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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的决定
索 引 号 E0001-0202-2018-00046 失效时间
发文机关 成文日期
发文字号 安政文〔2018〕48号 发布时间 2018年05月15日
有 效 性

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许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成员的决定
安政文〔2018〕48号

时间:2018-05-15 来源:安阳市政府办公室

  为进一步弘扬许帅精神,2016年7月,市委、市政府组建了“许帅同志先进事迹报告团”,在全国开展了许帅同志先进事迹巡回宣讲。

  一年多来,报告团全体成员以高度的责任感、使命感,“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克服重重困难,严格遵守纪律,先后在民政部、全国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单位作巡回报告30余场,直接听众达5万余人,圆满完成全国巡回报告工作任务。2017年12月,民政部召开弘扬许帅精神研讨会,黄树贤部长亲自接见报告团全体成员,并给予高度评价。

  许帅同志是安阳民政系统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被民政部授予民政系统最高荣誉奖“孺子牛奖”,被中宣部追授为“时代楷模”。许帅先进事迹报告团不仅将许帅事迹和精神传播到了全国各地,而且树立了我市党员干部不忘初心、敬业奉献的良好形象。

  为进一步使许帅精神发扬光大,激励我市广大干部职工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奋力拼搏,市政府决定对张爱敏同志记个人三等功,对吴青山、冯琳同志记功,对许宏刚、李杉、张龙琳同志进行通报表彰。

  希望各县(市、区)、各部门把学习弘扬许帅精神与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结合起来,与打好“三大攻坚战”结合起来,与高质高效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凝心聚力、务实重干、创新发展,为我市实现“一个重返、六个重大”目标、建设新时代区域性中心强市贡献力量。

  2018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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