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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的实施方案

安阳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anyang.gov.cn 时间:2013-06-03 来源:安阳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
    为贯彻落实《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的意见》(豫政办〔2012〕78号,以下简称《意见》)、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3年全省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工作安排的通知》(豫依法行政领办〔2013〕1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执法为民的理念,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规范执法行为,不断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努力为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
    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一)主要内容
    1、行政处罚是否体现裁量标准并执行适用规则。
    2、行政处罚是否落实预先法律审核制度。
    3、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是否一致。
    4、罚款是否及时足额上缴国库。
    5、是否下达或变相下达罚款指标。
    6、是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规定,依法保管和处理查封、扣押物品。
    7、行政处罚决定是否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相当,做到同案同罚。
    8、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主体是否合法。
    9、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依据是否合法。
    10、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程序是否合法。
    11、省级部门确定的其他相关内容。
    (二)工作要求
    1、认真执行省级部门制定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2、对于查封、扣押的物品要百分之百依法保存和处理,防止损毁、使用、转送等违法行为发生。
    3、通过一般程序办理的行政处罚案件,法律审核要达到百分之百。
    4、行政处罚告知书、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行政处罚决定书,体现裁量标准要达到百分之百。
    5、行政处罚决定与执行结果一致,罚款及时足额上缴国库要达到百分之百。
    6、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主体具备法定资格。
    7、实施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有明确、有效的法律依据。
    8、实施行政许可及其他行政执法行为的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三)方式方法
    1、动员部署,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做好相应的培训工作。
    2、系统内检查。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对每个县(市、区)(滑县除外)相对应的部门进行检查。
    3、总结整改。市级部门对于系统内检查、案卷评查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进行总结,并在全系统通报。
    三、各县(市、区)政府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
各县(市、区)政府要切实抓好检查工作。一是要自查评估。重点自查评估本级政府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制度、行政处罚投诉制度、重大行政处罚备案制度、行政处罚检查制度、违法处罚责任追究制度是否健全,实施效果如何,存在问题的原因以及改进措施。二是要积极受理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调查报刊、电视、网站披露的行政违法事项。对违法执法问题严重的,要依照《河南省行政执法责任追究试行办法》进行追究。
    四、全面检查、重点推进,抓好贯彻落实
    (一)自查自评(6月底前)
    市、县(市、区)各部门对2012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要分别开展自查自评。
    (二)同级检查(7月1日——7月31日)
    在部门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市、县(市、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行政执法部门2012年以来办理的行政执法案件进行评查。
    (三)上级检查(8月1日——8月31日)
    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县(市、区)各行政执法部门进行抽查。
    五、活动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要明确分管领导,并做好工作布置和检查督促。各县(市、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的要求,拟定工作方案,经政府和部门审定后组织实施。对于工作不力、行动迟缓、敷衍塞责的,要进行通报。
    (二)市政府各行政执法部门、各县(市、区)政府自查自评情况、开展检查情况以及检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和改进措施,请于2013年9月底之前书面报市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电子件同时发到ayfzjdk@163.com)。
    联 系 人:翟  佳  阮亚楠
    联系电话:2550393
    附:安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二○一三年五月二十三日


    附件:

    安阳市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组  长:张剑虹(市政府法制办主任)
    副组长:秦玉光(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
            寿继权(市纪委执法监察室主任)
    成  员:翟  佳(市政府法制办法制监督科副主任科员)
            王  帆(市纪委执法监察室副主任)
            裴文清(安阳县政府法制办主任)
            唐  敏(文峰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高利文(北关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陈  岚(龙安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孙志宏(殷都区政府法制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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