高,城乡一体化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小城镇作为连接城乡的节点作用更加凸显,美丽乡村建设取得阶段性效果。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1.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围绕加快提高户籍人口城镇化率,推动我市非户籍人口在城镇落户,促进有能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进一步放开市区落户条件,放宽对合法稳定就业的范围和年限规定,凡在城镇具有合法固定住所(含租赁)的,不受房屋面积限制,均准予落户。各县(市、区)要认真落实我市关于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的各项政策要求,全面放开建制镇和小城镇落户限制。全面放开对高校毕业生、技术工人、中职学校毕业生、农村升学学生和参军进入城镇、留学归国人员的落户限制。合理设置集体户口,满足符合条件但无个人合法房屋产权人员进城落户的需求。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2. 全面推行居住证制度。简化居住证申领程序,提高申领效率,尽快建立健全以居住证为载体、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保障居住证制度明确的劳动就业、教育、医疗卫生服务、文化服务、法律援助等基本公共服务和证照办理、补助等便利全部落地。不断扩大对居住证持有人提供的公共服务范围,缩小与户籍人口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避免居住证与基本公共服务脱钩。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 强化“一基本两牵动三保障”。推动产业集聚区提质增效创新发展,提升服务业“两区”建设水平,以产业转型促就业提升,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保障农业转移人口稳定就业。突出教育和住房牵动,完善农民工随迁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以公办学校为主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创新义务教育转移支付与学生流动相适应的管理机制,实现相关教育经费可携带,增强学生就读学校的可选择性。严格落实住房保障建设责任,切实满足外来应保障人员基本居住需求;进一步完善我市住房公积金制度,为务工农民建立住房保障,支持务工农民进城购房,扩大住房消费。实施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持续抓好农民工技能培训,进一步提升农民工技能素质。全面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政府。

    4. 完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激励机制。全面完成土地承包经营权、农村宅基地和农村集体资源型资产确权登记颁证,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抓好确权工作数据信息平台建设,实现确权成果应用信息化。有序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搭建农村产权交易平台,推动农村资产资源资本化、流动化,促进城乡生产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贯彻国家和省关于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若干财政支持政策,制定我市的具体落实措施,用足用好上级转移支付和奖励机制。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收益形成与返还机制,将指标交易收益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建立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同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

    责任单位:市委农工办、市国土资源局、市农业局、市财政局。

    (二)全面增强城镇综合承载能力

    1.打好棚户区改造三年攻坚战。进一步加强城镇棚户区和危旧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做好2015—2017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的收尾工作,谋划推进2018—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到2020年基本完成现有城镇棚户区、城中村和危房改造任务。提升安置房小区的规划设计水平,统筹安排幼儿教育、社区服务、物业及周边康体休闲和商业等设施。加大棚户区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使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更加完备,与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加强棚户区改造工程质量监督,严格实施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2. 提升城市综合交通路网通达能力。实施道路交通畅通工程,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打通断头路、丁字路和封闭街区,加快建设快速路,优化主次干道功能,提高城市道路网络连通性和可达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3.5平方米,县城达到16平方米,建制镇达到12平方米。优先发展公共交通,提升城市交通智能化水平,推进省级公交优先示范城市建设,促进安全绿色发展。打通中心城区至对外干线公路快速通道,减轻出入城衔接路段拥堵,建设西南东南绕城公路、东北外环绕城公路,建成一级公路环城快速路,拉大城市框架,逐步消除城市交通外围“堵点”,提升改造农村公路路网,推进城乡交通一体化。加强综合交通枢纽布局、建设和运营衔接,畅通主城区内外,实现便捷中转换乘。科学发展轨道交通,尽快启动近期建设规划编制和报批工作,推进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路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3.提升城市园林绿化水平。实施城区园林绿化三年提升行动,全市共实施244个绿化建设项目,重点规划建设迎宾公园、汉字公园等一批公园游园,让群众能够见绿、亲绿,按照“林水相依、生态自然、景观优美、和谐宜居”的目标,大力推进生态园林城市、森林城市和园林城市(县城)等创建活动。到2020年,我市建成区绿地率要达到38%,绿化覆盖率要达到45%,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2平方米以上,各县(市)均达到省级以上园林城市(县城)标准。

    责任单位:市园林局、市林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提升市政公用设施能力。创新城市建设管理体制机制,高水平推进城市供水供热供气、污水垃圾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提升城市功能和承载能力。继续加快我市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建设,积极完善城镇供水管网,到2020年,全市居民饮用水实现地表水全覆盖。尽快完成市区东部及南部供热管网和集中供热天然气调峰热源项目建设,实现城区集中供热率达到85%。推动有条件的县城开展集中供热。依托国家油气干线,引导天然气管道向用气市场集中、管道经济效益较好的乡镇及产业集聚区延伸,力争到“十三五”末全部县及具备条件的乡镇、产业集聚区通上管道天然气。完善城镇污水管网,全面实施雨污分流改造,增强城市防洪排涝能力。加快地下综合管廊建设,有序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到2020年城市建成区25%、县城20%以上面积达到海绵城市建设目标要求。尽快启动市区环卫规划修编工作,覆盖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宝莲寺镇、马头涧镇等区域。加快市区垃圾收运系统二期项目和安阳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5.提升公共服务水平。根据城镇常住人口增长趋势,加大对城镇基础教育资源供给,推进城镇义务教育资源扩充,满足适龄儿童入学需求。加强公共文化体育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中国文字博物馆续建工程、市文化艺术体育中心等一批重点项目,推动全市文化体育事业繁荣发展。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控制公立医院扩张,扩大社会办医规模,加强中医、儿科等薄弱领域服务能力建设,通过推动三级医院医疗联合体建设,促进优质医疗资源下沉。加强社区养老设施和养老机构建设,构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完善城市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指挥体系、保障体系和应急预案,提升处置突发事件和危机管理水平。

    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广新局、市卫生计生委、市民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6. 提升新型城市建设质量。推行新型建造方式,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减少建筑垃圾和扬尘污染,提高建筑质量和城市品位。推广绿色建筑,加快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推进可再生能源和绿色建材规模化应用。继续实施“宽带中原”战略和“互联网+”行动,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到2020年实现宽带网络全面覆盖城乡,光纤到户覆盖城市所有家庭,固定宽带家庭普及率达到80%。依托大数据云计算中心,打造“政务云”、“民生云”、“医疗云”、“企业云”等服务平台,深化城市智慧化服务集成应用,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现代能源支撑系统,发展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打造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城市。加强历史文化名城和历史街区保护,提升安阳殷墟世界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水平,加快实施安阳古城保护整治复兴、护城河治理、文化遗址保护修缮工程。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通管办、市信息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规划局、市文物局,文峰区政府。

    (三)优化新型城镇化布局

    1.全面建设国家区域中心城市。以中原城市群建设为主平台,发挥好在中原城市群中承东启西、连南贯北的突出优势,将安阳打造为中原城市群对接京津冀的桥头堡,建立开放共享的城镇化发展格局。重点实施中心城市更新改造、交通枢纽衔接、产业转型升级、综合服务提升四大工程,增强安阳对中原城市群北部协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以交通互联为突破口,加快推进以机场、高铁、高速公路、普通干线公路、城际快速通道为重点的交通设施建设。加强与濮阳、鹤壁的战略合作,建立北部协同区会商协作机制,构建区域创新发展的利益共同体。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

    2.提高中心城区发展水平。以强化产业支撑和提升综合服务功能为关键,围绕部分区域管理范围和管理体制调整,推进中心城区产业结构和空间布局优化,重点发展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都市生态农业,增强要素集聚、科技创新和高端服务能力。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的同时,围绕中心城区主导产业,更加注重招商选资和招商引智,杜绝重复低效投资,提升城区产业层次和产城融合水平。增强城市规划的科学性和权威性,促进“多规合一”,全面开展城市设计,传承历史文脉,彰显城市特色。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区政府。

    3. 提升县级城市发展质量。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为抓手,补齐县城长期存在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领域的短板和不足,完善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发挥吸纳农村人口就近转移的主要载体作用。各县(市)要依靠自身区位、资源禀赋、产业特点和文化特色,准确把握发展方向,重点提升发展质量,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并向乡村延伸,发挥好连接城乡、承上启下、促进城乡互动的纽带作用。纳入中心组团式发展的县镇,要加强与中心城区主导产业的关联配套,形成错位发展、链式发展、优势互补的产业体系。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县(市)政府。

    4.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各建制镇要加强规划、建设、管理,建设成为服务“三农”的重要载体和面向周边农村的生产生活服务中心。赋予镇区人口10万人以上的特大镇部分县级管理权限,鼓励其按照相同人口规模城市市政设施标准进行建设。实施重点镇建设示范工程,以政府推动、政策扶持、市场运作为重点,推动重点镇完善发展规划、发展特色产业、完善城镇功能、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加强中心镇规划示范引导点工作,争取将中心镇建设成为区域内经济发展副中心。审慎开展非镇非区的特色小镇创建,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遵循规律,坚持市场主导、产业先行,最大限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坚决禁止搞变相房地产开发。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四)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

    1.加快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建设。充分发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与安阳县套合后经济优势和政策优势的互补作用,推动东部区域迅速崛起,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加快城市功能区综合连片开发,推动绿色、低碳、集约、紧凑发展,吸引人口和高端要素集聚。协同推进产业集聚区、商务中心区和都市生态农业园区建设,构建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都市生态农业互促共进的产业格局。积极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在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城乡金融服务、社会管理等重点领域开展先行先试。

    责任单位: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

    2. 提升新农村建设水平。按照产业、村庄、土地、公共服务和生态规划“五规合一”要求,科学编制新农村发展规划。加强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保护,保持乡村风貌、民族文化和地域文化特色。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和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工作,推动建筑设计下乡,开展田园建筑示范。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开展美丽乡村示范创建,争取到2020年60%以上的乡镇所在地达到美丽乡村建设要求,有条件的县形成2—3条美丽乡村示范带。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和资源的双向流动,促进现代化要素更多配置到农村。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市委农工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政府。

    3. 促进农村三次产业融合发展。着力调优农业种养结构,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有机结合,引导农村二三产业向县城、重点乡镇及产业园区等集中。以县级行政区为基础、以建制镇为支点,搭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服务平台,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积极开发农业多种功能,挖掘乡村生态休闲、旅游观光、文化教育价值,扶持建设一批具有历史、地域、民族特点的特色景观旅游村镇,打造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休闲产品。培育发展多种农业经营主体,强化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基础作用,注重发挥龙头企业引领示范作用。以县(市、区)为基础,搭建农村综合性信息化服务平台和农村创业孵化平台。加强农业质量标准体系建设,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参加农产品质量安全品牌认证登记,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生产。到2020年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县(市、区),主要农产品加工转化率达到60%以上。

    责任单位: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4. 带动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实施“电子商务进千村工程”,各县(市、区)要因地制宜,建立县级农村电子商务服务中心和村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站点,为农民进行电子商务应用操作提供便利条件,把具备条件的站点打造成具有农副产品展示、商品代购、费用代缴、数据采集、咨询互动等多功能服务平台。整合网络和社会资源,发挥乡镇商贸中心的销售、配送以及金融、供销、邮政、联通、移动、电信等部门服务功能,建立健全适应农村电商发展所需的支撑服务体系,着力打通农村物流快递最后一公里。结合农产品网络营销对接工作,以特色产品走出去和名优商品引进来为核心,联合知名电子商务平台,打造“地方特色馆”、“农村淘宝店”等多种形式的网络销售渠道,着重解决农民买难卖难问题。

    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各县(市、区)政府。

    5.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完善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政策,大力开展产业扶贫,以科技为依托,因地制宜、扬长避短,开展规模经营,发展特色农业、畜牧业、乡村旅游业、特色加工业、电商流通业等产业,切实解决搬迁贫困户的就业和生计问题,实现搬得出、稳得住、能发展、可致富的目标。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扶贫办。

    三、保障措施

    (一)完善土地利用机制。加快编制市、县级“十三五”土地整治规划,抓紧完成各级土地规划调整完善工作,重点保障中心城区、县城、重点镇和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以及战略支撑产业发展用地,保障民生用地。加大存量建设用地挖潜力度,开展对城镇闲置地、空闲地、低效使用和批而未供土地的清查与整合,按照法律、法规和规划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市场经济手段引导和推动城镇土地置换。积极引导和推动工矿企业盘活存量土地,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大力推动农村居民点用地整治,挖掘农村建设用地潜力,扩大发展空间。建立建设用地批、征、供、用、管衔接机制,加强新型城镇化推进过程中的建设用地批后监管。从实现城乡统筹、区域协调的要求出发,调整农用地、建设用地及未利用地结构,优化城乡、区域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促进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健康发展。开展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市开发边界工作,保护资源生态环境,优化城市形态,引导城市合理有序发展。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市环保局、市城乡规划局,各县(市、区)政府。

    (二)创新投融资机制。深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广泛吸收各类资本投入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和教育、医疗、养老、文化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运营。加快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完善政府补贴及监管机制,确保社会资本进入后能够获得合理收益。优化政府投资结构,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加大对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相关配套设施建设的投入。积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深化与国开行、农发行等政策性金融机构的合作,争取其加大对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域的信贷支持力度。鼓励引导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围绕服务城镇化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探索设立城镇化专项投资基金、融资租赁、发行债券、夹层投资、债贷组合等业务,支持重点企业发展,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支持安阳投资集团、安阳经开集团等投融资平台做大做强,鼓励其采取发行债券、信托计划等形式创新融资工具,筹集新型城镇化建设资金。推行基础设施和租赁房资产证券化,提高城市基础设施项目直接融资比重。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

    (三)完善城镇住房制度。以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为主要出发点,以购租并举为主要方向,加快建立市场配置与政府保障相结合的住房制度,健全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的住房供应体系。进一步扩大住房保障范围,将农业转移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住房保障体系,将公租房保障范围扩大到非户籍人口。完善住房保障申请、审核、公示、轮候、复核制度,严格保障性住房分配和使用管理,健全退出机制。培育发展以住房租赁为主营业务的专业化企业,支持其通过租赁或购买社会闲置住房开展租赁经营,引导住房租赁企业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新建租赁住房。加强房地产市场调节调控,推动加快编制全市住房建设规划,统筹安排住宅用地年度供应规模、住房建设总量、供应结构、空间布局和开发时序。鼓励引导农民进城购房,对农业转移人口购买首套房给予补贴或贷款贴息,鼓励商业银行开展农村居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加强对农民进城购房的金融支持。

    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房产管理中心、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

    (四)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完善推动城镇化绿色循环低碳发展的体制机制,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严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行业发展。完善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和定量考核制度,深化环评管理,制定突发环境事件调查和应急处置办法,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建立区域环境联防联控机制。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

    (五)健全工作推进机制。成立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全市新型城镇化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市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重点围绕人口转移落户、农民权益保障、建设用地保障、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筹措、住房保障等制定出台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具体政策举措,强化对涉及本行业工作的指导。加快建立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统计标准体系和评估体系,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城镇化统计口径和统计标准。市新型城镇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适时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对各县(市、区)新型城镇化建设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根。各县(市、区)、各部门要广泛宣传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理念、新政策、新举措,及时报道典型经验和做法,强化示范效应,凝聚社会共识,为我市推进新型城镇化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区)政府。

    附件: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安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新伟市长

    副组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刘建发副市长

    唐献泰副市长

    侯津琪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

    成员:郭虎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环保局局长

    王爱宏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

    王鸣鸿市编办主任

    路曙光市委农工办主任

    徐鸿云市政府金融办主任

    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

    陈润超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双献市民政局局长

    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

    郜军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局长

    王现波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朱丽英市农业局(市畜牧局)局长

    任法香市林业局局长

    牛瑞庆市商务局局长

    薛文明市文广新局局长

    王永斌市卫生计生委主任

    夏军市统计局局长

    李争鸣市城乡规划局局长

    郑象征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朱宗娟市扶贫办主任

    冯学军市园林局局长

    李晓阳市文物局局长

    姚远市通管办常务副主任、安阳电信公司副总经理

    王宝玉林州市市长

    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辉内黄县县长

    贾晓军汤阴县县长

    杜建勋文峰区区长

    李富生北关区区长

    雷鸣殷都区区长

    李可龙安区区长

    牛福生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发展改革委,杨奇才兼任办公室主任。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的通知

    安政〔2018〕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07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8年4月3日

    安阳市专利奖励办法

    第一条 为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战略,鼓励发明创造,推动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根据《河南省专利保护条例》《河南省专利奖励办法》精神,结合安阳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安阳市专利奖由市政府设立,设特等奖和一、二等奖,奖励对促进本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突出贡献的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安阳市专利奖每2年评审一次。每次设立特等奖1项,为发明专利;设立一等奖不超过3项,二等奖不超过6项。一等奖、二等奖中授予发明专利的奖项不少于2/3。

    特等奖奖励金额为10万元,特别重大的发明专利,根据其价值和影响可给予特殊奖励,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一等奖每项5万元,二等奖每项2万元。

    对荣获中国专利奖和河南省专利奖的我市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方式给予奖金支持,其中,荣获中国专利金奖(含中国外观设计金奖)、中国专利优秀奖(含外观设计优秀奖)的,分别给予50万元、5万元的奖励;荣获河南省专利奖特等奖和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10万、5万、2万、1万元的奖励。

    以上各项奖金由市财政列支。

    第三条 安阳市专利奖坚持激励引导、保护创新、优质高效、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四条 市政府设立安阳市专利奖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负责安阳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评审委员会由分管副市长任主任,分管副秘书长、市科技局和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成员由市知识产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政府国资委等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评审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以下简称评委会办公室),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专利奖的评审及进行日常管理工作。

    评委会办公室从市科技局专家库中随机选取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负责对参评专利进行评审。

    第五条 申报安阳市专利奖,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主体。申报单位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专利权人。申报个人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具有经常居住地的专利权人。

    (二)申报客体。

    1.专利状态稳定。申报专利为已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授权的国内专利(不含国防专利和保密专利),该专利权有效、权属明晰、法律状态稳定。

    2.专利创造质量高。专利创新性强,技术先进,对推动本领域技术进步贡献程度大;或设计新颖、富有创意,兼具装饰性和功能性,工业适用性强。

    3.专利运用效益好。已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实施并实现产业化,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专利保护能力强。专利的保护措施积极有效,管理规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安阳市专利奖:

    (一)已获得过中国专利奖、河南省专利奖或者安阳市专利奖;

    (二)存在专利权属纠纷、专利权无效纠纷、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纠纷;

    (三)不符合国家、省和市的产业及环保政策;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不适合申报的情形。

    第七条 申报安阳市专利奖,应当填写《安阳市专利奖申报书》,并提交以下资料:

    (一)申报人的身份证明材料;

    (二)专利有效性证明材料;

    (三)专利实施所取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证明材料;

    (四)针对该专利采取的保护、管理措施说明;

    (五)其他相关材料。

    第八条 安阳市专利奖采取推荐方式,可以由下列单位或个人推荐:

    (一)市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

    (二)各县(市、区)、高新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

    (三)经评委会办公室认定的具备其他推荐资格的单位。

    第九条 安阳市专利奖按照下列程序评审:

    (一)发布公告。评委会办公室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发布安阳市专利奖申报指南,明确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等事项;

    (二)提交申报。符合申报市专利奖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向具有推荐资格的单位提交《安阳市专利奖申报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推荐单位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汇总后报评委会办公室;

    (三)形式审查。评委会办公室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汇总,确定通过形式审查的专利名单;

    (四)专家评审。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形式审查的专利进行初评,并将初评结果报评委会;

    (五)评审结果公示。评委会根据初评结果进行综合评审,提出安阳市专利奖拟奖励名单,并在市知识产权局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六)批准公布。公示期满,评审结果报市政府,经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第十条 安阳市专利奖的评审工作接受社会监督,实行异议制度。对拟奖励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评委会办公室提出。

    第十一条 评委会办公室应当对异议内容予以调查核实,提出处理建议,经评审委员会决定后,将处理意见通知异议方、申报方和推荐方。

    第十二条 获得安阳市专利奖的单位及个人,由市政府进行表彰和奖励,并颁发证书和奖金。

    第十三条 对获得安阳市专利奖的项目,优先推荐参加国家和省专利奖的评选;对获得安阳市专利奖的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或人事管理部门应当将获奖情况及其主要贡献记入本人档案,作为评优评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的重要依据。

    第十四条 参与安阳市专利奖评审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不得泄露评审情况;与申报单位或个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十五条 申报人弄虚作假,以不正当手段骗取安阳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报市政府批准后撤销奖励,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5年内不得申报安阳市专利奖。

    第十六条 推荐单位提供虚假数据、材料等,协助他人骗取安阳市专利奖的,由评审委员会通报批评,暂停其推荐资格;并由有关主管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第十七条 参与评审工作的专家及工作人员在评审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对评审专家取消评审资格,对工作人员依法依纪给予处分。

    第十八条 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应当建立安阳市专利奖信用档案,将安阳市专利奖评审活动中有关单位和个人的违法违规行为记入信用档案,并依照省、市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九条 市知识产权局可以根据本办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我市之前文件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政〔2018〕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河南省建设支撑型知识产权强省试点省实施方案》(豫政〔2016〕66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若干意见》(豫政〔2017〕17号)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以深化知识产权重点领域改革为突破,以培育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为重点,着力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和保护,为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创新突破。以适应经济新常态和创新驱动发展为目标,突破不利于知识产权引领创新驱动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深化知识产权领域综合改革,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作出示范。

    2.坚持高端引领。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全市重大需求,集聚高端要素,培育高端产业,打造创新高地,发挥区位优势和先发优势,紧紧依靠知识产权驱动产业优化升级,引领发展方式转变。

    3.坚持市场主导。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市场化配置创新要素、实现创新成果市场价值的根本作用,强化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的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内生动力。

    4.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促进,集聚全市资源,坚持点线面结合,市、县联动。坚持先行先试、分步推进,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知识产权创造水平显著提高,知识产权拥有量有较大增长,在主要产业领域形成一批核心专利。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力争进入全省第一方阵;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注册商标、驰名商标、地理标志证明商标实现突破;拥有一批优良植物新品种权,版权拥有量有较大幅度增长。培育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品和企业,形成一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市场主体运用知识产权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明显提升,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体制,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全面优化,综合服务能力大幅提升,知识产权对全市经济社会的支撑和引领作用不断增强,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二、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

    (四)激发知识产权创造活力。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集聚市、县两级政府创新资源,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各类创新主体开展知识产权创造活动,促进全市发明专利拥有量的稳步提升。完善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一步优化政策导向,加大对发明专利授权和转化的支持力度,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得国内授权的发明专利,给予每件5000元资助;对授权年限在6年以上的有效发明专利,根据其实际缴纳年费情况给予一次性不超过1万元年费资助;对企业年度发明专利申请达到10件以上的,给予1万元申请资助;对授予国外专利的专利权人,给予每件最多2万元的资助。鼓励各县(市、区)、高新区、各类园区制定知识产权资助和奖励配套政策,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能力的全面提升。

    (五)实施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加快培育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状况稳定、市场竞争力强、维持年限长的核心专利,积极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知名商标。大力培育版权精品,在软件、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产业领域,加快形成一批版权精品。支持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培育一批发明专利、PCT国际专利等高价值专利。发挥院士工作站、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和工作站、工程技术中心等科技创新平台作用,提升原始创新和高价值核心专利创造能力。

    (六)实施知识产权强企培育工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领域,采用资金扶持与考核机制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培育一批专利产出数量与质量较为突出的企业,在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专利申请资助等方面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给予优先支持,引导企业开展知识产权战略布局,强化知识产权储备。到2020年,培育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3家,省知识产权强企(优势、示范、领军)8—10家,市知识产权优势及示范企业20—30家。培育一批市场覆盖面广、影响力大、经济价值高的知名商标。在软件、文化创意、影视动漫等产业领域,加快形成一批版权精品。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批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25万元,获批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20万元;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领军企业的,奖励20万元,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15万元,获批河南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10万元;获批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奖励10万元,获批市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奖励5万元。推动企业贯彻国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将知识产权管理融入研发、生产、经营全过程。在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和各级优势示范企业中继续开展贯标试点工作,到2020年,本市认证“贯标”企业累计达到15家。市财政对通过“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15万元奖励。

    (七)实施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工程。以建设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为引领,建立专利导航产业发展机制,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以装备制造业、新材料、新能源、电子信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点,推动高价值专利在产业链上下游之间的协调运用和价值实现,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协同创新,围绕产业共性开展关键技术攻关,通过科技研发能力与条件建设,在主要技术领域创造一批创新水平高、权利稳定的高价值、高质量专利和专利组合,加快形成竞争优势突出的专利产业集群。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获批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奖励;获批河南省专利导航产业发展试验区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奖励。同步推进企业微导航,利用专利信息资源指导企业缩短研发时间,节约研发成本,提高研发起点,逐步建立起覆盖全市各行业重点企业的导航服务网络。对全市开展专利导航项目的企事业单位,按程序备案并形成项目成果的,市财政按相关支出的50%予以事后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八)促进知识产权运营体系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投融资渠道。建立健全多元化、多层次、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培育一批产业特色突出的知识产权运营机构。鼓励金融机构支持知识产权产业化,创新金融产品,改进运营模式,扩大信贷规模。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机制,促进专利权、注册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缓解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等创新主体融资难矛盾,实现“知本”向“资本”的转变。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通过专利权质押方式获得金融机构贷款的企业,贷款额度300万元以下的,给予5万元补助;贷款额度300万—600万元的,给予10万元补助;贷款额度600万元以上的,给予15万元补助。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专利质押融资的金融机构,按照年度专利权质押放款金额的1%进行奖励,单个金融机构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50万元。支持商业银行和证券、保险等机构广泛参与知识产权金融服务。完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机制,推动发展投贷联动、投保联动、投债联动等新模式。发展知识产权执行保险和侵权责任保险,支持担保机构提供相关担保服务,降低企业经营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创建专利保险试点市。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参保专利保险的专利给予所缴保费的80%给予补贴;对获得授权的发明专利、获得国家、省、市专利奖的专利、以专利权质押的方式获得贷款的专利给予全额补贴。

    (九)构建高水平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推动专利信息与其它各类知识产权基础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互联互通,提高知识产权信息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与国家专利审查协作河南中心的战略合作,在代理服务、法律服务、信息服务等重点服务领域,通过出台激励政策吸引省内外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开展特色化、高端化服务,优化区域知识产权服务业态结构,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产业链上中下游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区域创新资源向产业优势转化。组织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为创新型中小企业提供点对点知识产权专业服务。引导服务机构增强品牌意识,培育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发挥品牌示范作用,带动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的单位,给予不超过20万元补助资金;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新注册、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从事专利代理服务活动的机构,前两年每年度代理的专利申请(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均为安阳市)超过300件的,每年给予5万元的经费支持;对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的具有专利代理资质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年度代理的发明专利申请(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均为安阳市)超过300件的,按授权发明专利的件数计,每件授权发明专利给予1000元奖励,每家机构年度奖励累计不超过10万元。

    三、实行严格知识产权保护

    (十)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推动形成授权确权、行政执法、司法裁判、维权援助、社会诚信及调解仲裁相互促进的知识产权综合保护机制,完善覆盖知识产权获权、用权、维权等多个环节的保护链条,构建协调、顺畅、高效的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加大网络化、链条式、产业化知识产权犯罪打击力度,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利用两法衔接共享信息平台,完善案件移送、案情通报、信息共享、沟通协调等制度,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探索推进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刑事案件审判“三合一”改革,健全司法确认、诉调对接等工作机制。完善涉外知识产权执法和司法衔接机制。

    (十一)加大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力度。健全行政执法体系,加强执法力量,规范执法行为,探索行政执法事权下移,强化市、县两级联动。坚持日常执法与专项执法相结合,积极开展执法专项行动,以侵权案件高发地、制造业集中地、专业市场、展会、商品流通环节等为重点,开展知识产权执法维权专项行动,严厉打击恶意、重复侵权等违法行为。加强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严厉打击商标侵权行为。加强著作权保护,推动文化产业发展壮大。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完善植物新品种、生物遗传资源及相关传统知识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加强互联网、电子商务、大数据、云计算等新业态、新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信息档案,将假冒专利、假冒商标、盗版等故意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信息纳入企业和个人征信系统,形成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加大惩戒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

    (十二)构建知识产权高效维权援助体系。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举报投诉工作格局。发挥中国(河南)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安阳分中心的作用,推进各级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建设,实现省级产业集聚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全覆盖。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立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县(市、区)、高新区给予50万元的补助资金;建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的县(市、区)、高新区和产业集聚区给予5万元的补助资金。为小微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无偿援助。建立健全多元化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机制,鼓励维权援助机构开展纠纷诉前调解,支持仲裁机构开展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设立知识产权维权信息平台,接受社会监督。支持企业或者个人依法应对专利维权诉讼,市财政对本行政区域内胜诉的专利维权诉讼当事人提供适当的资金援助。资助标准为:国内的知识产权案件,根据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诉费、鉴定费按5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5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国内知识产权案件资助累计不超过10万元;涉外知识产权纠纷案件,根据维权当事方实际支出的律师费、诉讼费、公诉费、鉴定费、翻译费、专家费按60%比例给予援助,每起案件援助金额不超过20万元,同一申请人每个年度内国外知识产权案件资助累计不超过50万元。

    四、推进知识产权体制机制改革

    (十三)建立以知识产权为重要内容的创新发展评价机制。完善发展评价体系,将知识产权产品逐步纳入我市国民经济核算范围,将知识产权指标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将知识产权强市建设相关指标纳入县(市、区)政府年度目标考核体系。探索“一把手”知识产权目标责任制。探索建立经营业绩和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并重的科技型企业考评模式。建立市级科技计划知识产权目标评估制度,政府科技计划优先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在项目完成后取得知识产权的项目。提高市内相关领域奖励制度的知识产权评价权重。

    (十四)建立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制度。制定我市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政策,明确评议内容、规范评议范围和程序。围绕我市产业规划、高技术领域重大投资项目开展知识产权评议。在企事业单位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试点。建立重点领域评议报告发布制度和定制数据库,提高创新效率,降低投资风险。

    五、推动知识产权协调发展

    (十五)建设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开展知识产权强县(市、区)试点示范,建设创新活力足、质量效益好、可持续发展能力强的知识产权强县(市、区)。以知识产权强园区、强企建设为基础,打造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强县(市、区)。发挥强县(市、区)区域特点和产业优势,强化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依靠知识产权驱动产业优化升级,推动知识产权与城市相关产业协调、均衡、融合发展,辐射带动其他县区快速发展,构建“市、县两级联动、点线面结合”知识产权强市建设新格局。对承担省级知识产权专项工作任务的县(市、区)、园区,给予不超过5万元的补助资金。

    (十六)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合作平台,服务经济发展。利用专利审查中心在人才、信息等方面的资源优势,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审查中心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建立和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向我市派出一批知识产权联络员,为我市知识产权政策研究与制定、重大经济与科技活动评议、专利导航、专利运营提供强大支撑。在林州市中农颖泰生物肽有限公司、汤阴县华兴机械制造有限公司、北关区全丰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共建一批社会服务工作站、审查员流动工作站,探索知识产权服务经济发展的新机制、新思路、新模式。

    六、加强组织实施和政策保障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市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市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工作联席会议的协调作用,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解决重大问题,统筹部署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完善部门间沟通协调和工作联动机制,合力推动知识产权工作深入开展。各县(市、区)和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推动各项政策贯彻执行。加强市、县级知识产权管理队伍建设,做到人员、经费同步落实。加强对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工作的指导检查,明确责任分工,强化监督评估,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工作。

    (十八)加大财税和金融支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投入。研究制定市、县两级财政投入考核办法,加大市、县两级财政投入强度,建立稳定的财政投入增长机制。鼓励企业规范核算和管理知识产权资产,企业发生的知识产权申请费、注册费、代理费、研发成果的检索和评议费用以及专家咨询费等与研发活动直接相关的费用,按规定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转让知识产权的,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市级科技计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引导等专项资金要加强对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支持。探索建立多渠道、多元化的投入体系。

    (十九)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指导能力、执行能力和服务水平。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培训基地和知识产权远程教育平台作用,多渠道培养知识产权人才,为企业培训专利信息利用、专利价值分析和专利运营人才,为加速知识产权运营提供有力支撑。选拔一批知识产权领军人才和知识产权创业导师,建立知识产权职业水平评价体系,壮大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等普及型教育活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教育示范基地,引导广大青少年树立知识产权意识。开展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负责人、“双创人才”等群体知识产权培训,力争实现全覆盖。市财政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高校等组织开展企事业单位专利管理人员、专利代理人、技术人员专业培训和政策研究活动,按照实际发生额给予不超过5万元补助资金;对省级高校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对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实验基地给予5万元奖励;省级中小学知识产权普及教育示范基地给予10万元奖励。

    (二十)营造浓厚氛围。加强知识产权文化建设,构建政府主导、新闻媒体支撑、社会公众参与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体系。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弘扬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理念。加大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创新人物、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及企业的宣传,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案例定期发布制度,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微博、微信、文化长廊等载体广泛传播知识产权知识,努力提升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积极营造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良好氛围。

    2018年4月3日

市政府办公室文件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解决市辖区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的意见

    安政办〔2018〕1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加快解决市辖区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维护群众利益,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社会建设,根据《物权法》、《城乡规划法》、《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辖区国有土地上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提出以下处理意见:

    一、基本原则

    坚持“尊重历史、实事求是、依法依规、分类处置”的原则,把维护群众切身利益放在首位。结合各个项目实际情况,克难攻坚、破解难题,优先解决群众已经入住的住宅部分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依法严肃查处违法建设行为。

    二、解决范围

    我市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已经建成的房地产项目。

    三、解决意见

    (一)抓紧把已经作出处理意见的问题解决到位

    1.对2007年12月31日前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并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组织综合验收或竣工备案的项目,在规划许可范围内的,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2.对经市政府会议决定或专项工作组等研究有明确解决意见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按照职能及分工处理、处罚、征缴应缴的规费到位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直接办理登记。

    (二)集中按职能分别核实厘清项目存在问题

    在2008年1月1日至2016年7月1日期间未办理不动产登记的项目。

    1.对已经取得规划许可竣工后,未申请规划核实的,市城乡规划局与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共同委托有资质的测量机构进行竣工测绘,市城乡规划局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核实,梳理项目的问题,移交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及相关部门处理。核实经费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垫支,在处理违法违规项目时同步收回。

    2.对未经规划许可建设的,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逐项目查明情况,厘清存在问题。

    3.对涉及土地方面遗留问题及欠交土地出让金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查明情况,厘清存在问题。

    4.对涉及质量、安全方面的,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查明情况,厘清存在问题。

    (三)针对不同问题分类依法依规处理到位

    1.对项目内地下车库、绿地等公共设施改变用途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整改到位,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处罚到位;对公共配套设施不完善的,能够通过建设整改到位的,责令建设单位将建设资金存入专用账户,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和业主代表共同监管并签订使用协议,限期建设到位;可通过调整整改到位的,责令建设单位限期调整到位;可通过辖区政府异地建设的,责令建设单位向辖区政府缴纳异地建设费,完善相关设施。

    2.对涉及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建设项目,由辖区政府向建设单位足额收缴保证金,并向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作出负责协调监管限期解决到位的书面承诺。

    3.对严重损害公共利益、未经规划许可、未按规划许可建设等项目,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依法监管,尚可改正和拆除的限期履行到位,无法改正和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并处以罚款。市城市管理局(市城市综合执法局)要集中执法力量开展专项行动,确保各项目处理到位。

    4.对涉及土地方面问题的由市国土资源局负责依法处理到位。

    (四)严格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征缴规费到位

    对解决不动产登记遗留问题项目中应缴规费,由市财政、国土资源、城乡规划、人防、房产、城市综合执法等主管部门按原征管渠道,各单位明确一名县级领导主抓,组成强有力的追缴小组,跟踪项目,深入企业,运用各种措施,向建设单位催告征缴,对不履行的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直至追缴到位。

    (五)分类同步压茬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1.对建设单位按项目存在问题主管部门的行政决定和要求,在规定期限整改和履行处罚、处理到位的,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

    2.对建设项目增加容积率,经核对原规划,超建部分明确的,在原规划许可范围的单体建筑物,可先行办理不动产登记。

    3.对未经市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竣工备案交付使用的建设项目,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督促建设单位提交房屋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手续或委托省级以上的房屋质量安全鉴定机构鉴定合格后,可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4.对未按规定期限整改到位的、拒不履行处罚及限期缴纳规费决定的,法院受理并作出执行裁定后,不动产登记机构可先行为业主居住性质的部分办理登记。

    5.对未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和质量安全机构验收鉴定的,必须完善相关手续后方可办理不动产登记。

    6.对2016年7月1日后竣工的项目,严格按照规划核实办法执行。

    四、有关要求

    (一)切实加大工作协调推进力度。市国土资源局牵头,建立由财政、城乡规划、城市综合执法、住房城乡建设、消防、人防、房管等主管部门组成的不动产的登记遗留问题处理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会议,组织、研究、协调相关处理工作。

    (二)各主管部门要坚持综合运用行政、法律的手段,采取各项措施协调解决问题,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对本部门无法办理到位的积极争取法院支持,不留死角和隐患,确保工作成效。

    (三)各主管部门对积极配合解决问题的项目建设单位,可从轻从宽处理;对拒不配合的,要从重从严处罚,并吊销执照,注销资质。

    (四)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责,密切配合,主动作为。对因工作不力,遗留问题处理、规费追缴等不及时、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要视情节给予行政问责,造成严重损失和后果的责任人要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各部门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对不属于本意见处理范围的房地产项目,应严格把关,不得擅自搭车,违规办理。

    2018年3月5日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8〕1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我市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村公路在服务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基础支撑作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要求,由各级政府具体负责,以加快建设发展、建立健全以财政为主的筹资机制和农村公路管养长效机制为重点,以示范县创建为抓手,提升发展速度和管养水平、安全水平,改善路域环境,全力推进我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基础性、先导性、可持续的保障。

    二、工作目标

    以实现“三个转变”为标准,扎实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一是实现农村公路发展模式从注重连通向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转变,二是实现以建设为主向建管养运协调发展转变,三是实现从适应发展向引领发展转变。到2020年底初步实现农村公路路网结构明显优化,质量明显提升,养护全面加强;路产路权得到有效保护,路域环境优美整洁;农村客运和物流服务体系健全完善,城乡交通一体化格局基本形成。

    一是“建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底,路网结构明显改善,所有乡镇实现三级及以上等级公路连接,并进一步改善行政村通行条件;实现新增危桥与改造数量的动态平衡,基本完成县乡公路隐患路段整治任务。健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措施,实现新改建工程一次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二是“管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底,以县级政府为主的管理养护责任得到全面落实,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全面建立;实行分级管理、行业监管,专业养护与乡镇政府组织本辖区乡村道养护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取得实效,并进一步加强农村公路的保护。

    三是“护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底,农村公路养护实现全覆盖,并且经常性养护率明显提升,养护水平稳步提高,优良中等路比例持续提升,路面技术状况逐年上升。

    四是“运营好”农村公路。到2020年底,具备条件的行政村通客车比例达到100%,所有县(市、区)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达到AAA级以上(含)。

    三、主要任务

    (一)农村公路建设

    以优化路网结构、提升通达水平和通行能力为原则,加快农村公路建设,使农村公路与优化城镇布局、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2018—2020年,重点实施农村公路和危桥改造,实施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其中:

    2018年,全市重点完成300公里建设任务,其中林州市76公里、安阳县24公里、内黄县148公里、汤阴县8公里、文峰区4公里、北关区6公里、殷都区20公里、龙安区14公里。

    2019年、2020年建设任务视年度具体情况另行分解。

    加强建设管理,严格技术标准,提高工程质量。严格实行“三同步”,即交通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全面落实“七公开”制度,加强行业监管,接受社会监督。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不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二)农村公路管理

    建全农村公路管理机构,建立“县有管理所、乡有管养站、村有养护室”的三级管理机构,管养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其中县乡两级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全额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

    加强农村公路保护,充分发挥乡(镇)政府、村委会的作用和沿线村民的积极性,制订爱路护路的乡规民约、村规民约,切实维护好路产路权。加大农村公路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保障农村公路安全、畅通。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乡镇政府可根据有关规定,不影响消防和卫生急救等应急通行的前提下,在乡道、村道出入口设置必要的限高、限宽设施。大力开展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全面清理路域范围内的堆积物和非公路标志,实施绿化美化,并且保持路面常年整洁、边沟排水通畅。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积极创建美丽农村路,打造畅安舒美的通行环境。

    (三)农村公路养护

    县级政府的主体责任全面落实,乡镇政府的组织管理职能全面履行,“县为主体、行业指导、分级管理、社会参与”的养护工作机制高效运转,实现农村公路养护“三落实”,即管养机构落实、管养人员落实、管养经费落实。

    平稳有序推进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以养护质量为重点,建立养护质量与计量支付相挂钩的工作机制。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通过招标交由专业队伍实施;对于日常保洁、绿化等非专业项目,鼓励通过分段承包方式招聘沿线群众实施。

    (四)农村公路运营

    坚持“城乡统筹、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客货并举、运邮结合”的总体思路,加快完善农村公路运输服务网络。全面开展县级客运站改造升级,提升客运服务水平;加快构建集客运、货运、邮政、快递等服务为一体的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因地制宜,严格按照需求建设农村客运港湾站、候车亭和农村客运站牌。进一步优化城乡客运路网,做好城乡客运衔接,继续做好“公交优先”创建活动,扩大县城公交服务半径;不断新增、延伸、调整农村客运线路,扩大农村客运服务范围;鼓励发展定制客运服务,满足县、乡、村出行需求。

    拓展现有公路运输站点服务功能,强化与乡镇电商服务中心、邮政快递服务局所(站点)和农资站等的衔接整合,鼓励各类经营者开展深层次合作,积极发展县(城)乡(镇)政府所在地之间,依托县乡客运班车开展邮件、快递下乡业务。引导邮政、快递企业利用农村客货运站场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立仓储场地和小型邮件(快件)分拨中心,推动合作共赢。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主要领导为组长,主管领导为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工作顺利高效推进。县乡两级政府作为农村公路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抓好“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要结合本地实际,做好规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完善政策措施,精心组织实施。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对“四好农村路”建设的行业指导和监督管理,及时跟踪分析和调查研究,做好考核管理和经验推广工作。各级发展改革、财政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切实做好指导、协调、监督、服务工作,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目标。

    (二)严格考核奖惩

    将“四好农村路”建设纳入政府目标管理,市对县、县对乡镇逐级进行考核,并建立完善考核奖惩机制。年初市政府将资金筹措、建设任务、养护管理等主要指标量化分解到各县(市、区),年底市政府组织考评验收,对先进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三)强化示范引领

    各县(市、区)要积极申报创建省级示范县,并在此基础上开展争创市级示范乡(镇)、市级示范路评比活动,通过示范引领推进全市“四好农村路”建设向前发展。示范县创建按照省定标准和要求组织实施,凡创建成功的,市政府按照省奖励标准,再给予300万元资金奖励。示范乡(镇)和示范路由各县(市、区)负责推荐,市政府每年进行一次评比,创建成功的示范乡(镇)和示范路,由市政府予以授牌,并给予示范乡(镇)资金奖励50万元;按照二级、三级、四级路的标准分别给予示范路每公里3万元、2万元和1万元资金奖励。

    (四)落实资金保障

    各级政府要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根据年度任务,多渠道落实农村公路建设、养护和客货运输场站及乡镇综合服务平台建设资金。建立“以奖代补”制度,对我市农村公路建设项目,由市发展改革、财政、交通运输部门组织验收,符合标准的,市政府给予奖补。对农村公路养护工程资金,市级承担部分市政府给予保障。各县(市、区)要按照本级一般预算收入的适当比例保底列支养护资金。同时,要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和示范创建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安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2018年3月9日

    附件

    安阳市“四好农村路”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长:王新伟市长

    副组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唐献泰副市长

    成员:杨奇才市发展改革委(市粮食局)主任(局长)

    王俊岭市财政局局长

    李亚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王宝玉林州市市长

    王红兵安阳县县长、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副主任

    王辉内黄县县长

    贾晓军汤阴县县长

    杜建勋文峰区区长

    李富生北关区区长

    雷鸣殷都区区长

    李可龙安区区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运输局,李亚非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

    安政办〔2018〕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创新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体制机制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17〕145号),加快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加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事权和投入责任,拓宽投融资渠道,优化投融资模式,加大建设投入力度,推进配套改革,全面提高我市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为决胜全面小康、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社会参与。明确农村基础设施的公共产品定位,强化政府投入和主导责任,加强城乡基础设施统筹规划,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引导和鼓励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提高建设和管护市场化、专业化程度。

    2.农民受益、民主决策。发挥农民作为农村基础设施直接受益主体的作用,引导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积极参与项目建设和管理,推动决策民主化,保障农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3.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充分发挥地方政府和投资主体的积极性,探索适合不同地区、不同基础设施特点的投融资机制。兼顾公平与效率,实施差别化投融资政策,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支持力度。

    4.建管并重、统筹推进。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合理确定农村基础设施投融资模式和运行方式。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创新与建设管护机制创新、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有机结合,实现可持续发展。

    (三)主要目标。到2020年,主体多元、充满活力的投融资体制基本形成,市场运作、专业高效的建管机制逐步建立,城乡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一体化水平明显提高,农村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广大农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获得感进一步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健全政府投资体制,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引导和带动作用

    1.进一步明确政府投资范围。健全分级分类投入体制,推进市、县级政府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对农村道路、田间工程等没有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为主。对农村供水、污水垃圾处理等有一定收益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政府和社会资本为主,积极引导农民投入。对农村供电、电信等以经营性为主的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以企业为主,政府对贫困地区和重点区域给予补助。(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牵头负责)

    2.完善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优先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的投入,相应支出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固定资产投资的重点领域,确保力度不减弱、总量有增加。统筹政府土地出让收益等各类资金,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支持县(市、区)政府以规划为依据,整合不同渠道下达但建设内容相近的资金,形成合力。(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3.优化政府投资支持方式。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和撬动作用,采取直接投资、投资补助、资本金注入、财政贴息、以奖代补、先建后补、无偿提供建筑材料等多种方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推动市、县政府和社会资本设立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基金。建立规范的市、县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推动地方融资平台转型改制和市场化融资,重点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倾斜。市、县在省级核定的新增地方政府债券限额内,统筹本地发展需要,合理安排债券资金用于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设施等项目建设。鼓励县(市、区)政府通过财政拨款、特许或委托经营等渠道筹措资金,设立不向社会征收的政府性农村基础设施维修养护基金。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将农村基础设施与产业、园区、乡村旅游等进行捆绑,实行一体化开发和建设,实现相互促进、互利共赢。(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等负责)

    (二)优化企业投资管理,充分激发社会投资动力和活力

    4.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加快推进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村基础设施领域。鼓励按照“公益性项目、市场化运作”理念,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模式。支持县(市、区)政府将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整体打包,提高收益能力,并建立运营补偿机制,保障社会资本获得合理投资回报。对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在用电、用地等方面优先保障。(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市林业局等负责)

    5.强化国有企业社会责任。切实发挥输配电企业、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的主体作用,加大对农村电网改造升级、电信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鼓励其他领域的国有企业拓展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业务,支持中央、省和地方国有企业通过帮扶援建等方式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市政府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市通管办等负责)

    6.引导社会各界积极援建。鼓励企业、社会组织、个人通过捐资捐物、结对帮扶、包村包项目等形式,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引导国内外机构、基金会、社会团体和各界人士依托公益捐助平台,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筹资筹物。落实企业和个人公益性捐赠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7.鼓励农村电信设施建设向民间资本开放。支持民间资本以资本入股、业务代理、网络代维等多种形式与基础电信企业开展合作,参与农村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宽带接入市场向民间资本开放试点工作,逐步深化试点,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开展农村宽带接入网络建设和业务运营。(市通管办负责)

    8.充分发挥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市政府与国开行、农发行签订的战略合作协议,着力发挥政策性资金优势,加大对我市农村基础设施中长期信贷投放。鼓励商业银行下沉网点,积极开展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接,加强信贷支持。发挥农业银行面向三农、商业运作的优势,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的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规模小、经营灵活的特点,加大产品创新力度,开发具有本地特色的金融产品,满足“三农”发展的需要。完善涉农贷款财政奖励补助政策,支持收益较好、能够市场化运作的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开展股权和债权融资。建立并规范发展融资担保、保险等多种形式的增信机制,提高各类投资建设主体的融资能力。加快推进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利用国际金融组织和外国政府贷款建设农村基础设施。(市政府金融办、人行安阳市中心支行、安阳银监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农行安阳市分行、安阳商都农村商业银行等负责)

    (三)推进配套改革,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9.加快农村供水设施产权制度改革。以政府投入为主兴建规模较大的农村集中供水基础设施,由县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确定产权归属;以政府投入为主兴建规模较小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资产交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所有;单户或联户农村供水基础设施,国家补助资金所形成的资产归受益农户所有;社会资本投资兴建的农村供水基础设施,所形成的资产归投资者所有,或依据投资者意愿确定产权归属。由产权所有者建立管护制度,落实管护责任。千吨万人以上规模供水工程,按照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原则,实行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以县(市、区)为单位成立专门企业进行经营管理或者通过竞争择优选择有资质的专业管理单位进行经营管理;联村供水工程可由乡镇水利管理机构进行运行管理;以单个行政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建设的工程供水设施,可以依法通过承包、租赁或者委托管理的方式,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者个人负责经营管理和维护。鼓励开展农村供水工程产权交易,通过拍卖、租赁、承包、股份合作、委托经营等方式将一定期限内的管护权、收益权划归社会投资者。推进国有供水企业股份制改造,引入第三方参与运行管理。(市水利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10.完善农村公路建设养护机制。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资金保障机制,将农村公路建设、养护、管理机构运行经费及人员基本支出纳入一般公共财政预算。鼓励通过分段承包、定额包干等社会化方式,吸收沿线群众参与。推广“建养一体化”模式,引入专业企业、社会资本建设和养护农村公路。鼓励采取出让公路冠名权、广告权、相关资源开发权等方式,多方筹集农村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结合物价上涨、里程增加、等级提升等因素,合理确定农村公路养护资金补助标准。(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等负责)

    11.理顺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管理体制。探索建立农村污水垃圾处理统一管理体制,切实解决多头管理问题。鼓励实施城乡生活污水“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统一管理”集中处理与农村污水“分户、联户、村组”分散处理相结合的模式。推动农村垃圾分类和资源化利用,逐步完善农村垃圾处理模式,市、县垃圾处理厂(场)能够覆盖的村庄,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市县处理”模式;距离市、县垃圾处理厂(场)较远的村庄,采取“户分类、村收集(集中分类)、乡镇转运处理或运至区域性无害化处理场(焚烧厂)处理”模式;偏远分散村庄的垃圾尽量就地减量处理,不具备处理条件的要妥善贮存,定期外运处理。建立稳定的保洁队伍,按照不低于行政村总人口数2‰的标准配备保洁人员。明确保洁员和设施设备管理人员工作职责、范围、标准等要求,或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建立村庄长效保洁机制。推进建立统一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管理信息化平台,促进相关资源统筹利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环保局负责)

    12.积极推进农村电力管理体制改革。加快建立规范的现代电力企业制度,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县级供电企业股份制改革试点。持续推进农村电网改造升级,提高终端供电能力和供电质量,改善农村用电条件。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放开增量配电网投资业务,鼓励以混合所有制方式发展配电业务,通过PPP等方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农村电网建设,赋予投资主体新增配电网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清洁能源项目和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市发展改革委负责)

    13.健全定价机制。合理确定农村供水价格。对已纳入城镇自来水供应范围的农户,实行统一的水价政策,并逐步推行阶梯水价制度。对农村集中式供水实行有偿服务、分类计量收费,按照补偿成本、保障运行的原则确定生活水价,按照适当盈利的原则确定非生活用水价格。地方政府和具备条件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单位进行合理补偿。探索建立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鼓励先行先试,在有条件的地方实行污水垃圾处理农户缴费制度。合理确定缴费水平和标准,建立财政补贴、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补助与农户付费合理分摊机制。完善农村污水垃圾处理费用调整机制,建立上下游价格调整联动机制,价格调整不到位时,县(市、区)政府和具备条件的村集体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运营单位给予合理补偿。推进农村地区宽带网络提速降费。引导基础电信企业公平竞争,指导和推动基础电信企业简化资费结构,切实提高农村宽带上网等业务的性价比,为农村贫困户提供更加优惠的资费方案,为发展“互联网+”提供有力支撑。(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利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通管办等负责)

    14.充分调动农民参与积极性。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其在农村基础设施决策、投入、建设、管护等方面作用。完善村民一事一议制度,合理确定筹资筹劳限额,加大财政奖补力度。鼓励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自主筹资筹劳开展村内基础设施建设。全面落实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将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纳入村务公开目录,发挥村务监督委员会、村民理事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监督作用。(市农业局、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民政局等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规划引导作用。按照乡村振兴战略的要求,衔接协调各类规划,推进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编制,统筹农村道路、供水、污水垃圾处理、供电、电信等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推动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鼓励将城市周边农村、规模较大的中心镇纳入城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实行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护。(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规划局等负责)

    (二)落实地方政府责任。各县(市、区)政府要把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积极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联动和沟通配合。市直有关部门要依法依责加强对本系统部门的业务指导,抓紧制定相关配套措施。各地投资主管部门要做好农村基础设施的建设管理工作,依法审批、提升服务、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负责)

 

大事记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8年3月)

    1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消防支队、北关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安阳桥庙会准备工作进行了检查。

    1日,全面提升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攻坚年活动动员会暨约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曹忠良,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出席会议。

    1日,2018年全市交通运输工作会议在市交通运输局召开。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讲话。

    2日,我市纪念“三八”国际妇女节108周年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表彰为安阳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作出突出贡献的巾帼代表。市领导徐家平、张保香、祝振玲、曹季敏出席会议。会议宣读了市长王新伟对我市实施省民生实事预防出生缺陷免费筛查工作的批示。

    2日,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暨城乡“创卫”一体化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领导陈志伟、周晓春、刘建发、唐献泰、祝振玲、韩永昌出席会议。

    2日,2018年全市重点行业深度治理座谈会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办召开,市攻坚办邀请清华大学教授李俊华带领国家污染治理重点工程实验室专家团队和国内多行业环保知名专家,对我市钢铁、焦化、电力、碳素、有色金属、水泥、陶瓷、玻璃、化工、医药、印染、印刷包装等重点行业大气污染超低排放标准及深度治理技术路线进行了详细分析和讲解。省环保厅副厅长王朝军出席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苏庆,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会议。

    5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督导调研园林绿化工作。市领导常保利、李向前、唐献泰、侯津琪陪同调研。

    5日至6日,副市长田海涛赴北京拜访了中国高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北京理工大学负责人,重点就新能源汽车、通航及教育产业项目进行对接。

    6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通报2017年度市委中心组成员学习出勤情况,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修改宪法部分内容的建议》《中国共产党第十九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公报》《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严明有关纪律的通知。市委中心组成员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李继阳、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参加会议。

    6日,市委书记李公乐率领市五个班子领导来到位于南林高速公路高新区段的市直义务植树基地,与300余名机关干部、部队官兵、志愿者共同参加义务植树活动。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黄明海、李向前、王希社、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唐献泰、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郭旭东、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简学文、杜现庆、曹更生、常凤琳等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6日,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代表,在北京驻地继续审议李克强总理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当天上午,全国人大代表、市长王新伟在参加所在小组审议时发言,畅谈感受、提出建议。

    6日,国家体育总局经济司副司长彭维勇莅临我市,就航校搬迁事宜进行调研。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安阳航校校长张俊铭,安阳航校书记常成陪同调研。

    6日,全省优质专用小麦生产管理暨产销对接工作现场会在我市召开。省农业厅副厅长邹庆鹏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致辞。

    6日,在北京河南大厦,出席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举行联组会议,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并对媒体开放。51家境内外媒体的113名记者来到现场倾听“河南声音”。全国人大代表、市长王新伟在开放日上,就河南污染防治工作采取了哪些措施、如何取得更大成效这一问题,回答了《中国日报》记者提问。

    7日,受市长王新伟委托,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7日至8日,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带队专程赴山东省淄博市,参观学习该市农村“厕所革命”建设情况和厕所垃圾处理模式。淄博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毕荣青等淄博市领导陪同考察。市领导刘建发、侯津琪及市直相关单位、各县(市、区)相关负责同志参加考察。

    7日至8日,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国际部主任贺德、丹麦议会监察专员署特别顾问奥格尔德等一行3人在国家信访局人事司副司长秦宝邓,省委副秘书长、省信访局党组书记李刚的陪同下来我市访问交流信访工作。市领导陈志伟、戚绍斌陪同参加访问交流活动。

    8日,出席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河南代表团代表,在北京驻地审查计划报告和财政报告。当天下午,全国人大代表、市长王新伟参加所在小组审查并发言。

    8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秘书长程新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出席会议。副市长唐献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列席会议。

    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韩正来到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河南代表团,与代表们一起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宪法修正案草案,审查计划报告和预算报告。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民革中央主席万鄂湘一同参加审议。河南代表团团长、省委书记谢伏瞻主持会议并讲话,河南代表团副团长、省长陈润儿参加审议并发言。十二届全国政协常委、九三学社中央主席武维华,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谢旭人参加审议。王新伟、刘宛康、史秉锐、李涛、王东伟、宋虎振、裴春亮等代表先后发言。

    9日,河南代表团举行代表团全体会议,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修改稿。全国人大代表、市长王新伟在审议时发言。

    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市区部分路段、居民社区、农贸市场的环境状况进行督导,助推“创卫”复审工作。

    9日,全市2018年河长制工作会议在安阳万达嘉华酒店召开。副市长、市副总河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9日,我市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十一次推进会,省、市两级督查组就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反馈,就做好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和当前环境污染防治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省攻坚办第五强化督查组副组长孙自臣出席会议并讲话。

    9日,驻安全国人大代表王新伟、黄艳、李海燕在参加所在小组审议“两高”工作报告时发言,并结合工作实际提出建议。

    1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召开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调度会,听取各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对省、市两级督查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当前各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0日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带队深入安钢集团、大唐安阳发电厂,夜查重污染天气管控措施落实情况。

    12日,全市金融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李公乐强调,要强化安阳意识,服务安阳发展,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助推安阳高质量发展,为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任务,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提供有力保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对做好今年金融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主持会议,并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进行安排部署。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

    12日,我市召开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汤阴)现场会。副市长刘建发及各县(市、区)政府、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2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调度会,听取相关县(市、区)、市直相关部门及重点企业对近日督查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情况汇报,就做好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3日,国家环保部副部长庄国泰率领督导调研组莅临我市,就大气污染防治和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进行实地检查指导。国家环保部应急中心副主任马建华、省环保厅党组书记王仲田、省环保厅副厅长焦飞等参加调研。市领导李公乐、陈志伟、戚绍斌陪同调研或出席相关活动。

    13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市相关工作。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列席会议。

    1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安排部署2018年我市党的建设工作,讨论《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2018年工作要点(讨论稿)》,讨论《安阳市直机关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实施意见(讨论稿)》和《安阳市关于推进机关党建“五项机制”建设的若干意见(讨论稿)》。市领导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张建国出席会议。

    13日,由河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指导,安阳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汤阴县人民政府主办,汤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承办的省级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示范性应急演练在汤阴县举行。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余兴台、全省食药监系统200多名工作人员和该县300多名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到现场观摩,副市长祝振玲宣布演练开始。

    12日至14日,驻安全国人大代表王新伟、方运舟、葛树芹、李海燕、黄艳、黄玉梅在参加河南代表团会议或所在小组会议时发言,一致拥护和赞同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监察法草案和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

    14日,市委书记李公乐深入城区部分路段,督导调研园林绿化工作。市领导李向前、唐献泰、侯津琪以及市直相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调研。

    14日,全省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次推进电视电话会议召开,我市组织收听收看会议实况。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会议,就如何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及做好当前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15日,2018年全市老龄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老龄委主任陈志伟,副市长、市老龄委执行主任祝振玲,市老龄委常务主任吴水和出席会议。

    15日,全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易树学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市人才和知识分子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田海涛主持会议。

    15日,由市人民政府主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承办的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宣传活动在市“两馆”广场举行。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希社,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出席活动。

    15日至16日,市委书记李公乐深入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调研。市领导陈志伟、李向前、田海涛、侯津琪参加调研。

    16日,全市青少年助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常态化志愿服务动员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领导常保利、祝振玲、侯合柱出席会议。

    16日,市政府与东方略旅游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签约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举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签约仪式,并代表市政府与该公司董事长王建军签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主持签约仪式。

    16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一线,对“创卫”复审中的重点区域进行现场督导,助推“创卫”复审工作。

    16日,安阳市洹河景观规划设计评审会在安阳迎宾馆召开。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苏庆、副市长唐献泰出席评审会。

    17日,文峰区、高新区在高新区管委会会议室召开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暨重点工作推进会。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高新区负责人李长治出席会议。

    19日,城区绿化工作汇报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李公乐在会上强调,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加快园林绿化建设,提高城市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切实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市领导李向前、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李长治、侯津琪出席会议。相关部门和各区主要负责人汇报了绿化工作进展情况。

    19日,2018年全市重大项目推进工作第三次周例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19日,全市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会上,各县(市、区)政府递交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目标管理责任书。

    19日至20日,以省质监局副局长傅新立为组长的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组莅临我市,对2016—2017年度质量工作进行考核。

    19日,省政府质量工作考核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

    20日,市人民防空党政军联席会议在市人防办召开。市党政军领导徐家平、陈志伟、刘党峡、唐献泰、戚绍斌、杜现庆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在会上讲话,分别就做好2018年人防工作提出要求。副市长唐献泰主持会议。

    20日,全市经济运行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

    20日,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助力乡村振兴科技兴农系列活动启动仪式在龙安区马投涧镇齐村举行。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出席启动仪式并讲话。

    2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二十二次推进会,对近期督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通报,并就做好当前及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相关县(市、区)、市直部门及企业作了表态发言。

    21日,市委书记李公乐深入安钢集团调研指导工作。市领导陈志伟、李向前、戚绍斌、田海涛,安钢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利剑,总经理刘润生参加调研。

    21日,全市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21日,2018年全市气象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省气象局副局长陈怀亮出席会议。

    22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一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23日,我市在市“两馆”广场举行第二十六届“世界水日”和第三十一届“中国水周”宣传活动。副市长刘建发出席活动。

    2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暨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市长王新伟传达了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传达了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精神。市委常委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朱明、刘党峡、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侯合柱、常凤琳、冯克坚、王庆飞、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参加会议。

    23日,市长王新伟专题调研水利工作。

    23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关于2018年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情况汇报,听取关于全省国家卫生城市复审暗访紧急反馈会议精神的汇报,研究我市贯彻意见。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领导王新伟、徐家平、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戚绍斌、田海涛、李长治列席会议。

    24日,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省级暗访反馈问题整治大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强调,要对照国家卫生城市复审考核指标,对照省爱卫办暗访反馈的问题,立即行动,全面排查,彻底整改,确保我市高分通过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市领导陈志伟、黄明海、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高雁卿出席会议。

    26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调研城区生态水系建设及黑臭水体治理工作。市领导李向前、唐献泰、侯津琪陪同调研。

    26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会见了来我市开展交流活动的台湾中华全方位照护学会副理事长谢德贤一行。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主持欢迎仪式。副市长祝振玲、市政协副主席侯合柱会见时在座。

    26日,全市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编制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26日,安阳市扬尘污染防控办公室成立。副市长唐献泰任主任,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副局长杨庆兵任常务副主任。

    27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城区部分道路、在建游园、防护林建设现场等地督导调研园林绿化工作。副市长唐献泰陪同调研。

    27日,全市校车安全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并讲话。

    28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二次常务会议。市领导唐献泰、戚绍斌、祝振玲,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刘党峡列席会议。

    28日,市长王新伟深入文峰区、高新区调研项目建设工作。副市长唐献泰陪同调研。

    29日,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结动员电视电话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书记李公乐出席并讲话。市长王新伟总结去年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安排部署今年工作。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主持会议。市领导常保利、黄明海、董良鸿、李向前、李苏庆、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韩永昌出席会议。

    29日,市长王新伟深入龙安区、殷都区调研项目建设工作。 副市长唐献泰陪同调研。

    30日早上6时,市长王新伟先后深入文峰区、高新区、龙安区、殷都区和北关区,就“创卫”复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研、督导和检查。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陪同。

    30日,市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领导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戚绍斌出席会议。

    30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会议,对近期我市扬尘治理管控不到位的企业、单位进行了通报,就做好扬尘治理工作和下一阶段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0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与比亚迪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王传福进行工作座谈,双方就加强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比亚迪公司执行副总裁王念强、高级副总裁吴经胜、副总裁王杰,市领导李向前、田海涛、侯合柱参加座谈。

    31日,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第十督查巡查组一行3人在组长、省残联党组成员、副理事长吴霄带领下,莅临我市开展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在当天下午召开的汇报会上,市长王新伟对督查巡查组莅安指导工作表示热烈欢迎,并汇报了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具体情况。副市长刘建发主持汇报会。

    安阳市人民政府大事记

    (2018年4月 )

    2日,2018年全市老年体育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市老年体工委主席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2日,市红十字会第四届理事会第三次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表彰先进,回顾总结去年工作,安排部署今年重点任务。副市长、市红十字会会长祝振玲出席会议。

    2日晚,我市“半拉子”工程治理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局长侯津琪出席会议。

    3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委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会议,研究做好城市基层党建、社会组织党建、国有企业党建等工作,听取2017年全市党内法规工作情况汇报。市领导王新伟、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张建国出席会议。

    3日,市委书记、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组长李公乐主持召开市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十一次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审议专项改革方案,安排部署下一步我市全面深化改革工作。市领导王新伟、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韩力农出席会议。

    3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研究我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听取群团组织工作汇报,研究我市第八批市管专家人选等工作。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张善飞、祝振玲,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3日,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举行集体学习(扩大)报告会。会议邀请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院研究员李伟作总体国家安全观专题辅导。市委中心组成员李公乐、王新伟、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周晓春、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唐献泰、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韩力农、高雁卿、乔国强、曹季敏、韩永昌、李志弘、侯津琪、张建国、曹更生、常凤琳、冯克坚、李继阳、周伟凤、王保林、王爱宏出席会议。各县(市、区)委政法委书记,市委各部委、市直机关各单位、市管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主要负责同志,中央、省属驻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列席会议。受市委书记李公乐委托,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常保利主持报告会。

    3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对北关区部分路段、部分单位以及居民社区的环境卫生状况进行督导。

    3日,国务院召开全国国土绿化、森林防火和防汛抗旱工作电视电话会议,总结交流2017年森林防火、国土绿化、防汛抗旱等工作,安排部署2018年重点工作。副市长刘建发以及我市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电视电话会议实况。

    3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第一次推进会议,传达湖北省通报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移交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问责情况,就当前及下一阶段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3日至4日,市委书记李公乐深入文峰区、高新区调研。市领导李向前、李长治参加调研。

    4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三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祝振玲、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侯津琪参加相关议题。

    4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文峰区就“创卫”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参加督导。

    6日至7日,国家级“创卫”专家、洛阳市爱卫办常务副主任武文一行四人组成专家组莅临我市,就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进行模拟检查。7日下午,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召开点评会,听取专家点评意见,安排部署下一阶段复审具体工作。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副市长李长治安排部署具体工作。

    8日,全市对台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出席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会议。

    8日,副市长刘建发在市水利局主要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对我市水利重点工作进行了督导检查。

    8日,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北关区、龙安区、高新区部分路段及农贸市场等地,就“创卫”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9日早上6时,市长王新伟深入各区部分重点区域和薄弱环节,实地督导调研城市管理工作。

    9日,市长王新伟深入城市交通建设重点项目施工现场调研指导工作。市领导唐献泰、侯津琪陪同调研。

    9日,省委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召开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宣讲报告会。民政部党组成员、副部长顾朝曦,民政部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司司长陈越良作宣讲报告。市领导徐家平、刘建发、祝振玲、侯津琪在安阳分会场参加会议。

    9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殷都区督导检查“创卫”复审工作。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参加督导。

    9日,省政府国资委主任李涛带领调研组来我市调研国企改革工作。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参加座谈会。安钢集团负责人李利剑、刘润生参加座谈会。

    9日,副市长、市副总河长、漳河市级河长刘建发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巡查漳河,督导检查漳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

    10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带领市直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调研指导“创卫”复审和园林绿化工作。市领导李向前、李长治陪同调研。

    10日,市长王新伟到汤阴县调研脱贫攻坚工作。

    10日,全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第一季度讲评会在市环保局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召开分管口党风廉政建设会议。

    11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四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田海涛、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11日,市长王新伟专题调研“三地一矿”综合改革工作,调研结束后,在林州市组织召开现场推进会。

    11日,全市“互联网+政务运行”工作推进会在安阳迎宾馆召开。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11日,全市农村饮水安全暨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

    12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经济运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全市经济运行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贯彻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第二季度经济运行工作。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陈志伟、唐献泰出席会议。

    12日,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通报了全市2017年安全生产责任目标考评情况,深入分析了当前全市安全生产面临的形势和问题,安排部署了第二季度大检查、大排查和2018年重点工作。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副市长田海涛主持会议。

    1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龙安区督导检查“创卫”复审工作。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参加督导。

    12日,2018年安阳市物业管理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会议重点对今年全市物业管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副市长唐献泰出席会议并讲话。

    13日,市政府与河南投资集团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及投资合作协议签约仪式在市党政综合楼成功举行。市长王新伟,河南投资集团董事长刘新勇代表双方签约并分别致辞。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主持签约仪式。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王爱宏等出席签约仪式。

    13日,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在市党政综合楼亲切会见了前来我市考察的中国侨联海外委员、奥地利华人总会会长、奥地利太阳升餐饮经营集团公司主席陈安申一行,双方就加强合作进行了深入交流。

    13日,全省推进质量兴农绿色兴农品牌强农工作会议在内黄县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致辞,省农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保仓出席会议并讲话。当天上午,与会人员还冒雨观摩了内黄县张龙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站、内黄果蔬城、内黄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中心、内黄农业科技博览园、内黄县林海生态庄园、内黄县神农蔬菜种植基地等。

    13日,中国钢结构协会钢管分会七届三次会员大会在林州市召开。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副会长迟京东、中国工程院院士王国栋、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副院长冯超等160余名专家和钢管产业界人士参加会议,围绕钢管产业转型发展主题共谋发展大计。副市长田海涛出席开幕式。

    13日,文峰区、高新区组织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全体成员共同学习市委书记李公乐在文峰区、高新区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高新区负责人李长治主持会议。

    13日,文峰区、高新区“创卫”复审工作推进会在文峰区政府6楼会议室召开。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高新区负责人李长治出席会议并讲话。

    15日,由海河防汛抗旱总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水利部海河水利委员会主任王文生,海委副主任、漳河上游局局长刘学峰,海委副巡视员、总工梁凤刚等一行组成的海河防总防汛抗旱检查组在省水利厅厅长孙运锋、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申季维等人陪同下,检查我市防汛抗旱工作。副市长刘建发陪同检查。

    16日,全市深化国企改革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在会上总结回顾了2016年以来新一轮国企改革攻坚工作,对2018年我市国有企业改革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16日,市政协召开全市政协脱贫攻坚民主监督动员会。市政协主席葛爱美、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讲话。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主持会议。市政协副主席高雁卿、韩永昌、李志弘、张建国,市政协秘书长李博文出席会议。市直相关单位以及各县(市、区)政协、各民主党派、工商联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17日,第十二届中国(河南)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在河南国际会展中心隆重开幕。省委书记王国生宣布大会开幕,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致辞。市长王新伟出席开幕式并与金沙江资本联席主席AESC(中国)有限公司董事长苏江华在大会主席台上正式签订AESC动力电池项目。市领导陈志伟、田海涛出席开幕式及相关活动。

    17日7时30分至8时,市长王新伟做客河南新闻广播《对话民生》栏目,与林州市、安钢集团负责同志一起畅谈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17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副主任李苏庆带领部分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市政府、市环保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同志陪同下,对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进行视察并召开座谈会。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出席座谈会。

    17日,副市长刘建发带领市扶贫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龙安区马家乡贾家村调研指导脱贫攻坚工作。

    18日,安阳爱飞客飞行大会——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新闻发布会在河南省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本届盛会由河南省民航办、省体育局、省文化厅、省旅游局、省侨联、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和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总会联合主办,将于5月25日至5月27日在我市隆重举行。市长王新伟致新闻发布辞。省民航办主任康省祯,省体育局副局长杨中军,省旅游局巡视员张凤有,省文化厅副巡视员闫敬彩,省侨联副主席王月,河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编辑肖建中,北京航空航天大学校友总会监事、河南校友会会长刘体炎,市领导常保利、陈志伟、李长治等出席新闻发布会。新闻发布会由省政府新闻办副主任郑延保主持。

    19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近期脱贫攻坚系列讲话精神及有关会议精神,研究我市相关工作。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刘建发、李长治列席相关议题。

    19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会议,通报全市第一季度经济运行情况,听取全市第一季度招商引资工作情况,并就做好下一阶段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市领导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王希社、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田海涛、祝振玲、李长治、侯津琪,安阳职业技术学院党委书记、市教育局局长王爱宏出席会议。

    19日,全市国家卫生城市复审工作推进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强调,要严格对照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弥补短板、提升弱项,以崭新面貌接受省技术评估,全面带动城市内涵式发展。市领导周晓春、李长治、高雁卿出席会议。

    19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戚绍斌在市攻坚办主持召开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工作第二次推进会议,市攻坚办各部门对当前工作进行了汇报,对下一步工作进行了部署。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文峰区,督导检查我市部分道路亮化和夜市管理工作。

    20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我市部分路段、市场、社区督导检查“创卫”复审工作。

    20日,全市湿地公园迎接国家验收现场推进会在汤阴汤河国家湿地公园试点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出席会议,并对下一阶段汤河国家湿地公园建设和验收工作进行了部署。

    20日,市级老干部在副市长唐献泰和市委老干部局、市园林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建指挥部办公室等有关部门负责同志的陪同下,参观考察了我市部分城建项目,并在市委老干部局召开座谈会。

    21日,副省长刘伟莅临安阳,赴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调研重点项目建设。副市长田海涛陪同调研。

    21日,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带领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文广新局、安全监管局等部门负责人,对我市学校、餐饮酒店、娱乐休闲等重点场所的“创卫”复审工作进行督导检查。

    22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深入文峰区、高新区、北关区督导检查“创卫”复审工作。

    23日,市长王新伟深入我市部分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实地督导调研“创卫”复审工作进展情况。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陪同调研。

    23日,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纪念“五一口号”发布70周年座谈会。九三学社河南省委会副主委、副市长、九三学社安阳市委会主委刘建发参加会议并讲话。

    24日,由全国政协常委、河南省政协副主席高体健带队的省调研组莅临我市,就学前教育工作进行实地调研。副市长祝振玲,市政协副主席韩力农、高雁卿陪同调研。

    24日,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召开全市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学习省委书记王国生莅安调研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对学习贯彻进行安排部署。王新伟、徐家平、朱明、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等在安的副市厅级以上领导出席会议。

    24日,市委常委会召开会议,听取在全市推广林州市委村居巡察全覆盖工作经验有关情况的汇报,听取关于我市实施农村“厕所革命”的情况汇报,研究我市相关工作。市委书记李公乐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委常委王新伟、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董良鸿、李向前出席会议。市领导朱明、唐献泰、侯津琪列席会议或相关议题。

    24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七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秘书长程新会出席会议。副市长李长治列席会议。

    24日,我市在市“两馆”南广场开展2018年侵权盗版及非法出版物集中销毁活动。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常保利,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市“扫黄打非”工作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李长治出席活动。

    24日,以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爱卫办主任黄玮为组长的国家卫生城市省技术评估检查组一行10人莅安,对我市“创卫”复审工作开展省级技术评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陪同检查。

    24日至25日,以省卫生计生委巡视员、爱卫办主任黄玮为组长的国家卫生城市省技术评估检查组莅临安阳,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工作进行技术评估,并于25日下午组织召开会议,向我市反馈评估意见。省爱卫办专职副主任刁琳琪作反馈讲话。市领导王新伟、陈志伟、周晓春、李长治、高雁卿出席会议。反馈会上,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汇报了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的工作情况。

    25日,我市举行庆祝“五一”国际劳动节暨劳模表彰大会。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亲切会见被表彰的先进代表,并与代表们合影留念。市领导朱明、常保利、易树学、黄明海、曹忠良、李向前、张善飞、张保香、祝振玲、曹季敏参加表彰大会或与先进代表合影。

    25日,国家卫生城市省技术评估检查组的领导和专家分成9个组,再次对我市巩固国家卫生城市成果进行检查评估。省爱卫办专职副主任刁琳琪一行先后来到易园、中国农业科学院棉花研究所等地进行全面检查,并针对现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副市长、文峰区委书记李长治陪同检查。

    26日,杨贵同志遗体送别仪式在北京八宝山革命公墓举行。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政协主席汪洋,国家副主席王岐山,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组部部长陈希,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书记陈全国;原党和国家领导人李鹏、朱镕基、温家宝、张德江、宋平、曾庆红、吴官正、李长春、刘云山、张高丽、钱正英等同志送来花圈,表达哀思。农业农村部部长韩长赋,河南省委书记王国生,河南省委副书记、省长陈润儿,海南省政协主席毛万春,河南省委、省政府、省委组织部也送来了花圈。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中组部原部长张全景,河南省政协原主席王全书,全国妇联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夏杰,农业农村部副部长于康震,河南省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孔昌生,安阳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安阳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易树学,安阳市委常委、秘书长李向前,开封市、新乡市、鹤壁市党政领导,杨贵同志亲属、生前好友和修建红旗渠时期的劳模代表等1000余位各界人士参加送别仪式。

    26日,市长王新伟在市党政综合楼主持召开市政府第一百一十五次常务会议。市领导陈志伟、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李长治,市政府秘书长高用文出席会议。

    26日,中国共产党安阳工学院第一次代表大会开幕。省委高校工委专职委员高治军,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副市长祝振玲应邀出席开幕会。

    26日,市领导与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座谈会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委副书记、市委统战部部长徐家平,副市长祝振玲出席会议,市政协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侯合柱主持会议。

    26日,市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明主持会议,副主任王希社、周晓春、李苏庆、张善飞、靳东风、张保香,秘书长程新会以及常委会组成人员29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陈志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黄明海,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曹更生,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常凤琳列席会议。

    26日,全市防火安全委员会第一季度联席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市防火安全委员会主任戚绍斌出席会议并讲话。

    27日,市委书记李公乐、市长王新伟等领导先后深入文峰区(高新区)、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安阳县),就城区园林绿化项目建设进行集中观摩。市领导徐家平、常保利、陈志伟、李向前、刘建发、唐献泰、戚绍斌、李长治、侯津琪参加观摩或座谈会。

    27日,我市在市党政综合楼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长王新伟强调,要绷紧防范安全风险这根弦,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深入排查安全隐患,切实整改到位,加强防范工作,完善应急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副市长田海涛出席会议。

    27日,全市种养业结构调整暨农业产业扶贫工作现场会在殷都区洪河屯乡召开。副市长刘建发带队观摩并讲话。

    27日,全省促进工业投资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召开。副市长田海涛以及市直有关部门、全市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在安阳分会场收听收看会议实况。

    28日,市长王新伟在第十届安阳航空运动文化旅游节动员会上向全市发出动员令。市领导常保利、陈志伟、戚绍斌、田海涛、李长治,国家体育总局安阳航空运动学校党委书记常成出席会议。

    28日,全市重点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在市党政综合楼召开。市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市领导陈志伟、王希社、侯津琪出席会议。

    28日,我市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组织收听收看了全省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视频会议实况。全省会议结束后,我市随即召开2018年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第一次视频会议,贯彻落实全省会议精神,安排部署我市防汛抗旱具体工作。市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指挥长王新伟出席会议并讲话。安阳军分区司令员、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刘党峡,副市长、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副指挥长刘建发出席会议。

    29日,市长、市总河长、洹河市级河长王新伟利用一整天的时间,对洹河全域进行了实地巡查。市领导刘建发、侯津琪陪同巡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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