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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政办〔2012〕137号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3-07-02 来源:市法制办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及有关单位:
  《安阳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十月十五日


安阳市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进一步改进行政执法工作,服务中原经济区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意见的实施意见》(豫政〔2011〕62号)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 〔2012〕78号 ),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按照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努力塑造严格、规范、公正、廉洁、文明、高效的行政执法形象,为打造中原经济区区域性中心强市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重要意义
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是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促进执法关系和谐、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途径。各级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要从践行为人民服务宗旨、促进国家长治久安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行政执法的目的和宗旨,站位服务经济、服务社会、服务民生,切实改进行政执法方式方法,实现行政执法与服务人民群众的有机统一。经过多年努力,我市推进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工作取得了很大成绩,得到了上级政府有关部门及广大人民群众的充分肯定。但是在具体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问题:有的行政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为民服务意识淡薄,执法目的不端正;有的执法部门和执法人员执法行为不规范,随意处罚,滥用权力,执法行为野蛮粗暴等。这些问题如果不加以预防、制止和纠正,不仅影响执法效果、损害政府形象,也必然影响法治政府建设进程和中原经济区建设大局。
  三、主要内容
  (一)转变政府职能,构建服务型行政执法模式。一是把行政执法职能转变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创造良好发展环境上来。二是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三是加强行政审批管理。取消没有法律依据的行政审批;可以用市场机制代替的行政审批,通过市场机制运行;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要依法公开透明,强化监督制约。四是创新社会管理,坚持管理与服务并重、处置与疏导结合,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五是推进行政执法从刚性化到刚柔并济转变,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突击性执法向长效化执法转变,寓服务于执法过程中,在执法中体现服务,构建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模式。
  (二)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规范执法行为。一是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防止不作为、乱作为。二是在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的前提下,及时办理企事业单位和群众的申请事项。三是着力预防和纠正重许可轻监管、只许可不监管的倾向,加强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四是建立和完善检查、巡查制度,规范程序,责任到人,切实解决监管缺位、不到位问题。五是依法打击扰乱和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活动,严厉查处危害安全生产、食品药品安全、自然资源和环境保护、社会治安等方面的违法案件,维护公共利益和经济社会秩序。六是继续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梳理执法依据,明确执法职权、岗位和责任。七是执行行政处罚裁量标准和适用规则,深入推进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权工作。八是加强政府对行政处罚的监督检查和部门内部的监督制约,逐步推广说理式行政处罚,避免行政处罚的随意性。
  (三)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促进执法关系和谐。一是在行政执法工作中注重发挥行政指导的作用,采取提醒、示范、协商、契约、建议、劝导等方式,指导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经营、依法办事,自觉履行法定义务,主动纠正违法行为,实现行政指导与严格执法相得益彰。二是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精神,向行政管理相对人提供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等方面的帮助和服务。三是实行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某种违法行为易发时段到来之前、行政许可有效期届满之前,行政执法部门要通过电话、短信、文件等形式,向行政管理相对人进行提示、解释、告诫,促使其及时变更或者延续行政许可、履行法定义务,尽可能减少违法行为发生;在作出处罚的同时要针对违法事项,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分析违法的原因,帮助其制定改进措施,加强对当事人的指导;对行政管理相对人影响重大的行政处罚案件,行政执法部门要进行回访,了解纠正违法行为的情况,督促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四)加强行政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执法效能。一是充分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作用,凡与企业和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审批事项,都要纳入行政服务中心办理。二是积极推广“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运行模式。推行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完善重点项目、招商引资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优先办理、专人负责、限时办结,进一步提高服务效能。三是加大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力度,采取有效形式依法公开行政执法依据、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执法结果,让人民群众更好地了解行政执法权的运作、更广泛地参与行政管理、更直接地监督行政执法行为。
  (五)推进文明执法,树立良好形象。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安阳市行政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的通知》(安政办〔2010〕152号)的要求开展行政执法活动,防止侵害执法对象的人身权利和人格尊严,不得以利诱、欺诈、胁迫、暴力等不正当手段收集证据。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要做到着装整洁,依法有统一制式服装的要着制式服装;按照规定向行政管理相对人出示证件、表明身份,说明开展执法工作的目的、方法,并做到举止端庄、行为规范、服务热情、语言文明;遇到紧急事件和对方的过激言行,要态度平和、理性处理。
  (六)创新体制机制,增强行政执法执行力。一是开展行政执法级别管辖试点,合理划分执法权限,探索建立多部门执法的协同配合机制。二是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建立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审批前调研、审批后监督检查制度,成熟一个审批一个,尽早实现全市县级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全覆盖。三是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的决定》(国发〔2002〕17号)精神,在城市管理领域以外的其他行政管理领域,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四是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省产业集聚区持续健康快速发展的若干意见》(豫政〔2012〕34号)要求,结合实际探索适合安阳新区、产业集聚区发展的行政执法模式,实现安阳新区、产业集聚区与市县政府部门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
  (七)实行行政执法风险管理,确保国家和人民利益不受损失。依法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政府、行政执法部门,对涉及他人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许可、行政拘留、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强制搬迁、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关闭企业、3万元以上罚款等重大行政执法事项,除执行法定程序外,要从合法性、社会稳定、公共安全等方面进行风险识别或者评估。对其他行政执法事项,进行必要的风险防控。认真分析、查找行政执法过程中的风险点,提出风险防控办法,预防因执法不严格、随意性大、疏于管理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损害。
  (八)加强行政调解工作,快速高效解决矛盾纠纷。一是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国发〔2010〕33号)要求,按照《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行政调解工作的意见》(安政〔2011〕15号)的规定,把行政调解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的重要职责,建立由各级人民政府负总责、政府法制机构牵头、各职能部门为主体的行政调解工作体制。二是根据法律法规和自身职权,对法定执法事项进行梳理,明确适用行政调解的事项,并制定行政调解规程。三是运用调解机制依法处理污染纠纷、土地纠纷、采矿纠纷、水事纠纷、治安纠纷等。劳动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人事争议、专利纠纷调处等机构要发挥调解作用,依法、公平、高效处理争议。
  (九)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执法行为合法有效。一是加强对本县(市、区)、本部门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并纠正违法行政行为。二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每年要根据《安阳市行政执法监督办法》(市政府第15号令)和《安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安阳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通知》(安政〔2005〕39号)的规定,清理、认定行政执法主体,确认行政执法人员,并向社会公布,防止没有行政执法资格的企事业单位和不合格人员从事罚款、收费、检查等行政执法工作,从源头上预防乱罚款、乱收费、乱检查等行为。三是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法制机构要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积极受理人民群众和企事业单位的投诉举报,依法纠正违法行政行为,对违法人员依法取消行政执法资格。要加强监察、审计等专门监督,依法追究违法违纪人员的责任,促进行政执法廉洁高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明确分工,抓好落实。
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抓好推进落实。要结合本地、本系统工作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措施,确保工作顺利推进。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发挥牵头作用,抓好组织协调、宣传培训、督导检查等工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根据本方案要求,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梳理服务类执法依据,明确本系统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内容和范围。各级各部门要将制定的实施方案,于2012年12月10日前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认真组织学习、宣传、培训工作。
   各级各部门要把本方案作为2012年和今后一个时期领导干部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习培训的重要内容,制定学习培训方案,认真组织实施。采取各种形式,组织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本方案。通过报刊、电视台、电台、互联网等媒体,宣传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抓好本地区、本系统的骨干培训。各级各部门学习、宣传、培训情况将纳入我市2012年度依法行政目标考核。
  (三)建立健全服务型行政执法制度。
 各级各部门要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实际,每年确定2—3项制度作为重点,扎实推进,并建立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情况季报告制度。各县(市、区)政府要建立行政调解制度,行政执法主体年度认定公布制度,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制度,行政执法投诉举报制度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制度等。各部门要建立管理、执法和服务三位一体的行政执法制度,行政许可后的监督检查制度,行政检查、巡查制度,行政指导制度,行政处罚事前提示、事中指导、事后回访制度,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制度,法律、政策、安全、技术、信息服务制度,文明执法制度,行政执法风险管理制度,系统内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上述制度要在2012年12月20日前制定完成并发布实施,并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加强督导检查。
   各级各部门要加强监督考核,研究制定激励约束办法,对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要予以表彰,对工作推进不力、进展缓慢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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